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流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流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流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流程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0萬的網紅高雄好過日,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大林蒲遷村計畫書出爐】 高市府今天公布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以下為重點摘要與好過日的建議。 ■ 遷村計畫內容 大林蒲遷村依據行政院 2019年 10 月8日核定的「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由經濟部委託市府代辦規劃,未來大林蒲民眾將遷到鳳山與前鎮區,原紅毛港遷村剩餘土地,與台糖區段徵收土...

  •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流程 在 高雄好過日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2-05 22: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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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林蒲遷村計畫書出爐】

    高市府今天公布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以下為重點摘要與好過日的建議。

    ■ 遷村計畫內容

    大林蒲遷村依據行政院 2019年 10 月8日核定的「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計畫」,由經濟部委託市府代辦規劃,未來大林蒲民眾將遷到鳳山與前鎮區,原紅毛港遷村剩餘土地,與台糖區段徵收土地,地點座落在鳳山農場、中崙牛寮、崗山仔新社區等,面積約 58 公頃。遷村經費約 589 .8億元,市府爭取再增加到逾 600 億元。至去年6月底,遷村戶1萬 1706 戶、1萬 9861 人。


    市府計畫包含原本住商區土地一坪換一坪原則不變,並提出保障財產權、社會權、生活權三大權益:


    #財產權部分,包含:3大優惠:農地、公保地以市價加4成補償、房屋無論是否合法都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與發給 10 %到 25 %拆遷獎勵金,以及宗教設施優先選地、專案估價補償。6大配套內容:包括發給弱勢戶遷移救濟金、配合搬遷者發給 12 個月房租特別津貼、購地者提供專案優惠貸款及利息補貼、鳳鼻頭漁港漁民交通補助、攤商營業損失補貼與農產物收入損失等,另外,針對住商土地面積較小的畸零地主也提供有增購土地等配套方案等。


    #社會權部分:將提供社會安全、就業創業補助、弱勢扶助,並為延續鄰里關係,將遷村安置分為6區,計劃沿用原沿海6里里名(鳳源、鳳林、鳳森、鳳興、龍鳳、鳳鳴)。


    #生活權部分:則提出優化居住環境、齊備公共設施、興建社會住宅等方案。


    ■ 遷村進度與時程

    在遷村基準日 2019年 10 月8日前的建築及土地所有權人可享上述3大優惠、6大配套。市府規劃在1個月閱覽期後,預計3月中旬舉辦說明會,由市長陳其邁聽取居民的意見並溝通,做為報中央核定的執行依據。計畫於6月與居民簽訂協議價購意向書,盼獲9成居民支持,屆時配合「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再辦理環評及都市計畫變更審查等流程。


    大林蒲遷村將設專案辦公室,將由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及林欽榮擔任召集人,代表中央和地方合作推動遷村。


    ■ 遷村計畫不足之處

    新市府上任後已經5個月,由於先前遷村計畫停擺,等於重新生出計畫書,然而,雖然財產權部分有較精細設定,但居民仍抱怨太過複雜,若有完整之試算服務可能有助於理解溝通。


    雖然媒體大多將報導集中放大在居民不滿遷村補助部分,但在遷村草案中,我們反倒是認為較不足處是社會、居住、文化等權利之保障,換句話說,就是打造「新大林蒲」聚落之願景,仍未看到足夠之願景與超越現有一般重畫區的理想性。而我們認為,打造一座超越現有都市標準,兼具安全、健康、活力、永續性的社區,乃是政府應給予大林蒲居民的補償。


    我們建議,作為高雄極少數的「造鎮」計畫,巴黎索邦大學教授Carlod Moreno提出的「#15分鐘城市(15-minute cities)」或「#20分鐘社區(20-minute neighborhods)」概念,可作為城市機能的基本出發點。這類的計畫,希望讓居民在15-20分鐘步行與自行車可及的範圍內,可以上班通勤、獲取公共服務、購物、娛樂休憩、到公園或運動設施等綜合機能,一方面,減少移動時間與碳足跡,另一方面,也藉由綜合機能的引進和維持恰當密度,讓街道整天都有人跡,充滿活力,也有助維持居民之間的社交網路。


