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農地贈與限制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農地贈與限制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農地贈與限制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劉北元的保險世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贈與農地可以免徵贈與稅,不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20)日提醒,如果農地受贈人在五年內,並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的話,稽徵機關將會追繳贈與稅。除非受贈人死亡、土地遭徵收或依法變更使用等情形,才可不受五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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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農地贈與限制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劉北元的保險世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贈與農地可以免徵贈與稅,不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昨(20)日提醒,如果農地受贈人在五年內,並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的話,稽徵機關將會追繳贈與稅。除非受贈人死亡、土地遭徵收或依法變更使用等情形,才可不受五年限制。...
1.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之農業用地,免徵贈與稅。但該土地如繼續供農業使用不滿5年者,應追繳應納稅賦。 2.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 ...
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將農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可免課徵贈與稅。 但受贈人自 ...
贈與農地 給直系親屬,只要申報時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且受贈人須在5年列管期間繼續將農地作為「農地」使用就能免課贈與稅。
中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將農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的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可免課徵贈與稅,但 ...
為保障農民權益,遺贈稅法、土地稅法規定,若贈與農地給他人繼續耕種五年以上則免課贈與稅,而移轉農地給個人也可申請免課土增稅,若加上贈與配偶免稅 ...
鄭文在說,農地有免贈與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以自己之資金, ...
農地 傳承,可以免稅? · 一、遺產稅及贈與稅免稅.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規定:「下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 二、土地增值稅免稅. 依據土地稅法第39- ...
也就是說,將名下的農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之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女等)、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可免課徵贈與稅。程序上,因為要確認 ...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也表示:「納稅義務人贈與自己名下之農地給子女,是可以免納贈與稅,若向他人購買農地,而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者,屬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第三款所規定,以 ...
近年來農地變得很熱門,而且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受贈人自受贈日起的5年內,免徵贈與稅,不過,許多人會在5年列管期間內,不種植農作物,改經營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以下簡稱遺贈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及其地上農作物,贈與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即配偶、直系血親 ...
受贈農地如於列管期間內回贈原贈與人,且於回贈前仍繼續作農業使用,因係回復未為贈與之狀態,可免追繳贈與稅並免予繼續列管。惟須注意的是,如原贈與人於受回贈後將該 ...
KPMG安侯建業指出,移轉農地若同時符合各項條件,包括農地為農業使用、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移轉對象為自然人、贈與或繼承對象為民法規定者等,即可享有免課 ...
但承受人自承受之日起五年內,未將該土地繼續作農業使用,應追繳應納稅賦。 臺北國稅局指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繼承或受遺贈之農地免 ...
為保障農民權益,遺贈稅法、土地稅法規定,若贈與農地給他人繼續耕種五年以上則免課贈與稅,而移轉農地給個人也可申請免課土增稅,若加上贈與配偶免稅 ...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未申報財產屬贈與人於89年1月27日以前,因土地法第30條之限制,而以能自耕之他人名義登記之農地,於89年1月28日以後,該項請求他人移轉登記之 ...
限制 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的財產 ... 分價款之情形者,如經稽徵機關查證該等買賣屬實,可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 第六款但書規定辦理。 ... 農地回贈復出售.
買農地贈與子女不一定免稅? ... 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
主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五款所稱之「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繼承人」,並無繼承順序之限制,有關陳XX君將其所有農地贈與其父乙案,如其符合其他法定要件時,即 ...
贈與農地 與公共設施保留地,因免稅規定有所不同桃園楊先生來電詢問, ... 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又本法所稱之「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並無繼承順序之限制, ...
其兩次訂立之贈與契約,固均僅各贈與該農地所有權二分之一,惟因屬債權契約性質,不受土地法第三十條之限制;又其為併案申辦贈與登記使受贈人取得該農地所有權,依民法 ...
旁系血親間農地贈與問題,律師諮詢:全國各地律師上線為你免費解決民事、刑事、 ... 總額課徵贈與稅,又本法所稱之「民法第1138條所定繼承人」,並無繼承順序之限制,故 ...
可以赠与,但是赠与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有限制。 ?現金贈與不動產贈與?現金贈與農地贈與?不動產仍可分次贈與?考慮土地增值稅、契稅、過戶費等 ...
