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酒駕機車汽車分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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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駕機車汽車分開 在 巫師地理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5-31 16: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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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立法院 #臺灣社會 🇹🇼

    為防制酒駕事件再發生,朝野立委紛紛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歷經四次協商與交通委員會昨火速審查後,立法院長蘇嘉全上午召開朝野協商,經過5個小時縝密討論,下午送到院會進行三讀。

    修法方向朝加重酒駕者行政罰鍰金額,也把汽機車分開處理,三讀條文明定,機車酒駕初犯罰1萬5千元至9萬元,汽車酒駕初犯罰3萬元至12萬元,並均當場保管該汽車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若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肇事致人受傷者,吊銷駕照2年至4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而自行車酒駕部分,罰600元至1200元,若拒絕酒測者,將再加罰至2400元。

    為防範酒駕再犯發生,三讀條文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於5年內二度違法酒駕,騎機車者罰9萬元,開車者罰12萬元,若再酒駕,汽機車的罰則是以9萬元累加上去。至於拒絕酒測者,將直接開罰18萬元,二度再犯將開罰36萬元,若再拒測,則罰18萬元。

    三讀條文新增「同車共責條款」、「加裝酒精鎖」與「懲罰性賠償」,明定汽車駕駛人酒測值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罰600元至3000元,但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的乘客不在此限。

    關於「加裝酒精鎖」規範,法條明定,汽車駕駛人因酒駕累犯、拒絕酒測累犯、酒駕致重傷與致死者,經重新考照後,若未加裝酒精鎖上路以及他人代吹解鎖者,罰6000元至1萬2千元,前者的車子當場移交保管。不過,酒精鎖裝置細節由交通部日後會同內政部訂定。至於「懲罰性賠償」,法條規定,汽車運輸業的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故意或過失傷害他人,受害者得向業者申請賠償金。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發言指出,道交條例是酒駕受害者換來的,今天協商內容包含提高酒駕罰則、汽機車分流、同車共責、沒入車輛等,朝野黨派目的是防治酒駕、落實零容忍。國民黨立委沈智慧呼籲,未來有努力的地方,在刑法修訂上,「政院你們加油吧!」一定要周延立法、提高刑法刑度,別再延宕,以免立院法案空轉。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這幾年一直討論如何有效減少酒駕,今天達成共識,很感謝專家、朝野立委,期盼透過修法減少酒駕;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今天走到這,是許多人的努力、甚至是代價,同車共責部分,希望透過制度規範,讓周遭的人一起督促、防治酒駕,在沒入車輛上,也要給酒駕者嚴重處罰,以達到杜絕酒駕。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2年過去,道交條例歷經多次協商、今天朝野終於達成共識,對酒駕受害者而言,該法是遲來的法案、讓大家等太久,要如何落實法案,是立法者責任,時代力量過去提出多項相關條文,包括強化拒絕酒測處罰、同車共責等,雖然他們所提出的版本有所妥協,但黨團立場希望能盡速促成這部草案立法,未來還有努力空間,刑法上的修正也是重要的領域。

    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說,肯定警方取締酒駕努力,但酒駕依舊無法遏止,顯然現行法令有修法需要,歷經多次黨團協商,今天終於取得共識,親民黨立場是落實酒駕零容忍,期盼該法能回應民眾期待,透過提高罰則、逐年降低酒駕肇事率。

  • 酒駕機車汽車分開 在 莊子富 Nico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04-16 0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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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駕新制2019
    為遏止酒駕,立法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除將汽、機車行政罰分流管理並提高罰鍰外,也首度加入同車共責、酒駕累犯強制加裝酒精鎖、車輛沒入等規範。🍾🍾🍾

    1️⃣同車人連坐責任要罰錢

    2️⃣汽、機車行政罰則分開處理

    3️⃣能累加重罰最高,拒測、拒檢者處18萬元罰鍰累加至第三次可達54萬

    4️⃣因酒駕吊銷執照的駕駛人,達年限後若重新考取駕照,車輛需安裝酒精鎖。

    5️⃣如肇事或致人於死者,應即沒入該車輛,吊銷其駕照,並不得再考領駕照

    6️⃣延長吊扣照時間可達四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7️⃣汽車運輸業的職業駕駛人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3倍以下之賠償金

