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過失重傷害賠償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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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過失重傷害賠償產品中有1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看到一則很誇張的新聞超氣!有位中國夫妻網紅,先生因為車禍失去雙腿,後來認識了也是因意外失去右臂的妻子,妻子背著他同進同出,妻子辛苦背他背到都駝背了,本來這樣勵志感人的故事卻因為男方開始擺爛不願意努力,甚至還直接偷吃粉絲,選擇拋下妻子和孩子而破滅。 看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很讓人生氣,若沒有妻子陪伴著...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社福衛環委員會針對婦產科醫師荒的專題報告質詢衛生署長邱文達及法務部。林佳龍委員表示台灣要參考北歐「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大膽的向前行跨過這醫病和諧關係這一關,成為現代進步的社會。 林佳龍委員表示,在台灣最重要的社會資本是信任,如果醫病關係建立在懷疑、利害的基礎上,而最後走上法...

過失重傷害賠償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5:23:55

#法客電台:台鐵應該為太魯閣號出軌事件負責嗎? —— 📌 本集節目由「THANKFUL膳夫 鈦離子不沾鍋」贊助播出 【膳夫鈦離子不沾鍋 進入法白專屬賣場現折100】 最耐用的不沾鍋,真正的免養鍋,導熱快、抗磨、不沾, 膳夫精選商品,APRON 鈦離子不沾平底鍋、鈦離子不沾深炒鍋及 INSP 牛奶...

過失重傷害賠償 在 徐文良(徐園長護生園)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4-28 17:27:22

臺南市徐園長護生協會正式公告: 煒城法律事務所麥玉煒律師代臺南市徐園長護生協會及徐文良先生就「CTWANT」相關「戳破徐園長1」、「戳破徐園長2」、「戳破徐園長3」及「戳破徐園長4」等不實報導聲明 「CTWANT」網站於民國(下同)109年1月30日以聳動不實的標題「戳破徐園長」系列內容報導。為此...

過失重傷害賠償 在 犀利檢座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2 17:15:57

【在死刑之前-我們再多想三分鐘】 - 昨日的新聞,一名兇嫌砍殺鐵路警察的事件,擒匪的員警傷重殉職,相信大家都很難過,也在此對英勇保護人民生命安全的員警致上最高的敬意。 - 難過之餘,很多人開始質疑,是不是法律太寬鬆、太多恐龍法官,甚至認為是不是因為推動廢除死刑,導致兇案發生。 - ◆ 讓我們問自...

  • 過失重傷害賠償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6 22: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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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一則很誇張的新聞超氣!有位中國夫妻網紅,先生因為車禍失去雙腿,後來認識了也是因意外失去右臂的妻子,妻子背著他同進同出,妻子辛苦背他背到都駝背了,本來這樣勵志感人的故事卻因為男方開始擺爛不願意努力,甚至還直接偷吃粉絲,選擇拋下妻子和孩子而破滅。

    看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很讓人生氣,若沒有妻子陪伴著她一起努力,怎麼會有變成網紅的成果,結果在變成名人後就忘記妻子以前的包容與陪伴,直接拋下有殘疾的妻子與小孩,選擇去找更年輕的小三過快樂生活,渣的有夠可惡。

    當然,生氣歸生氣,在這樣的事情當中其實也會有一些法律上的問題,就拿兩人離婚這件事來說,以我國民法的規定,若想提起 #離婚,通常會以法定的離婚事由作為原因訴請離婚,像是受到對方虐待、對方與其他異性發生性關係、對方遺棄家庭等等,而除了這些有特別規定的理由外,只要是有讓婚姻 #產生重大裂痕,導致 #難以回 復的情況也都能作為訴請離婚的理由。

    例如前面提到的,男方在紅了之後就選擇擺爛不想努力工作,只想靠著粉絲贊助,假如有因此導致家庭經濟困難,這樣的情況也能作為訴請離婚的事由,更不用說外遇粉絲,跟粉絲 #發生性關係 這件事了,這在十大離婚事由中就有明確規定著。

