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遺產法定繼承人比例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遺產法定繼承人比例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遺產法定繼承人比例產品中有2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在『全部』遺產稅及滯納金、利息繳清之前,『全體』法定繼承人,仍然對於未繳清的遺產稅要負連帶責任!甚至有,已繳清自己應繼分比例遺產稅的繼承人,和其他繼承人一起被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自己財產的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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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144 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 ...
繼承比例的分配(俗稱的應繼分) · 1.子女:應繼分的1/2。 · 2.父母:應繼分的1/2。 · 3.配偶:應繼分的1/2。 · 4.兄弟姐妹:應繼分的1/3。 · 5.祖父母:應繼分的1/3。
配偶跟(被繼承人)子女一起繼承時,按人數均分。 · 配偶跟(被繼承人)父母一起繼承時,配偶1/2,父母加起來1/2。 · 配偶跟(被繼承人)兄弟姐妹一起繼承時,配偶1/2,兄弟姐妹 ...
永慶房屋契約部經理陳俊宏表示,依照《民法》規範,繼承的順位中,配偶是當然的繼承人,再來第一順位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養子女、非婚生子女、孫 ...
民法第1144 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下列各款定之: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 ...
由配偶與所有具有繼承權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平均分配所有的遺產。 舉例而言:被繼承人去世時,配偶與2 名子女都有繼承權,則由3 人各分得全部遺產的1 ...
當繼承人是直系血親卑親屬(第一順位)以及配偶時,會均分遺產。舉例來說,繼承人為子女3 人、配偶1 人,則一人可分得¼ 的遺產。 當順位繼承人是第二 ...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2種,配偶之間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還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當然繼承人」,但扣除剩餘財產後,剩下的錢要 ...
配偶與第一順位繼承人:均分。 · 配偶與第二或第三順位繼承人:配偶1/2、其他繼承人均分剩餘1/2。 · 配偶與第四順位繼承人:配偶2/3、其他繼承人均分剩餘1/3 · 僅配偶繼承: ...
法定繼承人 及其順序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權,得與任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為繼承。又民法第1138條規定,除配偶外,遺產繼承人之順序如下:1-第一順位繼承人為 ...
(一)法定繼承人及繼承順序我國遺產繼承人有配偶和血親繼承人兩種,配偶相互間有繼承遺產之權利(民法1144條),並不居於一定順序,乃立於特別地位,是為當然繼承人, ...
只要安息者(被繼承人)沒有立下遺囑規劃遺產事務,. 繼承人就需按照民法法定繼承順位,. 而繼承比例稱作「應繼分」,須按照此比例去分配遺產,. 可以繼承遺產的有:.
三、可以繼承多少遺產?——應繼分 ... 在瞭解繼承人是誰後,我國民法還規定如果有多位繼承人,繼承人之間各自可以繼承的比例,就是法律上所謂的「應繼分」。
民法第1223條規定: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2分之1。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2分之1。三、配偶之 ...
至於繼承財產的比例,則在民法中另有規定! 二. 在保單「受益人」欄位中填寫受益人為「法定繼承人」,何謂法定繼承人?則其繼承的順序為何?保險金額如何分配? ... 三.遺產 ...
根據民法第1138條與第1144條,繼承人分「配偶」、「血親」2種,配偶之間分配好夫妻剩餘財產後,還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是「當然繼承人」,但扣除剩餘 ...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 ...
對你有幫助。 0:00 intro介紹0:18 配偶一定有繼承權0:51 配偶以外其他 法定繼承人 有誰? 3:06 遺產 分配的 比例 4:22 關於繼承,什麼時候你應該找律師?
如果被繼承人死前沒有寫遺囑,全體繼承人又無法達成分遺產的協議,那麼法律就會按照應繼分的遊戲規則來分配遺產給繼承人。 應繼分如何算. 首先,配偶是當然繼承人,一定有 ...
遺產 繼承的比例可以有以下幾種可能:. 1.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 ... 也就是即使立了遺囑也至少要留多少金額給法定繼承人呢? ... 公民新聞最前線 ...
依照我國民法規定,法定的繼承人有五種: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 ... 特留分是繼承人得繼承遺產之法定最低比例,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1/3(民法 ...
在遺產繼承中,配偶為當然繼承人,故夫妻其中一方身故,不論繼承遺產之繼承人為何種順位,其配偶都可依比例,分得被繼承人之遺產。 除配偶外之法定繼承人,其順位如下:.
