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韓國死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韓國死刑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韓國死刑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Repsycho (Re!!!)看板NCCU04_Korea標題[轉錄] 韓國“死刑存廢”爭議動...

韓國死刑 在 少女心文室 NEWS ROOM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20:54:48

🩸『《殺人魔名冊》:全球惡名昭彰連環殺手檔案』 / 😈《殺人魔名冊》整本書超厚,我真的花了非常長時間閱讀消化,其實一開始收到 @gobooks.tw 書籍推薦時,本來想從書中挑選出幾位殺人魔做介紹,包括他們的生平、來歷、犯案手法等資料,但閱讀此書籍過後,發現實在都過於殘忍,覺得不太適合公開,可能會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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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連環殺人案姜浩淳事件”及“死刑存廢”爭議動向考察

引言

  近期,韓國“連環殺人犯姜浩淳事件”和“132名刑事法學
教授聯合簽名反對恢復死刑執行制度”再次引發韓國內各界對
“死刑存廢”之爭的討論。

一、連環殺人案姜浩淳事件回顧

  2008年12月19日,韓國發生一起綁架命案。在對案件調查過
程中,韓國警方發現姜浩淳(男,38歲,居住在京畿道安山市八
谷洞)有重大犯罪嫌疑。2009年1月30日,姜浩淳被韓警方逮捕並
被移送至檢察署。

姜浩淳在審訊中交待其從2006年12月開始至2008年12月期間
,在軍浦、華城、水原等京畿道西南部地區共殺害了8名女性的事
實。他向警方交代稱自己在沖動的情緒下於2006年把在軍浦市山
本洞某練歌房認識的裴某殺害之後就開始實施了一系列連環殺人
案。負責調查姜浩淳連環兇殺案的韓國水原地方檢察廳安山支廳
2009年2月22日公布了其最新調查進展動向。連環殺人犯姜浩淳為
詐騙保險金,縱火殺害了第四任妻子及其嶽母。此外,韓檢察廳
還在警方扣押並轉交的鋤頭上發現了另外兩名女性的DNA。至此除
姜浩淳交代的8起案件以外,此連環兇殺案又增加了多名遇害者。
姜浩淳事件引起韓國各界高度關註。

二、韓國成為“事實上廢除死刑”的國家

  韓國死刑執行情況從總體趨勢來看,70年代前半期,死刑執
行的案件數量最多,以後大致呈現減少的趨勢。到了80年代後半
期,死刑案件數量相對減少。90年代中半期,死刑案件數量再次
呈增加勢頭。1990年以來7次共對89名死刑犯執行了死刑。

  韓國自1997年12月30日金泳三政府對23名死刑犯執行死刑以
來至2009年1月未再執行過死刑。被納入“事實上廢除死刑的國
家”行列。韓法務部提供的數據顯示韓國目前(資料截止至2009年
4月2日)被判處死刑後正在服刑的犯人共有58人,被判處死刑後
減為無期徒刑的有19 人、死亡3人。韓國宣判死刑的罪犯數目2000
年為9名,2001年為8名,此後幾年每年保持在2-5人左右。1997年
對23名進行死刑執行後10多年來未再進行過死刑執行。韓國1998
年以來42名死刑犯中除其中有2名是因違反特別犯罪加重處罰法外
,其39名主要是因搶劫殺人、殺人、連續殺人等被判處死刑。韓
國因超過10年沒有執行死刑而成為“事實上廢除死刑的國家”。

  但統計數據顯示,停止執行死刑後殺人犯數量有所增加。
1994年至 1997年執行死刑的4年裏,平均每年有607人因殺人罪而
被起訴。但在暫停執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期間,平均每
年有800人因殺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殺人犯增加了32%。其中2004年
“柳永哲事件“和2006年”鄭南奎“事件及2009年連環殺人犯
“姜浩淳”事件引起較大反響。

