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廢考監吵什麼#為什麼要廢考試院
近年來,考監兩院之廢除與否吵得沸沸揚揚。
現任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絕對支持任何有助於提升憲政運作與政府效能的改革方案。而現任監察院長陳菊則期許自己能成為「末代院長」。
考監兩院廢不廢?本週將先與大家聊聊考試院存廢。
▌考試院失能?
首...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廢考監吵什麼#為什麼要廢考試院
近年來,考監兩院之廢除與否吵得沸沸揚揚。
現任考試院長黃榮村表示絕對支持任何有助於提升憲政運作與政府效能的改革方案。而現任監察院長陳菊則期許自己能成為「末代院長」。
考監兩院廢不廢?本週將先與大家聊聊考試院存廢。
▌考試院失能?
首先,我們得先清楚考試院的工作內容與職責所在。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以下事項:
㊀ 考試
㊁ 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㊂ 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根據上述條文,可以看出考試院的工作內容與人事行政有密切相關,也就是說,考試院的主要業務基本上屬於人事行政的一環。
而這些職能大多由考試院下設四個機關所執行: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然而,行政院下轄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之職權範圍又與考試院之業務大幅重疊,考試院的功能被取代,且考試委員皆不直接參與上述工作內容。那麼,考試委員都在做些什麼呢?
▌考試委員=錢多事少的高官肥缺?
考試委員貴為決策中樞,除了巡視國家考場、出國考察等,每週一次的考試院會議更是考委一大主要工作,縱觀考試院公布之會議記錄,我們可一窺這樣決定公務員事務施政方針之重要會議的討論重點。
一年中約50次的院會,考委們有時琢磨於公務員「每月一書」的書目選讀,有時暢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歷史脈絡與命名謬誤,有時則針對《國家菁英季刊》停刊一事悲痛嘆息。
考委的另一主要工作則是於每年約20次的國家考試中擔任典試委員,監督國家考試的信度與效度。
可以看出考試委員這樣的職權與業務安排,本身對於整體國家考試和文官體制的制度改革助益並不大。除此之外,考委的薪資比照部長級,配車和司機,每月19萬月薪。
然而,這樣的優渥福利卻無法源依據,不禁讓人思考,這樣高額的支出,對應考委對於國家整體的貢獻,是否有其必要性呢?
▌考用不合一?
根據憲法第87條,考試院與行政院共享法律提案權,但人事行政權卻僅歸屬於考試院。也就是說,行政院用人,人事權卻不在行政院本身,甚至連發薪、升遷等,都得經過考試院。
然而,雖然人事一條鞭的制度可能有助於行政效率的提升,且能針對單位需求考用所需人才。
但台灣並非總統制國家,官僚體系不夠獨立,如此,當人事權回歸行政機關,就可能產生政治酬庸的問題。
▌考試院的修正方向
至於廢除考試院後,原先考試院的職權與業務內容應何去何從?
現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俋曾提出下列改革方案:
❶行政院下成立三級獨立機關,掌管考試業務。
❷原銓敘、撫卹等法制事項,由原銓敘部和行政院人力行政總處併成「人力資源部」。
湯德宗大法官也曾提出以下改隸擬議:
❶「人事行政」權回歸行政院。
❷「考選行政」權回歸行政院。
❸「公務員保障」獨立於行政院之內
▌小結
綜觀上述,我們可以理解到,現今的考試院已失其存在必要性。立法院也於2019年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透過縮編考試院組織,逐步廢除考試院。
廢除考監已為朝野共識,但社會各界對於考監之存廢仍有分歧,未來政府又該如何處理相關疑慮呢?
本週僅先探討考試院之存廢,過後將再針對監察院之存廢與各位聊聊!
#政治 #台灣 #科普 #科普政治學 #政經八百 #大學生 #政府 #公民 #民主 #社會 #考試院 #監察院 #公務員 #廢考監 #陳菊 #官僚 #改革 #考試
銓敘部部長如何產生 在 音樂政治上班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專業文|
字很多大家慢慢讀。
呼籲國民黨退出立法院,陳菊院長帶頭成為落日院長,本屆立院應主動廢除監察院
今日國民黨作秀「自囚」立法院,無視明日為臨時會前談話會,各黨派都可暢所欲言,國民黨棄體制內管道不用,就這麼硬生生地沒收溝通討論的機會,名不正言不順,只為抹黑陳菊的人格形象,製造對立、炒作新聞,實在太過難看!