繼承農地5年未耕作將被追稅。 國稅局官員說,民眾取得農業主管機關核發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證明所贈與的土地作為農業使用者,可向國稅局申請核發贈與稅不計入 ...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將農地贈與民法第1138條 ... 【稅務問答】營利事業捐贈體育運動支出符合一定條件,可不受金額限制!
... 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農地得有條件准許興建農舍,同時,農地所有權之取得以能自耕者為限,故對於89年1月4日已取得農地者,延續其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農舍之條件限制。
納稅義務人如欲贈與農地予其子女,並享有法條規定不計入贈與總額之稅捐 ...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得限制其使用人為妨礙 ...
納稅人在89年1月27日以前借用他人名義登記之農地, 嗣後逕行移轉登記子女名下者仍 ... 其未申報財產屬贈與人於中華民國89年1月27日以前,因土地法第30條之限制,而以能 ...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於申報農地贈與時除須提出贈與人與受贈人的戶籍 ... 不可移轉買賣或贈與他人,並且必須做農業使用之限制,意即須符合遺產及贈與 ...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贈與自己名下之農地予子女,是可以免納贈與 ...,該局依縣政府稅捐稽徵處通報,查得甲君95年度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兒子乙君 ...
標題 · 一、在農地移轉及繼承之管理方面,已開放任何自然人可以購買、贈與或繼承農地,但農地一定要作農業使用,違規使用不能移轉登記。 · 二、在農地分割限制方面,已大幅 ...
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以及農業用地上面的農作物,贈與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規定的繼承人者,不用課徵贈與稅。 ... 農地移轉給別人,除非是因為受贈人死亡、受贈土地被徵收 ...
最近有一則新聞報導,北投有一位地主將2,000多萬的農地免稅贈與子女, ... 贈與稅免稅額每人一年是244萬(以贈與人計),不限制贈與對象。
比較下來,第28-2條的配偶贈與得申請不課徵的規定,贈與後似乎沒這麼多的限制與要求,以上簡單分析給大家參考,至於夫妻贈與農地時,要選擇那一條申請 ...
1.前言為了獎勵繼承人繼承農地後,能夠繼續作農業使用,故遺產稅及贈與稅法中,都設計有農地免稅的優惠。 此外,農地若農用,可符合課徵田賦規定, ...
房地的移轉、贈與等,除了房地移轉的法律關係外,還須注意相關的稅負問題。 ... 而日後再移轉的農地,有沒有受到繼續作農業使用的限制?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農業用地移轉前應先瞭解該筆農地有無被贈與 ... 告知有農地贈與管制5年的限制,至領取稅單時才發現需先洽國稅單位解除贈與 ...
國稅局指出,常見在列管期間發生的狀況,包括將土地與他人交換、出租或贈與給子女。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民眾繼承農地,若是在繼承發生日起五年內 ...
係指農舍坐落之該筆土地及其他提供興建之農地全部而言。但農發條例修正前之舊有農舍與土地如已分屬不同人,則不受併同移轉之限制。
贈與農地 免徵 贈與 稅,但於5年列管期間如經查獲未繼續作農業使用, ... 民國八十九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前, 農地 不 限制 土地大小,農舍建蔽率為百分之十。
分享新聞回贈農地贈與稅限制放寬經濟日報/陳美珍2013.08.05 農地先贈與、後回贈,財政部同意放寬限制,只要贈與後五年的列管期間內,農地仍做農業使用 ...
農委會水保局局長李鎮洋21日表示,政府不排除有放寬農地贈與限制的可能。(photo by 宋卉凌/台灣醒報). 【台灣醒報記者張禹宣、宋卉凌台北報導】農委 ...
農委會上午則已經向行政院報告,農業發展條例中,農地自由買賣之後,還要限制農地農用,必須要有鼓勵措行政院長蕭萬長則再度宣示政府的農地政策。 蕭院長 ...
受贈農地於列管期間內回贈原贈與人,於回贈前仍作農業使用,免予追繳贈與稅 ... 於適用上述贈與農業用地免徵贈與稅規定時,不受繼承順序之限制。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5款規定免徵贈與稅之農業用地,受贈人於受贈後5年內將該農地移轉予他人時,應予追繳 ...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赠与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的限制。 970萬地坪:607。 01. 年底婚嫁喜事多贈與節稅好時機? 02. 買農地贈與子女不一定免稅?
