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雇主終止勞動契約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6萬的網紅律師娘講悄悄話,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聽一些朋友說,零售業的生意越來越差,特別是開餐廳的,有幾位已經認輸熄燈,還有一些則是在苦撐,想起以前自己和老公在擺夜市的時候,生意好辛苦,生意不好煩躁,做生意的人,真的是沒有放心的一刻。做老闆的一旦生意不好,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節省成本,最近看到了一個案例,老闆因為訂單大減,決定把工廠從台北遷到桃...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03 20:32:12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我們先前有寫過關於工讀轉正職的貼文內容,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印象?(忘記的可以再去看看我們今年4月的貼文)。今天想要分享的議題是,有讀者跟我們分享,雇主為節省人事成本,便自行將正職員工(月薪制全時工作者)轉換為兼職(部分工時時薪制工作者),導致員工的工作時間減少,薪資計算方式...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特別企劃 嗨嗨大家,我們跟法律百科 @legispedia_tw 合作的貼文,很快的就來到第四篇了🙂在這篇文章中,想跟大家分享關於雇主「合法解僱」的問題,過去我們在部落格中曾經整理過「好聚好散這麼難?關於勞動契約終止的15種方式」的文章,目的就是希望讓勞資雙方遇到契約終...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50:47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最近疫情真的越來越嚴峻,不知道各位這個週末是不是都有乖乖待在家裡呢?在這個時間點如果可以減少不必要的外出與社交,便可以間接地降低傳染風險,保護自己也能保護他人。然而,畢竟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未宣布所有行業都要停班,因此相信不少人還是要出勤工作...

  •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8-09-03 11:5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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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聽一些朋友說,零售業的生意越來越差,特別是開餐廳的,有幾位已經認輸熄燈,還有一些則是在苦撐,想起以前自己和老公在擺夜市的時候,生意好辛苦,生意不好煩躁,做生意的人,真的是沒有放心的一刻。做老闆的一旦生意不好,第一個想到的就是節省成本,最近看到了一個案例,老闆因為訂單大減,決定把工廠從台北遷到桃園,節省廠租,然而,對員工而言,交通跟時間成本卻增加了,那麼,究竟誰該讓步呢?其中一位員工甚至因此向法院提出,要單方終止和老闆的勞雇關係,並要求老闆支付資遣費,對於這樣的緊張關係,我們事務所的律師特別給老闆與員工不同的建議。

    在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有列出五款所謂的「調動五原則」,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能違反勞動契約的約定,而且要符合下列幾個原則:
    一、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二、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三、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四、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因此,我們建議老闆們:
    在經營事業有需要調動勞工的工作職位或環境時,應該考量被調動的勞工狀況本身對調職適應的可能性,在合理範圍內,也應提供勞工一定的協助,或是在擬定調職政策時,讓勞工有參與的機會,才可以避免爭議。

    給勞工的建議則是:
    若遭到公司調職,而本身無法勝任時,可以要求雇主提供一定之協助,若雇主的調職違反勞基法時,可以與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

    遇到不合理的調職,建議員工們可以發出存證信函宣示自己的權利,否則有一天要打官司的時候,就沒有證據自己是不同意調職的喔!

    只要在下面留言「我想要存證信函範本」,律師娘就會私訊給你,也歡迎分享給朋友們喔!

  •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9-21 15: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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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併購下,宏達電員工權利何去何從?>

    宏達電今天宣布與Google(谷歌)簽署合作協議,Google以11億美元(約折合新台幣330億元)買下參與打造Pixel的團隊及手機專利授權,將有2000名工程師轉職。

    本來是日薄西山的宏達電員工,名片拿出去有點沒面子,
    突然變成google員工,感覺是絕地逢生啊!
    不過虛榮歸虛榮,錢才是最實際的,
    企業併購過程中,宏達電員工的權利要怎麼保障呢?

    其實勞動基準法跟企業併購法對這個部分有規定:

    1.拒絕被留用(不想為google工作)或新公司不留用的員工,
    公司要資遣,給予資遣費

    2.願意被留用的員工,
    (1)舊有的年資,新公司(google)要承認,
    (2)宏達電之前提撥的勞工退休準備金,
    要移轉到新公司(google)的勞工退休準備金帳戶
    這個部分,宏達電跟google談併購時,
    一定會處理到這一塊的,
    重點是確保
    留下來的舊員工的勞動條件(薪資福利等),年資跟退休準備金等權益
    不會因為併購而受影響~

    當然宏達電跟google可能用另外一個方式,
    就是宏達電直接資遣全部員工,給予資遣費,結清年資,
    google再來考慮要用那些員工,
    那就是重新談勞動條件,薪資福利重新談,
    員工在google的年資,就是從零開始囉!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20條:
    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
    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
    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
    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企業併購法第15條第2項:
    公司進行收購財產或分割而移轉全部或一部營業者,
    讓與公司或被分割公司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
    於支付未留用或不同意留用勞工之退休金後,
    得支付資遣費;所餘款項,
    應按隨同該營業或財產一併移轉
    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金制度工作年資勞工之比例,
    移轉至受讓公司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

    同法第16條:
    併購後存續公司、新設公司或受讓公司應於併購基準日三十日前,
    以書面載明勞動條件通知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
    該受通知之勞工,應於受通知日起十日內,
    以書面通知新雇主是否同意留用,
    屆期未為通知者,視為同意留用。
    留用勞工於併購前在消滅公司、讓與公司或被分割公司之工作年資,
    併購後存續公司、新設公司或受讓公司應予以承認。

    同法第17條:
    公司進行併購,未經留用或不同意留用之勞工,
    應由併購前之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並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或支付預告期間工資,
    並依法發給勞工退休金或資遣費。
    前項所定不同意留用,包括經同意留用後,
    於併購基準日前因個人因素不願留用之情形。

  • 雇主終止勞動契約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12-15 10: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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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工朋友在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工作時,除非有以下法定事由,雇主不可以單方任意終止勞動契約:

    【勞動契約小百科-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事由篇】
    勞工朋友在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工作時,除非有以下法定事由,雇主不可以單方任意終止勞動契約:
    ▶經濟解僱事由
    歇業或轉讓時;虧損或業務緊縮時;勞工對於所擔任的工作確不能勝任時等。(勞基法第11條 https://goo.gl/lKZuJE)
    ▶懲戒解僱事由
    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等。(勞基法第12條 https://goo.gl/78q2CO)

    【特別提醒】勞工朋友在產假或職業災害醫療期間,除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業不能繼續,經報主管機關核定,否則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勞基法第13條 https://goo.gl/rV9dzZ)

    ※如發生爭議時,可洽詢工作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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