三、韓輿論調查顯示六成以上韓國民仍主張保留死刑執行制度

  2004年柳永哲殺人事件、2006年鄭南奎殺人事件及2009年姜
浩淳連環殺人事件使韓國內有關“死刑存廢”的爭議幾經曲折但
日益升溫。韓國民要求恢復死刑的呼聲日益高漲。

  韓近年來有關“死刑存廢”的調查數據如下。

  2003年,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實施的調查結果顯示86.8%的韓國
民反對廢除死刑制度。

  2004年3月23日,韓國家人權委員會委托韓國數據網絡公司進
行調查,結果表明60%的韓國民仍然贊成保留死刑,但同時有34.1%
的國民同意廢除死刑制度。

  2004年柳永哲殺人事件後,韓國社會民意調查所進行的調查顯
示66.3%的應答者贊成保留死刑制度。

  2009年2月21日,韓國法務部稱最近委托“韓國Research”調
查機構針對 3000名19歲以上成年人進行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六成
以上韓國國民對維持和執行死刑表示贊同。對於死刑執行制度,
有64.1%的被調查者贊成死刑執行制度、18.5%反對執行死刑制度、
回答不知道的占17.3%。贊成應執行死刑的意見遠高於反對意見。
對於保留死刑執行制度,64.1%的被調查者贊成保留死刑執行制度
、13.2%的人反對保留死刑制度,回答不知道的占22.6%。

  上述調查數據顯示六成以上韓國民仍主張保留死刑執行制度。
但與過去不同的是更多的人開始傾向於贊成廢除死刑。

四、韓132名刑事法學教授聯合簽名反對恢復死刑執行制度

  針對最近韓國發生的幾起殺人事件,有主張稱應重新恢復死刑
執行制度。韓政界人士相繼就重新恢復死刑執行發表意見。韓法務
部也表示將對2009年2月21日輿論調查結果進行考量並就是否重新
恢復死刑進行討論。

  但韓國法學界對此持反對意見並認為這種主張恢復死刑執行制
度的現象令人擔憂。韓首爾大學韓榮燮(音譯)教授為首的教授代表
對“因最近幾起連環殺人事件而欲恢復死刑執行制度的主張”表示
擔憂。韓榮燮(音譯)教授認為死刑問題是韓國社會人權和正義實現
程度的和尺度。對受害者精神或物質援助和受害者共同體的關心更
為重要。死刑也同時對因執行職務而不得不執行死刑的執行人員的
人權的侵害。韓國已經有 11年沒有執行死刑,韓國已經成為事實
上廢除死刑(abolitionist in practice)的國家。因此堅決反對重
新恢復死刑執行制度。首爾大學韓榮燮(音譯)教授稱將通過向國會
議員和法務部提交反對恢復死刑執行制度聯名書等方式抑制死刑執
行並將繼續為廢除死刑制度而努力。

2009年3月13日,韓刑事法學界132名教授 發表了“強烈反對恢
復死刑執行制度”的聲明並向法務部提交簽名名單和聲明書。這項
2009年3月6日至13日期間實施的簽名活動稱死刑執行制度是與世界
廢除死刑趨勢背道而弛的,這意味著又重新步入人權後進國家的行
列。 主張韓國應消除任何形式的死刑制度。聲明主要內容包括:

1、死刑作為野蠻和非正常的刑罰,是對《憲法》所保障的人的尊嚴
和價值的根本否認的刑罰。

2、廢除死刑是當今時代趨勢。每年約有2-3個國家廢除死刑。2007年
一年執行死刑的國家僅有24個國家,而廢除死刑或10年以上沒有執行
過死刑的國家在全球197個國家中已經有138個國家。

3、“死刑是扼制殺人的有效方法”的主張沒有科學依據。是否保留死
刑制度並不能對殺人犯罪比例變化帶來實質性的影響。

4、國家作為應對生命尊嚴進行保護的不應成為制度性殺人的主體。

5、所有判決中都可能存在錯判可能性。殺人犯罪中錯判的案件不在
少數。被宣判為死刑的殺人案件經過重審而改判無罪的案件已經有數
十件之多。不能容忍因錯判而發生剝奪生命現象出現。

