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
0901
我發現好多朋友 要考11月記帳士
這些是我最常見到的考題
和新修法的內容
啊沒考不要怪我
記帳士稅法預測及基本題型
稅捐稽徵法
§10 疫情延後繳納期間
§11-1擔保品修法的第四款土地部分
§26 因疫情延期或分期繳納時限
§27 因26條延分期仍未如期申報者應一次還清時限
稅務救濟程序 時限及地點
更正及復查處理方式
稅捐稽徵法重要罰則
§41 §42 43 逃漏稅及幫助逃漏稅 (今年會計師申論)
§44 行為罰 與 營業稅法§52漏稅罰擇一從重
§48-1自動補報
納保法 基本生活費部分
營業稅佔考試最大宗
納稅義務人
視同銷貨
免稅零稅率內容 金塊的進口與銷售
總額型稅率及計算
小規模營業人進項得扣10%
營業稅分支機構申報採個別申報
營所稅分支機構採彙總申報
進項申報年限10年
開立發票時限
罰則 看到五倍以下選就對了
§51 §52
統一發票給獎 全年稅收3%
跨境電商 年銷售額超48萬 辦理稅籍登記
綜合所得稅 修法多 選擇題考點
股利所得分開計稅28%
及合併計稅8.5%上限八萬可抵減稅額
薪資所得定額免稅
扣除20萬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入薪資所得
薪資核實認列費用 三項 各3%
長照特別扣除額 每人12萬
及排富條款 稅率20% 股利分開計稅 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
統一發票或彩券中獎 5000以上分離課稅20%
公益出租未考過
基本生活費差額計算
物價指數調整時限%及適用項目
非居住者營利所得扣繳率21%
營所稅
納稅義務人
108年全年所得50萬以下19%
國外及大陸已納稅額上限
換算全年所得額算應納稅額
國內轉投資免稅
公式型所得 總機構境外
噸位稅 總機構境內
營業收入調節表
普通收據 製造加營業費用 千分之30
職工退休金 薪資總額*%
交際費 折舊 職工福利 呆帳
無形資產耐用年限
盈虧互抵 10年 及其條件
公司組織 如期申報 帳簿完備 簽證或藍色申報
資產重估 物價指數25%
反避稅四天王
已啟用 及 差異判斷 比例等
未分配盈餘5%
房地合一
計算方式 稅率 申報時限
非居住者稅率只有45% 35%
個人分離課稅
營利事業計入所得額
自用住宅定額免稅400萬
超過部分10% 及適用規定
罰則
短漏報 已申報2倍 未申報3倍
所得稅稽徵程序
扣繳率 暫繳兩種 結算 清算 就源扣繳
填發單據日期 時限 申報期間
未分配盈餘的罰則
最低稅負制計算
免申報最低稅負制者
個人 海外所得全戶未達100萬免計入
保險給付 受益人要保人非同一人
全戶未達3,330萬免計入
營利事業 計算方式 稅率 扣除額
遺贈稅 考最少
納稅義務人 稅率 免稅額 扣除額申報時限
遺產稅因公殉職軍公教加成
繼承人順位
區分是否將海外計入遺贈總額
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
非經常居住境內之國民及外國人
視同贈與 財產估價 罰則
申論題 綜所應該必考
薪資定額免稅 跟 長照特別扣除額
有稅法題目可以小盒子
太基本的題型不受理
上述基本題 讀到的時候記得多留意
祝一次上榜 專業科目總分盡量抓個 290
大家真的快點上榜一起報明年會計師
#記帳士 #普考 #稅法 #專技 #tax #會計
非居住者薪資扣繳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非居住者 薪資所得適用扣繳率基準「調整」囉🏠🏠
#財政部台北國稅 局表示,#行政院勞動部 於2019年8月19日發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每月 #基本工資 調整為新台幣(下同)23,800元。扣繳義務人給付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簡稱非居住者)薪資所得時,計算適用扣繳率的金額基準亦隨之調整。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非居住者薪資扣繳 在 艾蜜莉會計師的異想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年不知不覺就快過了,這篇PO有點晚,但仍是滿好的扣繳規定整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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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住者薪資扣繳 在 基金教母-蕭碧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境外基金所得要報稅嗎?
最近大家陸續會收到扣繳憑單,尤其有投資境外基金的人,若2018年有贖回獲利者,應該也會收到扣繳憑單,這個所得到底要不要繳稅,每每有人會有疑問,今天我們就來學習這個吧!
台灣的個人綜合所得稅採「屬地主義」,除下列例外,只對個人的台灣來源所得,課徵個人所得稅。
1.台灣公民如有中國大陸來源所得(例如:大陸工作之薪資),應繳納台灣所得稅,但在大陸已納之所得稅得依法抵扣。
2.台灣居住者之海外所得,須依最低稅負制,計算所得基本稅額。
每年5月大家申報的綜所稅,你應該不陌生,把納入所得的金額扣除可以抵扣的扣除額後,依級距稅率繳稅,這部分就不再贅述了。
有投資境外基金的人,其所的就是符合上述的2.【台灣居住者之海外所得,須依最低稅負制,計算所得基本稅額】。但大家也還不用緊張,最低稅負制的目的是要讓所得很高,但因享受各項租稅減免,而完全免稅或稅負非常低的人,對國家財政有基本的貢獻。所以大多數已納稅且沒有享受租稅減免的納稅義務人,不會適用最低稅負。
一、依規定,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項目有:
1.個人綜合所得稅的「綜合所得淨額」。
2.海外所得:指未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之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香港澳門地區來源所得。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未達新臺幣100萬元者,免予計入;在新臺幣100萬元以上者,應全數計入。(海外所得自99年度起計入基本所得額。)
3.特定保險給付: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給付,但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超過3,330萬元者,扣除3,330萬元後之餘額應全數計入。
4.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受益憑證交易所得。
5.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採列舉扣除額之「非現金捐贈金額」(如:土地、納骨塔、股票等)。
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申報戶,不必申報最低稅負:
1.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未適用投資抵減獎勵,且無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的受益憑證交易所得、非現金捐贈扣除額及其他經財政部公告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者。
2.雖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之項目,但基本所得額在新臺幣670萬元以下者。
3.符合所得稅法第73條第1項規定,免辦結算申報之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由上面的規定應該可以略知一、二,你的境外基金所得超過100萬以上才須納入最低稅負制的稅基,且所有該納入的項目總額超過670萬以上,你才會與最低稅負制沾上邊,縱使沾上邊也未必是繳了最低稅負制的稅了,因為最終繳稅額是這樣算的:你原先每年申報的綜合所得稅依級距算出了需繳的稅額是A元,而依最低稅負制的規定(稅率一律20%)算出需繳的稅額是B元,最終你須繳的稅是A與B中擇較大的數額繳稅。
所以大部分的人只要是每年正常繳所得稅的人,最低稅負制都與你無關,若想了解細節問題,可以上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