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離職證明書英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離職證明書英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離職證明書英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離職證明書英文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律師談吉他,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公司新人沒破關,試用期間被解雇?!】 最近收到一篇文章連結,原來是阿滴英文的實習生某天要上班前,被叫到公司附近咖啡廳談話,並以上班的這一個月是實習試用期,試用結果是不及格為由,將他當場解僱,令他無法接受,難道試用期間雇主可以隨意解僱嗎?員工能不能主張勞基法的權利呢? 🎸試用期是什麼? ...

  • 離職證明書英文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8-19 20:42:47
    有 378 人按讚


    【公司新人沒破關,試用期間被解雇?!】
    最近收到一篇文章連結,原來是阿滴英文的實習生某天要上班前,被叫到公司附近咖啡廳談話,並以上班的這一個月是實習試用期,試用結果是不及格為由,將他當場解僱,令他無法接受,難道試用期間雇主可以隨意解僱嗎?員工能不能主張勞基法的權利呢?
     
    🎸試用期是什麼?
     
    「試用期」是許多公司用來考核新進員工的制度,公司希望在這段時間先確認員工是不是能勝任工作,員工也可先了解職務的屬性。以前在勞基法施行細則裡,還有試用期不得超過40日的規定,但20年前修法時把試用期刪掉了,所以現在的勞基法對試用期沒有特別規定,勞動部認為試用期長短可由勞資雙方自行約定,大部分公司的試用期會訂為3個月。
     
    🎸試用期間需要考評嗎?
     
    對於試用期的員工,雇主仍應依綜合職業能力、業務適格性等基準具體評價工作表現,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終止勞動契約
    (台北地院96年度勞訴字第180號)
     
    同時,雇主如果有相關考評規範,也應遵守規範揭示程序,並確實具體評核員工表現,不能只於試用期滿時,憑藉對員工平時工作表現的籠統記憶,而作成試用不及格的評分,例如,員工都是依法請假並有紀錄,但雇主卻憑感覺認為員工「太常請假」而給予低分,這種評分顯失公允。(台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5年度勞上字第3號)
     
    🎸試用期間,雇主可以任意解僱員工嗎?
     
    根據過去行政院勞委會的函釋,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勞資雙方可以依照工作特性來約定合理的試用期間,但雇主認為勞工不能勝任工作,不論是試用期內或期滿時要解僱勞工,都應該依照勞準法的第11、12、16、17條相關規定來終止契約。
    (86台勞資二字第 035588 號函)
     
    也就是說,主管機關認為雇主解僱員工仍然要遵守法定事由(例如虧損或不能勝任),此外還要符合終止預告(員工已工作滿3個月以上要提早一定日數告知試用員工不留用,未滿3個月由勞雇雙方自行商議決定)以及給予資遣費等程序才算合法解約。
     
    另外依照就業服務法第33條規定,雇主資遣員工要在10日前向主管機關辦理資遣通報,並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不是雇主臨時或突然說試用不合格就算數。
     
    🎸但試用期解僱需不需要遵守勞基法,法院還沒有一致見解
     
    有些法院在判決時,會依循勞委會的解釋,甚至有判決認為,勞基法雖然已經沒有試用期的規定,但雇主終止契約應該要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雇主在使用其他較和緩的方法,如記過、扣薪或調職,勞工還是無法勝任工作時,才可以解僱。(台灣高等法院 106 年勞上字第 86 號判決)
     
    然而也有判決認為,一般企業在雇用新進員工時只能做書面審查,不容易得知員工真實的能力,如果依工作性質,確實有試用的必要,基於契約自由原則,員工和雇主約定試用期是合法有效的,但試用期屬於締結正式勞動契約前的試驗階段,只要雇主沒有濫用權利,不論雇主或員工原則上都可以隨時終止契約,不用遵守勞基法終止契約與資遣費的規定。(台灣高等法院102年度勞上字第100號)
     
    雖然「終止契約」的部分訴訟上還沒有統一意見,但「試用期間」員工的勞動權益與「正職員工」並沒有不同,地方主管機關,例如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更認為,在試用期間,工資、工時、休假、資遣費等規定還是要遵守勞基法,勞雇雙方約定契約的勞動條件不能低於勞基法的標準,所以「試用期間沒有保勞保」、「試用期工作不滿七天離職者不發薪資」、「試用期間薪資低於基本工資」等等說法,都是違法的。
     
    每年畢業季會有不少新鮮人步入職場,關於「試用期」的相關權益,很多人誤以為沒有通過試用期以前,不算正式員工,所以權利也跟著打折,對老闆苛扣薪水、不准請假、無預警解僱等不合理的行為忍氣吞聲或自認倒霉,但即使是沒有工作經驗的菜鳥,權利依然會受到法律保障,不該讓雇主任意侵害!