前段時間政壇因黃健庭提名案鬧得沸沸揚揚,朝野難得產生共識,提出修憲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各黨派互嗆對方別打假球,儼然成為一場激烈的政治攻防。如果兩院必須要廢,朝野就該停止口水仗、商議具體方案、訂立落日條款!
最好在本屆立院任期結束前完成修憲,由退黨宣示意志的陳菊院長帶領,主持過渡期間的配套措施與權責轉移工程,推動本屆監察委員成為末代看守監委。否則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可以想像下屆定會再次陷入鬥爭,平白浪費政治能量,這不是台灣人民之福。
打真球就要提出具體方案,擬定確定時間,民進黨應派出代表性人物宣示決心!對民進黨而言,留著兩院只會給人政治提款,被人批評前後不一,正確的路線就應該堅持;對國民黨而言,看見五權憲法的缺失,正是踏出中國道統的第一步,不要無視歷史錯誤,正視台灣所需才是國民黨應做之事。
民進黨提名監察委員沒有錯,因為大法官早在釋憲文說過總統不許「消極不提名大法官」,在野各黨派沒有理由以此攻擊民進黨,否則就是不尊重憲政體制,惡意誤導人民;監察委員的具體人選則是另一回事,言行有沒有始終如一,人民會睜大眼睛監督,立委也應代表人民監督,針對監委候選人行使同意/不同意權;但是各黨派不應以此拖延廢除兩院的修憲程序,否則就是張飛打岳飛,找藉口打假球!
👉考試院、監察院根本是歷史錯誤,對科舉及人治的崇拜需要徹底革除!
大清末年,鴉片戰爭讓大清國認識到自身已落後時代,師夷之長以制夷的洋務運動就此展開。儘管如此,大清國的士大夫們仍認為傳統的思想、文化、制度不可捨棄,為了調和矛盾,最終走向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傳統應作為核心,只需學習西方應用。
孫中山受到中體西用思潮影響,學習西方權力分立思想同時融入傳統價值,創造中西價值混雜的五權憲法:科舉制度變成考試院,對包青天、御史大夫等角色的人治崇拜變成監察院。
這是一次失敗的嘗試,從洛克、孟德斯鳩以來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意思並不是公部門只有三種權力,而是公部門的無數權力,大致上可歸類為三種,行政、立法、司法,考試院和監察院的權力完全可以歸類其中。
可能有人認為,難道不能把考試院和監察院抽出來獨立嗎?別忘了權力分立最重要的是制衡,考試院怎麼跟其他權力制衡?至於監察院,憲法設計之初由民意代表間接選出,從這角度看來只是把立法權變形而已。事實上在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國會都有監察、彈劾、糾正行政機關的權力,監察院的權力實際上是立法權的一部分。這就是五權憲法最初的歷史錯誤。
五權憲法的第二次歷史錯誤來自修憲,原本監察委員由民意代表間接選出,修憲後改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總統的權力擴張,監察院的權力來源變更;原有權力如彈劾總統副總統、司法院考試院人事同意權也被剝奪,監察院走向權力凋零,與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完全不相稱。至此考試院、監察院無力與其他三權制衡,從權力分立的角度看來走向徹底失敗。
👉監察院失能虛胖,無法避免政治色彩,比雞肋更多餘!