    8️⃣自行車提高罰鍰。

    ---------------------------------
    新聞連結:
    酒駕新制即將上路 你知道酒精鎖是什麼嗎?
    https://reurl.cc/VWV16

    遏止酒駕!立法院三讀《道交條例》重罰累犯、拒測,增「酒精鎖」、「同車共責」新制https://reurl.cc/WO9r5

    酒駕新制 下半年上路...同車醉倒 連坐開罰
    https://reurl.cc/bmp2r

    #莊子富就是nico
    #大里太平富起來

  • 酒駕機車汽車分開 在 鄭運鵬臉書服務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2-03 11: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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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情緒修法,提供酒駕相關立法資訊讓大家參考】

    文長資訊多,先提醒!

    因為昨天的酒駕肇事的新聞,我有看到很多朋友在我這邊和其他首長及民意代表臉書留言,大致上都是要求「嚴刑峻法」,這個方向我不反對,但修法怎麼處理到在各種狀況下,[行政裁罰可執行、法官願意判決],這就是這麼多年來,為什麼修法進展不易的原因。

    個人身為立法委員,我不願意像部分民代,看報問政,在眾人皆約可殺的時候,喊給大家爽,後續卻無法執行。

    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峻法不必然帶來嚴刑,沒有裁量的嚴刑,可能造成冤枉,這不應該是現代法治國家需要的法律。

    以下,是我目前用手機查詢,過去三年在我公佈議事問政[鄭運鵬專頁]中,有影片的質詢內容(很多在協商條文是的發言,我沒有逐筆放上去),提供給各位參考,讓大家比較了解台灣目前酒駕肇事的現況。

    大致上,
    1,在酒駕強制移送法辦之後,案件大幅降低一半以上。

    2,酒駕無肇事,但移送法辦的案件,已經占了檢察官總案件數1/7到1/8,造成相當大的負擔。

    3,酒駕的傷亡,駕駛人傷亡的數字高於被酒駕肇事受害者的人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遏止酒駕─酒駕專章、簡訟重罰】(2016年12月29日,會期最後一次質詢)

    很多人沒發現到,台灣是「治安優等生、交通劣等生」,我國一年刑事案件死亡共841人,竟然有高達520人(61.8%)是因為因車禍被撞死(駕駛人死亡還不算數),非常恐怖,賀陳旦部長還認為低估台灣的交通狀況。

    其實,交通事故死亡,酒駕只是一環,超速肇事也非常惡劣。但是,中華民國刑法是民國24年的產物,當時可能全中國還沒有幾台汽車,所以架構上根本沒有交通事故的概念。發展到現在,民意趨於嚴格,但是法律還是簡陋,大家一股腦要求移送法辦,因此造成了一年高達5萬多件的酒駕移送,台灣的檢察官卻只有1389人,不但效率差,法官也會輕判。

    今天除了交通部,也邀請了法務部及警政署,因此,我把辦公室詹主任研究十多年的「刑法交通事故專章」的概念,提出來和行政機關討論,提出「酒駕專章、簡訟重罰」的四個建議,把所有所有交通事故肇事懲罰的基礎打好:

    1、增訂刑法專章:建立交通事故處罰基礎。
    2、依違法輕重給予不同處罰:單純酒駕、酒駕肇事、肇事逃逸等等,就有十多種態樣,如果加上超速、蛇行等其他事故原因,專章處理才能把各種不同的處罰層次區分開來。
    3、檢察官應對肇事人定額財產保全:專章中,應讓檢察官可代為提出保全程序,對肇事者提出假扣押,受害家屬不需相對提存擔保款,保障賠償、避免肇事人脫產。我認為死亡一人1500萬、受傷一人500萬元以上,是合理的假扣押額度。
    4、簡訟重罰、快速處分:訂定專章,目的在於減少檢察官的案量,無肇事者,可以即刻重罰,有肇事者分級重罰,累犯者加倍處分。