甲於民國七十六年底死亡,其遺產由丙單獨 ... 規定,法定繼承人非具有一定事由,否則不會喪失其繼承權(民 ... 偶),民法必須規範這些繼承人間分配的比例。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利,且原則上須與民法第1138條各款所定順序之繼承人共同繼承,而其法定應繼分,則又視其與之共同繼承之各順序繼承人不同,而有不同之比率;若無第 ...
法律Q&A · 第1138 條 (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 第1144 條 (配偶之應繼分) ·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 ...
須先計算繼承人依法可分到的「應繼分」(原法定比例),再依「特留分」之比例額計算要保留多少,就可以得出繼承人的遺產最低保障(民法第1223條):.
民法中所謂法定繼承人,是會按照一個特定順序安排,吳挺絹律師說明, ... 這份遺囑怎麼寫,至少能拿到的遺產,特留分將會是應繼分再乘上一個比例,像 ...
民法第1138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根據現行民法繼承篇對於 ...
三、遺產繼承「應繼分」? · 一、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同為繼承人,平均 · 二、配偶與父母同為繼承人,配偶應繼分2分之1 · 三、配偶與父兄弟姊妹同為繼承人,配偶應繼分2分之1.
遺產繼承人 ,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 繼承人相互間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另有約定外,按其應繼分比例負擔之。
民法第1223條說明,繼承人之特留分之規定如下:「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兄弟姊妹之特留分 ...
... 在被繼承人分配財產時,為保障每位法定繼承人的權益,所設的法定最低繼承額度規定,因此,在撰寫遺囑時必須要留心「特留分」的比例,避免遺產分配的效力因此衍生不 ...
1、生前立下遺囑,遺囑人原則上可自由分配遺產,但民法仍有設有「特留分」之 ... 雖不致使遺囑無效,但其他子女或配偶等法定繼承人仍得主張特留分,取得部分遺產。
簽訂有身故理賠金的保險時,受益人欄位填寫「法定繼承人」,等同於有填寫受益人若 ... 若在要保書或是契約中提到「受益人指定一人以上,除非特別指定比例或順位,否則 ...
不只是離婚,當夫妻的其中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在跟其他繼承人分配遺產之前,可以先主張夫妻財產差額分配,只是這部分的分配比例,並非配偶所留下的財產 ...
民法允許人以遺囑自由分配遺產,前提是不違反特留分的限制,也就是對每位繼承人都必須特別保留「最低的繼承權比例」。因此無法只用遺囑就將遺產完全留 ...
(三)符合「遺產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規定之案件,繼承人可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只要備齊應檢附之 ... 但其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部分,仍應計入遺產總額。
當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特殊表示、也沒有留下任何遺囑時,此時會依照民法法定應繼分的 ... 同一繼承順位的兩類繼承人,得按照民法應繼分的比例,來分配被繼承人的遺產, ...
法定遺產 繼承常見的疑問 · 快速導覽 · 繼承的起始點與繼承資格 · 若未立下遺囑,遺產要如何分配 · 遺產可以指定繼承人?或是給朋友嗎? · 能否立下遺囑不將財產分配給配偶嗎?
「法定繼承人」保險金理賠分配比例 ... 通常來說,當第一順位繼承者有人的話,就輪不到第二、第三順位以後的人領。若沒有配偶時,則依照繼承順位輪下來,每 ...
特留分是法律避免遺產發生分配不公時,特別賦予被繼承人的法定繼承人「最低比例」的遺產分配數額。 《民法》第1223 條:.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該條規定的是法定繼承人順位。根據現行民法繼承 ...
... 子女的晚輩直係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衹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 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撇除平均分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法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越親近,配偶可以分得的遺產會越少。 特留分. 民法第1223條(特留分之比例).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 ...
所謂的特留分,指的是法律特別留給法定繼承人的遺產比例。中翻中的意思就是,不論你再怎麼討厭哪個子女,法律會強制你必須保留一小部份給每一個法定繼承人,因此即便以 ...
令人有興趣的是,該份遺囑處理遺產之方式等於是跳過兒子,將遺產給了孫子,這樣 ... 以為依據,此比率即民法上所稱之應繼分,由法律所規定稱為法定應繼分,由被繼承人 ...
