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違反勞基法第24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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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勞基法第24條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8

#Workforce勞動力量跟著時事跑 嗨嗨大家,最近在PTT的Salary版看到一篇文章,主要是原Po表示他上班時忘了打卡,結果老闆與人資便表示要視同上午到午休的休息時段之間(共3.5小時)為曠職,並將扣除當月全勤獎金與曠職期間的薪資。這篇文底下有著正反兩面的意見,有人覺得公司應進一步查證是否真的...

  • 違反勞基法第24條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2-11 17: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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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疫照顧假及勞工赴中國大陸工作之勞動權益知多少
    (內容轉載自勞動部網頁-防疫專區,網址:https://www.mol.gov.tw/3016/44241/)

    壹、防疫照顧假
    Q1: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中小學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之決策,勞工權益可以請什麼假?
    A:
    1.基於防疫需要,中小學延後開學,勞工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
    2.因為這是為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所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Q2:如果雇主不給假,如何處理?
    A:
    1.勞工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分。
    2.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Q3: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
    A:
    1.「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2.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兩星期開學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Q4:中小學都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只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國、高中家長可以請什麼假?
    A:
    有鑑於 12歲以下之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特訂定「防疫照顧假」提供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多一個選擇。國、高中家長如有照顧需求,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Q5: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防疫需要,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週,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其申請對象為何?
    A:
    1.如有「12歲以下學童」,以及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之家長其中1人得於109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請防疫照顧假。
    2.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兒園於109年2月11日至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1人得於該期間請防疫照顧假。
    3.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貳、勞工赴中國大陸工作之勞動權益
    Q1.政府宣布中國大陸地區列入二級以上流行地區,此時是否還可以繼續指派勞工至中國疫區提供勞務?
    A:雇主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Q2. 如果雇主因應疫情,調整勞工回台工作,工資部分是否需支付?
    A:雇主為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與勞工協商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勞務提供方式,應照付工資。

    Q3.雇主強行指派勞工赴中國大陸疫區提供勞務,勞工得否終止契約?
    A:雇主如強行勞工至中國大陸疫區工作或出差,致勞工有權益受損之虞,勞工得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給付資遣費。

    Q4.勞工因公指派到中國大陸地區工作,安全衛生防護應如何確保?
    A:
    1.雇主如確有必要指派勞工至中國大陸工作,應評估勞工個人健康狀況,避免指派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等疾病之勞工。
    2.雇主應強化勞工清潔、呼吸道衛生、自我健康狀況監測等感染預防措施之教育訓練,並提供口罩、個人消毒用品等防護設備,及採取體溫量測、加強工作區域清潔、消毒及保持通風。未能提供者,勞工得拒絕接受指派前往中國大陸地區。

  • 違反勞基法第24條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2-11 17:25:25
    有 42 人按讚

    防疫照顧假及勞工赴中國大陸工作之勞動權益知多少
    (內容轉載自勞動部網頁-防疫專區,網址:https://www.mol.gov.tw/3016/44241/)

    壹、防疫照顧假
    Q1: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中小學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之決策,勞工權益可以請什麼假?
    A:
    1.基於防疫需要,中小學延後開學,勞工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得請「防疫照顧假」。
    2.因為這是為防疫應變處置之特別措施,所以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Q2:如果雇主不給假,如何處理?
    A:
    1.勞工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分。
    2.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Q3:防疫照顧假是公假?還是家庭照顧假?
    A:
    1.「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2.此一特別措施是因應中小學延後兩星期開學的配套,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Q4:中小學都配合指揮中心延後開學,只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國、高中家長可以請什麼假?
    A:
    有鑑於 12歲以下之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特訂定「防疫照顧假」提供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多一個選擇。國、高中家長如有照顧需求,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Q5:因應中國大陸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之防疫需要,全國高中職(含)以下學校延遲開學兩週,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其申請對象為何?
    A:
    1.如有「12歲以下學童」,以及如有「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含高中、高職、五專一~三年級)或國民中學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之家長其中1人得於109年2月11日至24日期間請防疫照顧假。
    2.私立及部分公立專設幼兒園雖未延遲開學,考量防疫需求,如幼兒園於109年2月11日至24日自主停課,或家長自主替幼兒請假,家長其中1人得於該期間請防疫照顧假。
    3.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貳、勞工赴中國大陸工作之勞動權益
    Q1.政府宣布中國大陸地區列入二級以上流行地區,此時是否還可以繼續指派勞工至中國疫區提供勞務?
    A:雇主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疫情,應以勞工健康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可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方式來維持營運經營,或與勞工協商調整工作地點及工作內容。

    Q2. 如果雇主因應疫情,調整勞工回台工作,工資部分是否需支付?
    A:雇主為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大陸疫區,與勞工協商改採視訊或電傳等其他勞務提供方式,應照付工資。

    Q3.雇主強行指派勞工赴中國大陸疫區提供勞務,勞工得否終止契約?
    A:雇主如強行勞工至中國大陸疫區工作或出差,致勞工有權益受損之虞,勞工得以此為由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給付資遣費。

    Q4.勞工因公指派到中國大陸地區工作,安全衛生防護應如何確保?
    A:
    1.雇主如確有必要指派勞工至中國大陸工作,應評估勞工個人健康狀況,避免指派有慢性肺病(含氣喘)、心血管等疾病之勞工。
    2.雇主應強化勞工清潔、呼吸道衛生、自我健康狀況監測等感染預防措施之教育訓練,並提供口罩、個人消毒用品等防護設備,及採取體溫量測、加強工作區域清潔、消毒及保持通風。未能提供者,勞工得拒絕接受指派前往中國大陸地區。

  • 違反勞基法第24條 在 媽咪愛 玩具繪本&親子旅遊大推薦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2-03 23:59:00
    有 22 人按讚

    #防疫照顧假懶人包看這篇🙌
    什麼是防疫照顧假?
    我有符合資格嗎?要如何請假?

    #什麼是防疫照顧假?
    📌因應武漢肺炎防疫需要,中小學延後開學,為了避免12歲以下學童無人照顧,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

    #防疫照顧假怎麼請?
    📌2/11~2/24期間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的需求,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但如果父母雙方都請防疫照顧假,其中一方雇主可記曠職。

    #會不會影響考績或扣薪?
    📌家長配合防疫照顧需求請假,雇主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之處分。

    #老闆不給假怎麼辦?
    📌雇主如扣發全勤獎金,將依違反勞基法22條工資未全額給付處罰;如強制勞工一定要請特別休假或事假,將依違反勞基法第38條或第43條規定處罰,處罰金額都是2萬元至100萬元。

    #防疫照顧假算在公假或家庭照顧假嗎?
    📌「防疫照顧假」係為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雇主應配合准予符合條件者,但此一特別措施並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勞雇雙方要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

    📌此為因應中小學延後兩星期開學的配套措施,使有12歲以下子女之受僱家長有多一個請假的選項,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並沒有排他或替代的關係。

    #只有12歲以下學童家長嗎_國高中家長可以請什麼假?
    📌有鑑於 12歲以下的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特訂定「防疫照顧假」提供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多一個選擇。國、高中家長如有照顧需求,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小鬼們得知放假已樂得飛上天
    #爸媽只想仰天長嘯
    希望這場肺炎病毒趕快過去,大家都能平安健康啊🙏

    資料來源: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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