    如此一來,可以避免掉紅毛港遷村時社交網路的破壞,也避免高雄大部分重劃區開發時空間零碎化、仰賴私有運具移動、機能形成常常落後於人口移入的過程。我們認為,透過提供21世紀先進國家成功案例作為參照,並透過居民討論參與機制,再交由專業執行團隊輔助,有助於讓「新大林蒲」成為高雄一流之社區。


    ■ 結合「前瞻」計畫

    市府在草案提出「安置住宅」和「社會住宅」等計畫,並提出學校、警消、長照、公托等綜合公共機能的引入,我們認為未來大林蒲遷村區近5萬人的人口,加上若規劃得宜,甚至人口有移入成長可能。


    由於本區開發密度仍低,有足夠空間重新規劃 #高品質快捷公車(#準BRT)與完善人行、自行空間,也較不會受刁民抗議。另外,包含結合公托、長照與學校空間之老幼共照空間,較小型的市民運動中心,以及串聯公共建築、學校之適宜步行綠化街廓,伴隨5G基礎建設設置之智慧號誌、在宅長照與醫療等設施、電動車或共享車輛充電座設置,均是開發時就能超前設置的基礎建設。而部分提供居民的搬遷補償、健康追蹤,也能結合數位方式提供,讓居民享有新型態服務!


    或許部分設施要在更後期的細部計畫中規範,但希望市府能以居民需要和未來發展性為本,將更多良好規劃模式引入此區!

  •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流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07 21: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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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總質詢|一起建立友善、公共資源布建的城市】
     
    度過了一個民主的週末,週日晚上來分享我的第三次總質詢,主題是希望建議友善且公共資源完整布建的城市,也跟市長討論如何以生態觀點進行完整評估,打造生態多元又豐富的城市! (這張照片正在和市長討論四維荷花池的生態調查🤓)
      
    #現在來跟大家說本辦總質詢準備了93頁ppt
    #最後我只講了63頁的扼腕故事😨
    #以下簡短報告但大概快六千字 #看不完可以鎖定我6月11日晚間直播party
     
    🖥第三次定期會市議員陳薇仲市長施政總質詢影片🖥
    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603Q_1100.mp4
     
    這次總質詢確定勞工處的規劃、市府臨時人員薪資提升的規劃,以及和各局處提醒公共托育家園的空間需求外,也明確得到市長針對大武崙公園二期會辦理參與式工作坊的答覆。
     
    我也特別和市政府分享「市議員陳薇仲辦公室」舉辦參與式預算的經驗,並討論了市民對社區空間的想像,以及如何搭配工程前期的評估,讓工程不要浪費公帑,並確保社區朋友的參與和兼顧生態?我也舉了許多沒有評估的基隆市砍樹工程和瘋狂裝路燈為例,提到法規缺乏以及相關的把關機制與流程缺漏,並更進一步,希望市府統整所有生態與參與、資訊透明的議題,成了一個生態總顧問或平台來設計不同規模工程前期的評估與檢核。(以及我本來要討論本市能源政策與台電要填海造陸,但完全沒時間~~QQ)
     
    除了我講不完,我知道你也看不完以下我的這篇「摘要」😝。沒關係,為了讓本人總質詢不遺憾,我的 #總質詢聊天Party兼罵台電填海造陸的直播 將在6月11日(四)晚間19:30❤感動上映。敬請期待~😎
     
     
    🛠前次總質詢追蹤:#勞工處+#臨時人員薪資
    在總質詢一開始,我和市長討論到前兩次總質詢時市長有說過「我們會來努力」的議題──基隆設置勞工處與府內臨時人員薪資提升的議題。
     
    基隆有約18萬勞動人口,但相比於人口層級相當的新竹市,基隆市並沒有在專責單位來處理勞工事務。(目前是基隆社會處底下的勞工關係科和勞工行政科兩個科)我在第一次定期會提到,希望可以檢視勞政預算與人力,真正地落實勞基法的執行與勞檢,甚至再往前推進,以規劃更完整的勞工教育、協助市民建立勞工意識,讓基隆勞工能有更多的協助與支持。
     
