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boy (渝)
看板LAW
標題Re: [請益] 民事訴訟住所可留郵政信箱嗎?
時間Sat Feb 8 20:32:29 2014
如果我寫住所給法院 又再陳報 郵政信箱 為「送達處所」
請問:
1. 可以郵政信箱 為「送達處所」嗎?
2. 法院文書會同時寄「住所」及「以郵政信箱的送達處所」
或是只寄「以郵政信箱的送達處所」?
謝謝
※ 引述《hanboy (渝)》之銘言:
: 想提起民事訴訟 但是不想讓對造知道我的戶籍或居所
: 請問訴狀可以留 郵局的郵政信箱號碼 當作住所嗎?
: 我指的是住居所 不是送達地址喔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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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6.142.214
推 boards:向書記官要求,他就會都寄,最好手機留一下 02/08 22:00
→ cute101037:郵政信箱不太可能接受,除非是沒經驗的書記官 02/09 18:53
→ cute101037:重要的東西都是要計算送達日,除非你同意以郵政信箱收 02/09 18:53
→ cute101037:到開始起算,要不然怕老百姓爭執,不太接受郵政信箱 02/09 18:54
推 boards:是喔,那我問問書記官朋友一下:-) 02/09 20:10
推 boards:我剛問朋友,她以前是民事書記官(現台北當律師),她說可接 02/09 22:12
→ boards:受,碰過一次,她那時的民事科長也說可以 02/09 22:12
推 boards:剛問3位老書記官,都說可以,其中一位還說,送達起算為指定 02/10 08:45
→ boards:人去郵政信箱簽收隔日起算,郵局會寄收執聯給法院 02/10 08:45
→ cute101037:你看看你朋友的回答就知道了,那對方不收,豈不是無法 02/10 11:26
→ cute101037:計算日期...你朋友佛心來的 02/10 11:27
→ cute101037:書記官會這樣答我真的很佩服他的服務精神,你是原告 02/10 11:28
→ cute101037:免免強強吧,舉例如果被告也是用郵政信箱,只要法院來 02/10 11:29
→ cute101037:就不收,那案子何時可結束?又如大案子一天利息幾十萬 02/10 11:29
→ cute101037:原告損失慘重 02/10 11:30
→ cute101037:如果確定會收,當然可以阿,連不要地址,指定你要來法 02/10 11:31
→ cute101037:院拿,我想也沒問題。 02/10 11:31
推 boards:現職書記官都說可以用郵政信箱,我也沒立場反駁她們,呵呵: 02/10 12:25
→ boards:-) 02/10 12:25
推 boards:剛剛無聊,出動谷哥:-) 02/10 18:10
→ boards:郵務機構送達訴訟文書實施辦法 02/10 18:10
→ boards:第 12 條 02/10 18:10
→ boards:應受送達人以郵政專用信箱為送達處所者,應受送達人領取時 02/10 18:10
→ boards:,該郵政專 02/10 18:10
→ boards:用信箱所屬之郵務機構應於送達證書註明訴訟文書到達日期及 02/10 18:10
→ boards:應受送達人 02/10 18:10
→ boards:實際領取日期; 應 受送達人拒領時,則應於訴訟文書封套註 02/10 18:10
→ boards:明訴訟文書 02/10 18:10
→ boards:到達日期及拒領事由後,退回 原寄法院。 02/10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