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醫師法第28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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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醫師法第28條產品中有2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0萬的網紅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好煩啊,連假出遊還要一直寫密醫文。 聽說王先生又發了一篇限好友留言的討拍文,本文應幾個ADHD媽咪還有覺得被酸不爽的醫護粉絲要求所寫,以正視聽。 ☑️王先生說:他臉書上的醫療行為都發生在中國,說密醫太沉重。 火速刪除的文章其實大家都有備份: 兩天前的文章,明明白白寫著『#今天診間來了...#診...

  • 醫師法第28條 在 麻的法課 - 邱豑慶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03 17:28:00
    有 6,341 人按讚

    好煩啊,連假出遊還要一直寫密醫文。

    聽說王先生又發了一篇限好友留言的討拍文,本文應幾個ADHD媽咪還有覺得被酸不爽的醫護粉絲要求所寫,以正視聽。

    ☑️王先生說:他臉書上的醫療行為都發生在中國,說密醫太沉重。

    火速刪除的文章其實大家都有備份:
    兩天前的文章,明明白白寫著『#今天診間來了...#診脈後.......我罵了那個媽媽幹你娘。』

    請問 #今天指是哪天?#診間在中國?
    診脈算不算醫療行為?
    下診斷和處方算不算醫療行為?

    #不是只有開藥打針才是診斷和處方

    把脈、下診斷沒有過動症、下診斷脾胃虛寒都是醫療行為喔。

    下診斷媽媽有神經病,這個算醫療行為還是人身攻擊?這個我就不懂了。

    ☑️『我沒有收錢.所以我不是密醫』

    不給錢就不算數的好像只有豹頭,醫療法不是這樣規定的。

    ☑️『不用擔心我跟各位搶病人』

    這更是好笑,我看到出來譴責他霸凌了這位媽媽的醫師們,有心臟外科、有乳房外科,小弟是中西醫師,但執業麻醉科,就是沒看到台灣的中醫師。想要把風向,從密醫和霸凌的是非對錯,抹成同行相忌搶生意,首先您也必須是同行。

    ☑️『我不想考台灣執照,不想看健保,沒有要像你們在健保底下乞食』

    是不想考還是沒有應考資格要說清楚啊。在台灣,無論中醫西醫,都要考過聯考,進入醫學院研讀七年(學士後醫學系、學士後中醫系修業年限是五年),如果像我是中西醫雙主修,大學的修業年限是八年。

    取得醫學系或中醫系的畢業證書後,才有應考台灣的中醫師或西醫師執照的資格。

    中國呢?學制混亂,有三年、五年、七年各種不同入學和畢業條件。台灣學生過去念的,通常就是在台灣考不上,但花錢找代辦入學,不用同中國本地生考試競爭入學。

    這些中國畢業生,俗稱台籍陸醫的,其實不但不能在台灣執行醫療業務,更不能打著醫師的名號混淆視聽,遑論看診。

    是不是密醫,白紙黑字大家自有公論,要抹黑揭發他的醫師們都是因為不甘心被搶病人,實在也太好笑了。

    最後,在健保制度下被剝削的台灣醫療人員,其實某種程度都是保持著犧牲奉獻的信念,被密醫這樣戲謔嘲笑,其實我看了很心酸。

    --
    侯友宜,新北市衛生局,你們現在是化外之地了嗎?醫療法和醫師法在新北市失效嗎?

    醫師法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醫師法第28條 在 太咪瘋韓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9-24 15:31:08
    有 790 人按讚

    朋友的妹妹是在香港的中醫師,名字叫彭子芯
    最近發現照片被一位自稱是泌尿專科的黃美玲醫生盜用照片
    (名字也有可能是盜用的)
    用她的照片假裝是自己的照片po文
    還用她照片在FB上買廣告、販賣藥品~

    那位黃美玲的粉絲團好像有限定只有台灣可以看
    因為在韓國跟在香港都打不開哈哈
    目前朋友妹妹已跟FB檢舉了
    不過檢舉頂多被關粉絲團的感覺耶...

    總之呢
    請大家自己小心自己注意
    根據醫師法第11條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
    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請提醒身邊的親友
    真的有哪邊不舒服或是需治療
    請直接去找醫生唷
    不要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藥物

  • 醫師法第28條 在 指傳媒 Fingermedia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02 23: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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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善植提醒台中診所醫師違規用藥 如有身體不適請速至醫院就診】

    【特派記者游勝鈞/台中報導】針對台中市議員張彥彤一家人發生「鉛中毒」,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上週啟動專案調查,抽驗相關藥材,其中,健保給付的中藥化驗結果合格,病人服用的藥粉初驗結果2日出爐,顯示重金屬超標;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盛唐中醫診所負責醫師呂世明的醫療行為導致患者健康受損,日前已依違反醫療法函送地檢署偵辦,衛生局將要求該醫師停診一個月,另依法裁罰,並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衛生局長曾梓展表示,對不法行為危害市民健康,市府絕不寬貸,醫師呂世明坦承開立處方未將額外加入的藥材依規記載於病歷,已依違反醫師法第12條裁處10萬元;另依醫師法第28-4條,最高可裁處50萬元罰鍰,待司法偵辦後,若確實涉刑責,將處最高罰鍰。
      法制局長李善植於臉書提醒市民:有去盛唐中醫診所給呂世明院長看病的朋友請注意,如果服用自費藥材後有不適情形,請速至大醫院就診。如果對於呂院長所開立的自費藥粉或水藥有疑慮,備妥足夠檢驗數量中藥之完整包裝(至少30克、30粒或藥粉包15包),攜帶身分證、印章、購買憑證(藥袋、收據、掛號單等),至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西區民權路105號4樓)藥政醫粧組申請檢驗,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04-22220655。
      衛生局說明,衛生福利部針對中藥材及中藥製劑訂有檢驗標準及法規,衛生局每年都會抽驗醫療機構及市售的中藥材與中藥製劑,近兩年重金屬檢驗均全數合格。本案為單一診所醫師違規用藥個案,民眾無須過度擔心,也提醒醫療院所及民眾,勿買賣來源不明中藥,以維護自身消費權益及健康安全。
      成人鉛中毒多以慢性為主,常見症狀包括腸胃道脹痛或絞痛、貧血、神經及肝臟損傷等,衛生局呼籲,近期如曾至盛唐中醫診所呂醫師門診就醫之民眾,服用自費藥材後有不適情形,切勿恐慌,請速至本市8家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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