    因動保所寵銀臨時人員負擔過重、薪資過低,且面臨招不到人的窘境,因此我在第二次定期會來和市長討論臨時人員薪資提升是否可行,當時市長整體市府臨時人員的薪資要一起檢討、提升,需要審慎來評估,但方向上是支持且會持續處理。我也期許市府的整體勞動條件能夠提升,帶動私部門的勞動權益注重。
     
    針對勞工處設立,市長直接回覆說「因為地方制度法的限制,要多設一個處就要少一個處,目前沒有辦法。」而針對臨時人員薪資,市長回覆說「基隆市政府一直都很注重這塊,另外也要看各個局處用人的需求才增加,未來下個會期也會視情況來規劃薪資提升。」臨時人員的薪資提升上我也會繼續監督,而針對市長對勞工處的回覆我是有點失望,我當然知道勞工處不是一蹴可及,但是基隆18萬勞動人口真的不需要一個專責處室嗎?或規劃更完整的勞動經費、政策,一起來勞工努力嗎?勞工專責局處是對全體市民勞動權益提升的重視,我也會請市長還是要努力規劃經費和配套、並有明確的期程,並持續監督。
     
    👶#公共托育家園-跨局處合作解決難題
    我認為完整公共化托育設施的佈建,能讓父母能安心生育,也才有機會來解決少子化的問題。從市府的施政報告、申請前瞻計畫的內容中,可以看出市府是希望來推動佈建公共托育家園的,從有中正、暖暖、信義、仁愛、七堵都曾經是預計設置的點,但目前只有已經在營運的中正,及親子館完成後會進行的信義外,社會處在業務報告回應我的提問時,表示沒有新增其他公托家園的計畫。
     
    經先前跟社會處討論的結果,我們發現目前公托家園最大的困難就是「合適的空間難尋」,包含閒置公有房舍無合法建照及使照、教育處調查顯示各校無閒置空間數等。因為了解到這個難題,我們辦公室也和王婉諭委員辦公室合作,委員請中央單位盤點可能可以使用的閒置空間,也有盤點到空間條件合適的地點,但因臨近加油站而不適合設置。因此,我認為如何提高學校空間合作的可能是非常重要的,我舉「台北市公立各級學校推動公共化幼兒園暨公辦民營托嬰機構獎勵及配套計畫」為例,台北市針對願意配合的學校提供了許多補助及優惠,希望市府能參考。
     
    另外,我請民政處、財政處及各局處和社會處合作,盤點符合法規的閒置空間,也特別請教育處和社會處研議提高學校合作意願的方案、盤點目前合作不利的原因,以及非營幼和公托家園一起爭取空間的可能性。我認為,再多的津貼、現金補貼都比不上完整的公共托育設施佈建,希望各局處一起合作解決少子化難題!
     
    針對公托家園的空間難題,市長回應,他上任後即親自召集盤點市政府閒置空間,目前包括一校一公立幼兒園在執行,也跟中央爭取相關預算,但0-2歲托嬰部分,有兩個問題,一是這屬於社會處社會福利的業務,托嬰空間和幼兒園空間的需求有點不一樣、預算來源也不一樣,市政府也一直在努力,第二個問題是中央的經費在之前是有所鼓勵,但之後就沒有了必須要由市政府全部來負擔。市府會繼續努力。
     
    🌳#大武崙森運公園第二期工程,如何長出「參與」基因?
    關於很多朋友關心的大武崙森林運動公園,第一期工程已經開始,第二期工程費用為3,100萬,預計2020年進行規劃設計、2021年開工,工程包含親子戲水區、共融式公園、極限運動場和步道等等設施(詳細內容請參考教育處網站大武崙工程專區),很多市民有各種遊戲和運動需求,我請教市長關於第二期工程的設計規劃,民眾參與機制會發生在哪個階段?是否會召開地方說明會?使用者意見(線上問卷或以其他形式)要如何反映在設計上?
     