1136萬地坪:453.75 新豐鄉瑞興村新豐景碩農地。 可以赠与,但是赠与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有限制。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赠与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
... 身分限制,建議您可參閱以下遺產稅稅額試算文宣,關於更多懶人包資訊可至<遺產 ... 欲瞭解「贈與稅」,可參閱【生命的課題-面對死亡,我們能做的事前規劃有哪些?】.
受赠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是本村村民; 2、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要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一宅一户的。 宅基地赠与协议范本怎么写赠与方(下称 ...
按照規定,張先生贈與是贈與一大塊農地,農地公告現值有1,800萬元,按贈與稅級距,2,500萬元以下的贈與總額按10%稅率計算贈與稅,假設「全部贈與農地」不 ...
台灣法律網; 免稅一場空!送農地給小孩省2,315萬贈與稅疏忽一動作被追繳。 購買農地登記在子女名下,其贈與標的為資金,不能享有農地免稅; 農地贈與限制 ...
A:贈與稅應由贈與人向贈與時的戶籍所在地之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符合贈與稅跨局臨櫃申辦作業要點者,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例如: 戶籍在臺北市、高雄市者,要向當地 ...
出售部分受贈農地贈與稅怎麼算? - 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遗产赠与税规划实务(ppt ) - 百度文库; 農地贈與流程; 農地贈與限制; 台北县记帐士公会教育 ...
... 基地赠与子女,需要满足这3个条件- 知乎; 农村宅基地父母赠与子女最新政策_百度问一问; 農地贈與限制; 購買農地登記在子女名下,其贈與標的為資金 ...
可以赠与,但是赠与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有限制。 农村种植土地赠与合同篇1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甲乙双方就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
農地贈與限制 ; 子女受贈農業用地,應應繼續農用多少年,才得以免課贈與稅; 贈與農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呢? 宅基地可赠与子女吗_ ...
农村宅基地是可以赠与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资格的限制。 夫妻間相互贈與農地,得依法選擇適用免稅條款超電磁 財政部86年11月20台財稅第861926494 ...
受赠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是本村村民; 2、需要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要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一宅一户的。 地坪:437.71農地新豐鄉新竹縣新豐鄉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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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赠与,但是赠与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并且有限制。 没错,现在的农村变化太大了。 农村种植土地赠与合同篇一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 ...
現行農業發展條例僅限制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對於耕地以外之農業用地(非耕地),則不受限制。 農地贈與免稅後,受贈人於5年內未繼續作農業使用,須追繳原免徵之贈與 ...
北區國稅局表示,受贈農地在五年列管期間內出售,仍應依規定補繳贈與稅,切勿利用回贈方式規避稅負,否則一旦被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二倍以下罰鍰,得不償失。
農地贈與 或繼承,可以免遺贈稅,但五年內必須繼續作農,否則就要繳納遺贈稅;北投有一位地主將2,000多萬元農地免稅贈與子女,但子女卻將免稅農地出租 ...
拜現代方便的軟硬體之賜,確認眼前看似農地違章工廠,又看似國際大廠的建築是否位 ... 依都市計畫已公布為道路或其他公共使用之土地,得為保留徵收,並限制其建築。
新戶刷滿額好禮享28 吋行李箱。.88%現金回饋;無消費門檻與通路限制;刷保險費亦新戶持卡人未登錄新戶贈品選項 ... 陳世憲書法真平台語網農地贈與五年內移轉戰鬥有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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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僅在臨道路附近種小葉欖仁,大部分農地沒作物,複勘沒過。高雄國稅局取消了陳先生的贈與農地的免稅,開單核課陳先生130萬多元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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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議:土地法第三十條係就私有農地所有權移轉之物權行為所作之強制規定,關於約定負擔移轉該項土地所有權之債務之債權行為(如買賣、互易、贈與等契約),並不在限制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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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項「前項所定土地承受人有未作農業使用之情事,於配偶間相互贈與之情形, ... 法所定農業用地之限制,但於修法後,農業區或保護區之田、旱等地目之農地申請稅捐減免時, ...
