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152的網紅車庫一姊,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去年我有幸去食藥署上訓練課程,食藥署的公務員出乎意料的活潑有學習心,讓我對公務員改觀不少。 我任職的網紅發案中心,一直以來有不少一般或保健食品來詢問,但可以看得出,有些廠商是想要正經合法的請網紅宣傳,而有些廠商明明不是健康食品(法律上沒有取得標章,就是健食字或健食規字,請見連結頁),或者是要求誇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蘋果西打」臭酸變質,大西洋飲料公司在今年7月就已接獲上百件民眾客訴,9月間檢驗報告確認異常,卻不斷說謊擺爛,置消費者權益於不顧。 2. 更離譜的是,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早就接獲民眾檢舉,卻回覆檢舉人「9月抽檢結果尚符合規定」、「祝您身體健康」。直到昨日,新聞爆發,新北市衛生局才突然要求全面下架。...

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42:07

📚 今天來講一下販售藥品要注意的事,這部分屬於我的專長,我們事務所很常處理到這部分,我自己也有做相關的演講。 要販售商品要先注意你賣的是不是屬於藥事法規範的藥物及醫療器材,如果是的話,就要先向主管機關申請藥商執照許可,做廣告時也必須事先送審,就算是找人業配也是一樣,業配主也得注意,不然罰的可能會是...

  • 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在 車庫一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3-16 10: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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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我有幸去食藥署上訓練課程,食藥署的公務員出乎意料的活潑有學習心,讓我對公務員改觀不少。

    我任職的網紅發案中心,一直以來有不少一般或保健食品來詢問,但可以看得出,有些廠商是想要正經合法的請網紅宣傳,而有些廠商明明不是健康食品(法律上沒有取得標章,就是健食字或健食規字,請見連結頁),或者是要求誇大沒有功能認證的部分,簽約後不斷要求踩線鑽漏洞,罔顧合作雙方權益。

    而食藥署管轄的範圍,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是要開罰的。

    有次開會,廠商提到潘某某等人代言的效果,我不禁怒從中來,潘是屢屢被罰的大戶,先不要說他最近 #舔不舔共這回事,一個既不是醫師也不是藥師的人,以前常穿白大褂『專業』代言,而且廠商還罰不怕,我真也是醉了。

    腦海浮現疑問:
    一個分析化學博士跑去藥理系所教化學,就是藥學專家了?
    一姊我是生化MSC加上MBA,若我也去藥理系所教行銷,我也是藥學專家了?

    當然我不會當場跟廠商翻臉,屢屢被罰的原因,是因為這些誇大減肥養生效果的產品,獲利一定高過罰金。搞得食藥署一天到晚在接受檢舉、闢謠忙不停。

    網紅能接受試吃試喝,覺得不錯的食品,#不需要誇大療效,好好推薦還是有人會買單。(就像我自己被燒到好幾次,買了經手網紅發案的產品)

  • 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在 MedPartner 美的好朋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9-11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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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敬告讀者:近傳 Total Swiss 刊物中的圖片,係 Total Swiss #盜版 了 MedPartner 的作品。實際上MedPartner 和直銷商 Total Swiss #沒有任何關係!
     
    近期直銷商 Total Swiss 在其刊物中盜版使用了 MedPartner 設計的圖片,導致民眾可能誤解 MedPartner 和 Total Swiss 有合作關係。
     
    事實上,MedPartner 和這家公司完全沒有關係。我們也已經請律師協助,將在近期這家 Total Swiss 所屬的 #八馬國際有限公司 提出告訴。
     
    這家公司在 2016 年誇大產品療效、進口外國產品重新包裝後,以超過 10 倍的價格售出,營業額高達 32 億,遭到檢調搜索。以下為相關媒體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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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媒體報導,有民眾誤信創辦人的學經歷和宣稱治癌療效,加入會員購買產品,卻因子宮大量出血送醫治療,另名王姓會員也稱相信產品治癌療效,吃了完全沒效果,要告他詐欺;檢調因此於 2016 年 9 月發動搜索偵辦。
     