3. 兄弟姐妹。4. 祖父母。又依《民法》第1144 條規定,配偶可以跟任何一順位繼承人同時為繼承人,並且有法定應繼 ...
我國民法關於遺產繼承有應繼分及特留分之規定: 一、應繼分 所謂應繼分是指,繼承人若有數人,其間應有之一定分配比例,此比例若依法律規定者,稱為法定應繼分,若依被 ...
简单地说,法定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遗产在不存在遗嘱继承的情形下,按照法律的直接规定 ... 办理公证继承的,一般按法定继承的比例继承或放弃继承。
所謂特留分是指被繼承人以遺囑為遺贈時,依法律之規定應保留一定比例遺產予其法定繼承人之制度。 特留分之立法理由 被繼承人在生存期間有權自由處分(如出賣或贈與)其全部 ...
法定 留置權,除另有規定外,準用本章之規定。 檢視現行法條, 第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Q:那如果沒有立遺囑,法定繼承順位都不在了,怎麼辦? 若真按照順位無人可以繼承,那就會收 ... 即有提到繼承人可以繼承遺產之法律規定最低的比例
而不是指每個繼承人對於個別遺產的權利比例(如:每個繼承人都可以用有遺產內 ... 是指各繼承人對於全部遺產的權利義務的比例 ... 法定繼承人有哪些?
「特留分」,我們可以把它解釋成「法律特別留給法定繼承人的一部分」。 ... 也許你不知道遺產總額,只要你能告訴律師你的家庭組成,至少律師能告訴你基本的分配比例。
所謂的特留分是指,將應繼分中的特定比例保留給各法定繼承人,即便被繼承人透過 ... 若是以遺囑為之,當《遺產很多》時,固然可以將各個財產分別歸屬給各子女,以發揮 ...
再轉繼承案件,主張不計入遺產總額課稅或依比率扣除者,應檢附稽徵機關發給之遺產稅繳清證明書影本。 申報債務扣除,應檢附債權人出具迄被繼承人死亡日尚未清償之證明 ...
「特留分」可謂係法定繼承人最低限度之法定應繼分,法文明定法定繼承人一定程度之繼承比例,立法意旨在於對近親的慈愛義務與經濟扶養。然以現今臺灣社會之生活型態觀之 ...
如果今天繼承人有惡意不扶養被繼承人的情況,兩岸法律有沒有規定可以調整遺產的比例呢? ... 依照臺灣民法的規定,對於應繼遺產份額,並沒有任何「法定的」調整規定。
臺灣殯葬資訊網-遺產之繼承,有「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倘被繼承人於生前立有遺囑,則應依「遺囑」內容之意思表示,決定繼承人及繼承比例(惟不能侵害特留分)。
第1138 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 ... 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 ... 人尚非得按各人應繼分之比例,予以處分或行使其權.
遺產繼承人 ,除了配偶一定有繼承權,其他繼承人依親等排序,必須前 ... 因為,根據「特留分」所述,每位繼承人應該有「最少分配」的遺產比例,除非 ...
根據保險法第113條規定:「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所以即使不指定受益人,理賠金也會按照法定繼承人的規則給付。
遺產繼承人 資格之有無,應以繼承開始時為決定之標準,故養子女被收養之前已發生 ... 由法律所規定稱為法定應繼分,由被繼承人指定稱為指定應繼分, ...
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即繼承人得繼承遺產之法定比例),依下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 ...
應繼分是在共同繼承中,共同繼承人就遺產所得繼承的比例。法律若明定繼承人應繼承之比例,為法定應繼分,若許由被繼承人變更法定應繼分,以遺囑另行為指定,則為指定應 ...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 ...
當夫妻之一方死亡時,大多數繼承人直覺反應的遺產計算方式,都是直接將死者的遺產,依民法第1144條規定的比例分配,以上述案例而言,會將1,000萬元直接除 ...
法定 应继份尽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但这一规定并不强制,如果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改变遗产的分配比例,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承认其有效。
配偶與第一順位子女一起繼承的情況,大家的應繼分是平均分配,例如有一個配偶,兩個小孩時,就是每人1/3;而在第二順位和第三順位,也就是父母或兄弟姊妹 ...
但是法律另有「特留分」之規定,以保障法定繼承人可分配遺產最低限度,避免受被繼承人遺囑或遺贈的 ... 有關應繼分及特留分之比例,詳如下表所示:.