監察院由監察委員29人組織而成,平時的任務是彈劾、糾舉、糾正、巡迴各機關監察。糾正、糾舉在實質政治運作上幾乎沒有意義,讓監察院被戲稱為「沒有牙的老虎」;彈劾則因憲改後監察院失去彈劾總統副總統的權力,政治重要性大大降低。
由於監察委員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絕大多數必須滿足朝野各黨派要求,不論怎麼定義超出黨派之外,最終都不可能真正超出黨派之外,原因無他,監察委員提名本身就是政治攻防,就是需要立委同意,要求政治人物超出政治,顯然不是符合人性的做法。
所謂超出政治、超出黨派只是遮羞布,即使提名方自己相信,競爭對手也絕不可能相信,這就會變成賽局理論,互相質疑對方的人選是不是對方的暗樁,那我是不是該先埋自己的人,這就是人性與競爭必然會形成的局面。與其如此,不如讓權力在檯面上自行制衡,才不會演變成權力在看不見的地方博弈。
實際上也是如此,由於提名機制的關係,每一屆監察委員都有派系,任何人鍵入「監察委員」、「系」這兩個關鍵字,都可以看到哪個監委分別屬於哪個O系,這種實質狀態是無法用「超出黨派之外」來改善,只能用權力分立與黨派競爭來避免權力失控。
因此監察委員大多帶有政治色彩,又因彈劾程序需要多個監委,具體運作能夠一拖再拖,幾乎無法執行大案,彈劾變成「打蒼蠅不打老虎」;而且在台灣有穩定司法系統的情況下,彈劾變成雞肋,實際上被彈劾的公務人員,多數也早經法院判決確定,監察院事後做什麼都是多餘的。
2004年,陳水扁提名的監察委員遭到泛藍杯葛,在立法院程序凍結無法排入議事,導致監察院正副院長與監察委員缺位長達三年半。如果一個憲政機關曾經停擺三年半,對整個國家都沒有影響,是不是代表這機關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或者這個機關本來就處於失能的狀態呢?這點任何人都能想明白。
這問題你知我知,但就像房間裡的大象,只有政治鬥爭時才會拿出來談一談。監察院成為養老的「煎茶院」,每位委員都有部長級待遇,無怪乎許多人都認為監察院是酬庸單位!
👉考監兩院定位錯誤、疊床架屋,組織再造刻不容緩!
受到科舉遺緒影響,考試院成為與行政立法司法並肩的憲政機關,但是考試院與其他行政機關並無屬性區別,在其他國家的憲政實踐上,沒有任何國家這樣設計,包含中國!
或有人提考試院負責考選、銓敘,需要超出黨派之外、維持文官中立,所以獨立一院有其必要。這種說詞其實很好破解,行政院底下的哪個部會不需要呢?內政警政、法務檢調、國發經濟,哪一個不需要文官中立、超出黨派?實際上是「超出黨派」讓權力維繫正常嗎?不是的,最重要的是權力分立、互相制衡,從洛克到孟德斯鳩都在諄諄教誨,不要用道德口號考驗人性,制度制衡才是正道。
正確的機關劃分是依據職能、權力制衡後的結果,沒有權力分立,僅依職能設立一個超然獨立的院也沒有用!君不見過去的甲等特考,哪裡超出黨派,哪裡文官中立?還不是黨國子弟的高升管道,這難道不是五權之一考試院的鍋嗎!就是因為沒有正確的權力分立制衡,考試院才能為所欲為,絕非超越黨派的口號就能避免。
監察院的定位也很奇怪,監察行政機關已經有政風、檢調、廉政,司法權也在完整運作,區區29人的監察院到底能達成什麼?在其他國家的憲政運作,監察行政幾乎都屬於立法權,如果沒有監察權,國會如何監督行政機關?如何審查預算?連大法官都明言立法院有調查權了,監察院的定位實在非常尷尬,完全沒有與行政立法司法同等的份量。在我看來,監察本身就是立法權的一部分,從監察院自身的歷史、各國的實際憲政運作都能得到這個結論,應該修憲把監察的權力還給立法院。
👉憲改考驗民進黨初心,期待陳菊院長再次為台灣民主貢獻長才
民進黨起家於有生命危險的黨外民主運動,創黨精神是挺民主愛台灣改體制不畏強權,每個民進黨人都必須捫心自問、莫忘初衷,如果因為修憲程序困難、朝野意見不一就不敢做出政治宣示,談何說服台灣人民?
憲政改革需要政治人物擁有無私奉獻的胸懷、前瞻遠大的格局,才能匯聚人民的整體意志,突破修憲程序上的重重難關!在推動廢除考監兩院的改革上,即將成為監察院長的陳菊是最適合的人選。
對台灣民主轉型有重大貢獻、以退黨展現公信、具監察院長身份的陳菊足以爭取公眾信任,相信民進黨憲改打真球。要不要破釜沉舟宣示本屆落日,考驗民進黨執政班底與立院黨團的意志,由院長陳菊帶頭推動、主持配套只是一個建議,真正重要的還是全體民進黨人的決心!
期待各黨派具體承諾,別打假球惡意杯葛浪費政治能量,齊心商議最佳修憲方案,這才是台灣人民之福!
銓敘部部長如何產生 在 孟買春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呼籲國民黨退出立法院,陳菊院長帶頭成為落日院長,本屆立院應主動廢除監察院
今日國民黨作秀「自囚」立法院,無視明日為臨時會前談話會,各黨派都可暢所欲言,國民黨棄體制內管道不用,就這麼硬生生地沒收溝通討論的機會,名不正言不順,只為抹黑陳菊的人格形象,製造對立、炒作新聞,實在太過難看!
