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連續舉發比例原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連續舉發比例原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連續舉發比例原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連續舉發比例原則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18萬的網紅三立新聞,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被開了21張各3000元,這一趟路不便宜啊~~大家一定要記得打方向燈( 小草西)...

  • 連續舉發比例原則 在 三立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7 1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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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開了21張各3000元,這一趟路不便宜啊~~大家一定要記得打方向燈( 小草西)

  • 連續舉發比例原則 在 Yahoo!奇摩新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7 0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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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認定簡男21張罰單中有距離未達6公里、違規時間未相隔6分鐘以上情形,因此撤銷其中15張罰單~

    #桃園 #新竹 #變換車道 #全程打方向燈 #罰單 #比例原則 #連續舉發 #申訴 #行政訴訟 #撤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YAN

  • 連續舉發比例原則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2-12 2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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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歡山違停擋車糾紛】

    日前在合歡山滑雪山莊,發生有遊客將車子違停在停車格的前方,導致停在停車格內的車主無法順利將車子移出。經由警方聯繫,違停車主竟然表示因為還在爬山,要隔日才能下山移車。而違停車主認為自己沒錯的態度引起了大家的討論,我們一起來看看,違停的車主可能會有哪些責任呢?

    🎸違停罰鍰可以連續舉發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5-1條規定,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經舉發後,不遵守權責人員則令改正的話,得「連續舉發」;而若是逕行舉發的情形,在第7-2條也有規定:汽車違規停車,而駕駛人或是汽車所有人不在場或未能將汽車移置的話,「每逾2小時也得連續舉發」。

    但是連續舉發的規定,是否妥適?
    大法官對此曾有過第604號解釋。大法官認為立法者雖然制定連續舉發的規範,可以藉由多次處罰的遏阻作用,防制違規事實繼續發生,手段有助於達成維護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的目的,而且有必要。但是連續舉發的間隔期間是否過密、導致多次處罰是否過當?仍然需要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的要求。

    而對於每2小時得連續舉發的規定,大法官基本上認為是合憲的,還進一步說明舉發時間的間隔在授權明確的前提下,可以因地制宜、避免規定太過僵化。

    🎸強制罪會不會成立?

    先說結論,這樣的情形可能不會成立刑法的強制罪。
    原因在於,強制罪是指「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因此要有故意用強制的手段干涉別人意思決定才會成立。而本案中,違停車主雖然違規在先,但並不是只要違規,就算強制的手段影響他人的意思。

    曾有過類似案例,是在別人家門口停放車輛堵住通道。這個案件中,法院認為雖然停車行為縱有不當,但沒有在他人在場時執意停車,進而來影響他人意思決定的自由,因此很難單純以停車就認為這是強暴、脅迫的手段,最後認定不構成強制罪(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1年度上易字第600號刑事判決參照)。

    🎸被害車主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不過,這樣的行為就算不是故意,也已經過失侵害了受困車輛的車主的權利,受困車主可以請求違停車主賠償損害。例如為了等待違停車主下山而需要額外多住一天的旅館費用;或是必須回到工作地的車費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等等。

    總而言之,新聞中的違停車主在法律上雖然不會成立強制罪,但仍要面臨違停的罰鍰,以及被害車主將來來請求損害賠償,貪圖一時方便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473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