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養護中心評鑑標準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養護中心評鑑標準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養護中心評鑑標準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養護中心評鑑標準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561的網紅張維倩,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淚訴身障兒遭毆打,維倩為弱勢婦女爭權益』 新北市有一名單親媽媽,將腦麻身障兒託付給養護中心,結果兒子右眼出現黑青,裡面的員工看了監視器,私下跟媽媽說,是照服員動手,媽媽憤而向機構詢問,沒想到,看不到監視器畫面,養護中心還有人跟他說,現在一床難求,不要把事情鬧大,社會局稽查發現,機構沒有往上通報,...

  • 養護中心評鑑標準 在 張維倩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04 16:00:00
    有 310 人按讚

    『淚訴身障兒遭毆打,維倩為弱勢婦女爭權益』

    新北市有一名單親媽媽,將腦麻身障兒託付給養護中心,結果兒子右眼出現黑青,裡面的員工看了監視器,私下跟媽媽說,是照服員動手,媽媽憤而向機構詢問,沒想到,看不到監視器畫面,養護中心還有人跟他說,現在一床難求,不要把事情鬧大,社會局稽查發現,機構沒有往上通報,已經開罰懲處。

    其實照服機構與幼兒園或托嬰中心一樣,家人相信機構會妥適的照顧自己的孩子,沒想到送去機構之後,孩子卻遭毆打,這叫身為家長的媽媽情何以堪?

    政府對於相關的社福及幼教體系都有一套自己的評鑑機制,是否在評鑑中無法有效反應照服機構的服務水平?是否在發生暴力事件後,有一套標準的作業程序?維倩會持續監督政府,並且要求政府對相關的機制提出改善方案,希望不要今天不幸的個案變成未來的通案!

    #新北市議員張維倩
    #婦幼律師為您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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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lin.ee/zEf5R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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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連結:
    淚訴身障兒遭毆打 單親媽控養護中心施暴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C01S09M1

    三重養護中心虐待重障者 照服員遭社會局開罰3萬元、公布姓名
    https://0rz.tw/Z1yBF

  • 養護中心評鑑標準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7-12 17:42:00
    有 93 人按讚


    延續向各地賢達請益的行程,今日蒙承台灣長照產業全國聯合會吳明樹理事長的協助,我有幸與南部縣市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的社團代表座談。

    自長照法立法,修法,以致施行兩年有餘的今日,與會的先進們皆能感受到長照服務觀念典範的轉移,隨著社會需求以及實務經驗累積,舊有的思維遭遇到需要重新檢視的呼聲。

    先進們的意見大致有幾個面向:
    1. 住宿照顧人力欠缺招募不易。礙於機構收費的限制,安置無法反應市場機制,直接影響到員工的薪資條件,因此在政府長照2.0的薪資策略之下,人才大量流失,招募新人才困難。

    2. 電業法優惠折扣排除造成差別待遇。電業法規定,對於立案的社會福利機構給予電費優惠,然而在衛福部的認定上,卻將私立小型機構排除在外,有法律抵觸的爭議,並造成差異不公。

    3. 評鑑指標應予簡化。舊日住宿機構評鑑指標有百項,於現制在簡化的要求下,縮減指標至63項,然而內容並沒有減少,而是將百項指標納入63項之中,並未達到簡化的目標,因此未能如期解決過度繁瑣的爭議。並護理師等人員每遇評鑑則發生離職潮以躲避評鑑的問題,亦一直都存在。

    4. 機構設施標準,尤其建管消費,趨嚴多變以致各項配置不斷因應變更。

    5. 應適度放寬老人福利法的「三不政策」,善用機構的社區優勢,推動社區服務。並政府給予適度的經費挹注以維護其社區任務。

    6. 適度檢視移工聘僱比,或可舒緩人力困境。

    7. 長照科系學生應強化生涯規劃課程,並於業界接軌。教授學士自基層做起的觀念,並確保機構提供陞遷管道與合理的待遇。

    8. 研擬公費訓練制度,並以一定的公共服務時數為配套。

    9. 研議機構照顧服務機構先用後訓的可行性,並積極研擬公讀生佔照顧人力比的辦法。

    除此之外,與會先進並也為身障機構提出兩個訴求,即:

    1. 身障者安置於老人機構的補助費用低於身障機構,應予檢視以求公平。

    2. 身障機構的評鑑三年一次,宜於長照老人機構一致統為四年一次。

    來自於各地各領域賢達的意見,往往讓我在觀念與政策思考上助益良多,也是我「地氣」的來源,萬分珍惜且感謝。

    感謝:台灣長照產業全國聯合會吳明樹理事長、高雄市長期照護機構聯合協會林文雄理事長、文清老人養護中心楊進良先生、容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林美芳主任、星安居家護理所邱政傑、羅綺玲呼吸治療師、橙田護理之家邱永豐院長、嘉義縣長期照護發展協會林泊佑理事長等先進的協助,我們一起努力讓長照更好!

  • 養護中心評鑑標準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7-12 08:00:00
    有 93 人按讚

    延續向各地賢達請益的行程,今日蒙承台灣長照產業全國聯合會吳明樹理事長的協助,我有幸與南部縣市私立老人福利機構的社團代表座談。

    自長照法立法,修法,以致施行兩年有餘的今日,與會的先進們皆能感受到長照服務觀念典範的轉移,隨著社會需求以及實務經驗累積,舊有的思維遭遇到需要重新檢視的呼聲。

    先進們的意見大致有幾個面向:
    1. 住宿照顧人力欠缺招募不易。礙於機構收費的限制,安置無法反應市場機制,直接影響到員工的薪資條件,因此在政府長照2.0的薪資策略之下,人才大量流失,招募新人才困難。

    2. 電業法優惠折扣排除造成差別待遇。電業法規定,對於立案的社會福利機構給予電費優惠,然而在衛福部的認定上,卻將私立小型機構排除在外,有法律抵觸的爭議,並造成差異不公。

    3. 評鑑指標應予簡化。舊日住宿機構評鑑指標有百項,於現制在簡化的要求下,縮減指標至63項,然而內容並沒有減少,而是將百項指標納入63項之中,並未達到簡化的目標,因此未能如期解決過度繁瑣的爭議。並護理師等人員每遇評鑑則發生離職潮以躲避評鑑的問題,亦一直都存在。

    4. 機構設施標準,尤其建管消費,趨嚴多變以致各項配置不斷因應變更。

    5. 應適度放寬老人福利法的「三不政策」,善用機構的社區優勢,推動社區服務。並政府給予適度的經費挹注以維護其社區任務。

    6. 適度檢視移工聘僱比,或可舒緩人力困境。

    7. 長照科系學生應強化生涯規劃課程,並於業界接軌。教授學士自基層做起的觀念,並確保機構提供陞遷管道與合理的待遇。

    8. 研擬公費訓練制度,並以一定的公共服務時數為配套。

    9. 研議機構照顧服務機構先用後訓的可行性,並積極研擬公讀生佔照顧人力比的辦法。

    除此之外,與會先進並也為身障機構提出兩個訴求,即:

    1. 身障者安置於老人機構的補助費用低於身障機構,應予檢視以求公平。

    2. 身障機構的評鑑三年一次,宜於長照老人機構一致統為四年一次。

    來自於各地各領域賢達的意見,往往讓我在觀念與政策思考上助益良多,也是我「地氣」的來源,萬分珍惜且感謝。

    感謝:台灣長照產業全國聯合會吳明樹理事長、高雄市長期照護機構聯合協會林文雄理事長、文清老人養護中心楊進良先生、容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林美芳主任、星安居家護理所邱政傑、羅綺玲呼吸治療師、橙田護理之家邱永豐院長、嘉義縣長期照護發展協會林泊佑理事長等先進的協助,我們一起努力讓長照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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