前段時間政壇因黃健庭提名案鬧得沸沸揚揚,朝野難得產生共識,提出修憲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各黨派互嗆對方別打假球,儼然成為一場激烈的政治攻防。如果兩院必須要廢,朝野就該停止口水仗、商議具體方案、訂立落日條款!
最好在本屆立院任期結束前完成修憲,由退黨宣示意志的陳菊院長帶領,主持過渡期間的配套措施與權責轉移工程,推動本屆監察委員成為末代看守監委。否則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可以想像下屆定會再次陷入鬥爭,平白浪費政治能量,這不是台灣人民之福。
打真球就要提出具體方案,擬定確定時間,民進黨應派出代表性人物宣示決心!對民進黨而言,留著兩院只會給人政治提款,被人批評前後不一,正確的路線就應該堅持;對國民黨而言,看見五權憲法的缺失,正是踏出中國道統的第一步,不要無視歷史錯誤,正視台灣所需才是國民黨應做之事。
民進黨提名監察委員沒有錯,因為大法官早在釋憲文說過總統不許「消極不提名大法官」,在野各黨派沒有理由以此攻擊民進黨,否則就是不尊重憲政體制,惡意誤導人民;監察委員的具體人選則是另一回事,言行有沒有始終如一,人民會睜大眼睛監督,立委也應代表人民監督,針對監委候選人行使同意/不同意權;但是各黨派不應以此拖延廢除兩院的修憲程序,否則就是張飛打岳飛,找藉口打假球!
👉考試院、監察院根本是歷史錯誤,對科舉及人治的崇拜需要徹底革除!
大清末年,鴉片戰爭讓大清國認識到自身已落後時代,師夷之長以制夷的洋務運動就此展開。儘管如此,大清國的士大夫們仍認為傳統的思想、文化、制度不可捨棄,為了調和矛盾,最終走向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傳統應作為核心,只需學習西方應用。
孫中山受到中體西用思潮影響,學習西方權力分立思想同時融入傳統價值,創造中西價值混雜的五權憲法:科舉制度變成考試院,對包青天、御史大夫等角色的人治崇拜變成監察院。
這是一次失敗的嘗試,從洛克、孟德斯鳩以來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意思並不是公部門只有三種權力,而是公部門的無數權力,大致上可歸類為三種,行政、立法、司法,考試院和監察院的權力完全可以歸類其中。
可能有人認為,難道不能把考試院和監察院抽出來獨立嗎?別忘了權力分立最重要的是制衡,考試院怎麼跟其他權力制衡?至於監察院,憲法設計之初由民意代表間接選出,從這角度看來只是把立法權變形而已。事實上在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國會都有監察、彈劾、糾正行政機關的權力,監察院的權力實際上是立法權的一部分。這就是五權憲法最初的歷史錯誤。
五權憲法的第二次歷史錯誤來自修憲,原本監察委員由民意代表間接選出,修憲後改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總統的權力擴張,監察院的權力來源變更;原有權力如彈劾總統副總統、司法院考試院人事同意權也被剝奪,監察院走向權力凋零,與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完全不相稱。至此考試院、監察院無力與其他三權制衡,從權力分立的角度看來走向徹底失敗。
👉監察院失能虛胖,無法避免政治色彩,比雞肋更多餘!