    市長回應,目前都發處公園科的中正公園案正顯示了參與機制越早越好,大武崙二期工程接下來要開始進行細部設計,他會請教育處參考都發處進行的模式,檢討經費及如何把前期參與機制和活動設定在規劃中,參與機制會發生在設計圖出來之前,而地方說明會則毋庸置疑一定會召開,若有前面這兩個機制,使用者的意見在前期參與機制納入後,在地方說明進行確認,一定會反映在設計上面。不過市長也表示教育處之前沒有相關的經驗,請都發處發展出一個pattern讓其他局處可以學習。我們很開心能夠聽到市長的承諾,公園使用者和年輕朋友一定會非常期待,也請市長協助都發處將相關經驗分享給較教育處。
     
    💪參與的練習──#里民會堂問卷調查
    一個能夠促進民主與參與,必須掌握市政資訊公開、課責機制,與廣納「參與」,這是開放政府重要準則。面對資訊公開,市長和各局處首長總是說「需要練習」,談到「參與」都會說「參與很難」。
     
    我在總質詢中分享了我的辦公室規劃、執行「百萬預算・我們決定」的流程(市議員陳薇仲建議款額度執行參與式預算),研究了各地的案子,設定流程讓民眾有好的討論規則「找出問題」和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而公部門可以就適法性、公共性、預算可行性專業來評估提案是否能執行,再由全區居民一起參與(兼顧代表性),選出大家最有感覺、最期待優先執行的案子。最後有1217人參與。
     
    沒錯,參與是「需要練習」,但不能總是囿於陳規而沒有開啟第一步。我以參與式預算中由安樂區居民提案、受到許多朋友支持的「 #里民會堂你敢去嗎?」來開啟討論,里民會堂是屬於大家的公共空間。但在資訊透明上,這些使用了公費經營和在此辦理的開放時間和活動很多並沒有公開在區公所網站上,想要借用或找尋適合自己的活動也沒有辦法查到相關資訊。更重要的是,很多族群不使用里民會堂,並不是真的不想用,除了沒有相關資訊,也很可能是硬體、活動不夠多元,讓這個公共空間失去原本讓社區所有公民使用的機會。
     
    因此,我特別和處長討論到里民活動中心的空間活化——也是民政處自己的業務目標。這件事情不是只像處長在業務報告回答我的一樣,說找里長或管委會來討論,當然里長不會違背民意,但觸及的樣本和統計、分析方法是什麼?真的有效度和信度嗎?因此我特別再提一次,必須要搭配「嚴謹問卷設計方法和分析」,透過空間使用調查,讓全基隆的民眾都可以有一個介面來表達自己對公共空間的想法,來「練習參與」,並且也讓民政部門全面了解到不同使用族群的需求和提出有效改善規劃。我也舉出幾個里民會堂空間使用調查的例子,再次強調全面性有效的問卷和分析統計方法是改善的基礎,這部分的經費和規劃,有辦法嗎?雖然處長一直說這需要專業和經費,但也在最後承諾會朝這個方向來努力。
     
    📚工程前完整的評估——#零星工程雖小卻不可馬虎
    接著,我也繼續分享我們參與式預算案的前三名——四維荷花池再現螢火蟲、自己的公園自己蓋(安樂公園與四維公園),以及基隆第一座參與式設計公園十全亭公園,這些案子全部都來自安樂區居民提案且受到安樂區朋友支持。在執行上,除了工程改善,居民們希望有完整的生態調查以及規劃設計並納入參與式設計。但零星工程這筆預算的限制是一定得「有工程」,且執行前的規劃設計佔比非常少(大約5%)。
     
    因此,雖然零星工程(議員建議款)的設計是小型的鄰里改善,但仍以「工程」為主,這筆預算可能會造成「工程」導向的設計。但其實社區的改善、生態復育與公園的改善,可能需要導入更多生態觀點、納入居民參與式設計等參與的過程,甚至需要有完整的調查與評估後,才能開始執行工程。
     
    因此,我也特別詢問到,民眾期待「完整的評估、參與」,再執行工程,以零星「工程」為主要目的的預算並無法涵蓋這些調查與執行層面,主管單位民政處是否有相關的業務費、勞務採購費?能來協助完整生態調查或鄰里公園參與式設計?處長回答,這個部分應該要在各局處編列經費,民政處並沒有相關經費和專業,可能需要其他局處協助。
     