    另外,我也要求警政署,未來除了酒駕臨檢,也可以將義交、義警、民防、巡守隊,酒促工作者,在飲酒場所協助宣導「酒後不開車」,預防重於治療,相信是更周全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酒駕裁罰多管齊下】
    (2017年4月26日)

    85年12月3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強制機車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必須戴安全帽,85年當年車禍死亡人數為7077人。這修法政策,讓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大幅減少,104年人數為2922,一年減少死亡4千多人,可說是大功德一件。

    目前交通事故死亡已經成多樣化,必須糾正交通行為,以進入第二波救人任務。目前大家注目的焦點,就是如何遏止酒後駕車,今天交通委員會審查議程共有15案,其中有11案有關酒駕。根據警政署得取締酒駕概況,死駕死亡人數有減少趨勢,從100年439人,到104年減少為142人,但是取締案件每年都維持在12萬件左右。

    在處理酒駕已有成效下,但移送數量太大,應該分類處理,裁罰模組化,多管齊下,希望能在簡訟重罰下,有效減少酒後駕車。

    模組1,刑法訂定交通事故專章。

    模組2,逃避酒測最高罰鍰處以45萬。

    模組3,酒駕累犯「罰鍰累計」,五年內累計,第一次9萬元,第2次18萬、第3次27萬以此類推,不設上限。

    模組4,酒駕累犯「保費累計」,要求交通部針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加計保費改革,應向金管會爭取,酒駕違規之保費加計,不以前一年為限,至少採計公法請求權年限5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酒駕罰九萬,列車酒駕罰多少?】
    (2017年12月25日)

    交通委員會這個會期最後一次質詢,是審查台灣鐵路管理局單位預算,賀陳旦部長親自備詢,我一開場就問部長:「汽車酒駕罰九萬,列車酒駕罰多少?」並且本題開放open book,可以立即查詢。
    果然所有幕僚官員交頭接耳,馬上有人向部長打PASS,紛紛搖手:「沒有、沒有」!

    汽車酒駕罰九萬,並即將累計懲罰,但是影響更多旅客的列車駕駛酒駕,竟然毫無罰則!
    (雖然我也能認同列車駕駛酒駕不常發生)

    今年十一月新竹路段曾有火車駕駛員發生事故,後來發現駕駛員酒駕,內部調查原因是轉轍器操作有問題才發生事故,記大過處分後移送法辦,酒測數值比照公共危險罪,除此之外沒有任何罰鍰。

    火車駕駛員酒駕或許百年難得一見,但必須讓社會感覺標準一致,大眾運輸駕駛應有相同、甚至更重裁罰。

    再進一步看,目前除非吐氣超過0.25,才適用公共危險罪,但沒有任何罰鍰,只有內部懲處,相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酒駕的重罰,完全背離民眾的情感。

    交通部日前開記者會要求所屬的公務員,若犯酒駕,處罰將重於其他公務員,這應該予以肯定。但是火車、高鐵、捷運比職業駕駛員更專業,要受訓、認證、考試,列車駕駛員社會地位很高,並且負責大眾運輸與旅客安全,軌道運輸不但有專用路權,還有鐵路專法規範,所以犯了酒駕,處分竟比一般駕駛人還輕,實在說不過去。

    因此,我對賀陳部長建議,增訂鐵路法之列車駕駛駕罰則:

    1,比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法精神,增訂行政罰鍰、累計,甚至連坐處罰。
    2,酒測方式,應從「上班前」,調整為「每次出車前」。
    3,台鐵、高鐵、捷運、林務局、台糖,船舶及航空器等大眾運輸駕駛員通通比照。

    希望再一百年也罰不到,但是宣示意義很重要!

    https://www.facebook.com/nicepongpong/videos/1642083029418809/

    https://www.facebook.com/nicepongpong/videos/1688876314739480/

    https://www.facebook.com/nicepongpong/videos/177726511256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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