監察院由監察委員29人組織而成,平時的任務是彈劾、糾舉、糾正、巡迴各機關監察。糾正、糾舉在實質政治運作上幾乎沒有意義,讓監察院被戲稱為「沒有牙的老虎」;彈劾則因憲改後監察院失去彈劾總統副總統的權力,政治重要性大大降低。
由於監察委員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絕大多數必須滿足朝野各黨派要求,不論怎麼定義超出黨派之外,最終都不可能真正超出黨派之外,原因無他,監察委員提名本身就是政治攻防,就是需要立委同意,要求政治人物超出政治,顯然不是符合人性的做法。
所謂超出政治、超出黨派只是遮羞布,即使提名方自己相信,競爭對手也絕不可能相信,這就會變成賽局理論,互相質疑對方的人選是不是對方的暗樁,那我是不是該先埋自己的人,這就是人性與競爭必然會形成的局面。與其如此,不如讓權力在檯面上自行制衡,才不會演變成權力在看不見的地方博弈。
實際上也是如此,由於提名機制的關係,每一屆監察委員都有派系,任何人鍵入「監察委員」、「系」這兩個關鍵字,都可以看到哪個監委分別屬於哪個O系,這種實質狀態是無法用「超出黨派之外」來改善,只能用權力分立與黨派競爭來避免權力失控。
因此監察委員大多帶有政治色彩,又因彈劾程序需要多個監委,具體運作能夠一拖再拖,幾乎無法執行大案,彈劾變成「打蒼蠅不打老虎」;而且在台灣有穩定司法系統的情況下,彈劾變成雞肋,實際上被彈劾的公務人員,多數也早經法院判決確定,監察院事後做什麼都是多餘的。
2004年,陳水扁提名的監察委員遭到泛藍杯葛,在立法院程序凍結無法排入議事,導致監察院正副院長與監察委員缺位長達三年半。如果一個憲政機關曾經停擺三年半,對整個國家都沒有影響,是不是代表這機關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或者這個機關本來就處於失能的狀態呢?這點任何人都能想明白。
這問題你知我知,但就像房間裡的大象,只有政治鬥爭時才會拿出來談一談。監察院成為養老的「煎茶院」,每位委員都有部長級待遇,無怪乎許多人都認為監察院是酬庸單位!
👉考監兩院定位錯誤、疊床架屋,組織再造刻不容緩!
受到科舉遺緒影響,考試院成為與行政立法司法並肩的憲政機關,但是考試院與其他行政機關並無屬性區別,在其他國家的憲政實踐上,沒有任何國家這樣設計,包含中國!
或有人提考試院負責考選、銓敘,需要超出黨派之外、維持文官中立,所以獨立一院有其必要。這種說詞其實很好破解,行政院底下的哪個部會不需要呢?內政警政、法務檢調、國發經濟,哪一個不需要文官中立、超出黨派?實際上是「超出黨派」讓權力維繫正常嗎?不是的,最重要的是權力分立、互相制衡,從洛克到孟德斯鳩都在諄諄教誨,不要用道德口號考驗人性,制度制衡才是正道。
正確的機關劃分是依據職能、權力制衡後的結果,沒有權力分立,僅依職能設立一個超然獨立的院也沒有用!君不見過去的甲等特考,哪裡超出黨派,哪裡文官中立?還不是黨國子弟的高升管道,這難道不是五權之一考試院的鍋嗎!就是因為沒有正確的權力分立制衡,考試院才能為所欲為,絕非超越黨派的口號就能避免。
監察院的定位也很奇怪,監察行政機關已經有政風、檢調、廉政,司法權也在完整運作,區區29人的監察院到底能達成什麼?在其他國家的憲政運作,監察行政幾乎都屬於立法權,如果沒有監察權,國會如何監督行政機關?如何審查預算?連大法官都明言立法院有調查權了,監察院的定位實在非常尷尬,完全沒有與行政立法司法同等的份量。在我看來,監察本身就是立法權的一部分,從監察院自身的歷史、各國的實際憲政運作都能得到這個結論,應該修憲把監察的權力還給立法院。
👉憲改考驗民進黨初心,期待陳菊院長再次為台灣民主貢獻長才
民進黨起家於有生命危險的黨外民主運動,創黨精神是挺民主愛台灣改體制不畏強權,每個民進黨人都必須捫心自問、莫忘初衷,如果因為修憲程序困難、朝野意見不一就不敢做出政治宣示,談何說服台灣人民?
憲政改革需要政治人物擁有無私奉獻的胸懷、前瞻遠大的格局,才能匯聚人民的整體意志,突破修憲程序上的重重難關!在推動廢除考監兩院的改革上,即將成為監察院長的陳菊是最適合的人選。
對台灣民主轉型有重大貢獻、以退黨展現公信、具監察院長身份的陳菊足以爭取公眾信任,相信民進黨憲改打真球。要不要破釜沉舟宣示本屆落日,考驗民進黨執政班底與立院黨團的意志,由院長陳菊帶頭推動、主持配套只是一個建議,真正重要的還是全體民進黨人的決心!
期待各黨派具體承諾,別打假球惡意杯葛浪費政治能量,齊心商議最佳修憲方案,這才是台灣人民之福!
