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離職提前告知 PTT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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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離職提前告知產品中有3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不用上班,我仍然半夜醒來, 超準,凌晨3:40…而且頭好痛(&*^#…@$£😤 東森待了11年,超過一半的日子都這時間起床,但該不會這樣的生理時鐘要再陪我11年…😱 算一算,湘華在主播台已坐了21年,我當然知道不播了很可能感到失落,只是這討厭的感覺未免也來的太快!(內心再度浮現#@$&**…) ...

離職提前告知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你是會詳細查看合約的人嗎?許多人求職的時候,一心只想著要把握眼前的好機會,卻忘了仔細查看勞動契約的內容(甚至也別忘了要求ㄧ式兩份或副本),待日後工作出現爭議時,才發現當初簽訂的合約內容怪怪的,好像跟法令規定的不一樣,這時候到底該怎麼辦呢😢 以我自己為例,剛畢業的時候在某單...

離職提前告知 在 前方有㜙?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08:43:06

#20210604 離別總是很突然的事。 - 公布180的那天早上,是週六。 我到補習班去陪國一國二的學生做段考前複習。 那天也是國三會考的第一天。 - 其實我一直都有跟國三的學生說我打算待到他們畢業,約莫六月結束就會走。 理由有很多,除了要面對我超載的學分,我也對教學有更大的熱忱,多過行政。以及,...

離職提前告知 在 Nico Yeh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5-17 12:57:29

這是一篇澄清聲明文 因為認識的會員和學生的告知,line的對話,錄音檔讓我知道這件事(所以真的不是無憑無據這樣) 我在2020.7月~2021.2月擔任FIB健身俱樂部的代理店長,2021.3月中 FIB健身俱樂部和Dream Fitness Club 簽約給其新團隊承攬經營,我和前櫃臺員工在2...

  • 離職提前告知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25 08:26:32
    有 22,991 人按讚

    不用上班,我仍然半夜醒來,
    超準,凌晨3:40…而且頭好痛(&*^#…@$£😤
    東森待了11年,超過一半的日子都這時間起床,但該不會這樣的生理時鐘要再陪我11年…😱

    算一算,湘華在主播台已坐了21年,我當然知道不播了很可能感到失落,只是這討厭的感覺未免也來的太快!(內心再度浮現#@$&**…)

    是的,昨天9/24是湘華在東森的最後一天,
    強.忍.淚.水. 告別我愛的同事和每一個角落,
    請原諒我在最後一刻仍保持低調的離開,
    因為自己真的太愛哭,就怕說一次崩潰一次!

    在臉書支持我的你/妳,原諒我沒能提前告知,
    打從一個月前提出辭呈,不時出現複雜的情緒,
    尤其當看到你們留下支持的留言就會內心激動,
    份外不捨😭,
    我無法用三言兩語解釋,所以最近都沒多加回覆,
    但你們留下的一字一句,我都放在心裡!
    (光寫這幾行字,我又淚流滿面了,你說是不是淚腺太發達…😅😅)

    有人說湘華[太衝動],難道不知多少人想當主播?

    的確很衝動,至於是那些因素引出這樣的衝動?
    很難說清楚,也不重要了,雙魚座什麼沒有,就是有滿滿的愛與莫名的樂觀,未來的路不會輕鬆,但我會加油!(你可以也為我打氣嗎?🙏)未來湘華沒在電視上,但會多多直播及po文(不准離開😆)

    也有人說湘華大概[不缺錢],要回家享福了!
    我當然缺錢,所以歡迎(拜託)大家提供我打工的機會,你們知道的,湘華很會主持 很會配音,喜歡分享好書好物,也樂於公益活動,都歡迎私訊給我喔…

    人的一生總在做選擇,最終我選擇離職不是想跳槽,
    而是想保留多點力氣 多點時間 給小孩,我想,就如同我在美國的哥哥說的一句~
    "你的人生 重新開機" Reset. and Go !

    21年的電視生活以及這些日子的心情轉折,
    請容許我慢慢的一篇篇分享給你們😘
    (2號情人—五歲弟弟又突然起床找媽媽啦,
    我不用再帶著心疼趕去上班,先去陪孩子囉…)

    勇敢的決定吧,因為[這是你的人生],
    蔡康永說的,我想分享給你!❤

  • 離職提前告知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4 23:22:20
    有 10,334 人按讚

    婚前一週收到資遣通知,讓她沒了婚假、也沒心情度蜜月,氣到申訴。最後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被罰30萬元,也要給她10幾萬的資遣費

    #資遣 #請婚假 #離職 #勞資糾紛 #歧視糾紛 #YVD

  • 離職提前告知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26 11:50:53
    有 17 人按讚

    嗨嗨大家,你是會詳細查看合約的人嗎?許多人求職的時候,一心只想著要把握眼前的好機會,卻忘了仔細查看勞動契約的內容(甚至也別忘了要求ㄧ式兩份或副本),待日後工作出現爭議時,才發現當初簽訂的合約內容怪怪的,好像跟法令規定的不一樣,這時候到底該怎麼辦呢😢

    以我自己為例,剛畢業的時候在某單位上班近一年,想離職的時候才發現勞動契約上面寫說要提前「三個月」告知……但我真的恨不得當場就開任意門直接回家,法令不是規定10天嗎?我竟然還要等三個月!(崩潰)

    其實不只是離職預告期間,雇主給予勞工的其他勞動條件也都不得低於法定基準。在勞基法第1條便有提到,「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也就是說,勞動基準法為最低標準,勞動契約的內容只要不違反法律強制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反之,約定內容與法律若有牴觸者,其牴觸部分之約定無效。

    其他比較常見的還有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教育訓練費用的償還、離職需扣薪水…等等。若真的有遇到覺得怪怪不合理的地方,大家可以再去翻翻法規、打電話詢問勞動局,或是看看我們之前的貼文,其實不難發現問題在哪。(或是直接詢問主管或HR)

    但最後還是要提醒一下,不管任何契約內容,都一定要對其內容瞭解後再簽訂,自己的權益自己保障囉!你看過什麼奇怪的合約內容嗎?都歡迎在底下留言跟我們分享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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