    因此我再詢問市長,雖然零星工程通常較小,但其實工程會大幅影響各地市民的日常生活,有可能納入「完整評估的機制」,並來把生態觀點、評估與參與式設計融入零星工程中嗎?或是有由市長來發動、跨局處的協作機制?市長回覆說,「可以不用零星工程,也許能以市議員建議的形式,由市府各單位來協作。」市長也特別展現了對「四維里荷花池生態復育再現螢火蟲」的興趣,也認為很有可能來執行參與。
     
    很開心市長有正面的回覆,也期待市府可以重視參與式預算這個由民眾提案、民眾決定的過程,我和辦公室也會積極來討論各單位協作。 
     
    🌳工程豐收年──#以樹木保護為例看工程前評估之重要
    在零星工程前的評估中,市長的承諾算是「規劃完整」的第一小步。我接著繼續詢問的事情,是不管鄰里的廣場工程、修樹工程,甚至是目前山海城串連的豎梯工程,經常可以看到暴力把樹木斷頭、砍斷,或是進行廣場或人行道時留下過小樹穴的錯誤工程——過小的樹穴、錯誤的修樹方法會造成樹根系發育不全、爛根、生病,並容易因為風災而造成樹倒,砍樹不僅浪費公帑,錯誤修樹更容易造成公共安全疑慮。
     
    但基隆市除了54顆受保護樹木有較完整的保護規則,以及未來有「受保護樹木的委員會」外,基隆一般的行道樹、居家附近或河川旁的樹木並沒有被重視,修不論是植樹還是修剪樹木的法規,最新的版本都是十年前,而主責單位由各個可能會進行工程的局處擔任(也沒有更新、並不全面),修樹查核的局處是產發處的農漁管理科,但由於人力不足,以被動方式受理工程單位申請,再進行抽查。
     
    除了沒有主動查核機制、實務上有些工程單位會沒有申請造成很多錯誤,法規並沒有完整修剪樹規範或規定有認證的園藝專業者來進行評估與修剪、移植,很多工程單位或承包廠商沒有相關的技術與專業,也容易導致暴力砍樹工程。如先前大家關心的西定河砍樹造成雛鳥落巢的狀況,就是發包的工務處沒有注意到此問題,承包商沒有相關素養,直接無視雛鳥砍樹,造成雛鳥落巢掉入水中,只好由熱心民眾協助送往動保所,反而增加府內同事的工作量。
     
    因此,我也舉了宜蘭的例子,在修樹法規上要要有更完整的複查與檢查的SOP,另外也以高雄與台北的修剪樹木規範為例,有比基隆更完整的修剪規則以及爭議地段如何修剪以維持都市生活與樹木生長平衡(如河邊),更特別提到應該要有跨局處的統整平台更主動的分享專業,以及如林務局與許多縣市正在推動的園藝專業認證等。透過嚴格把關法規、提供完整規範、跨局處合作與嚴謹的申請複查流程,分享專業,也保護城市的樹木、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生態觀點如何引導工程?——前瞻水環境改善工程與鳥類生存
    討論完修樹規則後,我也提到,以基隆市前瞻計畫補助的水環境計畫來說,整個工程的生態檢核(除生態外還包含資訊公開與參與)算是相當認真。以基隆之眼的沉沙池工程(由基隆市中心走國道一號南下的轉彎處、西定河旁)來說,移植樹木的計畫做得相當完整。
     
    但是,該工程的生態檢核是有提到鷺鷥科鳥類「另此數株榕樹冠層中可見數種鷺科鳥類在此群聚之情形,包含夜鷺、黃頭鷺、小白鷺等物種...故此區之數株大胸徑榕樹可為陸域生態保全對象,以減輕人為開發對於本區陸域動植物之影響。」我知道沉沙池工程難以避免干擾、也會需要樹木移植,但在業務報告中有提問主責的環保局如何回應生態檢核中的「補償」——也就是在水環境工程稍微改善水質後,是否有「可能」再次成為一個鷺鷥科鳥類能夠棲息的地方?
     
