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2萬的網紅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台南後壁及學甲非法掩埋爐碴 全台多地違法掩埋廢棄物,多出現在中南部縣市,尤其以台南非法掩埋爐碴、底渣最為猖獗,假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為阻止合法再利用名義,包裝非法棄置的污染行為,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持續追蹤廢棄物違法棄置案各案進度,從台南後壁、學甲及東山案,到屏東鍇霖案及桃園大溪國有地案。 ...
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南後壁及學甲非法掩埋爐碴
全台多地違法掩埋廢棄物,多出現在中南部縣市,尤其以台南非法掩埋爐碴、底渣最為猖獗,假再利用之名,行廢棄之實。為阻止合法再利用名義,包裝非法棄置的污染行為,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持續追蹤廢棄物違法棄置案各案進度,從台南後壁、學甲及東山案,到屏東鍇霖案及桃園大溪國有地案。
🔹後壁爐碴案台南市政府堅持未超標
去年年初,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發現後壁一處農地遭鉻污染,玉米生長不良、部分區域寸草不生。發文揭發後,環保局卻表示該處水質無異常,台南農業局說農作物經檢測符合國際食品標準,台南市長黃偉哲更稱土地可正常使用。
去年接獲陳情後,陳椒華委員與林淑芬委員於四月初協助環團召開記者會揭露此案,台南市環保局卻回覆,應以廢棄物檢測方式進行檢測,不宜以土壤檢測標準規範。
在陳椒華委員要求農委會林試所到場採驗後,發現該土壤鉻鎳超標,又再度召開記者會,要求台南市長黃偉哲及環保署正視此案,並且應將該地 #公告為污染場址 。
一年多過去,後壁爐碴案已偵結起訴,但環保署的 #污染場址及棄置場址共同查詢平臺 仍未見該地受列管,台南市政府也未要求行為人依法清除及追討不當利得,總以檢調偵辦為由而不作為。
🔹後壁爐碴案偵結起訴 預估清理至少9億
台南市後壁區玉米田遭掩埋爐碴案,上週( 2 日)台南地檢署宣布起訴污染行為人賴姓兄弟,以涉違反 #廢棄物清理法 罪嫌,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在經台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賴姓兄弟未經許可,私設置爐碴堆置及篩分場,將大量 #氧化碴 及 #還原碴 等事業廢棄物堆棄於後壁嘉安段農業區土地,深埋 5 公尺深坑後,再以土方覆蓋掩飾犯行,掩埋總面積達 5.118 公頃,換算重量 #約12萬4788公噸 。事後轉手賣地給不知情人士,租給不知情農民耕作, #不法利得約6億元。
此案經台南環保局委外檢測現場廢棄物體積與屬性,估算清除處理費用依不同方案高達 9.4 至 39 億元,可見掩埋廢棄物總量之大。
陳椒華委員也呼籲黃偉哲市長別再漠視爐碴污染,應儘速 #比照學甲大灣段農地爐碴清理模式,要求賴氏兄弟於180天內將後壁農地裡的爐碴清除乾淨,讓農地回復原狀。
🔸學甲爐碴案追蹤
上週台南學甲「爐碴掩埋案」再度現勘備受關注,繼先前 #農地 遭業者非法掩埋爐碴後,又爆發 #工業用地 也發生相同情事。
去年九月至今,時代力量持續追蹤此案進度,跟當地里長及環保團體多次召開記者會,揭露不肖業者貸款買地、收錢埋爐碴、再賣地,毒害地方大賺黑心錢,並要求環保署、經濟部工業局及台南市環保局儘速清除爐碴,並追究違法業者的責任。
為求深入釐清污染情況,此次學甲工業區國有地現勘,現場開挖深達 3 公尺大洞,水泥鋪面下先看見泥土層,再來才是深埋的大顆粒灰色爐碴。檢測開挖土層鉻含量高達 3000 ppm,遠超過污染檢測標準的 175 ppm。
此外,當日地下水位為 1.9 公尺,爐碴深埋 3 至 4 公尺,可說爐碴根本是泡在地下水裡的,違反再利用限於地下水位 1 公尺以上的規定。而且經檢測地下水pH值高達 12.3 ,已是強鹼程度。顯然爐碴已污染當地地下水及土壤,引起當地民眾擔憂。
🔸可溶毒物已滲入水源
上個月,學甲慈福里李新進里長巡查爐碴掩埋地周遭,發現原本清澈的溝渠,在雨後變成詭異奶油色。疑似台南連日大雨,使填埋在地表的爐碴溶出不明物質,加上土壤水份飽和,導致逕流進入附近溝渠。若遲遲不將爐碴清除,污染恐隨著水流擴散惡化,令人憂心。
早在去年,陳椒華委員就要求國產署,針對學甲工業區國有地爐碴掩埋處設監測井,以便於地下水污染的監測、調查與查證。其五、六月監測數據顯示地下水pH值居然高達 12.4,已非正常現象,在在顯示當地地下水已受到爐碴污染。
🔸台南環保局擺爛
二年多前,李新進里長檢舉此案時,就表明是「明祥馨公司開挖後再回填爐碴」,政府迄今都沒給交代。時隔兩年,8月協調會上,台南市環保局竟還表示,涉案業者還在調查中,且無視工業局去年9月函釋「爐碴不可填地再利用」,甚至以爐碴填埋區驗出 #地下水強鹼性是正常 、此為 #爐碴粒料再利用 ,試圖幫郭再欽和明祥馨公司的違法開脫,採樣後卻遲遲不認定為廢棄物,更未要求清理,引發里長和居民不滿。
🔥地下水成強鹼液根本不正常
爐碴掩埋地上游地下水監測數據,pH值約 7 左右,但學甲工業區地下水pH值卻高達 12.3 ~ 12.5 ,若依照「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pH值超過 12.5 的廢液,屬腐蝕性有害廢棄物。也就是說,學甲地下水不只為強鹼液,更是「腐蝕性廢液」!
