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通常保護令時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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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通常保護令時效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如果遇到家暴事件,你應該怎麼應對處理? 通常第一個反應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經由113專線轉介到各地的家暴防治中心。 除了113專線,另一個會想到的就是向法院 #聲請保護令,保護令的內容會由法官來就個案評估,並且會有規定相對人應遵守之內容,保護特定成員,而規定的內容有很多種類,像是 : 禁...

  • 通常保護令時效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17 18:5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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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遇到家暴事件,你應該怎麼應對處理?

    通常第一個反應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經由113專線轉介到各地的家暴防治中心。

    除了113專線,另一個會想到的就是向法院 #聲請保護令,保護令的內容會由法官來就個案評估,並且會有規定相對人應遵守之內容,保護特定成員,而規定的內容有很多種類,像是 :

    禁止相對人接觸、跟蹤當事人,要求相對人遠離當事人 住處、工作地點、學校等。

    聲請保護令除了可以保護受家暴者外,也可以保護受家暴者的 #家屬 免於騷擾。

    因為時常會有前夫或是前妻因為找不到對方,因而想透過對方家屬來得知去向,若家屬不告知,便會持續性地騷擾,這時便可以用保護令的方式來使對方不得去接觸家人。

    除了保護的內容外,適用對象也是一大重點,配偶或是前配偶關係毫無疑問是保護令的適用對象,而現在社會新聞中常常會看到的 #恐怖情人,也是可以列入保護令適用範圍的喔!

    只要被害者是年滿16歲,遭到曾經或是現在有親密關係的同居伴侶實施精神或是身體上的暴力損害,也可以聲請保護令來保護自己與家人。

    雖然保護令有明訂禁止加害者不得違反保護的內容,然而有些加害者卻完全不理會保護令的限制,仍舊對受害者持續進行精神或是身體上的傷害,而這樣的情況是違法的喔!

    #家庭暴力防治法 有規定,假如違反保護令裁定的內容,像是繼續實施家庭暴力、騷擾跟蹤當事人等行為,可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併十萬元以下罰金。

    遭家暴之當事人可以申請民事保護令外,也可以依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向家暴者提出刑事告訴。

    假如遇到家暴事件,千萬要記得盡力蒐集證據,並且驗傷,而且要在事發後盡快驗傷,並由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若要提出告訴也要注意時效,受害的當事人要記得在 #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 提告,否則過了這段時間,就會無法再提出告訴。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電話預約:02-27795001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子女監護權 #侵害配偶權

  • 通常保護令時效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7-17 22:35:12
    有 711 人按讚


    <律師的執業風險>

    看到黃律師的事情,覺得難過,
    因為是同行,所以很清楚問題出在哪裡~

    律師這個行業
    雖然不像醫師容易被告(跑法院我們是整天在跑,沒在怕的),
    不像機師可能飛一飛掉下來,
    不像會計師簽證的公司一旦出事,再也沒人找你簽證,
    可是也是有風險在的!

    是的,
    律師也是一個有風險的行業,
    其風險主要來自兩個,
    一個是承辦事務的風險,一個是生命身體上的風險

    承辦事務的風險,就是搞砸了!
    律師這個行業很難發生醫療疏失,
    畢竟狀子寫得好不好,開庭會不會辯論,見仁見智,
    甚至有時候冒險問證人問題,證人給的答案對我方不利,
    也很難怪到律師頭上,
    因為證人就跟巧克力一樣,
    你永遠不知道這一顆是杏仁口味還是大便口味,
    只要律師盡心盡力,明理的當事人也不會怪罪律師的~
    但是有些事情是有時效性的,
    比如:再議程序7天,刑事上訴10天,
    這樣的東西是一錯過就完蛋的,
    我知道的就有搞砸一個支付命令賠300萬的,
    K只要手邊新接這樣的案件,晚上都會睡不好,
    有句話叫做自己嚇自己,
    睡一睡夢到上訴逾期被自己嚇醒,也是發生過的事情!

    另外一個是生命身體上的風險,
    律師處理的都是麻煩事麻煩的人(不麻煩找律師幹嘛?),
    辦刑案,可能碰到毒販,槍砲犯,小偷
    (殺人犯通常被羈押,不用擔心)
    那辦民案就沒事了嗎?
    如果你辦到管委會糾紛,
    那些把持的人背景也是不單純甚至有黑道背景的!
    辦婚姻案件看起來最單純?
    一點也不,
    婚姻牽扯的,是最複雜的人性問題,
    你去看看新聞,
    有太太上午聲請保護令,下午就被殺掉的,
    躁動的老公永遠是一大威脅,
    你永遠不會知道這個人會不會把怒氣出在律師身上,
    像這個案件,根本無法預期洪姓男子會抓狂,
    1.是洪姓男子請求離婚的
    2.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同意離婚,並約定好小孩探視情形,
    那男方的要求大部分都已經獲得滿足,
    誰會想到他會突然抓狂?

    所以大部分律師公會都會幫律師保一百萬人身意外險,
    台北律師公會還會幫忙保業務責任保險,
    這充分的顯示了律師執業的風險所在!

    回到這個案件,
    那這個撞死律師的洪姓男子下場會是如何?
    第一個,
    把律師撞死,應該沒有律師願意幫他辯護了!
    法院可能要找公設辯護人~
    第二個,
    看了影片,衝撞是故意,且是針對兩個人,
    應該是一個殺人既遂,一個殺人未遂,
    殺人既遂是死刑無期徒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是我看洪姓男子有下車打電話,119有接到報案,
    那洪姓男子可能會成立自首,"得"減刑一次!
    光是這個得減刑一次,法官就有不判死刑的空間了,
    不過根據報導,現場有警員全程目擊,
    那洪姓男子打電話自首的時間點,可能比較晚,
    自首前已經有員警(偵查機關)發現犯行,不會成立自首,
    所以關鍵在於洪姓男子打電話的時間點跟警員發現的時間點,
    誰比較早!

    最後,希望大家都可以了解,
    律師只是受人之託忠人之事,
    站在對立面的你可能會覺得這個律師很機車,
    可是他也只是幫他的客戶盡力而已,
    換其他律師來也是一樣,
    都幾歲的人了,對事不對人,不亂遷怒,很難嗎?
    你有老婆小孩,律師背後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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