    檢方將三項產品送驗未檢出西藥成份,但認為該產品以一般「食品」名義進口,卻以高價的「健康食品」名義販售並誇大療效,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Total Swiss 創辦人王文欽佯稱台大物理系畢業、美國紐約大學生化博士、德國紐倫堡生物科技研究所資深研究員及聯合國 WHO 世界衛生組織科技組成員等學經歷,營造科學權威形象,也進而讓會員或不特定顧客相信其販售的食品具有療效。
     
    王文欽創辦龍騰瑞士、八馬國際有限公司,以折合台幣約 370 元價格,進口瑞士 NAIESA 公司生產的「倍喜客」、「愛提維」、「瑞斯維」產品,再自創 Total Swiss 品牌,在全台舉辦直銷說明會或健康講座,向會員誇稱該產品具有調節血脂、改善腸道、消除疲勞、強化骨骼、免疫調節等功效,三項產品為一套販售給會員 4725 元,初估從 2015 年 1 月至去年 9 月被查獲止,銷售金額達 32 億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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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民眾提供的資訊,這家公司持續以直銷的型態,用口耳相傳的方式誆稱產品的誇大不實療效,做法跟先前非常類似。我們也要特別提醒大家,要注意自己身邊的親友,不要輕信這類的話術。
     
    這類食品絕對不可能可以有「治癌」、「治病」的效果。如果有遇到誇大不實的宣稱,請向衛生局檢舉,不要再讓更多人受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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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關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20/1376844/
     
    □ 延伸閱讀:白藜蘆醇真的有各種療效嗎?
    https://www.medpartner.club/jeunesse-resveratrol-cance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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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媒體失能的年代,我們還能做些什麼?
    https://youtu.be/ewMJ4T0qQ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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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4-19 1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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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藥二用不能變藥當食用]

    台灣社會有吃補當常態,有病治病沒病強身的錯誤觀念。

    過去沒有好的公共衛生,也沒有醫療衛生知識,更沒有健保提供中西醫的專業照顧,拿草藥自己想辦法,或許也是不得已,但是現在還自己以身試藥,何苦呢?

    以前在擔任婦產科醫師的時候,遇過病患自己喝補湯喝到異常出血的,也有產婦因為月子中心的湯藥體質不合而大出血到進了加護病房的;熟識的中醫師也常常向我反映病患自己吃不適合體質的保健品、中草藥食品等等,而導致身體出問題或是病況加劇的。

    食品就是食品,藥品就是藥品。有好的固有成方,可以研發成為好的中藥,但是以「中醫固有成方」來賣「食品」,民眾真的覺得自己在買「食品」吃嗎?

    雖然衛福部有「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如有誇張、易生誤解或宣稱醫療效能之情形,且涉及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六條規定者,應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論處。
    https://www.fda.gov.tw/tc/sitecontent.aspx?sid=1691
    可是,食品廣告要不就是以圖像暗示效果,或者是利用民眾對於某些中藥成分或固有成方的模糊知識,而達到暗示食品之外中草藥效能的效果。

    這次中醫藥司和食藥署將過去雜亂且有出入矛盾的「可同時提供食品使用之中藥材」品項做了盤點整理,但是某些對於食品應有的規範還未訂定,也感謝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長期以來的督促和協助修訂。本辦公室堅持要針對登記為食品的產品,不得利用中藥固有成方的暗示,作為產品名稱或是廣告,讓中藥調味的食品回歸食品,應該輔導作為藥品的中藥成藥開發成藥品。

  • 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1-14 18:15:46

    1.「蘋果西打」臭酸變質,大西洋飲料公司在今年7月就已接獲上百件民眾客訴,9月間檢驗報告確認異常,卻不斷說謊擺爛,置消費者權益於不顧。

    2. 更離譜的是,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早就接獲民眾檢舉,卻回覆檢舉人「9月抽檢結果尚符合規定」、「祝您身體健康」。直到昨日,新聞爆發,新北市衛生局才突然要求全面下架。我要求衛福部必須徹查事件始末。

    3.大西洋飲料公司早就知道產品變質仍繼續販售,新北市政府竟只以廠商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主動通報輕罰。然而,事實上其罔顧消費者權益之惡行重大,另已涉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不應輕罰了事。我也要求身兼行政院消保會委員的陳時中部長,應主動開啟協助消費者主張權益之具體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