銓敘部部長如何產生 在 鄭宏輝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呼籲國民黨退出立法院,陳菊院長帶頭成為落日院長,本屆立院應主動廢除監察院
今日國民黨作秀「自囚」立法院,無視明日為臨時會前談話會,各黨派都可暢所欲言,國民黨棄體制內管道不用,就這麼硬生生地沒收溝通討論的機會,名不正言不順,只為抹黑陳菊的人格形象,製造對立、炒作新聞,實在太過難看!
前段時間政壇因黃健庭提名案鬧得沸沸揚揚,朝野難得產生共識,提出修憲廢除考試院、監察院,各黨派互嗆對方別打假球,儼然成為一場激烈的政治攻防。如果兩院必須要廢,朝野就該停止口水仗、商議具體方案、訂立落日條款!
最好在本屆立院任期結束前完成修憲,由退黨宣示意志的陳菊院長帶領,主持過渡期間的配套措施與權責轉移工程,推動本屆監察委員成為末代看守監委。否則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可以想像下屆定會再次陷入鬥爭,平白浪費政治能量,這不是台灣人民之福。
打真球就要提出具體方案,擬定確定時間,民進黨應派出代表性人物宣示決心!對民進黨而言,留著兩院只會給人政治提款,被人批評前後不一,正確的路線就應該堅持;對國民黨而言,看見五權憲法的缺失,正是踏出中國道統的第一步,不要無視歷史錯誤,正視台灣所需才是國民黨應做之事。
民進黨提名監察委員沒有錯,因為大法官早在釋憲文說過總統不許「消極不提名大法官」,在野各黨派沒有理由以此攻擊民進黨,否則就是不尊重憲政體制,惡意誤導人民;監察委員的具體人選則是另一回事,言行有沒有始終如一,人民會睜大眼睛監督,立委也應代表人民監督,針對監委候選人行使同意/不同意權;但是各黨派不應以此拖延廢除兩院的修憲程序,否則就是張飛打岳飛,找藉口打假球!
👉考試院、監察院根本是歷史錯誤,對科舉及人治的崇拜需要徹底革除!
大清末年,鴉片戰爭讓大清國認識到自身已落後時代,師夷之長以制夷的洋務運動就此展開。儘管如此,大清國的士大夫們仍認為傳統的思想、文化、制度不可捨棄,為了調和矛盾,最終走向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傳統應作為核心,只需學習西方應用。
孫中山受到中體西用思潮影響,學習西方權力分立思想同時融入傳統價值,創造中西價值混雜的五權憲法:科舉制度變成考試院,對包青天、御史大夫等角色的人治崇拜變成監察院。
這是一次失敗的嘗試,從洛克、孟德斯鳩以來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意思並不是公部門只有三種權力,而是公部門的無數權力,大致上可歸類為三種,行政、立法、司法,考試院和監察院的權力完全可以歸類其中。
可能有人認為,難道不能把考試院和監察院抽出來獨立嗎?別忘了權力分立最重要的是制衡,考試院怎麼跟其他權力制衡?至於監察院,憲法設計之初由民意代表間接選出,從這角度看來只是把立法權變形而已。事實上在世界上大部分的國家,國會都有監察、彈劾、糾正行政機關的權力,監察院的權力實際上是立法權的一部分。這就是五權憲法最初的歷史錯誤。
五權憲法的第二次歷史錯誤來自修憲,原本監察委員由民意代表間接選出,修憲後改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總統的權力擴張,監察院的權力來源變更;原有權力如彈劾總統副總統、司法院考試院人事同意權也被剝奪,監察院走向權力凋零,與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完全不相稱。至此考試院、監察院無力與其他三權制衡,從權力分立的角度看來走向徹底失敗。
👉監察院失能虛胖,無法避免政治色彩,比雞肋更多餘!
