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今天想跟大家分享關於受僱時「勞保」投保的問題,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不就系統點一點,哪來的困難😆但其中有蠻多容易被忽略的細節,不管你是勞方還是資方(人資),以下的內容都很值得花點時間看看唷~
一、投保日期➡️到職就要加保!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投保單位必須在勞工到職當...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今天想跟大家分享關於受僱時「勞保」投保的問題,有些人可能會覺得不就系統點一點,哪來的困難😆但其中有蠻多容易被忽略的細節,不管你是勞方還是資方(人資),以下的內容都很值得花點時間看看唷~
一、投保日期➡️到職就要加保!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規定,投保單位必須在勞工到職當日替勞工加保,不過一般人其實不太會特別去留意投保日期,往往都是爭議發生後去申請勞保投保明細,才發現自己的投保日期跟到職日完全不一樣(甚至有的還是完全沒加保....😭),若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且經勞保局查核屬實的話,雇主除了要面對罰緩外,員工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也得一併賠償。
二、投保級距➡️避免高薪低報!
這點也是很容易被忽略,最常見的就是高薪低報,也就是實際領到的薪資是大過於投保級距的。舉例來說,如果每月的經常性薪資是32,000元的話,公司就應該要以33,300元的級距申報加保與提繳勞退金,否則就可能讓勞工的權益有所減損。
上述的情況,大部分都是在離職後或申請給付時才發現,這時候可能就得透過勞資爭議調解或甚至訴訟來爭取了。如果大家手上有自然人憑證,便可自行上網查詢,搭配我們官網先前發布的2021勞健保級距表與薪資明細,就可以知道你每個月被扣的費用是否正確。
三、是否重複投保➡️不同雇主應分別加保!
有些人可能以為如果有多份工作的話,只要其中一個雇主投保就可以了。但事實上,如果是受僱從事二份以上工作的勞工,且受僱單位僱用員工都達5人以上(或是已成立勞保投保單位),那就是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不同的雇主也應為勞工分別投保勞保,當事人也不能因為只想繳一份保費而選擇僅在其中一家公司參加勞保!
分別投保雖然在請領部分給付時年資或申領的金額不會遞增,但如果剛好是在沒投保的那份工作期間發生職災時,恐怕就無法申請職災相關給付,即使雇主還是要補償所有金額(如醫療費或工資補償),但對勞工來說還是會喪失了這部分的保障。
至於健保或就業保險的部分,其實是可以在主要的工作加保就可以,但提繳6%勞退的部分,則跟勞保一樣,不同工作的雇主都要分別辦理唷!
四、員工要求不要加保➡️出事了雇主還是要負責!
這個也是我之前當人資時才知道的,有些員工會因為有債務問題,而要求公司不要替他加保,避免被法扣(強制執行)而影響到自己或家庭生計。如果公司是比較好說話的......可能就會答應員工的請求,不過一旦答應了,反而會讓公司暴露在違法的風險之中,除了會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或勞退條例等規定而遭受到行政處罰外,甚至有些勞工可能會在發生事故後不承認是自己同意不加保(但就算承認也沒用),進而要求公司賠償因為未投保而導致無法申領特定給付的損失(聽起來是不是蠻可怕的😅)
以上四點就是我們整理出的加保常見問題,當然實務上還會有更多爭議或細節性的疑問,以後有機會我們會再整理並分享給各位讀者。最後提醒一下,勞工到職後除了看每個月薪水是否有確實入帳外,有空也應該去瞭解自己的投保情況(可親至勞保局洽詢或透過自然人憑證、勞動保障卡查詢),避免自身的權利受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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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雇主查詢系統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在9月29日總質詢時,質詢蘇貞昌院長,關於客運業者左手領補助右手繳罰單的問題,10月12日,偕同立法委員 陳椒華 提出兩個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在兩個月內,公布違反公路法及汽車運輸管理規則之違法名單,也要求公路總局針對屢屢違法的業者,研議修訂補助辦法,建立調整、刪除補助金額的機制。
