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li012140 (mike)
看板Examination
標題[情報] 釋字694號
時間Fri Dec 30 23:00:08 2011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694 釋字第 694 號
民國 100年12月30日
所得稅法以扶養其他親屬或家屬須未滿20歲或年滿60歲始得減除免稅額之規定,違憲?
中華民國九十年一月三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規定:「按前
三條規定計得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減除下列免稅額及扣除額後之餘額,為個人之綜合所
得淨額:一、免稅額:納稅義務人按規定減除其本人、配偶及合於下列規定扶養親屬之免
稅額;……(四)納稅義務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第四款及第一
千一百二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無謀生能力,確係受納稅義務
人扶養者。……」其中以「未滿二十歲或滿六十歲以上」為減除免稅額之限制要件部分(
一00年一月十九日修正公布之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四目亦有相同限制),
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原則,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一年時,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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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218.24.115
推 jaykle:念財稅的哭了!! 12/30 23:01
推 ncc5566:為什麼違反平等原則?? 12/30 23:03
推 Marfi:年齡限制吧 12/30 23:05
→ ff6squall:年齡限制不合理 違反平等原則 12/30 23:07
→ spili:真靠背的識字 一次來2題 12/30 23:11
→ spili:那有年齡限制免稅扣除額 一起解釋一下吧 大法官真閑 12/30 23:13
推 SILVERSELENE:所以以後只要是"被撫養"就可以扣稅?! 是要鼓勵尼特嗎 12/30 23:32
推 ff6squall:可是子女養父母 父母不一定滿60阿 這樣不能扣就真的不 12/30 23:36
→ ff6squall:平等 12/30 23:36
推 toonoisy:啃老族也能報撫養嗎? 比爾陳應該很高興 12/30 23:40
推 TY:那累進稅率有沒有也違反平等原則? lol 12/31 01:17
推 gcg92615:跟被撫養無關 主要是在於"無謀生能力" 請看理由書... 12/31 01:54
→ hozuki:無謀生能力啦...=.=".....尼特有工作能力根本不算 12/31 02:18
→ hozuki:本來的年齡限制排除20~60的失能者,很不平等阿 12/31 02:19
→ hozuki:累進稅率有沒有違反平等原則在經濟和法律面討論過很多次囉 12/31 02:20
→ hozuki:從正義論和福利經濟學解都得到並不違反 12/31 02:20
推 willy1616:這條宣告違憲合乎平等原則呀 而且也落實租稅公平跟正義 12/31 10:18
→ willy1616:有興趣可以看看所得稅法第17條1項2~4款 12/31 10:18
→ willy1616:所得稅法第17條1項2~3款 對於納稅義務人子女、兄弟姐妹 12/31 10:20
→ willy1616:年齡20歲以上,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 12/31 10:21
→ willy1616:就可以適合減免規定,但同條第4款其他親屬卻只限定年齡 12/31 10:22
→ willy1616:導致其他親屬若年齡不合規定 就算有在校就學 身心障礙 12/31 10:23
→ willy1616:卻仍然無法適用減免規定,變成親等近者減免標準寬鬆 12/31 10:24
→ willy1616:親等遠者減免標準嚴格,這條款很早就有違憲之餘 12/31 10:26
推 willy1616: ^^虞 12/31 10:27
→ willy1616:樓上討論的尼特族、啃老族,其實上述所得稅法已經有防堵 12/31 10:31
→ willy1616:但其他親屬跟親等近親屬 立足點標準卻迥異 違反平等原則 12/31 10:32
→ sonyano1: 謝謝分享, 已收錄精華區~ 07/24 0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