監察院由監察委員29人組織而成,平時的任務是彈劾、糾舉、糾正、巡迴各機關監察。糾正、糾舉在實質政治運作上幾乎沒有意義,讓監察院被戲稱為「沒有牙的老虎」;彈劾則因憲改後監察院失去彈劾總統副總統的權力,政治重要性大大降低。
由於監察委員為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絕大多數必須滿足朝野各黨派要求,不論怎麼定義超出黨派之外,最終都不可能真正超出黨派之外,原因無他,監察委員提名本身就是政治攻防,就是需要立委同意,要求政治人物超出政治,顯然不是符合人性的做法。
所謂超出政治、超出黨派只是遮羞布,即使提名方自己相信,競爭對手也絕不可能相信,這就會變成賽局理論,互相質疑對方的人選是不是對方的暗樁,那我是不是該先埋自己的人,這就是人性與競爭必然會形成的局面。與其如此,不如讓權力在檯面上自行制衡,才不會演變成權力在看不見的地方博弈。
實際上也是如此,由於提名機制的關係,每一屆監察委員都有派系,任何人鍵入「監察委員」、「系」這兩個關鍵字,都可以看到哪個監委分別屬於哪個O系,這種實質狀態是無法用「超出黨派之外」來改善,只能用權力分立與黨派競爭來避免權力失控。
因此監察委員大多帶有政治色彩,又因彈劾程序需要多個監委,具體運作能夠一拖再拖,幾乎無法執行大案,彈劾變成「打蒼蠅不打老虎」;而且在台灣有穩定司法系統的情況下,彈劾變成雞肋,實際上被彈劾的公務人員,多數也早經法院判決確定,監察院事後做什麼都是多餘的。
2004年,陳水扁提名的監察委員遭到泛藍杯葛,在立法院程序凍結無法排入議事,導致監察院正副院長與監察委員缺位長達三年半。如果一個憲政機關曾經停擺三年半,對整個國家都沒有影響,是不是代表這機關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或者這個機關本來就處於失能的狀態呢?這點任何人都能想明白。
這問題你知我知,但就像房間裡的大象,只有政治鬥爭時才會拿出來談一談。監察院成為養老的「煎茶院」,每位委員都有部長級待遇,無怪乎許多人都認為監察院是酬庸單位!
👉考監兩院定位錯誤、疊床架屋,組織再造刻不容緩!
受到科舉遺緒影響,考試院成為與行政立法司法並肩的憲政機關,但是考試院與其他行政機關並無屬性區別,在其他國家的憲政實踐上,沒有任何國家這樣設計,包含中國!
或有人提考試院負責考選、銓敘,需要超出黨派之外、維持文官中立,所以獨立一院有其必要。這種說詞其實很好破解,行政院底下的哪個部會不需要呢?內政警政、法務檢調、國發經濟,哪一個不需要文官中立、超出黨派?實際上是「超出黨派」讓權力維繫正常嗎?不是的,最重要的是權力分立、互相制衡,從洛克到孟德斯鳩都在諄諄教誨,不要用道德口號考驗人性,制度制衡才是正道。
正確的機關劃分是依據職能、權力制衡後的結果,沒有權力分立,僅依職能設立一個超然獨立的院也沒有用!君不見過去的甲等特考,哪裡超出黨派,哪裡文官中立?還不是黨國子弟的高升管道,這難道不是五權之一考試院的鍋嗎!就是因為沒有正確的權力分立制衡,考試院才能為所欲為,絕非超越黨派的口號就能避免。
監察院的定位也很奇怪,監察行政機關已經有政風、檢調、廉政,司法權也在完整運作,區區29人的監察院到底能達成什麼?在其他國家的憲政運作,監察行政幾乎都屬於立法權,如果沒有監察權,國會如何監督行政機關?如何審查預算?連大法官都明言立法院有調查權了,監察院的定位實在非常尷尬,完全沒有與行政立法司法同等的份量。在我看來,監察本身就是立法權的一部分,從監察院自身的歷史、各國的實際憲政運作都能得到這個結論,應該修憲把監察的權力還給立法院。
👉憲改考驗民進黨初心,期待陳菊院長再次為台灣民主貢獻長才
民進黨起家於有生命危險的黨外民主運動,創黨精神是挺民主愛台灣改體制不畏強權,每個民進黨人都必須捫心自問、莫忘初衷,如果因為修憲程序困難、朝野意見不一就不敢做出政治宣示,談何說服台灣人民?
憲政改革需要政治人物擁有無私奉獻的胸懷、前瞻遠大的格局,才能匯聚人民的整體意志,突破修憲程序上的重重難關!在推動廢除考監兩院的改革上,即將成為監察院長的陳菊是最適合的人選。
對台灣民主轉型有重大貢獻、以退黨展現公信、具監察院長身份的陳菊足以爭取公眾信任,相信民進黨憲改打真球。要不要破釜沉舟宣示本屆落日,考驗民進黨執政班底與立院黨團的意志,由院長陳菊帶頭推動、主持配套只是一個建議,真正重要的還是全體民進黨人的決心!
期待各黨派具體承諾,別打假球惡意杯葛浪費政治能量,齊心商議最佳修憲方案,這才是台灣人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