【@businessfocus.io】港人持BNO居英6年「保證」入籍?小心魔鬼在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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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於6月30日晚上通過後,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隨即於7月1日宣布,「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英方將向合資格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及其家屬,提...
【@businessfocus.io】港人持BNO居英6年「保證」入籍?小心魔鬼在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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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於6月30日晚上通過後,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隨即於7月1日宣布,「港區國安法」違反《中英聯合聲明》,英方將向合資格申請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香港人及其家屬,提供申請成為英國公民的途徑。英方會向BNO持有人提供5年的居留許可(leave to remain),可以工作或讀書,5年後他們可以申請定居身份(settled status),然後再在額外12個月後可申請成為公民,沒有名額限制。消息傳出後,不少港人都有移民的想法,但持BNO移民英國是否更容易?小心魔鬼在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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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5年「移民監」英籍就是囊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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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前,不管你是否BNO持有人,在移民英國的道路上都要分歧不大,兩者最終都要靠投資或工作簽證來換取居留權。如今只要你是BNO持有人,就可以直接赴英工作或讀書,無須依賴僱主為自己續簽。很多人以為居英6年必定入籍,其實你還要通過「Life in the UK」測試,獲分75%以上才可成為英國公民。不過,這個測試其實不算太難,題目主要圍繞英國的歷史、文化、政治和風俗習慣,考生可以在官網購買「公民課本」,只要熟讀便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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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門檻降低等於用少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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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簽證的費用,每位BNO護照持有人,連同其配偶、子女。目前,視乎不同類型簽證,收費不同,費用由1萬多到2萬元港幣不等。以4人家庭計算,保守估計最少要4萬元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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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保健費用(Immigration Health Surcharge, IHS)為申請簽證時必須繳付的,一直至獲得永久居留權。目前收費625英鎊(約6250港幣),如果以5年加1年定居身分,4人家庭6年合共要繳付15萬元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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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申請定居身分的費用,4人家庭約91,876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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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申請入籍英國的費用,4人家庭約51,148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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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申請門檻,雖未公佈具體細節,但亦有機會要求BNO持有人提供收入或積蓄證明,確保申請人可以毋須依靠濟助金生活。除此以外,可能會要求申請人提供無犯罪紀錄證明,屆時或有需要向警務處申請發出「無犯罪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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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家庭每年開支遠超4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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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要移民到另一個國家,除了留心當地的住屋、教育和醫療制度,最關注的肯定是生活開支。