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閉鎖型公司股份轉讓限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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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鎖型公司股份轉讓限制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42:07

#創業 #新創事業 在這個人人都想創業的時代,但你知道我們有好多種型態可以選擇嗎?從最基本的合夥、有限公司、(無限公司跟兩合公司沒人要成立了吧)到最常見的股份有限公司,甚至為了更有利於新創事業的發展,還有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夥等彈性型態以供選擇,你知道自己適合哪一種嗎? 🔸以上所說的各種不...

  • 閉鎖型公司股份轉讓限制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21 07: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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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照讀書館《#從公司經營權爭奪的型態談僵局的化解與預防》

    近年來國內不少知名企業集團爆發經營權爭奪風暴,因經營權的爭奪所導致的僵局,讓公司陷入無解的困境。國內有學者參考國外制度,就公司陷入僵局該如何化解,提出若干解決對策,甚至建議公司成立之初,就應有預防僵局發生及友善退出公司的可能協議,包含成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規劃股權轉讓限制條款、控制權條款、表決權拘束契約(Voting Agreement)與表決權信託(Voting Trust)、股東間的僵局化解協議等。

    本講座為深化實務應用價值,嘗試依個人處理案例之經驗,融合學者建議,規劃若干合約或約款範例供專業人士處理客戶此類問題時之參考。 必須特別強調的是,居國內數量最多的有限公司,因公司法第109條就有限公司所設的監察機制,賦予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立法政策犯了嚴重錯誤,例如董事僅有1人,而得行使監察權的股東有2人以上,甚至多達數十人時,如果股東在利益分配或經營理念產生歧見,容易發生股東利用監察權內鬥,影響公司經營。經濟部109年1月8日經商字第10902400360號函釋,不容許有限公司過半數表決權同意就特定股東減資,又無其他合諧退場機制,導致少數股東濫用監察權干擾公司經營,本講座特別就此提供化解對策,並說明實務操作之流程。

    《主講人》
    🗣#陳連順│大成台灣律師事務所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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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閉鎖型公司股份轉讓限制 在 Taiwan Startup Hub 新創基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12 1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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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花絮】

    📍10月財會稅務課程第一彈! 本次邀請 #PwC 審計服務部協理 #葉芳婷,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講述新創事業開始常見的稅務概念。
    ⭐️以下分享課程中重要的一大內容: 公司型態。

    #公司型態設立
    設立公司的第一步,先知道自己適合什麼企業型態,後續經營管理以及未來發展性將會更清楚明瞭。
    以下介紹不同的公司型態供大家參考。

    #商號
    屬於「組織」形式概念,不須公司登記,僅需商業登記即可。
    優點為股東單純、管理成本低、報稅相對容易。
    但成員須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也就是若有虧損或是欠債(甚至高於當初的投入資本),都必須償還直至付清為止。
    🔸獨資: 股東人數1人
    🔸合夥: 股東人數2人(含)以上

    #公司
    (1) 無限公司: 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有「無限清償責任」。
    (2) 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3) 有限合夥: 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
    普通合夥人是實際經營業務之人,負無限責任。
    有限合夥人未實際參與經營,僅以出資額負有限責任。
    (4) 兩合公司: 公司股東組成包含(1)、(2),即具有無限責任和有限責任的股東。
    (5) 股份有限公司: 需有兩個股東以上,責任以股數作占比。內部會有股東會、董事會、監察會等。
    🔸股東會: 擁有公司的責任所有權
    🔸董事會: 實際營運者
    🔸監察會: 監督董事有實際營運狀況
    (6) 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 和股份有限公司近似,但股東限制50人以內,可以勞務出資,且股份轉讓受限制。

    💡新創企業可先以有限公司、有限合夥、股份有限公司、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作優先考量,再以自身狀況判斷適合的公司型態。

    🔥本次課程讓大家更瞭解目前的企業型態與概念,在開始新創的第一步時,以自身條件選擇適合的型態,藉此能更全面掌握事業的規劃和發展!
    💪而接下來的財會課程也請各位拭目以待!

    #創學院 #財會稅務 #公司型態介紹
    #行政院新創基地 #新創圓夢網 #你的創業第一站

  • 閉鎖型公司股份轉讓限制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25 0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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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擁有十幾年資訊公司部門主管經歷的小呂問:
    「接下來打算自己成立公司進行軟體開發? 怎麼知道哪種公司型態比較適合我?」

    👩‍🏫小編說明書:
    在臺灣常見的公司型態包含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這三種公司型態各有其優缺點,一定要充分了解之後再選擇適合自己事業的公司型態!

    1⃣#有限公司:由1人以上股東所組成,股東組成人數較簡單,但是當要進行股份轉讓、變更公司章程等決議都須經過其他股東同意,股東意見分歧時容易造成公司決策延宕。

    2⃣#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人以上自然人股東或1人以上法人或政府股東,公司成立一年後,股份原則上就可以自由轉讓,公司重要事項表決為股東多數決,未來公司若有募資需求,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喔!

    3⃣#閉鎖性股份公司:可以透過技術出資保障資金較少的股東,也能夠設立章程限制股份轉讓,但對創投或投資人來說,無法自由轉讓股份容易降低投資的意願。

    還有其他問題要預約專業顧問諮詢嗎?
    歡迎撥打 #創業諮詢服務專線☎️0800-589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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