台南市環保局認為設在爐碴填埋地的監測井,pH值一定會高於 12 是「正常」的。
對此,時代力量呼籲,台南市環保局別再模糊焦點,爐碴、爐石粉濫倒亂填,已明顯污染環境,應該解決眼前污染的問題,而非將污染結果視為理所當然。
🔥爐碴回填工業地根本違法
去年 9 月,工業局就函覆台南市環保局,明確表示「爐碴不能作為工程填地材料使用」,爐石粉更不是可再利用的事業廢棄物。且台南市地檢署為調查爐碴掩埋案,分別在去年 9 月和 11 月前往學甲工業區開挖,已證實該地爐碴填埋有三、四米深,但依《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定,爐碴產品在工業區只能用於鋪面,不能填地。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開挖現場的「均質粒料」,是「爐碴再利用」,非爐碴廢棄物。
時代力量呼籲,台南市環保局別再新創名詞狡辯,來合理化爐碴違法填地,試圖幫不法業者開脫。台南市環保局說的「均質粒料」,事實上是爐碴混合爐石粉的粒料與粉料,並非符合再利用管理辦法的再生級配粒料,根本不是合格的再利用。
且爐碴產品依規定不能填地,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認定為廢棄物,要求業者 #明祥馨公司 及其負責人 #郭再欽 負起清除處理責任,儘速將學甲工業區五處違法填埋的爐碴清除,一併追討不法利得,環保單位也應該積極徹查,向學甲居民與國人提出完整說明。
#爐渣
#爐碴
#違法掩埋
#廢棄物
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014《學甲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
今日(10/14)議程排定由環保局、農業局、地政局、經發局進行『學甲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
早在9/14臺南市議會就已經安排過現地會勘,也在會勘結束後進行初次的簡報與問答,Ingay在兩輪次的發言裡,主要針對法規與實況落差就教於環保局。
至於在9/14日提出關於 #環境背景值 的疑問,雖然當天環保局無法回應、嗣後書面回覆也語焉不詳(且竟取案地而非鄰地數值),但在今天的報告中已經補完,就不另行詢問。
而,針對數值問題,雖然環保局是按照《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進行「毒性毒物溶出程序(Toxicity characteristic leaching procedure, TCLP)」,但實驗室的檢驗設定,是否足證爐碴掩埋後經年不會溶/釋出所含物質?這點從友人提供今早現場拍攝的照片--所謂挖出爐碴至底後再延伸向下挖掘30公分,確保無污染下方土層--的說法,不免令人擔心是否又是另一種不定時炸彈。更何況迄今還是無法確認「到底還有哪些地段號已被埋存爐碴?」「除農業/工業用地外,若埋碴地上方已構建廠房等地上物,是否得探鑽取測?」
另外,歷次報告皆以「粒料」描述,與案地發現的「石粉/灰粉」顯有不同,並且迄今報告無法明確描述是 #何種爐碴。
這個問題其實非常關鍵。因為在眾人關心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參 https://tinyurl.com/yy7atnp9 ),爭議爐碴再利用的「用途」前,其實不該忽略該法第3條提到的『附表』。在這份長達76頁的附表中(參 https://tinyurl.com/y5ztcc7l ),很明確的針對不同類型的爐碴利用、儲放做不同規定。即使在電弧爐煉鋼爐碴一類,也對「氧化碴」與「還原碴」規定不同的處理與利用方式。
Ingay向環保局確認學甲爐碴掩埋案裡的碴種,局長坦承已經混合無法區分。但依「附表」的管制規定,這兩種爐碴是不得混合貯存(當然,精確一點的說,規定裡並沒有「不得混合掩埋」的文字),而,關於原料、製成與半成品的堆放,雖「氧化碴」與「還原碴」各有不同,但既然已混合無法區隔,邏輯上也該按較嚴格的規定處理(包含得否露天貯存、貯存場地應否為水泥混凝土鋪面、設截流溝及排水收集設施、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阻隔牆高度應為堆置高度1.25倍以上)。再不濟,無論氧化碴或還原碴,再利用時都有「粒徑小於4.75公厘者,應先以其他工程材料隔離」的限制,這個規定背後的邏輯,是否同樣該適用在「掩埋」的處理方式上?