尤其民法為保障每位繼承人的權益,設有相關「特留分」的規繼承, 遺產, 遺囑, 民法, 繼承, 遺囑, 遺產, 民法, 順序, 比例, 處分, 律師, 財產, 父母.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 ...
已故的金馬影帝陳松勇,逝世時未婚且上無父母下無子女,因其生前透過遺囑指定將遺產留給印尼看護,但法定繼承人是他的兩位弟弟,後來經過協調,他的兩 ...
此為繼承權的法定順位,我們可以看到繼承人是有1到4順位的,最重要的概念 ... 兄弟姐妹的繼承比例,要區分為亡者「有配偶」、「沒配偶」的狀況:.
問題來了,若被繼承人是家族的老么,當繼承發生時,很有可能「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兄弟姊妹早已往生,而成為無人繼承的個案,最後遺產依據《民法》 ...
法定 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 ...
若其中一位受益人已身故,則按比例理賠其他受益人。若無其他受益人,則由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3.此時不列為遺產,若子女為法定繼承人但卻已 ...
法定 限定繼承:繼承人就被繼承人債務,以「所得遺產」範圍內有清償 ... A.已報明債權、繼承人已知情的未報明債權(民§1159I):依比例計算而為清償。
原則上是由法定繼承人,按照民法應繼分規定的繼承順位及分配比例繼承。那遺產可以給 ... 份給原繼承人。而如果遺產不想給另一半,是否可以不給配偶遺產?
法定繼承人 和遺囑繼承人繼承人是指依法繼承財產的人,分為: 法定 ... 繼承的比例分配依民法第1144條之規定: 配偶與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共同繼承時 ...
繼承人 有數人共同繼承時,應有一定之分配比率,此民法上所稱之應繼分,法律所規定稱為法定應繼分。 由被繼承人指定稱為指定應繼分,雖我民法並未直接 ...
... 遺留財產,針對遺產之繼承,有「遺囑繼承」與「法定繼承」二大類,如果被繼承人(子或女)於生前立有遺囑,則應依「遺囑」,決定繼承人及繼承比例 ...
此時不列為遺產,若子女為法定繼承人但卻已身故,則由孫子女代位繼承保險 ... 理賠分配比例:這個時候要看保單受益人指定條款的寫法,常見有A、B兩種 ...
符合我國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其法定繼承人順序如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如子、女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 ...
法定 应继份尽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但这一规定并不强制,如果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改变遗产的分配比例,按照意思自治的原则,应当承认其有效。
另外,根據《民法》第1223條,特留分則是設立來保障遺產繼承人的最低比例,其算法依據應繼分的比例去拆算,配偶、子女、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1/2, ...
應繼分是在共同繼承中,共同繼承人就遺產所得繼承的比例。法律若明定繼承人應繼承之比例,為法定應繼分,若許由被繼承人變更法定應繼分,以遺囑另行為 ...
若由配偶與祖父母(第四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配偶分得遺產全部的2/3 ... 應繼分:指依民法第條、第條規定,共同繼承權人就遺產所得繼承之法定比率。
於《Advisers財務顧問》雜誌333期中已瞭解配偶死亡後,生存方配偶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本次將特別針對剩餘財產和其他繼承人共同享有的 ...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ldqu.
法定 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民法典》第115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 ...
財政部於110年11月24日公告111年發生之繼承或贈與案件適用遺產及贈與稅(下稱遺贈稅)法規定之免稅額、 ... 5、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每人50萬元。
但是,在『全部』遺產稅及滯納金、利息繳清之前,『全體』法定繼承人,仍然對於未繳清的遺產稅要負連帶責任,甚至有,已繳清自己應繼分比例遺產稅的 ...
遺產 承辦處協助司法常務官處理申請和提出提問,以確使授予書發給在法律規定下的適當人士;此外又協助他執行其他法定職能,包括遺產管理官的工作。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 ... 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法定继承人 的分配比例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 我國民法規定:繼承,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 *第3種: 台中推薦韓式料理 「配偶」先分一半(1 ...
遺產法定繼承人比例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在『全部』遺產稅及滯納金、利息繳清之前,『全體』法定繼承人,仍然對於未繳清的遺產稅要負連帶責任!甚至有,已繳清自己應繼分比例遺產稅的繼承人,和其他繼承人一起被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自己財產的前例!