    但環保局的業務報告回應是「有電話問過基隆鳥會前理事長,該區鳥類三年會換一次棲地,本來就會離開。」但其實根本沒有研究顯示該區鳥類三年會換一次棲地。我除了再次質疑這個回應,也特別問到,如西定河周遭住家、田寮河的人行道等人鳥衝突,有觀察到是因為基隆之眼這邊的榕樹棲地不見,導致鳥類繁殖地無處可去,才會造成這些衝突。
     
    為此我也特別質疑未來沉沙池工程完工後,所要進行的景觀改善居然是種植「山櫻花、楓香」,這些樹木根本不符合該工程生態檢核所提到的「補償」、無法讓鷺鷥科鳥類有可能棲息,這樣勢必會造成更多人鳥衝突。這個景觀規劃,有可能用更適合鳥類棲息的樹種、為城市動物提供不同的棲地嗎?環保局長回應說,未來會注意景觀工程,並使用較友善鳥類棲息的樹種。
     
    💥#光污染入侵我們的生活
    接著,我也特別質疑在沉沙池工程後的景觀改善後,會在現地裝設高低不一的景觀燈,除了影響樹木生理外,也完全不符合生態檢核所說的、提供可能的棲地「補償」鳥類,而且也會造成能源浪費。環保局長也回應說,會檢討景觀規劃的燈具配置,希望創造一個好的公共空間。
     
    因為這個案子,我也特別提到工程中很少注意到的「光害」問題,科學研究已經證實都市與邊陲來自廣告看板、LED及路燈之光污染對於生態和動物生理機制之傷害,而夜間過多的光污染也會造成人類身心健康之問題如內分泌失調、失眠以及壓力、焦慮等,此外,過多不必要的光源使用亦可能造成能源浪費與經費耗損。
     
    今年三月,環保署已經發布《光污染管理指引》,我也希望除了環保局可以參考、開始來用公聽會等各種形式與專家學者討論光污染的問題與防治,也應該與各單位盤點各地燈源設置的必要性、特殊區域範圍是否可以縮減與時間是否可以調整,並找出不同的替代工具,建立我們的燈具設置工程前的「評估機制」?
     
    因為時間不夠的關係,來不及請市長與局處回應。不過,這次定期會我已經針對光污染防治提案,會繼續來監督和促進跨局處合作。
     
    ☘#總結——#生態總顧問?生態大平台?
    由於我談到許多工程前的評估——除了最基礎的民眾資訊公開,更多如生態檢核、生態評估、規劃與納入參與、甚至樹木修剪、城市動物棲地以及光污染防治等議題,這些需要有相關的專業來整合並制定「法規」,此外,更需要有專責的機構或委員會或平台來設計不同規模工程的檢核機制,並有人力來執行評估與稽查,才能讓工程不只是「干擾」環境的零和遊戲,而是可以有更多「#生態觀點」在工程發生之前做「 #完整的評估」,並將「#民眾意見完整納入」。這樣我們才能有所依循,真的來建立一個生態與生活品質共好的美好城市。
     
    除了中央補助的大型工程外,生態檢核的評估以及效力是否可以更完整?是否可以針對不同規模的工程設計更完整的流程,並有專責的機構?工程的資訊透明公開以及民眾的意見納入機制為何?這些因為時間的關係,來不及和市長討論,我也會持續透過質詢與提案,要求市府要完整重視。(市長在之後的王醒之議員總質詢中也有承諾會努力進行生態總顧問與把關機制的規劃)

  •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流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01 21: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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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業務報告Day4+5|政風處、都發處、地政處、產發處、觀銷處】
    因為業務報告累積太多,且最近發生的事情太多,還有協和電廠的「填海造陸」環評公聽會(請大家多多關心「填海造陸」環評案,已經來到二階環評最後階段了:https://npptw.org/Vr6vV6 ),因此,一次將這幾天一共五個處室的業務討論一起報告!
     
