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非親生子女無法繼承財產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非親生子女無法繼承財產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非親生子女無法繼承財產產品中有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李爾王2 不列顛王國還有一位大公爵,年紀和李爾王差不多,他有二個兒子, 一個是長子,未來爵位的繼承人。 一個是私生子,公爵對兩個兒子都很疼愛。 故事先中斷一下,穿插一段台灣去年才通過的「通姦除罪」。 通姦除罪化的論述有很多面向,其中之一就是不要讓非婚生子女一出生,就成為通姦的犯罪證據,也是侵害...
非親生子女無法繼承財產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李爾王2
不列顛王國還有一位大公爵,年紀和李爾王差不多,他有二個兒子,
一個是長子,未來爵位的繼承人。
一個是私生子,公爵對兩個兒子都很疼愛。
故事先中斷一下,穿插一段台灣去年才通過的「通姦除罪」。
通姦除罪化的論述有很多面向,其中之一就是不要讓非婚生子女一出生,就成為通姦的犯罪證據,也是侵害配偶權的證據。
沒有性行為怎麼會生小孩?(也有人為了脫罪,瞎編說是人工受孕,沒有性行為,不算通姦)
有些男人願意或者不得已,會辦理認領,他們有認領的過程要面對。
有些父親不願認領,對孩子也是二次傷害。
有些要求親子鑒定的,大部份都是10歲以下的小孩,有時候會強制要求把小孩交出來,有些外遇小三為了保護小孩只好認罪。
我無意跟大家辯論通姦罪的議題,而是提醒大家這樣的孩子要照顧好,他的性格養成不容忽視。
回到我們的故事。
公爵的私生子長相能力都不差。
可是他一出生就注定無緣繼承爵位,看著哥哥活在陽光底下,他站的地方也有陽光,但照不亮他的臉!l
他內心扭曲不平衡,他認為他是在天性熱烈的偷情裡生下的孩子,竟不及擁著一個毫無歡趣的老婆,在半睡半醒之間製造出來的那一批蠢貨?
他用邪魔歪道為自己求公道,他挑撥離間加上苦肉計,讓父親厭惡大哥,並追捕大兒子。然後他繼承了父親的爵位和所有的財產。
大兒子裝瘋離家避禍,隱姓埋名,四處乞討過生活。
公爵後來要去接濟李爾王,被小兒子和李爾王的二公主把他的的眼睛挖掉。
二個可憐的老人,一個瞎了的公爵,一個瘋了的李爾王和化身乞丐的大兒子相遇,大兒子陪在公爵身邊卻不敢相認,一行人在荒野中四處逃亡。
公爵失去雙眼後十分後悔,他遭心愛的私生子背叛,又錯怪自己的親生兒子。自覺人生無望,死意甚堅。
想要走上懸崖跳下去。乞丐兒子假意帶他從土台跳下去,並與他相認。老公爵無法承受與親生兒子相認的激動.。
人總是要在不可挽回的时候才會真正的後悔,用看不見的眼睛看著兒子,公爵缓缓的张了张嘴,在悲喜交加中死去。
大兒子也悲痛萬分,生離尚有可會之期,死別卻再無重逢之時了。與父親從此永別。
掌握權力和財富的人,總是相信自己最大,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中,我命由我不由天。
是嗎?
不信抬頭看,蒼天饒過誰?
非親生子女無法繼承財產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從張榮發遺囑案認識遺囑】
🎸有效的遺囑,該怎麼寫?