  • 離職證明書英文 在 *桑妮凱特‧說說話* 澳洲護理/移民/美食/世界旅行分享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12-03 19:22:25
    有 6 人按讚

    #澳洲護理薪水 (網站為QLD各級薪水)
    #澳洲年資
    #年資計算

    澳洲的每個洲薪水跟分級都不太一樣
    但是同一州公立醫院只要工作職稱跟職級一樣,薪水都是固定的.

    來澳洲工作四年我在NSW跟QLD住過.
    薪水來說目前QLD大勝NSW.

    Enrolled Nurse, EN=護士, 18個月的TAFE, diploma
    Registered Nurse, RN=護理師,三年大學Bachlor degree
    Clinical Nurse,CN=臨床護理師,是各州條件

    RN往上就會開始有點不同容易混淆
    雪梨NSW有CNS/CNE
    昆士蘭QLD有CN/CNC
    各州對這職稱的要求也不太一樣
    有些是單位開缺你條件夠(書面+presentation+口試)就可以
    有些要在那單位3年或是有相關學士後學位
    ps.澳洲的學士跟碩士之間還有兩種可以選
    Certificate>diploma>master
    只是拿的學分數量差別4/8/12
    但只要是學士後的都可以加薪水或是面試加分

    這樣的職稱在各州有些只是Payslip上的差異
    但QLD是職級上會從RN:grade 5>CN grade 6
    大家日後要升遷可以研究一下
    因為工作內容也會很不一樣

    ** 澳洲的薪水每年是全部都會調漲(QLD)
    所以今年的Year7會比去年Year7的人拿得多!!!

    http://sunycat.pixnet.net/blog/post/458702312-%5b%E6%BE%B3%E6%B4%B2rn%5d--%E6%BE%B3%E6%B4%B2%E8%AD%B7%E7%90%86%E5%B8%AB%E8%96%AA%E6%B0%B4%E6%A2%9D%EF%BC%8C%E5%8F%B0%E7%81%A3%E8%AD%B7%E7%90%86%E5%B7%A5%E6%9C%83%E5%8A%A0

    海外(台灣)的工作經驗是可以在澳洲被認可的.
    但澳洲的年資是用時數計算
    因為澳洲護理很多人都是Part-time
    時數從一週上一天到一週上五天都有
    因應而生的年資計算就是每滿2087小時算一年 :)

    SO!
    台灣的英文離職證明書上請記得註明
    Full-time (____hours/week)
    這樣才能被正確計算唷 <3

    澳洲薪水好,TAX雖高,但因為Nursing 有salary sacrifice/salary package(節稅方案),醫院也會幫忙你多放點錢去退休金帳戶(SUPER).

    整體福利跟生活水準都還是高台灣很多
    正在努力的人好好加油囉

    Using 2,087 as the average number of work hours in a calendar year reasonably accommodates the year-to-year fluctuations in work hours.

    https://www.health.qld.gov.au/hrpolicies/wage_rates/nursing

  • 離職證明書英文 在 又曦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4-05-28 17:05:43
    有 77 人按讚


    http://www.vjmedia.com.hk/articles/2014/05/28/73680

    《在中大,偽造文書虛報學歷不報警也只是冰山一角》

    新聞報導中大收到假CET-6成績開除大陸生的事,被質疑有沒有報警一事,令我這個校友兼前僱員想起很多在中大時的往事,不吐不快。

    這些年身為中大畢業生,日子真的非常不好過。

    首先,中大收了海量大陸生讀Research Postgraduate Programme (Rpg)和Taught Master (TPg),每次回到母校,都會令我產生一種「故國重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的遺憾感;另一方面,深圳準備開分校,加上充斥市面的中大TPg學歷,也令我們這些畢業生覺得自己辛辛苦苦讀出來的大學學歷有貶值之嫌。但都不及我以下要說的令人氣憤。



    畢業之後,我在中大工作過一段時間,正是自負盈虧的Taught Master Programme。我負責的Programme,很遺憾地,有九成是大陸學生。是的,你沒看錯,只有一成是香港學生。

