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逃跑外勞罰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逃跑外勞罰款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逃跑外勞罰款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逃跑外勞罰款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424的網紅不假掰讀者過日子,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每次打電話回家,老公都勸我不要逃跑,但我只能盡力維持現況。有一次,我請雇主給我一小段休假,讓我回去看看家人,他們卻要我先繳罰款,並且坐牢服刑,才可以回去。我問雇主為什麼,並要求去勞委會問問看規定是不是這樣。沒想到,一提到勞委會他們就怕死了,把我的護照和六個月的罰款全都還我,還說大家都是好朋友,叫我...

  • 逃跑外勞罰款 在 不假掰讀者過日子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7-21 16:00:13
    有 37 人按讚

    「每次打電話回家,老公都勸我不要逃跑,但我只能盡力維持現況。有一次,我請雇主給我一小段休假,讓我回去看看家人,他們卻要我先繳罰款,並且坐牢服刑,才可以回去。我問雇主為什麼,並要求去勞委會問問看規定是不是這樣。沒想到,一提到勞委會他們就怕死了,把我的護照和六個月的罰款全都還我,還說大家都是好朋友,叫我不要去提告。他們居然有臉說到『好友』兩個字?真不會不好意思!」
      
    #每次看到所謂逃跑外勞的新聞本宅都會想到這個
     
    https://news.readmoo.com/2016/10/19/slave/

  • 逃跑外勞罰款 在 林銘仁 新北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10-04 18:32:15
    有 57 人按讚

    最近一些外勞仲介公司,因為 林淑芬、吳玉琴委員所提就業服務法52條修正案,讓他們的黑心利益受到損害,因此不斷地在line散佈不實的謠言及影片,這是一個讓外籍勞工免於被仲介剝削的法案,請大家切勿再以訛傳訛。

    1.依現行就業服務法52條,外勞每三年就必須出國一次,因此每三年就被仲介抽一次仲介費,導致他們三年中有一年是做白工。
    如果你買房子後,每3年還要重新繳一次仲介費給房仲,你覺得合理嗎?
    龐大利益導致仲介公司反對此修正案,刻意醜化法案內容。

    2.外勞來台有簽訂三年的工作契約,不可自由轉換雇主。

    3.外勞若逃跑,有罰款且返國機票必須自己支付,並不是沒有罰則,且雇用非法外勞的雇主要罰款75萬。

    3.並沒有所謂的21天有薪返鄉假,移工的機票也都自己付的,是無中生有的醜化。

    4.依現行法令,外籍勞工若在台灣遭遇雇主不當待遇或侵害,只能返回本國,不能重新更換雇主,這樣子合理嗎?請大家想想引發國際軒然的台中外勞遭性侵案。她遇到這樣的情況,不能轉換雇主,合理嗎?

    5.保障勞工不應分本勞外勞,保障外籍勞工,才能夠提升本國勞工的待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zMPA0bTBMs&feature=youtu.be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