遺產的繼承,除了按照法律的規定分配外,法律也允許被繼承人(過世者)透過遺囑的方式,自由處分遺產。立遺囑的條件是:年滿16歲,且方式必須是下面的五種方式的其中一種。
1️⃣【自書遺囑】:只要遺囑人自行書寫全文,記明年月日並親自簽名即可。但必須要親自手寫而不能以電腦打字的方式,有爭執時可以透過筆跡確認是否真的是本人所寫,是常見的遺囑類型。
2️⃣【公證遺囑】:指定二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公證人前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最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見證人及遺囑人一起簽名。雖然程序比較繁瑣,但可以確保本人真正的意思,將來比較不容易有爭執。
3️⃣【密封遺囑】:由遺囑人或繕寫人書寫遺囑全文,遺囑人應在內文與密封的封縫處簽名,其餘步驟跟公證遺囑相同。雖然因為程序比較繁瑣,但能保持隱密性。
4️⃣【代筆遺囑】:由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之見證人、遺囑人口述遺囑意旨,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由代筆人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之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則應按指印。在遺囑人不便寫字或是不識字時可以使用。
5️⃣【口授遺囑】:在遺囑人生命危急或其他特殊情形,不能依前四種方式為遺囑的時候,由遺囑人指定二人以上之見證人,口述遺囑意旨,由見證人中之一人,據實作成筆記或是錄音,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一起在遺囑中/錄音密封處簽名。但當事人的真意比較容易有爭議。
🎸張榮發的遺囑是哪一種?有什麼爭議?
張榮發的遺囑,是由張榮發找來劉孟芬書寫,並且有記載年月日,也有遺囑人簽名,類型是屬於【密封遺囑】。張榮發過世後,遺囑的內容公諸於世,其中一點寫到「本人的存款、股票、不動產,全部由四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三子張國政則向法院起訴主張,該遺囑是在父親精神障礙的時候所為、並非本人簽名、不符合任何一種法律規定的遺囑的方式,認為該遺囑無效。
經地方法院調查,透過就醫紀錄、評估紀錄,繕寫人、見證人、公證人的證詞,以及由調查局用張榮發過往簽過的董事會、醫院文件進行筆跡鑑定,最後判決認為三子的主張均無理由,這份遺囑是有效的密封遺囑。(臺北地方法院107年重家繼訴字第18號判決)。
🎸遺囑有效,就完全按照遺囑分遺產嗎?
在遺產分配中有一個概念叫做【特留分】。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繼承人按照法律的規定分配遺產,稱為應繼分,譬如父親去世,母親與兩位小孩是繼承人,每個人的應繼分是各三分之一;而如果有遺囑,導致其中有些繼承人所分到的遺產不到原本應繼分的一半(或三分之一),那這些繼承人透過法律的保障認至少可以拿到一定部分的財產,這就稱為特留分。
根據報導,張榮發的遺產經國稅局認定為240億元,除了張國煒外,還有包含張國煒母親在內的其他五位繼承人(有一位繼承人死亡由子女代位繼承),這五位繼承人的特留分各是20億(每人應繼分240/6=40,特留分40/2=20),所以張國煒將繼承到140億的遺產(240-5*20=140)。
最後,張榮發的遺囑中還有提到,願眾子女及孫輩們,皆能和睦相處,互相照顧。除了財產,要如何實現張榮發其他遺願,也繼續考驗著後人們。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00317inv004/
非親生子女無法繼承財產 在 黑白告狀俠律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開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開始施行,同性別的相戀二人可以向戶政機關登記結婚了喔!
不過以下幾點,在衝動踏入愛情墳墓前請先注意:
1、登記結婚要以書面為之,且兩位證人要知道雙方當事人有結婚真意,未滿18歲不得結婚,未成年者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2、登記結婚後雙方將互負扶養義務、對於婚姻忠誠義務、同居義務,也將有繼承權。
3、目前收養只允許收養配偶之親生子女。
4、結婚是人生大事,法律賦予沒有血緣關係之二人成立永久結合的關係,要使其分離非其雙方同意或沒有法定理由,是無法離婚的,未成年者離婚亦應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5、如果對於財產管理有問題,記得先決定好要做分別財產制還是法定財產制,如果是法定財產制者,私房錢要藏好不要被抓到,不然小心睡沙發。
6、婚姻會不會是墳墓需要靠兩人維持,你們將面對婚姻史中許多艱難的考驗,同居習慣不合、與對方家人相處問題、錢要怎麼花的問題等,需要大量智慧與耐心來解決及面對。
然後還沒有要結婚的同性情侶,恭喜你們也要面臨被逼婚的問題了!
#預祝新婚快樂
#想清楚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