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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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在 順吉??‍♂️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24 17:17:40

#抽獎 #道路駕駛宣導文 👮🏻‍♂️ #12K感謝祭 #自掏腰包抽獎哦 🎊 全文開始: 從警近7年,每天上班都要使用近8小時的警用汽車、警用機車 🚓 但阿吉這7年從來沒有發生過任何交通事故,即使是在車水馬龍的新北市。 (當然和歹徒犯嫌間的蓄意衝撞不算) 這幾年下來,也看了不少車禍血肉模糊的畫面,...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在 林凱鈞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3-02 04:29:20

【凱鈞話趨勢-電動車】便捷、智慧隨行!精選11家人氣電動車,節能減碳新寵兒 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家都避免在室內群聚,也會多安排戶外空曠地方運動散心,當作休閒娛樂。即使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也需留意通風與安全性,建議平時可備台代步工具來滿足交通所需。近年來全球節能減碳環保意識抬頭,各式電動代步工具...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在 ??????(貳拾貳)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7-11 10:01:08

驗車文-相關法規說明 壹、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敘述:「除頭燈外之燈光、雨刷、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即要符合以上敘述『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復』或是『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之情...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在 黃守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25 18:57:41
    有 402 人按讚

    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支道需禮讓幹道,但你知道支道幹道如何分辨嗎?
     
    今於議會總質詢我特別提出這個問題,無號誌路口多車禍,經常是因為民眾對於路權的觀念不熟悉,不知道誰應該讓誰而搶快所致。
     
    一般直覺會認為路比街大、街比巷大、巷比弄大,或者以路寬作為判斷基準,但事實上這樣的觀念不盡正確。也因此發生車禍往往會有相當多的爭議,但除了路權觀念,至今台中市仍有許多無號誌路口沒有設置相關標誌可供參考判定。
     
    舉例來說,我若於西區中美街直行,與右邊美村路一段102巷出來也欲直行的車輛相撞,在不考慮車速等其他因素下,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車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雖看起來兩邊路寬差很多,但根據交通部交路字第0960002608號函所釋,雖二道路路幅寬度有所差異,且一設有分向標線,另則未劃設;惟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第 2項規定計算,其進入交岔路口之實際車道,應均以1車道計算。
     
    也就是說,在支幹道不明確、車道數相同的狀況之下,從巷子口出來的車輛反而可能肇責較小,違反一般民眾直覺。
     
    可以看出台中市交通局近年有在加強宣導用標誌識別支道的概念,這類型的標誌包括讓路標誌、停車再開、讓路線、停標字、閃紅燈號誌,有設置這些標誌的路口皆表示為支道,需讓路給幹道。
     
    但加強宣導的同時,卻忽略了 #有許多路口其實完全沒有這類型的標誌可以做參考,如西區中美街忠誠街交叉口,中美街、華美街所交會的街道巷口等等就是明顯的例子,反倒失了原先宣導的美意。
     
    2016年新北市已經在全面檢討無號誌路口問題,並設下三年內全部完成設置標誌的目標,明確支、幹道區別。
     
    我要求台中市交通局也應該趕快動起來,全面盤點無號誌路口,設置或劃設停讓的標誌標線,並且加強宣導用路人的路權觀念,讓市民可以行的安全。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在 嘴巴少顆牙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6-11-02 1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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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2-20:00-準時開台】
    拒絕當三寶由你我做起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條第 1項第 4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右轉彎時,係應距交岔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亦為明確』
    30公尺!!!是30公尺!!!!!
    不是3公尺阿各位!!!!
    今天在一個路口連續被兩個三寶雷
    一整個被氣炸,駕照真的是用換的欸!!!

    https://www.twitch.tv/c9509517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 在 G8IKER 激拜客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4-09-05 12:32:04
    有 56 人按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七項
    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剩下的
    就是法院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