今天,公路總局 公路總局:公路人 將「公路客運業違反運管規則統計」公告上網,然而公開的資料卻讓我瞠目結舌。
公路總局以季為單位,將不同業者的違法資料以PDF檔的方式公告,相對於勞動部的「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根本是草率粗糙。缺乏了裁罰的主管機關、公告日期、裁罰日期、處分字號、違反法規之內容以及最重要的裁罰金額。
而勞動部的違法雇主查詢系統,甚至可以依照使用者的需求,以「縣市別」、「違反法規及條文」、「事業單位名稱」、「處分日期」作為搜尋項目。
公路總局目前公布的資料,也僅有違反運管規則的紀錄,缺乏了違反公路法的紀錄。
為什麼公布這些資料很重要?在我歷次的質詢中,都點出來這些客運業者的違法情事相當嚴重,而歷年來公路客運或市區公車因疲勞駕駛而肇事的新聞事件,更是不勝枚舉。
去年一月勞動部開放在春節前開放「汽車客運業」為7休1限制例外的行業,引發外界抨擊可能會導致疲勞駕駛的疑慮,交通部長林佳龍隨即表示,將公布申請7休1例外的業者名單給消費者參考,最後沒有任何一間客運業者提出開放7休1的申請,讓乘客在更安全的運輸環境中返鄉過節。
由上述的例子便可以知道,公開資訊對於制衡業者有多麼大的重要性。
當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是給公路總局兩個月的時間來建立平台或網頁,目前還沒到期限,但希望公路總局能夠多多參考其他部會目前已建置的系統,讓守法的業者得到鼓勵,違法的業者能夠攤在陽光下。
【延伸閱讀】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公路總局-公路客運業違反運管規則統計
https://reurl.cc/KjR4Wq
院會質詢:客運業者一手拿補助一手繳罰單
https://reurl.cc/m9Ar1M
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公告客運業者違反公路法之紀錄
https://reurl.cc/R1mWZr
違法雇主查詢系統 在 洪慈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請大家耐心看到第三段 #兒虐資訊公開
我要先稱讚勞動部,看看這精美的「#違法雇主查詢系統」,將各縣市違反勞動法規的資料全部彙整進中央資料庫,透過單一入口網站,大幅降低求職者查詢門檻,現在資料已經超過五萬筆,連圖形化分析表都有。
這個系統源自我2016年的提案,當時勞動部還面有難色,總算在2017年底上線。下階段,我已經提了《勞基法》修正案,「罰鍰金額」也要資訊公開,更能凸顯違法事態的嚴重性。
我現在要問衛福部——托嬰中心、幼兒園虐童或是不當管教的案件,衛福部有沒有辦法把資訊公開做得更好?
衛福部之前說,已經和地方政府有共識,把所有兒虐裁罰情形、違法者資料上網公告。但現在來看,就跟勞動部以前的勞檢專區一樣,資料分散到各縣市,而且還有9個縣市完全沒資料。
基於保護受害兒童的考量,露出資料可以斟酌調整,但既然有共識要資訊公開,至少參考勞動部作法,儘速建立查詢系統,將資訊整合、格式統一,方便查詢。
我過去在資訊業服務,非常清楚建立一個單一入口的查詢系統不是難事,勞動部辦得到,資源更多的衛福部,沒有理由辦不到。
🚪傳送門: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違法雇主查詢系統 在 洪慈庸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請大家耐心看到第三段 #兒虐資訊公開
我要先稱讚勞動部,看看這精美的「#違法雇主查詢系統」,將各縣市違反勞動法規的資料全部彙整進中央資料庫,透過單一入口網站,大幅降低求職者查詢門檻,現在資料已經超過五萬筆,連圖形化分析表都有。
這個系統源自我2016年的提案,當時勞動部還面有難色,總算在2017年底上線。下階段,我已經提了《勞基法》修正案,「罰鍰金額」也要資訊公開,更能凸顯違法事態的嚴重性。
我現在要問衛福部——托嬰中心、幼兒園虐童或是不當管教的案件,衛福部有沒有辦法把資訊公開做得更好?
衛福部之前說,已經和地方政府有共識,把所有兒虐裁罰情形、違法者資料上網公告。但現在來看,就跟勞動部以前的勞檢專區一樣,資料分散到各縣市,而且還有9個縣市完全沒資料。
基於保護受害兒童的考量,露出資料可以斟酌調整,但既然有共識要資訊公開,至少參考勞動部作法,儘速建立查詢系統,將資訊整合、格式統一,方便查詢。
我過去在資訊業服務,非常清楚建立一個單一入口的查詢系統不是難事,勞動部辦得到,資源更多的衛福部,沒有理由辦不到。
🚪傳送門:
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