    而除了訴請離婚,也不要忘記可以向對方請求 #離因賠償,因為對方出軌導致自己精神受創,這些身心的損傷是對方的過失造成的,因此就能以此向對方求償,要求對方賠償自己因為這些情況離婚所受到的身心傷害;不只是可以請求離因損害,#侵害配偶權 的求償也是一個保障自己權益的方式,在得到賠償的同時也能讓出軌的配偶與第三者一起受到應有的懲罰,這對於被出軌的一方來說或許也會是最實際的補償方式。

    #糟糠之妻真的好心酸😔

    #黃靖芸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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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過失重傷害賠償 在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7-30 15:2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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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守著電視轉播和朋友一起觀看今夏體育盛事的Ryan,想問:「如果我想開健身房推廣體育健身,在經營上有甚麼細節需要注意呢?」

    👩‍🏫小編說明書:
    隨著現代健身風潮不停歇,越來越多人注重運動習慣的養成及體態的維持,上健身房更是許多人必備的生活習慣了。但是顧客在健身房運動的過程中,若場地因設備或人員有所疏失,便可能造成學員生命無法挽回的遺憾!

    以下幾點就需要創業者多加注意:
    1️⃣設置三溫暖、蒸氣室、淋浴設備等應更加注意
    若有設置三溫暖或蒸氣室,應特別注意 #土地使用分區限制、#裝修規範 及 #消防法規。如果不符合相關行政法規,都有可能被認定違反應注意義務而有過失。

    2️⃣不在場的主管也有監督義務
    無論是人事及器材的管理,或是教練資格規定及學員人數配置等,都應有明確規範及監督管理。

    3️⃣巡場教練、客服人員都要隨時注意場內狀況
    就算是 #自行使用器材沒有上教練課的學員,巡場人員也要隨時保持警覺及注意。平時主管就要建立好SOP及各項工作規則,否則就算出事那天你不在現場,也可能會有業務過失責任。

    在經營上,健身房對消費者應準備合法但風險最小化的健身房設備使用合約、教練課程合約,對內員工要簽立僱傭契約或委任合約,並要確實執行「健身房專用的工作規則」及內部流程管理。

    相關事件常見刑法上業務過失傷害的判決及民事賠償,建議想經營健身房的朋友在場地法規上一定要多加留意,若有相關疑問也可請教消防技師或建築師等專業人士。若有經營管理或合約訂定相關的疑問,也可洽創業諮詢服務專線0800-589168由專業顧問幫您解答喔!

    而關注創業之餘,更別忘了和小編一起追 #世界菁英賽事 喔!讓我們 #一起為台灣選手加油 !

    註:本文引用自新創圓夢網方道樞顧問專欄文章<三個健身房老闆一定要知道的法律風險>,更多詳細內容歡迎可參考:https://taiwangov.com/d2dPs

    貼心提醒:因應疫情,在8/9之前健身房仍須遵照政府營運指引:https://taiwangov.com/JlE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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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創業可找 #新創圓夢網 #創業問與答
    🔥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https://dba.gov.taipei/
    🔥 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fa.gov.tw/pro/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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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過失重傷害賠償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01 09: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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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判時報 第100期
     法人侵權責任的發展──民法第184條法人自己侵權行為責任的創設/王澤鑑
     2019年傷害罪章修法評釋(一)──評普通傷害罪、對尊親屬施暴罪、合意傷害罪、參與自傷罪及過失傷害罪/蔡聖偉
    ◎ #裁判時報 第99期
     以議價方式締結契約──最高法院105年度台上字第356號民事判決/陳聰富
     職業災害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之消滅時效──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2066號民事判決/徐婉寧
    ◎ #裁判時報 第94期
     物先經他人繼承登記,後遭其無權處分,所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之消滅時效起算日──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62號及108年度台上字第26號民事判決評析/詹森林
     間接正犯之利用他人為工具實現犯罪/林鈺雄、王士帆
    ◎ #月旦法學雜誌 第299期
     商業事件審理之翻轉/蔡惠如
     共同訴訟人互為訴訟代理人委任之效力/吳明軒
    ◎ #月旦法學雜誌 第306期
     重新思考身體健康權──RCA毒物污染事件引發的疑慮/陳忠五
     大法官釋字第770號併購正當程序與權利救濟解釋的檢討──以資訊揭露、利害迴避、現金逐出門檻與股份收買請求權為中心/劉連煜
    ◎ #月旦法學雜誌 第309期
     建物外觀顏色與預售屋廣告的契約效力──最高法院108年度台上字第1201號判決評釋/陳忠五
     從返還訴權到一般不當得利請求權/陳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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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過失重傷害賠償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05-17 16:14:05

