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r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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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非婚生子女之繼承
時間Wed Dec 21 22:06:01 2011
最近遇到的一個案例想請教一下對民法繼承篇或戶籍法比較熟的高手
某A是非婚生子女,母親(以下稱A母)最近過世了,母親的除戶謄本上
婚姻註記是未婚,某A稱自己是母親唯一的兒子(長子),但是他在戶口謄本裡
出生別登記卻是次男,而個人記事裡卻無被領收養的相關記事,
指稱長男(B)為其生父(A父)與其正式配偶(C)所生,
而A之父親欄父親欄確有A父之姓名
所以對於釐清A之繼承關係這就變得有點複雜,我的問題主要是以下:
1.是不是只要確定B的生母是誰,若非A母就可以排除其B繼承權了?
2.照理來說A的出生別應是從父親那邊、但若無被認養之記事,那出生別為次男
是否就有瑕疵了?或是因為生父那欄確有該父之姓名,就可以推定其從父方
之出生別?(60年代的事情,當時婚姻根本不嚴謹、也可能是當時小孩一出
生就拿證明直接報了戶口)
疑惑了很久,希望能得到解答囉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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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7.147.5.74
※ 編輯: EmirC 來自: 27.147.5.74 (12/21 22:09)
推 ilgsu:我想先確認,A的戶籍是報在A母那,還是A父那? 12/21 22:46
→ ilgsu:還有A父到底有幾個兒子?怎麼一下次男一下三男? 12/21 22:47
※ 編輯: EmirC 來自: 27.147.5.74 (12/21 22:49)
→ ilgsu:不過基本看來,1確實只要B不是A母所生,既然B不曾為A母收養, 12/21 22:49
→ EmirC:sorry 打的時候後沒注意到 修改好了~ 12/21 22:49
→ EmirC:A與A母為共同生活戶 12/21 22:50
→ ilgsu:所以當然沒有繼承權(就算A父母曾結婚,亦僅直系卑姻親,非卑 12/21 22:50
→ ilgsu:血親)Y 12/21 22:50
→ ilgsu:那A母那邊的戶口應該沒有長男才是,為什麼A會是次男? 12/21 22:51
→ EmirC:對 這才是詭異的地方吧,我查過A一開始曾被登記為長男 12/21 22:52
→ ilgsu:我瞭了,因為有生父欄...那A父跟A是認領,不是認養 12/21 22:52
→ EmirC:後來又被更正為次男,只是記事只說是誤植 12/21 22:53
→ ilgsu:早期民法我就不知道了,可能因此被記為父之次男。不過老話一 12/21 22:54
→ EmirC:所以我才覺得很怪 不知道有沒有真的還有一個長男存在.... 12/21 22:54
→ ilgsu:句,A父與A是認領不是認養。而且他們既已確認是直系血親,應 12/21 22:54
→ ilgsu:該是根本不能認養 12/21 22:55
→ ilgsu:當然也有可能還不知雙方血緣關係時認養,後來知道乃認領(這 12/21 22:56
→ ilgsu:種狀況因有撫育事實,不用認領也視為認領),但是認領後除非 12/21 22:56
→ ilgsu:證明當時驗DNA驗錯實際兩人根本無血緣關係,否則不可能再認養 12/21 22:57
→ EmirC:那麼說的話 如果當初A的父母在他出生的時候就直接拿A的 12/21 23:04
→ EmirC:出生證明,聲稱彼此之間有婚姻關係,那A就會被登記成有父 12/21 23:05
→ EmirC:也不會有認領相關記事囉? 12/21 23:05
推 ilgsu:婚姻關係不能用聲稱的吧...... 12/21 23:28
→ yuusnow:民法沒有"認養"... 只有"認領"、"收養",前者指生父認領 12/22 10:02
→ yuusnow:自己所生的小孩(因為生母無須認領即生親子關係),後者是 12/22 10:03
→ yuusnow:收養非自己所生的人當小孩(就不限男女,都可以收養) 12/22 10:03
→ yuusnow:且收養有規定在哪些情況下不得收養,認領則無。 12/22 10:04
→ yuusnow:這件事要解決,讓A去調A母、A、A生父三人的手抄戶籍謄本 12/22 10:05
→ yuusnow:因為民國85年改電子謄本,在那以前的記事要調手抄的才能 12/22 10:05
→ yuusnow:知道,先看A母的戶謄出現過幾個小孩,確定只有A一個之後 12/22 10:06
→ yuusnow:在看A的戶謄,看當時是為什麼把"長男"改成"次男",如果照 12/22 10:07
→ yuusnow:A所言,其身份應該原本是從A母戶籍(當時應是父不詳),所以 12/22 10:08
→ yuusnow:是登記為A母之長男,後來被他生父認領,改為從A生父戶籍 12/22 10:08
→ yuusnow:稱謂變更為"次男"(稱謂別是看當時戶長來決定的,但不代表 12/22 10:09
→ yuusnow:不能遷出或改戶長),而到民85年電子戶籍之後,當時登錄的 12/22 10:11
→ yuusnow:人員可能沒搞清楚,以為他的原始稱謂"長男"只是誤植,才會 12/22 10:12
→ yuusnow:這樣寫,但實際上那並不是誤植,而是入戶時戶長不同的關係 12/22 10:12
→ yuusnow:再來就看A生父戶籍,他名下是否登記B長男、A次男,是的話 12/22 10:13
→ yuusnow:就跟相關單位解釋,不過還是會遇到一些問題就是了(比如 12/22 10:14
→ yuusnow:就是要你提出"長男"資料的....那就麻煩..) 12/22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