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雨量分級定義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雨量分級定義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ocicom (ㄚ漢)看板TY_Research標題[討論] 氣象局網頁在進行「雨量分級定義」...
如題..氣象局網頁在進行「雨量分級定義」問卷調查
網址 http://pweb.cwb.gov.tw/CWBPolls/001/index.jsp
大家可以去填填..幫氣象局集思廣益一下
以下節錄部分內容:
" 「雨量分級定義」調查表
問卷時間:2010/11/24 ~ 2010/12/24
本局曾於93年辦理民意調查,並於93年8月4日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討論後,報請行政院
人事行政局陳奉行政院核復同意(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3年11月19日局考字第0930065160
號函),將本局「災害性天氣作業要點」第三點第二款有關「豪雨」之定義部分修正,
細分為「豪雨」、「大豪雨」及「超大豪雨」三級,並沿用至今。
現行雨量分級的定義:
大雨: 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毫米以上,
且其中至少有1小時雨量達15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豪雨: 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13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如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則為大豪雨。
如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則為超大豪雨。
"
個人覺得氣象局的分級雖然定義清楚但不口語化
對一般大眾來說..雨量達到50,130,200或350毫米會發生甚麼事其實沒甚麼概念~~
嚴重性(或關注度?)很難從氣象局定義的數字看出來..
個人建議分級改成如下:
大雨提醒: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50毫米以上,
且其中至少有1小時雨量達15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豪雨特報: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130毫米以上或時雨量達25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可能造成積水現象。
暴雨警告: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200毫米以上或時雨量達4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可能造成淹水現象。
超大暴雨警告:指24小時累積雨量達350毫米以上之或時雨量達6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
可能造成嚴重淹水現象。
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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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6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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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di (張開雙手守護你) 看板: TY_Research
標題: Re: [討論] 氣象局網頁在進行「雨量分級定義」調查..
時間: Thu Nov 25 12:57:30 2010
我也上去填了問卷...
原本氣象局的雨量等級中
由於統計期間是24小時,所以大雨跟豪雨其實還蠻算容易達成的
而且因為統計期間長,又不考慮降雨強度(僅大雨等級有考慮)
這兩個等級其實沒辦法反映造成災害的潛在可能性
(平均24小時下50mm/130mm跟集中在1小時下完的差別相當大)
我自己的想法分級仍以總雨量為主
主要是考慮到短時間降雨強度在預報上的困難度
所以改把統計期間縮短為6小時到半天為單位,來反映降雨強度
把最低等級的基準提高.加大各等級間的差距
不同等級間有明顯差距時,比較能讓人感受到升級所提升的嚴重程度
大雨: 12小時內降雨50mm以上,且至少其中1小時降雨量達20mm
豪雨: 12小時內降雨120mm以上
大豪雨: 12小時內降雨250mm以上
暴雨: 6小時內降雨250mm以上 或 12小時內降雨450mm以上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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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0.251.1.226
※ 編輯: pedi 來自: 60.251.1.226 (11/25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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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eg2977 (澔呆) 看板: TY_Research
標題: Re: [討論] 氣象局網頁在進行「雨量分級定義」調查..
時間: Thu Nov 25 14:05:55 2010
我認為應該以形容詞或者具體影片照片告知民眾
舉地震的例子來說
大家都知道七級地震的震度是六級地震的數倍
不過如果給你看以下的表你可以清楚知道會怎樣嗎??
0 無感地震
1 微震
2 輕震
3 弱震
4 中震
5 強震
6 烈震
==
如果變成這樣感覺就清楚的多
0 無感地震 地震有紀錄, 人體無感覺
1 微震 人靜時對地震敏感則可感受的到
2 輕震 房屋搖動 , 一般人均感受得到
3 弱震 房屋搖動,門窗格格有聲,承水動盪,旋物搖擺
4 中震 房屋搖動甚烈, 不穩物頃倒, 成水容器達八分滿濺出。
5 強震 牆壁龜裂,煙囪頃倒。
6 烈震 房屋頃倒,山崩地裂,地層斷陷
※ 引述《pedi (張開雙手守護你)》之銘言:
: 我也上去填了問卷...
: 原本氣象局的雨量等級中
: 由於統計期間是24小時,所以大雨跟豪雨其實還蠻算容易達成的
: 而且因為統計期間長,又不考慮降雨強度(僅大雨等級有考慮)
: 這兩個等級其實沒辦法反映造成災害的潛在可能性
: (平均24小時下50mm/130mm跟集中在1小時下完的差別相當大)
: 我自己的想法分級仍以總雨量為主
: 主要是考慮到短時間降雨強度在預報上的困難度
: 所以改把統計期間縮短為6小時到半天為單位,來反映降雨強度
: 把最低等級的基準提高.加大各等級間的差距
: 不同等級間有明顯差距時,比較能讓人感受到升級所提升的嚴重程度
: 大雨: 12小時內降雨50mm以上,且至少其中1小時降雨量達20mm
: 豪雨: 12小時內降雨120mm以上
: 大豪雨: 12小時內降雨250mm以上
: 暴雨: 6小時內降雨250mm以上 或 12小時內降雨450mm以上
: 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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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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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rbert (融) 看板: TY_Research
標題: Re: [討論] 氣象局網頁在進行「雨量分級定義」調查..
時間: Sat Nov 27 16:52:49 2010
現行雨量特報常常被民眾罵說太晚發布,
主要是因為雨量還沒達到定義標準所以無法發布,
等雨量真的達到定義標準了,路面都已經淹水了,
此時才要發特報已經明顯太晚,特報看在災民眼裡已經變成馬後砲,
如果真的要達到讓民眾有防範心理作用,
就應該在定義後面再加上未來12小時的雨量預報。例如:
大雨:12小時累積雨量達50毫米以上,其中至少有1小時雨量達15毫米以上之降雨現
象,且未來12小時內有維持降雨強度的可能。
豪雨:12小時累積雨量已達13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且未來12小時內有維持降雨強
度的可能。
大豪雨:12小時累積雨量已達20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且未來12小時內有維持降雨
強度的可能。
超大豪雨:12小時累積雨量已達40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且未來12小時內有維持降
雨強度的可能。
暴雨:12小時累積雨量已達800毫米以上之降雨現象,且未來12小時內有維持降雨強
度的可能。
ps.必要時應加註「有機會升級為XX特報」。
不一定要改成上述這樣啦,只是希望能加註未來降雨的持續性,以達到發特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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