環保局沒能在質詢中給出答案,所以請局上同仁會後儘速回覆。另外,除了環保局官網目前有即時的爐碴清運直播、以及進度說明(參 https://web.tainan.gov.tw/epb/ ),Ingay也在會後向局長要求,今天簡報資料既然可在議會公開討論,也該放在環保局官網裡,讓市民以及關心此議題的朋友閱覽(補充:環保局已將當日簡報檔上傳至前述官網)。
「保護鄉土、義無反顧」,這是放在環保局官網上的宣誓,但這個責任,其實在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都該共同承擔。
如果你我真的像嘴巴講的這麼愛臺灣的話。
還是那句話:臺南好,原住民才會好。一如Ingay對26局處、37個區都盡可能跟同事們一起努力般,也有更多同事一起來關心臺南的原住民族人,真的非常感謝也超期待那個更友善之日!
詢答影片:https://youtu.be/n2O3ZGObvhM
Youtube問政記錄頻道:https://tinyurl.com/ingayyoutube
#第三屆第四次定期會
#學甲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
#環境保護局 #環保局 #學甲 #爐碴
農業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在 Ingay Tali 穎艾達利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014《學甲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
今日(10/14)議程排定由環保局、農業局、地政局、經發局進行『學甲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
早在9/14臺南市議會就已經安排過現地會勘,也在會勘結束後進行初次的簡報與問答,Ingay在兩輪次的發言裡,主要針對法規與實況落差就教於環保局。
至於在9/14日提出關於 #環境背景值 的疑問,雖然當天環保局無法回應、嗣後書面回覆也語焉不詳(且竟取案地而非鄰地數值),但在今天的報告中已經補完,就不另行詢問。
而,針對數值問題,雖然環保局是按照《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進行「毒性毒物溶出程序(Toxicity characteristic leaching procedure, TCLP)」,但實驗室的檢驗設定,是否足證爐碴掩埋後經年不會溶/釋出所含物質?這點從友人提供今早現場拍攝的照片--所謂挖出爐碴至底後再延伸向下挖掘30公分,確保無污染下方土層--的說法,不免令人擔心是否又是另一種不定時炸彈。更何況迄今還是無法確認「到底還有哪些地段號已被埋存爐碴?」「除農業/工業用地外,若埋碴地上方已構建廠房等地上物,是否得探鑽取測?」
另外,歷次報告皆以「粒料」描述,與案地發現的「石粉/灰粉」顯有不同,並且迄今報告無法明確描述是 #何種爐碴。
這個問題其實非常關鍵。因為在眾人關心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參 https://tinyurl.com/yy7atnp9 ),爭議爐碴再利用的「用途」前,其實不該忽略該法第3條提到的『附表』。在這份長達76頁的附表中(參 https://tinyurl.com/y5ztcc7l ),很明確的針對不同類型的爐碴利用、儲放做不同規定。即使在電弧爐煉鋼爐碴一類,也對「氧化碴」與「還原碴」規定不同的處理與利用方式。
Ingay向環保局確認學甲爐碴掩埋案裡的碴種,局長坦承已經混合無法區分。但依「附表」的管制規定,這兩種爐碴是不得混合貯存(當然,精確一點的說,規定裡並沒有「不得混合掩埋」的文字),而,關於原料、製成與半成品的堆放,雖「氧化碴」與「還原碴」各有不同,但既然已混合無法區隔,邏輯上也該按較嚴格的規定處理(包含得否露天貯存、貯存場地應否為水泥混凝土鋪面、設截流溝及排水收集設施、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阻隔牆高度應為堆置高度1.25倍以上)。再不濟,無論氧化碴或還原碴,再利用時都有「粒徑小於4.75公厘者,應先以其他工程材料隔離」的限制,這個規定背後的邏輯,是否同樣該適用在「掩埋」的處理方式上?
環保局沒能在質詢中給出答案,所以請局上同仁會後儘速回覆。另外,除了環保局官網目前有即時的爐碴清運直播、以及進度說明(參 https://web.tainan.gov.tw/epb/ ),Ingay也在會後向局長要求,今天簡報資料既然可在議會公開討論,也該放在環保局官網裡,讓市民以及關心此議題的朋友閱覽(補充:環保局已將當日簡報檔上傳至前述官網)。
「保護鄉土、義無反顧」,這是放在環保局官網上的宣誓,但這個責任,其實在這片土地上的所有人都該共同承擔。
如果你我真的像嘴巴講的這麼愛臺灣的話。
還是那句話:臺南好,原住民才會好。一如Ingay對26局處、37個區都盡可能跟同事們一起努力般,也有更多同事一起來關心臺南的原住民族人,真的非常感謝也超期待那個更友善之日!
詢答影片:https://youtu.be/n2O3ZGObvhM
Youtube問政記錄頻道:https://tinyurl.com/ingayyoutube
#第三屆第四次定期會
#學甲爐碴掩埋案專案報告
#環境保護局 #環保局 #學甲 #爐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