    💻業務報告影片💻
    政風處、都市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8D_0.mp4
    都市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8D_1.mp4
    產業發展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9D_0.mp4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0529D_1.mp4
     
    🕵️‍♀️ #政風處
    我和政風處長簡單詢問了採購稽核小組及工程施工查核中市政府經查發生的缺失,因為想了解採購金額錯誤、限制性招標所出現的問題等狀況,以及想知道施工品質的問題主要出來哪裡。處長現場簡單分享了之後,會後科長馬上就將2019年兩項所有缺失整理出來提供給我參考,非常迅速!👍

    📚 #地政處
    實價登錄不揭露案件篩選
    由於地政處的報告特別有提到實價登錄作業:「...本市實價登錄案件揭露提供民眾查詢件數為2355件,平均揭露率達94%, #有助提升不動產交易透明度, #減少資訊不對稱之情形。」我除了針對平均地權法修法詢問宣導的狀況(雖然去年立法院實價登錄過的版本是張宏陸的實價登錄0.5版有點沒什麼好說),但由於地政處的報告有特別寫道「提升不動產交易透明、減少資訊不對稱」,因此我特別詢問,剩下的6%大概是什麼樣的狀況不予揭露?處長很簡單的回答說:「是因為親友間交易與公司作價等沒有參考價值」,我理解市場中過高或過低的價格算是統計中的outlier、會造成市場價格波動,但想知道剔除的6%大概是甚麼樣的機制與標準,而且若基隆有很多「公司作高價」會讓人蠻擔心的,結果處長居然回我說「是法規規定。」我翻了平均地權法和施行細則並沒有看到規定到這麼明確「6%」不公開之交易,到底為什麼是「6%」?我正要繼續就教處長,結果議長居然說「#這種事情可能要買過一些房地產才會知道,你會後再請教。」意思是說地政處的部分要結束了、叫我不要再問。(呃,我要問為什麼是「6」?為什麼要買過房地產啊?)
     
    會後地價科科長趕緊來跟我說明這個不揭露的「6%」是該處內自己的作業規範,並沒有明確規定到要這個數字,主要是依據「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第 12 條至第 14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經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之資訊並整理後,揭露申報登錄之資訊。
     
    至於不揭露原則科長也有舉例,如總價或單價過高或過低之案件,如不具市場參考價值者過高過低,或是如親友間交易等,有一些非一般正常交易者,如塔位、墓園等,也不予揭露。感謝科長特別說明。
     
    🌃 #都發處
    🏠市有閒置空間再利用和障礙排除
    市有閒置空間的盤點及再利用或導入參與,一直是我和很多基隆的年輕人關心的重點。我以台北市「臺北市市有閒置空間整合查詢平台」舉例,該平台由北市青年事務委員會提案,財政局作為專案管理以列管方式推動。建置過程中北市府邀請他們府內包含青委會、財政局、都發局、地政局、資訊局等單位,以及府外的民間參與者及資料處理、網站建立的g0v共同討論。這個平台除了資訊揭露以外,也開放讓民眾提案如何進行再利用。
     
    我希望市府針對市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及跨局處的資訊整合,除了資訊的統整彙集外,也希望在法規工具上,能夠有利這些市有空間的再利用和市民參與,因此我也要求市府檢討、盤點現行相關法規與行政流程要如何調整,好來協助市有閒置空間的活化再利用。我就以上內容向都發處提問,礙於時間沒有辦法和處長討論,但已經收到都發處的書面資料,之後也會持續跟都發處一起努力。這項工作絕不只是都發處的事,也不該只是都發處在努力的事情,我希望財政處、地政處和資訊管理單位都一起來努力。
     
    ⛲️公園管理機制建立
    針對我非常關心也有提案的公園管理機制,都發處在業務報告裡面有提到,市府正在就公園經營管理制度面,刻正整合相關SOP及製作公園巡查表單及巡察機制,並就園內硬體設施及環境整理全面加強管理。我詢問都發處,這份SOP及巡查機制設計方向及規劃原則為何,以及是否會需要相關預算和員額配搭?未來是否會適用於其他非公園管理科所轄的鄰里公園?
    處長針對整體公園的管理進行回覆,表示針對公園管理的權責分配(目前是以2公頃為分界),他認為不應該以規模而是以特性來分配,目前都發處已經在著手進行討論準備起案。另外,關於公園維管的部分,針對公園管理科負責的公園,都發處目前正在建立SOP並針對實行狀況進行修正。
     
    🌱都市計畫變更回饋事項監督
    最後,我詢問都發處,關於都市計劃變更回饋事項執行與監督的問題,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第26條或第27條進行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或細部計畫變更時,相關回饋事項,包含同法第27之1條所定事項或土地權利關係人與主管機關協議之回饋機制,主管機關如何監督土地關係人履行?另外,以不是捐贈土地方式進行之功能或設施回饋事項,土地權利關係人是否有確實執行,主管單位如何監管?功能回饋部分,是否有相關定期巡查機制確保土地權利關係人有持續確實執行?
     
