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退還溢繳稅款申請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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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還溢繳稅款申請書 在 紅粉嘉人 | 姜梅紅 議員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11 14: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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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還溢繳稅款申請書 在 每天稅法5分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27 08: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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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更正107年度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金額有期限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為促進營利事業以盈餘進行實質投資,提升國內投資動能,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營利事業自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起,因經營業務所需,於當年度盈餘發生年度之次年起3年內,以該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合計達新臺幣100萬元,該投資金額於計算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時,得列為減除項目,免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如不及於辦理當年度結算申報時完成投資,亦可在最後完成投資日起1年內申請更正申報。
    該局說明,營利事業如以107年度盈餘投資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之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於申報107度未分配盈餘後始完成投資之情形者,可於完成投資之日起1年內,填報「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明細表」並檢附投資證明文件,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重行計算該年度未分配盈餘,退還溢繳稅款。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甲公司109年5月29日辦理107年度未分配盈餘申報,未列報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實質投資減除金額,並自行繳納未分配盈餘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額550萬元,於110年6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更正實質投資減除金額計1億1千萬元,經該局審理結果,甲公司係以107年度未分配盈餘進行廠區擴建、購置生產用機器設備、儀器等,最後一筆支出之投資日為109年11月1日,符合實質投資之範圍、一定金額、投資日、申請更正期限等要件,重新核定甲公司未分配盈餘應加徵稅額為0,退還溢繳稅款550萬元。
    該局提醒,營利事業列報107年度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金額須在110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資,如在申報後始發生投資,則須在最後1筆投資日起算1年內,向營利事業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更正退還溢繳稅款,以維護自身權益。申請書表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首頁>書表及檔案下載>申請書表及範例下載>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更正申請書)下載,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華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50

  • 退還溢繳稅款申請書 在 跨境電商服務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8-07-20 09: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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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日前提出了三種模式(納稅人自行申請、扣繳人代為申請、其他人代為申請)的退稅流程圖,也一併提供了各項申請書的範例。其中包括了大家最關心的授權代理申請退稅流程

    如果你身邊有做生意的朋友,近兩年下網路廣告是用20%扣繳,趕緊把這個消息告訴他!

    跨境電子勞務的扣繳議題(俗稱臉書納稅),又再往前一步。上次臉書公布核定扣繳稅率時,我就強調,要讓授權、退稅的申請程序更清楚、簡便。

    回應各位的期望,財政部日前提出了三種模式(納稅人自行申請、扣繳人代為申請、其他人代為申請)的退稅流程圖,也一併提供了各項申請書的範例。其中包括了大家最關心的授權代理申請退稅流程。

    扣繳單位只要取得跨境電子勞務提供者的授權,檢附表列文件,就可以直接退還溢扣繳稅款。可以說是三種模式當中最直接、簡便的一種,歡迎大家積極申請。

    在此也要感謝 陳澍 (George Chen)和臉書的善意,先前在公聽會中公開承諾:針對當初以信用卡結帳、未享直客優惠的業者,都願意提供授權,讓扣繳單位能直接取得退稅。希望其他跨境電子勞務提供者,也都能加緊跟進,申請核定及授權,和本地的中小業者建立起友善、互惠的合作關係。

    前情提要:
    https://www.facebook.com/Yuwanju/posts/1894573213940939

    財政部完整資訊:
    https://www.etax.nat.gov.tw/…/…/CON/1134/6269088436534124415

    台灣品牌暨跨境電子商務協會 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 TiEA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

  • 退還溢繳稅款申請書 在 余宛如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7-19 17: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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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身邊有做生意的朋友,近兩年下網路廣告是用20%扣繳,趕緊把這個消息告訴他!

    跨境電子勞務的扣繳議題(俗稱臉書納稅),又再往前一步。上次臉書公布核定扣繳稅率時,我就強調,要讓授權、退稅的申請程序更清楚、簡便。

    回應各位的期望,財政部日前提出了三種模式(納稅人自行申請、扣繳人代為申請、其他人代為申請)的退稅流程圖,也一併提供了各項申請書的範例。其中包括了大家最關心的授權代理申請退稅流程。

    扣繳單位只要取得跨境電子勞務提供者的授權,檢附表列文件,就可以直接退還溢扣繳稅款。可以說是三種模式當中最直接、簡便的一種,歡迎大家積極申請。

    在此也要感謝 陳澍 (George Chen)和臉書的善意,先前在公聽會中公開承諾:針對當初以信用卡結帳、未享直客優惠的業者,都願意提供授權,讓扣繳單位能直接取得退稅。希望其他跨境電子勞務提供者,也都能加緊跟進,申請核定及授權,和本地的中小業者建立起友善、互惠的合作關係。

    前情提要:
    https://www.facebook.com/Yuwanju/posts/1894573213940939

    財政部完整資訊:
    https://www.etax.nat.gov.tw/…/…/CON/1134/6269088436534124415

    台灣品牌暨跨境電子商務協會 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 TiEA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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