遺產法定繼承人比例 在 地產秘密客 Ting & Sam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上禮拜,朋友傳來一封親筆寫的遺囑,交代他的身後事與財產分配,旁人問,「你人好好的,寫這個幹嘛?」
因為台灣爆發了二次疫情,奪走很多人的性命,也有很多是無症狀,或是突然發病暴斃死亡的案例,讓他感嘆「死亡與我們的距離好近。」
話說,今天確診人數降低不到百例,但重症死亡的比例還是很高,這件事情,彰顯了事先預立好完善遺囑的重要性。
雖然這幾年台灣人預立遺囑的觀念提高許多,但還是與歐美盛行的風氣仍有差距。
其實寫遺囑滿多學問,也要許多要注意的眉角。
「遺囑」主要分成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這五種的方式。
近年最典型的案件就是前長榮集團張榮發先生的遺囑爭議,究竟寫遺囑第一步該怎麼做?要準備什麼資料?要怎麼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遺囑除了法定要件外,遺囑的內容其實沒有硬性的規定,主要分以下3大項目:
一、遺產安排方式:舉例將所有財產,全都捐做公益,或是將財產依不同比例,分給各個繼承人;也可以依財產種類,分給不同繼承人。例如將動產分給某一繼承人、不動產分給某位繼承人等。
二、說明遺願:這部分通常與遺產分配無關,而等於是最後要交待給生者的話,例如希望子女在自己身後,孝順活著的另一伴,或是交待子女如何操辦身後事,以及進行器官或大體捐贈等。
三、其他:舉例認領非婚生子女、指定遺囑執行人及監護人等,或是使某繼承人「喪失繼承權」。例如某位繼承人,因為對被繼承人(立遺囑人)有「重大虐待或侮辱情事」,就可以在遺囑中進行說明及舉例。
想了解更多關於「預立遺囑」要注意的事情,可以點開下面連結,有我們跟游嵥彥律師錄製的podcast節目。
游律師很專業,他同時擁有台美陸3個國家的律師執照,據說全台灣不到10個人有,來聽聽專業的分析與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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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法定繼承人比例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遺贈、應繼分指定、遺產分割方法指定之效力差異>
各位好,我是賴川。今天的星期五民商法教室,要和大家看遺贈、應繼分指定以及遺產分割方法指定的區分:
▎遺贈
受遺贈人,得為繼承人,亦得為繼承人以外之第三人。
遺贈,僅具債權效力,此時,遺產須先由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後,再由受遺贈人請求繼承人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受遺贈人之遺贈債權(請求權)受民法第125條15年時效之限制,受益贈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者,依民法第1201條規定,遺贈不生效力。
▎應繼分之指定
應繼分之指定,對象必為繼承人。
應繼分之指定,具有物權效力。受益繼承人得單獨辦理應繼分之指定之登記。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僅須繼承人一人即得為之。此不僅在法定應繼分時如此,在指定應繼分之繼承人,持遺囑及相關證明文件,亦可單獨辦理繼承登記。
指定應繼分,不受時效之限制。因為指定應繼分之本質為應繼分,應繼分係繼承人對遺產享有應有部分之比例,並無時效的問題。因此不論被繼承人死亡多久,繼承人均得請求分割遺產。在指定應繼分,受益繼承人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者,有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之適用。
▎兼指定應繼分性質之遺產分割方法之指定
遺產分割方法之指定,對象必為繼承人
遺產分割方法之指定,具有物權效力。受益繼承人,得單獨辦理登記。遺產分割方法之指定,係由「繼承人單獨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故不形成遺產之公同共有關係。遺囑一旦生效,便立即產生遺產分割之效力,由該受益繼承人取得單獨之所有權,此具物權效力,則受益繼承人得本於所有權人之地位,單獨申請辦理不動產名義之變更登記。
在遺產分割方法之指定,受益繼承人,取得者為物權,故當標的物被第三人無權占有時,繼承人得行使物上請求權。因此該權利是否罹於時效,需視標的物而定。若為動產則為15年,若為已登記之不動產之物上請求權,則不受時效之限制。受益繼承人先死亡者,得適用代位繼承之規定。兼具指定應繼分之遺產分割方法之指定,既然具有兼具指定應繼分之性質,則受益繼承人先死亡者,自有民法第1140條代位繼承之適用。
#星期五民商法教室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