    因為我們遇到的案例正是在都市計畫變更(保護區變更為其他分區後開發)後至今已經經過多年,功能回饋事項履行的狀況並不明確,或不全然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要點。這個部分因時間關係無法與處長討論,會後已與科長討論,科長表示目前回饋事項都是以捐贈土地或是公共設施給政府來進行,較不會有功能回饋未履行的問題。若土地權利關係人不履行,土地要依變更前的都市計畫規定使用。
     
    🐟 #產發處
    ✍青年事務委員會和青創結合社會創新的可能
    產發處青年與綜合規劃科是去年底新成立的科室,除了負責青年事務外,其實還負責漁業的產業規劃。與青年較相關的是青創孵育獎勵補助與青創貸款補貼,今年度特別設計以「市政發展方向的創業議題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徵選的青年行動團隊。除了單純的「創業」獎勵或貸款補助,也擴及了對市政發展和永續目標的青年行動方案的支持。我也特別提到,非常支持產發處的方向,也希望未來有更多如此的規劃,除了補助創業、開公司,更可以鼓勵青年針對基隆目前的市政與社會問題,用己身的創意和現今的技術來提供市場沒有、符合「社會創新」和社會問題解決導向的創業模式。
     
    但同時,對青年的支持有非常多的面向,除了補助外,協助擬具行動方案、了解市場的業師也非常重要,同樣地,有讓青年有安心規劃、實驗商業模式的基地與空間。關於空間,我也和財政處、地政處與都發處討論過非常多次。綜上所述,青年事務涵蓋非常廣,不論是補助、貸款優惠、市場業師與空間等,這些其實都需要跨部門的合作,因此我也接著王醒之議員的建議,希望產發處研擬「青年事務委員會」,讓不同部門的青年支持資源可以彙整。處長和科長也談到會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樹木保護委員會和受保護樹木稽查作業
    由於基隆市市內大大小小工程都有可能會影響到樹木相關的工程,主責單位為產發處,因此我特別詢問了《基隆市老樹及珍貴樹木保護自治條例》中規定的普查與列管內容和對樹木之維護措施,以及是否有單位主動巡查與檢視工程單位對受保護樹木之認識與維護,以及《基隆市樹木保護委員會設置要點》中委員會針對受保護樹木之腳色。
     
    因時間關係處長非常快速地回復基隆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半年會主動巡查一次。原本想繼續詢問工程中若遇到樹木修剪甚至移植,產發處是否有主動的技術資源等,只好留待總質詢。
     
    🎿山坡地過度開發因應
    本市山坡地占全市93%,其中坡度30%~40%佔14.3%、坡度40%至55%~19.6%,佔全市土地面積達33.9%,比例非常的高,也有明顯超限利用的狀況。坡地管理(不論是否位於都市計畫區)會涉及到水利、水土保持、建築及土地使用管制等面向,需要由各主管單位積極地來進行合作和規劃。這次業務報告中,我也針對山坡地面臨過度開發的問題向各相關單位提問。但在整份產發處的業務報告中,並沒有提及山坡地相關的業務內容,因此我詢問產發處,針對目前基隆市坡地過度開發的情形,以產發處的執掌所掌握的狀況是如何?也詢問產發處,在調整過後的業務單位中,「大地及農漁工程科」針對:山坡地違規、水土保持、山坡地災害防治等坡地相關業務規劃是如何?
     
    另外,在目前的國土計畫草案中,針對山坡地過度開發的問題,也提出了未來應該檢討現行坡地開發機制,增加坡地開發成本以降低風險和公共建設成本支出,國土科也提到必須和山坡地主管單位來進行合作,因此,我請產發處簡單說明,未來國土計畫通過後,針對山坡地管理,產發處如何配合國土計畫進行相關的業務調整?以及如何規劃未來與國土、工務、環保等單位來合作?處長回應目前已經有在加強處理、嚴格把關,未來也會按照國土計畫的指導進行相關作為,目前也有和都發處密切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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