    九成這個比例雖然在中大裡也算比較誇張,但很坦白,這種Programme在中大裡不是唯一一個。而且,因為自付盈虧要保飯碗的關係,那個Programme還想擴大收生。香港的申請人不多,所以他們做的,自然是大量取錄恨不得擠進香港來的大陸生。

    每次聽到有人說大陸生質數好,我就知道他一定是外行,而且應該是離開學校很久那種。我們收到的申請,北大清華之類的一級學府,沒有1%。三百個裡面有三個,已經很不錯。而其他的呢?中國的大學有類似好大學排行榜的東西,像是211名單,985名單,每個名單有幾十間學校。但即使如此,我工作的那課程收的學生,仍有一半以上來自非211或985名單的大學。簡單來說,雜牌大學。而中大只要求他們的成績有B grade,也就是GPA3.0,部份情況下GPA2.7仍會破例取讀。



    英文能力方面,其實中大有門檻,就是文章開頭提到的CET-6成績。除了CET-6之外,TOEFL和IELT達到一定分數也可以。CET-6是大陸自己辦的考試,在TOEFL和IELT這些外國試的中國試場都傳出作弊新聞的前提下,CET-6的可信性有多高?你懂的。有些學科已經不承認CET-6了,但中大大部份學系仍承認。而且中大還是今年才要求學生交CET-6正本,過去幾年到底收了多少個偽造成績的學生?有多少個這種學生已經拿了中大證書成為了我的校友?我不敢想。

    他們的程度可以有多差?Send來的email文法不通到令人看不懂的程度。外國教授說的話他們聽不懂,經常不交功課,讓外國教授們追功課追到頭痛,過Deadline就賴死和厚著臉皮求情。至於中國教授,可能比較「包容」,沒聽過他們投訴。

    當然不會全部都這麼差,也有普通的、也有成績較好。至於比例,如前文述。



    但真正問題不在成績。成績差,還可以進修;品行不佳,目的不純,價值觀偏差,才是最嚴重問題。

    蘋果一篇專欄提到,作者幾年前在中大做老師時,捉到一個抄襲的學生。結果,系方沒處罰,反而還幫助那學生完成學位。我很想說,這至今仍是中大的作風。我就見過好幾個,學生被抓到抄襲,只會令他該科的成績不合格。只要他補回那一科成績,照樣畢業,照樣拿證書。離譜?未算!

    我工作了沒幾個月,接觸的學生不算多,在這裡面,居然有兩個大陸生不約而同申請休學一學期,原因是懷孕,還提供醫生證明書!但事實上,我們的課程只讀一年,開學沒兩個月就懷孕,也未必太巧。她們已經拿了香港的student visa,也就是說,她們可以安心地留在香港待產,不用闖關。她們到底來香港幹什麼?香港的雙非孕婦為什麼禁不止?哪裡有漏洞?這裡給了一個很好的答案。

    還有另一件令我非常在意的事。在我工作的Programme裡,一個大陸生犯了風化案,上了庭,也上了報紙,被判了社會服務令。中大召開了紀律聆訊,由幾個教授主持,但最後,仍保留了這人的學藉,沒聽說有什麼處分。現在,他應該已經畢了業,也成為了我的一個校友,然後留港工作。



    誠信,是一個大問題。我只是做了短短幾個月,只是小小一個名不經傳的Programme,已經遇到這麼多千奇百趣的事。中大有那麼多TPg,到底還有多少齷齪故事可以發掘?到底還要爛到什麼程度,中大才會下定決心去整頓收生質數以維持校譽?

    我不樂觀。我無法接受這種文化,無法接受這種校友,於是在幾個月後離職。但這個醬缸,它還在繼續發酵。我知道如果我寫信去學校投訴,他們只會回覆我,一切按中大既定程序去做,沒有任何問題。我知道,因為我曾經是它制度的一員。

    我曾經為自己是中大人而自傲。真的,那時我甚至認為中大比港大更有理想和抱怨。我認識的中大,是唐君毅、牟宗三的堅毅不屈,是手空空無一物,是路遙遙無止境,是文人的風骨,是對社會和生命的反思,而不是把有教無類當作向錢看的藉口。

    只恨自己的母校,怎麼變得這麼軟弱,為了五斗粒折腰。連中大都這樣,其他大學或大專又是怎樣的情況?或者,仍待媒體去發掘。

    也許,這間最高學府的墮落,只不過是香港教育界沉淪的冰山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