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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羅廷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小羅硬知識①❵ 你可曾發現為何道路有時候一挖再挖? 是錢太多嗎?市府為何沒有單位來管控?💢💢 📣讓小羅來跟大家報告 近期南區區公所針對區內道路作管路挖掘修繕,柳川東路一段50巷,卻是刨封後一直無法封層導致居民飽受風飛沙之苦,車輛需移來移去非常不方便。向小羅抱怨為何這樣,已經造成居民非常不便。...
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 在 羅廷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小羅硬知識①❵
你可曾發現為何道路有時候一挖再挖?
是錢太多嗎?市府為何沒有單位來管控?💢💢
📣讓小羅來跟大家報告
近期南區區公所針對區內道路作管路挖掘修繕,柳川東路一段50巷,卻是刨封後一直無法封層導致居民飽受風飛沙之苦,車輛需移來移去非常不方便。向小羅抱怨為何這樣,已經造成居民非常不便。我立馬向市府相關單位了解。
廠商因近期台中市發生幾起道路挖掘作業時,因地面下原有埋設天然氣管線遭挖斷,或天然氣外洩引發起火的公安意外,肇因於工程承攬廠商於道路挖掘作業前,未能確實規劃施工方法,且未落實安全作業程序及監控措施所致。廠商不想與管挖扯再一起。導致工程界面無法釐清責任,所以不想配合天然氣瓦斯埋設管線。
小羅知道此工程是區公所正在進行管路挖掘修復工程,公所廠商想馬上進場施作柏油封層,但民眾想接天然氣,管線單位倘若沒有配合接管,需再封層後要等1年至3年才可以挖掘,二個單位堅持自己立場,因此與民眾爭論不休。
當我發現問題癥結後,立即通知施工監造單位及公所農建課長與民眾進行協調,當下要求務必需以民眾福祉為優先考量,並要求管線單位與區公所承包商配合工期施工,在議員從中協調下終於找到雙方協力廠商共識,管線單位以搶修方式進行接管,配合公所廠商順利封層,本案件圓滿完成。也感謝福平里里長 張啟龍 共同關心此案件。
#臺中市道路挖掘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第二十一條道路在下列期間內禁止挖掘:
一、新建或擴寬自驗收合格日起三年內。
二、翻修或改善自驗收合格日起一年內。
三、重要慶典期間。
四、公告禁止挖掘期間。
五、經建設局公告劃定為共同管道實施計畫之道路範圍或共同管道建設完成之道路。
#您的事就是我的事
#您說我做即刻服務
#願作各位的守護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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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 在 新北市議員 陳啟能 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道路改善做假、管路淺埋伏危機
新北市政府養工處負責施作在三重區重陽路道路改善工程,經民眾反應施工未依照埋管施工規定,恐發生類似氣爆或電擊危險造成遺憾,負責權責養工處睜一眼閉一眼放水施工,根本無視之前發生三重電爆歷歷在目的前車之鑑,新北市議員陳啟能接獲陳情後,實地了解後,為維護市民公安安全及政府施工特別邀集相關權責單位在今日 (24)早上召開【道路改善作假、管路淺埋伏危機】者會,揭發官員怠職及包商不諱之事實。
新北市議員陳啟能在現場表示,三重區重陽路人行道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依照新北市政府養工處提供資料,整個工程全段有1公里長,經費為3千零5拾1萬7370元,經費有這麼多施工品質確是很差,而且都未依新北市政府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及安全規範基準第八條施作,就在現場明顯看出埋管通通未依慢車道不得少於一二○公分,在四公尺以下巷道不得少於七○公分,在人行道不得少於五○公分之規定施作,其他還有因埋管深度不足過溝破壞結構阻礙水流造成淹水問題,人行道鋪面未依圖說澆置5CMPC、樹木被混泥土灌死、管線埋設無警示帶及點焊鋼絲網無墊塊阻隔真的是問題重重的,整個工程新北市政府養工處及監造單位根本就是隱形人視而不見,怠忽職責,相關人等應予檢討。
接著新北市議員陳啟能在現場也拿出米尺親自量測現場管路與人行道的確僅只有13公分,與規定還相差居然有107公分之差實在是偷很大,立即很生氣的表示市長朱立倫在8月1日下令要求管路總檢根本是喊爽【口號】,因為自己的鬍子都刮不乾淨,怎麼能夠去刮別人的,市府養工處權責單位怠忽職守任由包商違規施作都沒有去管,他怎麼有辦法管別人呢?在說本工程應在10月19日完工,確一拖在托嚴重影響附近商家生意,要求盡快完工,最後新北市議員陳啟能要求現場出席養工處股長劉弘哲一週內全段總檢討,將有關缺失立即改善,並在本周五總質詢報告說明。
道路挖掘埋設管線管理辦法 在 新北市議員 陳啟能 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道路改善做假、管路淺埋伏危機
新北市政府養工處負責施作在三重區重陽路道路改善工程,經民眾反應施工未依照埋管施工規定,恐發生類似氣爆或電擊危險造成遺憾,負責權責養工處睜一眼閉一眼放水施工,根本無視之前發生三重電爆歷歷在目的前車之鑑,新北市議員陳啟能接獲陳情後,實地了解後,為維護市民公安安全及政府施工特別邀集相關權責單位在今日 (24)早上召開【道路改善作假、管路淺埋伏危機】記
者會,揭發官員怠職及包商不諱之事實。
新北市議員陳啟能在現場表示,三重區重陽路人行道及附屬設施改善工程,依照新北市政府養工處提供資料,整個工程全段有1公里長,經費為3千零5拾1萬7370元,經費有這麼多施工品質確是很差,而且都未依新北市政府道路挖掘施工管理及安全規範基準第八條施作,就在現場明顯看出埋管通通未依慢車道不得少於一二○公分,在四公尺以下巷道不得少於七○公分,在人行道不得少於五○公分之規定施作,其他還有因埋管深度不足過溝破壞結構阻礙水流造成淹水問題,人行道鋪面未依圖說澆置5CMPC、樹木被混泥土灌死、管線埋設無警示帶及點焊鋼絲網無墊塊阻隔真的是問題重重的,整個工程新北市政府養工處及監造單位根本就是隱形人視而不見,怠忽職責,相關人等應予檢討。
接著新北市議員陳啟能在現場也拿出米尺親自量測現場管路與人行道的確僅只有13公分,與規定還相差居然有107公分之差實在是偷很大,立即很生氣的表示市長朱立倫在8月1日下令要求管路總檢根本是喊爽【口號】,因為自己的鬍子都刮不乾淨,怎麼能夠去刮別人的,市府養工處權責單位怠忽職守任由包商違規施作都沒有去管,他怎麼有辦法管別人呢?在說本工程應在10月19日完工,確一拖在托嚴重影響附近商家生意,要求盡快完工,最後新北市議員陳啟能要求現場出席養工處股長劉弘哲一週內全段總檢討,將有關缺失立即改善,並在本周五總質詢報告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