    今日立法委員林佳龍在社福衛環委員會針對婦產科醫師荒的專題報告質詢衛生署長邱文達及法務部。林佳龍委員表示台灣要參考北歐「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大膽的向前行跨過這醫病和諧關係這一關,成為現代進步的社會。

    林佳龍委員表示,在台灣最重要的社會資本是信任,如果醫病關係建立在懷疑、利害的基礎上,而最後走上法院,是對台灣寶貴資產的一大傷害。林佳龍委員指出,目前產生醫師荒有所謂「五大皆空」,意旨內、外、婦、兒、急診等缺少足夠的醫師,深究優秀的人才不想從醫的原因,是因為工作非常辛苦,薪水又少,且醫病糾紛相當多。關鍵在於醫療傷害中過失的賠償制度影響整個醫界懸壺濟世的意願,這個議題長期來學界、法界有非常多的討論,其他的國家如北歐、日本等也有豐富的經驗可參考,如日本厚生省所頒佈無關對錯的補償制度,並從婦產科做起,台灣的文化跟醫療體系與日本相似,是否可以做為台灣借鏡參考?衛生署官員回答林委員日本一開始由醫師公會使用基金的方式來做醫療糾紛補償,而北歐國家因為是採公醫制為主的國家,政府辦理醫療院所,所以是從公務預算來支付醫療糾紛賠償。

    會中,林佳龍委員邀請彰化基督教醫院葉光芃醫師表達意見。葉醫師表示,當初日本婦產科醫師給政府很大的壓力,政府才實施無關對錯的補償制度,馬總統在四年前也提出相同的政見,但四年過去了都還沒做,也看不到探討原因的初步的輪廓。葉醫師指出,北歐採用不是非常大的成本,卻獲得非常大的醫藥品質。台灣的醫藥責難的系統結果就是讓醫療傷害數字都被掩蓋,台灣可以參考北歐「不責難醫療補償制度」,透過成立醫療事故補償的病人保險協會,當病患發生醫療傷害,可由醫療人員協助病人呈報,啟動補償,減少醫療訴訟,讓醫師免於訴訟之苦,當不幸事件發生時,醫師也會勇於認錯,甚至協助病患取得補償。

    林佳龍委員要求衛生署及法務部應該回應社會醫界的要求。

    邱署長答詢時表示, 醫療糾紛的處理的確影響到醫師荒,目前衛生署的作法是仿效藥物救濟及疫苗救濟先從生育救濟做起,最高額度兩百萬,但直至目前為止還沒有請求的個案。衛生署根據國外研究,發現醫療賠償的精神並不是著重金錢給付的多少,而是在追求真相與道歉,更希望醫師開誠布公跟病人家屬去解釋。目前辦法還沒公告,委員會組成後,從今年一月一日發生的生育個案都可請求。

    林佳龍委員接著詢問法務部,有關醫療過失限縮在故意跟重大過失來處理醫療糾紛難道有這麼困難嗎?法務部回答林委員,目前有過失就要處罰,若限縮只在重大過失,會影響到整個體系,法務部在六月下旬七月上旬將召開公聽會整合大家意見再做制度上的調整。林委員表示,政府改革速度太慢了,醫療傷害無過失(或稱不責難)補償制度高峰會請來的是全世界的專家,大家都提出了世界前進的作法,在基層這個問題困擾所有醫生,台灣要大膽的向前行要跨過這一關成為現代進步的社會。

    林佳龍委員也為台中的醫院請命,台中的醫院因為管理維護良好,致使急重症的病床增加,婦產個案也急遽增加,病患喜歡到這家醫院就診一定是醫院管理特別良善,但對於增加病患總額的醫院要負擔更多風險卻沒有任何制度來鼓勵或補助。衛生署承諾會針對此議題研議如何獎勵經營績效優良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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