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鍰讀音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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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鍰讀音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要做個好主人,愛護狗狗也愛護我們的環境❤️】 在台灣,因為9的台語「káu」和「狗」有相同讀音 因此也訂為「#台灣狗狗節」,提醒大家愛護狗狗🐶 #但你知道狗便會造成環境污染嗎⁉ ⚠散播病菌:如果本身狗狗已經生病,其他狗狗接觸到糞便時很容易感染 ⚠不利綠化:狗狗的便便沒有經過發酵,是很...

  • 鍰讀音 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09 11:55:26
    有 170 人按讚

    【我要做個好主人,愛護狗狗也愛護我們的環境❤️】

    在台灣,因為9的台語「káu」和「狗」有相同讀音
    因此也訂為「#台灣狗狗節」,提醒大家愛護狗狗🐶


    #但你知道狗便會造成環境污染嗎⁉
    ⚠散播病菌:如果本身狗狗已經生病,其他狗狗接觸到糞便時很容易感染
    ⚠不利綠化:狗狗的便便沒有經過發酵,是很難當作肥料的,而且還可能因為高濃度導致植物脫水
    ⚠寄生蟲感染:草地中的便便是寄生蟲的溫床,如:絛蟲、鉤蟲、鞭蟲等
    ⚠污染地面:影響環境觀瞻、產生臭味孳生蒼蠅,增加行人困擾與不便,甚至因遭人或車輛踩踏將狗便污染擴散


    各位狗主人,除了愛護所有狗狗外
    也請養成優質遛狗文化🐶
    確實 #溜狗繫狗鍊、#隨手清狗便
    共同愛護我們的環境,一起當個好主人👍

    📍狗💩未妥善清理,可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喔📍

    ---
    #台灣狗狗節
    #狗狗節快樂

  • 鍰讀音 在 苗博雅 MiaoPoy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7-04 16:17:36
    有 20,931 人按讚

    我問政就事論事。平常也秉持開放討論、以直報怨的原則,容忍一切對我個人的攻擊。

    但,如果為了對我做政治攻擊,發明一些不識字兼沒衛生的爛論點,帶風向誤導大眾、拉低國民素質,我就無法忍受。

    前天講過,按照傳染病防治法,若有「疫調後認為該篩檢的接觸者」不配合篩檢,地方政府有權依法裁罰。

    (7/2貼文👉 https://tinyurl.com/4j4999j7

    昨天,柯文哲市長終於後知後覺,表示大安區某耳鼻喉科案,不願篩檢者應該依法開罰

    為了讓市長了解狀況,我繼續把相關的法條都貼出來:傳染病防治法第36、48、67、70、71條,說明地方政府可以自行調查裁罰,不需再請示中央。

    (7/3貼文👉 https://tinyurl.com/3e9v9sh6

    竟有不知從哪裡來的一群人,口徑一致說「中央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只有中央能開罰」

    他們的主要論點是:

    第71條說「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二、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違反本法規定。」

    所以「只能由中央處罰」

    這種說法,一看就知道有法盲症候群。

    為提升公民素養,我就做個免費教學:

    1⃣️ 法律條文裡,「得」字的讀音是「ㄉㄜˊ」意思是「可以」。

    這是中學公民課的基本常識。

    法條寫「中央主管機關『得』處罰之」的意思是,中央可以罰,並不排除地方自行裁罰的權力。

    也就是說,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罰鍰,原則上由地方政府開罰,但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也可以」由中央處罰。

    地方政府還是可以自行裁罰。

    指揮中心成立防疫一年半以來,發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的事件,例如之前在台北市,從居家檢疫偷跑的案件,還是由台北市自行開罰,不用請示中央。

    各縣市遇到疫調不實、隱瞞足跡、拒絕配合檢疫、拒絕篩檢的個案,也都是由各地方政府直接開罰。

    2⃣️ 有一些素質更低的,直接忽略「得」字,只說「由中央主管機關處罰」。

    最誇張的,還自己改法條,把「得」講成「應」。唉。

    我國國民都有接受國民教育,為什麼會有這麼多人,同時陷入低級錯誤?是接受指示故意忽略?還是根本不識字?

    連「得」和「應」都分不清楚的人,會自己對法條刪字、改字的人,有什麼資格嗆聲我考試和學歷的事?????

    我不敢吹牛說我最聰明,但你很明顯比我笨啊。

    3⃣️ 還有一些人說「中央沒有定裁罰基準,台北市不能開罰」。

    要講行政罰法的常識,需要一點篇幅。為了避免有些閱讀能力不夠的人,讀不完又要自己歪解,我簡單講好了。

    所謂的裁罰基準,就是價目表。

    在法定罰鍰金額上下限範圍很大時,有價目表比較不會出現各地標準不一的亂象。

    但中央價目表不是必須的。

    中央沒有定價目表,地方可以自己定,也可以就由開罰的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上下限做裁量。

    例如,中央沒有制定好心肝亂打疫苗的裁罰價目表,沒有規定違規幾支要罰多少錢,台北市還是可以在調查後直接開罰,不用請示中央。

    傳染病防治法賦予地方裁罰權,除有特別規定外,不管有沒有價目表,若地方主管機關認定違法,可自行裁罰,不用中央允許。

    像振興醫院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還說要請示中央,中央疾管署就說得很明確:由地方自行調查裁罰。

    4⃣️ 另,有人以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來說嘴,更是「問東答西」

    我在講的爭點是「確診者的接觸者被通知卻拒絕篩檢」。

    (大安區某耳鼻喉科案,市長在記者會上表示,疫調後通知200餘位接觸過醫師的患者,卻只有60人來篩,其他不願意)。

    處理這個問題,相關條文是傳染病防治法第36、48條(人的檢疫,疑似可能感染者的檢疫)。

    而第37條規範的是管制、撤離、限制出入或相類措施(空間的管理、人流的管制)。為了不要造成空間管理的一國多制,第3項才會要求依照中央指揮官指示辦理。

    引用第37條來講拒絕篩檢如何處理,就是用錯法條,竹蒿湊菜刀。

    金門機場篩檢的案例,設置篩檢站屬於空間人流管制,是第37條的問題,需要依照中央指引。

    但設置機場篩檢站後,不配合篩檢的人,屬於人的檢疫,是第36條的問題,地方可以自己開罰,不用先請示中央。

    這樣懂了嗎?

    柯文哲市長常指控批評他的人口徑一致論點相同,就是有中央廚房

    現在竟然有這麼多人「得」「應」分不清,口徑一致提出如此愚蠢的論點。我想請問,按照柯市長的邏輯,是哪裡的中央廚房出的餿主意?

    中央廚房要出菜圍攻我,沒關係,但再怎樣至少也要出食物,不能出餿水給支持者吃啊。

    亂出菜害支持者在外面亂講話丟臉,太壞了吧。

    要讀書,才能成為有知識的人。

    言論自由,就要為自己的公開言論負責。

    如果還有人繼續亂鬧,我會在留言公布這些口徑一致的公開謬論,讓大家看看哪些人的人文知識水準極低落,也讓每個人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得」「應」分不清
    天兵天將留言傳送門
    👉 https://tinyurl.com/3e9v9sh6
    👉 https://tinyurl.com/uhthx87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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