農地贈與限制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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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贈與限制 在 阿空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立專法:還要再改至少本文所列的這些(而且每一條都可以再吵一次)。
修民法:只要改婚生推定和人工生殖法。(因為其他都跟性別無關)
但也希望大家關注性平教育啦
【轉友資訊-為什麼不要專法要民法?】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立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這件事有多複雜。
如果是以修改民法方式,直接把同性伴侶納入「配偶」的定義底下,這樣所有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就全部一體適用。
但如果是另立專法,那麼顯然就會出現一個新的身分關係定義,而非「配偶」。那麼所有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就全部都需要重新修法,這樣才能達成你所說的「享同樣的權利義務」。
而跟「配偶」相關的法律(權利義務的規定)有多少呢?我這邊大概列出一些,大家看看這需要花多久時間一一修法。
注意,這邊大概只佔了所有與「配偶」相關法律的約四分之一,還不是全部。
我知道這些東西長到你看不完,我也是。那為何還要拒絕民法支持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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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同性伴侶,請祈禱你的另一半不會碰上人口販賣
因為在偵查或審理中你無權參與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24條
人口販運被害人於偵查或審理中受訊問或詰問時,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血親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得陪同在場,並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如果你的同性伴侶因病無法表達自己的意思
此時若有新藥試驗可能是一線曙光
但抱歉,你無權簽署試驗同意書
*人體研究法第12條
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成年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人體試驗管理辦法
應依下列順序取得其關係人之同意:
一、配偶。
二、父母。
三、同居之成年子女。
四、與受試者同居之祖父母。
五、與受試者同居之兄弟姊妹。
六、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
如果你想捐器官給同性伴侶,抱歉不行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8條
摘取器官須注意捐贈者之生命安全,並以移植於其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為限。
*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第9條
待移植者與捐贈者以五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或配偶為限。配偶應與 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須接受移植治療者,不在此限。
如果你的同性伴侶不幸遇到土石流等天災
抱歉你拿不到任何救助金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如果你想登記自己的家為自用住宅
抱歉,不能登記到同性伴侶的名下
*土地稅法第9條
本法所稱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你和同性伴侶有自用住宅想送給對方嗎?
抱歉,你的稅率會比較高,因為你們不是配偶
*土地稅法第28條
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你的同性伴侶是公教人員或公職人員嗎?
抱歉你拿不到撫恤金等等福利唷!
*公務人員退休法第18條
配偶與各順序遺族依下列規定共同領受撫慰金:
一、同一順序遺族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領受。但有配偶共同領受時,配偶應領撫慰金之二分之一,其餘遺族平均領受二分之一。
*公務人員撫卹法第8條
公務人員遺族撫卹金,應由未再婚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列順序之
遺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姊妹。
*公務人員遺族照護辦法第2條
本辦法所稱遺族,指依公務人員撫卹法規定受撫卹公務人員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殘障受公務人員監護扶養之已成年子女。
註:本法包含協助辦理喪事、公家宿舍暫准其遺族繼續居住、每年春節端午及中秋三節慰問禮金、遺族遇有婚喪喜慶或重大病害之賀禮或賻儀、各機關需用臨時工作人員優先考慮在清寒遺族中遴選雇用。
*中央銀行人事管理準則第41條
本行職員之撫卹金及喪葬費,應由未再婚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由下
列順序之遺族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姊妹。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第19條
依本辦法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喪葬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非資位現職人員退休撫卹辦法第22條
領受撫卹金、撫慰金或殮葬補助費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及寡媳。但配偶及寡媳,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而不能謀生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第12條
領受撫卹金或死亡補償之遺族,其領受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你和同性伴侶是中低收入狀態,照顧家中長輩
不好意思,拿不到津貼唷!
*中低收入老人特別照顧津貼發給辦法第3條
請領本津貼之照顧者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二、(二)出嫁之女兒或子為他人贅夫者及其配偶。
如果你拿了同性伴侶的東西,沒告訴對方
結果對方以為被小偷偷走,跑去報警,以竊盜偵辦
後來才發現是你拿走,烏龍一場
但是抱歉,你還是竊盜罪唷!無法撤銷
就算你的愛人原諒你也一樣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十九章竊盜罪第324條
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你想參與選舉嗎?
你的同性伴侶如果是公職人員,不能幫忙站台造勢唷!
異性配偶嗎?當然可以!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9條
公務人員不得為支持或反對特定之政黨、其他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從事下列政治活動或行為:
四、在大眾傳播媒體具銜或具名廣告。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只具名不具銜者,不在此限。
六、公開為公職候選人站台、助講、遊行或拜票。但公職候選人之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在此限。
你是公務人員嗎?你的同性伴侶發生大事情,你幫不了他唷!
不能留職停薪,也不能請假唷!