6、死刑被濫用於政治活動。宗教動機的死刑、維持政治權力的死刑
、獲取政治效果的處刑、特定集團的政治偏見死刑等層出不窮。即
使是在所謂的民主國家,少數群體和弱勢群體也被迫成為政治犧牲品。

7、不能否認對死刑犯進行改良可能性。他們也是人,死刑是對人改良
可能性的全面否定。

8、當今國家即使是不通過死刑手段,而只通過教導所長期的隔離,已
經具備了抑制犯人再犯的可能性。

9、有主張認為考慮到受害者的感情需要死刑。但為保護受害者,對
受害者及其家屬提供精神上物質上的援助及安慰和關心更為重要。死
刑制度雖然可能滿足人們的因果報應心理,但死刑制度事實上並不能
為受害者帶來實質的利益。

10、死刑也同時侵犯了因職務行為而執行死刑的執行人員的人權。

11、是否執行死刑是區別朝鮮和韓國人權標準。韓國應通過不執行死
刑來維持優越性以對朝鮮公開進行死刑處罰等人權問題進行批判。

12、盡管廢除死刑制度為時尚早的主流意見仍占據優勢地位。如果引
入作為死刑的替代方案的沒有假釋的絕對終身刑,輿論調查結果將會
有不同的結論。國會及行政部門不能單純依據輿論調查的結果而人雲
亦雲。韓國第16、17、18屆國會連續提出《廢除死刑特別法案》。行
政部門自1997年以來實行死刑緩刑制度。現在應該是對廢除死刑進行
討論的時候了。

13、恢復死刑執行制度問題絕不能被個別偶發案件或感情而左右。相
反,這同時也給我們提供了對死刑替代刑進行討論的機會。即使是不
廢除死刑,至少也應以死刑猶豫制度(moratorium)為前提,在此基礎
上應做好替代方案的準備工作。

14、一個人的生命對於我們生活的地球來說微不足道。雖然殺人犯無
視人們的生命,但作為國家無視人的生命卻是錯誤的。國家應通過制
度引導以張揚生命價值。

五、韓政府對“死刑存廢”持慎重的保留態度

  死刑制度因其剝奪他人生命的非法性而應予廢除,還是因基於其
維護社會秩序功能以懲罰暴力犯罪而應予保留?死刑制度是否具有扼
制犯罪的效用?對犯罪者人權保護及受害者人權又能從何得到保護?
針對暴力犯罪刑罰,其理論基礎是罪罰等價的報應論還是教化論?是
優先考慮社會正義,還是優先關註人的尊嚴?韓國內社會及學界關於
死刑存廢爭論一直不斷。

  韓國司法判例實踐對保留死刑制度持肯定態度。“死刑存廢”與
否問題將根據國家發展及國民道德感情等因素從立法層面進行考慮,
刑法等法律規定死刑這種刑罰方法是基於死刑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
益功能而作為國家刑事政策規定的。從本質上說死刑並未違反憲法規
定,從目前來看廢除死刑為時尚早。韓憲法裁判所及韓大法院對死刑
制度持肯定態度。

  韓國法務部有關負責人稱2004年柳永哲事件和2006年鄭南奎事件
時,提議恢復死刑的輿論勢頭很強,但仍未能阻止停止執行死刑的趨
勢。由於圍繞死刑制度的存廢問題一直存有爭議,恐怕不能因為姜浩
淳事件而恢復執行死刑。

  韓大法官候任人選申鎔哲(音譯)2009年2月9日就有關死刑存廢問
題表示,其個人認為考慮到人類尊嚴及錯判的可能性,死刑制度都有
必要用終身刑來代替。申候補在國會大法官人事聽證會前提交的書面
答辯中稱因為反人類倫理的犯罪的存在,考慮到國民感情,在考慮死
刑存廢問題時應慎重做出決定。


(以上非本人著作,純屬轉錄,來源為網路論文,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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