首先是交稅,英國稅項繁多且不易負擔,個人收入所得稅的人免稅額是每年12,500鎊(約13萬港元),年收入12,500鎊至50,000鎊需繳交20%入息稅;年收入50,001鎊至150,000鎊需繳交40%入息稅;年收入150,001鎊或以上則要交45%入息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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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生活成本方面,Hopeland Academic教育中心總監姚大衛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英國的生活指數與香港相若,其住房較便宜,惟外出用餐較昂貴。他表示,不少香港年輕人在倫敦市區合租單位,譬如四人共租一個兩房單位,每人需付約4000港元月租,倘願意到近郊地區居住,租金更為相宜。至於四人家庭同移民英國,則能以20000港元月租,居住一幢屋子。他估計年輕人到倫敦居住,每年需約15萬港元生活費;四人家庭每年則需要約40萬港元開支。鄰近城市如伯明翰、牛津,以至曼徹斯特的生活費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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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xt by BusinessFocus Edi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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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測試題目 在 On8 Channel - 岸仔 頻道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睇最尾一句話要留下抗爭,但成篇野說怪不得要走的人,也無解釋申請保釋出國所為何事。
。。。。。
專欄作家 : 黎智英
中共對付香港抗爭問題,從來不去了解幾百萬人行出來遊行抗爭,尤其是年輕人寫下遺書連命都不要,對抗警暴的癥結。只管無中生有,空泛無憑地歸咎外國勢力,避開不兌現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造成的社會不滿,以為暴力和威嚇是唯一的解決方法,動輒用鎮壓抑制民憤,用鐵腕政策如國安法,矮化我們成為任由擺佈的順民。總之我們擁護自由法治,不是順民就是中共的眼中釘,國安法是習帝忍無可忍,龍顏大怒重錘一擊,還配合威迫、恐嚇和清算達至全面恐怖式鎮壓,窒礙我們反抗的意志,剝奪我們的自由和法治,不惜𢱑爛塊面衝擊文明核心價值,摧毀香港國際金融貿易中心地位,為的只是除去與西方文明接軌的眼中釘。國安法不僅把香港變成沒有自由法治的一般大陸城市,甚至會是新疆一樣恐怖籠罩下的集中營,怎不令香港人害怕,洶湧移民各奔前程。忍無可忍的其實是香港人。
中共從來沒有尊重基本法訂立的一國兩制,97過渡後不到幾年便開始試圖剝奪我們的自由,摧毀我們的法治。03年董建華政府提出就23條立法,50萬香港人上街反對,政府不得不撤回。到了2014年,基本法原承諾香港行民主制度,但北京宣佈的政改框架卻是假普選。戴耀廷等倡議公民抗命佔領中環行動,學生也發動罷課,結果雨傘運動在警方催淚彈中爆發,為時79日,最終失敗。其後,變本加厲,政權一直用政治拘控、DQ、透過建制修改議事規則等種種手段破壞制度,以打壓公民社會,損害人權自由。
到去年中,林鄭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觸發反送中運動,一二百萬人和平遊行政府無動於衷,大力鎭壓示威導致警暴問題,社會全方位抗爭越演越烈。現在北京索性直接向香港實行國安法,內地國安部門進駐香港,完全無視一國兩制。國安法未通過,近日已頻頻向教育界、公務員、港台甚至商界(滙豐)發炮,要求表忠,恐嚇算賬。而九七以來一直可以合法舉行的六四燭光集會,也遭禁止,多人被控,旨在威嚇市民以後不敢造次,以遊行示威等抗議行動維護法治和自由。過渡後二十多年來不斷威迫打壓,香港人就是不驚也累了,再來國安法重錘出擊,壓下自由法治最後一根稻草,香港人只好各安天命,不惜放棄家園,擇善而棲。
美國政府要取消香港特殊地位,考慮予香港人居美簽證的方便,英國迫不得已履行前宗主國的責任,鋪排賦予三百萬BNO持有人居英權,日本除了譴責還樂意接收香港專業人才,澳洲加拿大等政府譴責國安法的專橫,考慮予香港人援手,各國明確顯示出國安法為香港打響了喪鐘,香港大律師公會、法律團體和法律界人士都聲稱,這是香港自由法治最後一根稻草,偏偏香港既得利益者的權貴和大財團紛紛出來撐國安法,說甚麼國安法只會更穩固香港的安定繁榮,說明的只是靠中共謀取利益和在香港做生意的人士,已沒有保持沉默的權利,儘管這些人士和企業都在運籌帷幄之中,權貴變賣資產搬錢離境,大財團盡量減少在香港經營的規模,這些雞飛狗走的現象都披上安定繁榮的「皇帝的新衣」,可悲的不是權貴大財團的虛偽,而是明知這些是虛偽的假象,中共罔顧香港人和世人眼光的雪亮,仍無恥地大鑼鼓聲拋出謊言。面對這樣無恥無信的政權你何從適應,除了一走了之,香港人還有甚麼選擇?
香港人要移民的理由還有許多。公務員事務局長聶德權提出,公僕不論個人信念如何,履行職責時都要對在任特首忠誠和擁護共產黨,公僕已淪為共僕,鐵飯碗已變捧在手上烘烘的熱鐵,還不棄之而走夾唔唞!被貶職的港澳辦張曉明,更殺氣騰騰為國安法鎮壓鋪路。他把國安法摧毀兩制諉過抗爭運動,直言中央出手,都是香港反對派和激進分離勢力逼出來的,難道我們是無緣無故,不是為了維護自由法治不被剝奪才反抗的嗎?他等於說,我強姦你,你反抗,怎能怪我把你插一刀。中共的港澳辦前哨先鋒捩橫折曲若此,香港還是有尊嚴的人可安居的地方嗎?為自由毋寧死,怎怪得要移民的香港人。
我們的教育制度更變成了洗腦機器,為了一條考試題目:「1900-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企圖測試學生歷史通識思考能力的假設題,變成了政治清算手段,逼考評局高層辭職,旨在威嚇教師以後教學無所適從,放棄專業知識思考能力,甘願做被當局在背後扯線公仔的洗腦工具,扼殺教師作育英才的熱誠。你還能讓自己的子女接受走肉行屍教師的教導,和以洗腦為目標的教育制度嗎?為了兒女的教育,又有多少父母被迫要移民?
國安法還未來到,已有跡象威脅到法官判案裁決。控訴我刑事恐嚇的案件,本來不准我出境,經過申訴後,容許我每次出境可向法庭申請許可證。以為責罵「記者」幾句的小案件,申請出境許可證不會太難。但是,主控官建議法官不批我出境許可證,法官同意了,也難怪,誰會在國安法風頭火勢之下承受政治風險?我們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不是斬釘截鐵地說,國安法不設追溯期,是大話連篇嗎?又怎怪得香港有識之士都紛紛搶閘移民呢!
香港在國安法來臨的驚恐下,各方面醞釀的惡化現象已罄竹難書,香港陰霾密佈,自由法治喘氣窒息中,除了逃亡香港人還有甚麼選擇,當然除了接受做順民命運的人。但是,我和很多香港人,熱愛我們的家園,誓死留下來,為保住我們的法治自由抗爭到最後一天。天憐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