*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
公務人員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各機關不得拒
絕外,其餘各款由各機關考量業務狀況依權責辦理:
二、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三、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者。
四、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者。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
五、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給陪產假五日,得分次申請。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含例假日)內請畢。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繼父母、配偶之父母、子女死亡者,給喪假十日;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兄弟姐妹死亡者,給喪假五日。除繼父母、配偶之繼父母以公務人員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喪假得分次申請。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28條
一次死亡給付,應由亡故被保險人之配偶領受二分之一;其餘依序由
下列受益人平均領受之:
一、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兄弟姐妹。
*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4條
被保險人之眷屬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致死亡者,依下列標準,給與喪葬津
貼:
一、父母及配偶,給與三個月。
二、子女之喪葬津貼如下:
(一)年滿十二歲,未滿二十五歲者,給與二個月。
(二)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十二歲者,給與一個月。
發生天災,你的同性伴侶出了事
抱歉你不能自行決定不上班,必須吃自己的假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13條
天然災害發生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行決定停止上班及上課,於事後陳報機關、學校首長:
二、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配偶、直系親屬有重大傷亡或失蹤。
三、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所居住之房屋因受災倒塌或有倒塌之危險,或遭受重大損失時,為處理善後。
你的同性伴侶不幸被害,你對司法判決不服
抱歉你無權提出抗告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2條
少年行為之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於少年法院之左列裁定,得提起抗告︰
被害人已死亡或有其他事實上之原因不能提起抗告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提起抗告。
如果發生類似高雄氣爆的事,同性伴侶沒有災害救助金
*水災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輸電線路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你是計程車司機嗎?不准開計程車接送同性伴侶進入機場
*民用航空機場客運汽車管理辦法第25條
一般計程車駕駛人,得駕車進入航站停車場後向勤務警察說明事由,並填寫接送親屬登記表經當場審核符合規定後於停車場接送親屬。
前項親屬僅限駕駛人及其配偶之五親等內,以查核國民身分證 (必要時應帶戶口名簿) 為憑。
你的同性伴侶熱心參與消防等民防演練或是天災的救災嗎?
他是消防、社政、衛生、建設(工務)單位員工與村、里、鄰長嗎?是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嗎?
演練或真實出勤時,出了事,你沒有任何保障
*民防法第9條及第10條
參加民防團隊編組人員,因接受訓練、演習、服勤致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者,依其本職身分有關規定請領各項給付。
遺族請領前條第二項撫卹金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第37條
遺族請領前條第二項撫卹金之順序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你的同性伴侶不幸因病喪失行為能力嗎?
抱歉你不能當他的監護人
*民法第14條
對於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者,法院得因本人、配偶、四親等內之親屬、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檢察官、主管機關或社會福利機構之聲請,為監護之宣告。
若你的同性伴侶不幸被殺害,或被侵犯
你無法請求賠償、補償或救助
*民法第194條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195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6條
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遺屬,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及子女。
二、祖父母。
三、孫子女。
四、兄弟姊妹。
你和同性伴侶一人工作,一人顧家嗎?
那你無法幫對方健保納保喔!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保險對象:指被保險人及其眷屬。
二、眷屬:
(一)被保險人之配偶,且無職業者。
你的同性伴侶若牽涉刑事案件,你無權為他找律師
你也無權在法庭上協助他
他接受偵訊時也不能陪同
覺得檢察官有不對的地方,你也無權提出
*刑事訴訟法第27條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犯罪嫌疑人受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者,亦同。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得獨立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刑事訴訟法第35條
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或家長、家屬或被告之法定代理人於起訴後,得向法院以書狀或於審判期日以言詞陳明為被告或自訴人之輔佐人。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
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
*刑事訴訟法第248-1條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刑事訴訟法第319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提起自訴。但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或死亡者,得由其法定代理人、直系血親或配偶為之。
*刑事訴訟法第484條
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配偶以檢察官執行之指揮為不當者,得向諭知該裁判之法院聲明異議。
若你的同性伴侶不幸遇害,屍體勘驗或解剖時不需要通知你
*刑事訴訟法第217條
檢驗或解剖屍體及開棺發掘墳墓,應通知死者之配偶或其他同居或較近之親屬,許其在場。
你的同性伴侶在臨終時,你無權替他決定是否接受安寧醫療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7條
末期病人無簽署第一項第二款之意願書且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
前項最近親屬之範圍如下:
一、配偶。
二、成年子女、孫子女。
三、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曾孫子女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七、一親等直系姻親。
小倆口買房大不易,希望政府房貸補貼嗎?
