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釋字771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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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釋字771產品中有1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元照出版,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從釋字第771號解釋再談繼承回復請求權/鄧學仁 教授 👨‍🏫#月旦講座 線上自我進修學習,#隨選上課,#跨領域增進職能實力👉http://www.angle.com.tw/event/media/ 🔳鄧學仁教授針對具有代表性之釋字第771號解釋所持見解進行評析。此號解釋變更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

  • 釋字771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11 07: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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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釋字第771號解釋再談繼承回復請求權/鄧學仁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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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鄧學仁教授針對具有代表性之釋字第771號解釋所持見解進行評析。此號解釋變更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730號民事判例及司法院37年院解字第3997號解釋。

    🔳究竟釋字第771號解釋是否已符合法之「正確的要求」高過「平等的要求」,以致於應變更過去的判例及司法院解釋?以及「身分」是否有可能因「時效」而取得?鄧學仁教授就本問題在此文中有深入探討,帶領讀者認識釋字第771號解釋之內容。

    ◎本文出處:論繼承回復請求權時效完成之效力評——釋字第771號解釋,鄧學仁(中央警察大學法律系教授),月旦法學雜誌第29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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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釋字771 在 許秀雯 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5-29 23: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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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運動筆記:釋字791 通姦除罪記事🌱

    今天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我是真的非常、非常高興。

    除了公益的理由之外,其實還有兩個我非常個人化的原因。

    第一個是,在我讀大學時(也就是二十多年前),參與協助師大女學生遭教授性侵案的處理。當時性侵還是告訴乃論之罪,因此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限制,女學生要告老師性侵的話會因逾越告訴期間而無法訴追,但她因擔心有其他更多人受害因此出面揭發的結果是,讓自己從性侵的受害人,變成被師母控告相姦的加害人。師母向法院提告通姦後,不意外地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撤回對丈夫的告訴,最後女學生刑事被判有罪,民事程序還被判要賠償師母數十萬元。我到現在都清楚記得當時二十來歲的我,是如何眼睜睜看著當事人崩潰,被迫一起經驗「體制吃人」帶來的毀滅性痛苦與絕望。也因此,從那時開始,我就下定決心,這一生,我絕對不會放棄,一定要親眼看到「通姦罪」在台灣除罪。

    第二個是,黃大法官昭元的協同意見書直指釋字748是釋字554應予變更解釋的原因,這一點跟伴盟法律團隊的想法是一樣的。黃大法官指出:「本席認為:與本號解釋最相關的憲法規範變遷,應該是釋字第 748 號解釋。釋字第 748 號解釋雖未否認婚姻具有一定的社會功能(如組成家庭、人倫 秩序等),卻更重視個人就其婚姻的自主與平等保障,因此宣告限制同性別二人結婚的民法違憲,並要求立法保障同性婚姻。此即本號解釋理由書第 24 段所稱:『婚姻關係中個人人 格自主(包括性自主權)之重要性,已更加受到肯定與重視, 而婚姻所承載之社會功能則趨於相對化』。至於本號解釋所稱之性自主權,其指涉範圍包括性親密關係之自主決定權, 固不限於性行為,然其核心範圍必然包括釋字第 554 號解釋 所稱之性行為自由。就此而言,本號解釋比較是延續釋字第 554 號解釋所已經承認的同一權利,尚非突破性的新創權利。 放在上述憲法規範變遷的脈絡下,應更能理解何以類似的性行為自由在釋字第 554 號解釋要婚姻制度之制約,而本號解 釋改稱為性自主權則可對抗並突破婚姻制度的制約。」

    我和伴盟團隊作為釋字748釋憲案的訴訟代理人,對此感到與有榮焉。
    回首平權之路,可以說,同婚的通過,在基礎上相當程度受益於婦運過去數十年的倡議耕耘與法律改革的累積,如今,我們也迎來了今日這個歷史時刻:一個婦運做了很久很久,但一直難能突破的議題,也就是通姦除罪,最終,在某個意義上,是同志婚權運動,發揮了推波助瀾與臨門一腳的重要功能!

  • 釋字771 在 立法委員葉毓蘭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4-09 18: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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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應釋字第760解釋,內政部警政署分批招訓警佐班四類,預計至110年底將有近5,000名基層警察同仁完成招訓,取得巡官任用資格。惟因年改影響,退休人數驟減,致缺額不足,完訓員警面臨無缺可分發、無限期候缺情形,甚至已有屆齡退休還是補不上巡官職缺;連帶受到影響的,除了警大正期班的招生名額銳減,外軌的三等特考幾乎停招外,長年以來,基層同仁在兼顧工作與進修的升職管道: 二技、佐1、佐2、佐3,也都因為巡官員額不足,變成畢結業後不保證分發,對於基層員警的士氣打擊甚大,警察機關無法以資績作為管理誘因,影響警政服務效能至鉅。
     
    有鑑於此,我們召開了協調會,除了邀請銓敘部、人事總處、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大學等相關單位,還邀請佐四、佐1、佐3與二技的學員生代表參加,讓這些政策的利害關係人能夠交換意見,凝聚共識,希望為解決巡官嗷嗷待補的問題踏出第一步。
     
    以下是本次的會議紀錄,感謝所有辛苦整理以及與會的同仁,在我任期內,只要這個問題依然存在,我一定會持續要求內政部警政署與相關部會處理。
     
    以下為會議紀錄PDF檔下載連結:
    https://reurl.cc/arGE2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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