抱歉,同性伴侶沒有
*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第9條
申請自建或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年滿二十歲。
三、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
(一)有配偶。
(二)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
女性同志伴侶,你的另一半如果要生產
你連提出陪產假的權利都沒有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
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
繳所得稅時,你就算幫同性伴侶一起扶養他父母
或者同性伴侶的醫藥花費、災害損失,全部不能列舉為扣除額
簡單的說,你們要繳的稅比較多
*所得稅法第14-2條
*所得稅法第16條
*所得稅法第17條
若不幸同性伴侶死亡,你對他的死因有疑慮
你沒有權利要求屍體解剖,驗明真相
*法醫師法第10條
屍體經檢驗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法醫師應以書面建請檢察官為解剖屍體之處分:
一、死者之配偶或直系血親請求解剖。
想替同性伴侶辦信用卡副卡?抱歉不行
*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21條
發卡機構於受理信用卡申請時,應確認申請人之條件如下:
二、附卡申請人:
(一)應年滿十五歲。
(二)須為正卡持卡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配偶父母。
(三)申請時須檢附身分證明文件。
同性伴侶不幸感染傳染病身亡,被政府屍體解剖
你不會獲得任何喪葬補助費
*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第2條
因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致死屍體,經中央主管機關施行病理解剖檢驗者,每一個案給付喪葬補助費新臺幣三十萬元。
*屍體解剖喪葬費用補助標準第3條
前條喪葬補助費之請求權人,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六、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七、一親等直系姻親。
住在化工廠旁嗎?碰到毒物外洩,同性伴侶沒有補償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5條
毒性化學物質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順序為:
(一) 配偶。
(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 父母。
(四) 兄弟姊妹。
(五) 祖父母。
從軍的同性伴侶,軍人保險保不到唷!
發生事故,也領不到任何撫恤金
*軍人保險條例第6條
退伍給付、殘廢給付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本人為受益人;死亡給付由被保險人就下列親屬中指定受益人:
一、配偶。
二、子女。
三、孫子女。
四、父母。
五、兄弟姊妹。
六、祖父母。
*軍人撫卹條例第4條
領受撫卹金之遺族,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父母、配偶、子女。但配偶以未再婚者為限。
二、祖父母、孫子女、寡媳及鰥婿。但寡媳及鰥婿以未再婚者為限。
三、兄弟姊妹,以未成年或已成年因身心障礙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四、配偶之父母、配偶之祖父母,以無人扶養者為限。
同性伴侶碰上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
國家不會給你救助
*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第7條
災害救助金具領人資格如下:
一、死亡或失蹤救助金,具領人依下列順序定之: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卑親屬。
(三)父母。
(四)兄弟姊妹。
(五)祖父母。
你的同性伴侶是外國人,你們想成家嗎?
護家盟說只要戶籍登記在同一戶就等於成家(扯淡= =)
不過抱歉,外國人不能登記我國戶籍
*國籍法第4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前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一百八十三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三年以上,並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
一、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
青年農民正夯,你的配偶有一塊農地,一起耕田打拼
抱歉你還是不能加入農會
*基層農會會員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第2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設籍農會組織區域內,實際從事農業,申請加入基層農會為會員者,依下列規定認定之:
一、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業用地供農、林、漁、牧使用,面積○.一公頃以上,或以依法令核准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面積○.○五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繳了大半輩子的強制汽車責任險
萬一車禍身亡,你的同性伴侶領不到半毛保險理賠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1條
本法所稱請求權人,指下列得向保險人請求保險給付或向特別補償基金請求補償之人:
二、因汽車交通事故死亡者,為受害人之遺屬;其順位如下:
(一) 父母、子女及配偶。
(二) 祖父母。
(三) 孫子女。
(四) 兄弟姐妹。
你在同性伴侶的農地上耕作嗎?
抱歉就算你這樣務農,仍舊不能加入農保
*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 第2條
從事農業工作之農民(以下簡稱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應具備下列各款資格條件:
四、自有或承租農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一年,合於下列各目情形之一者:
(一)自有農地者:以本人、配偶、同戶滿一年之直系血親、翁姑或媳婦所有農地從事農業生產者。
你是教師或軍人嗎?發生一些重大事故,不論好事或壞事
你無法申請留職停薪也無法請假喔!
*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第4條
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
三、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五、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或重大傷病須侍奉。
六、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
七、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一年以上須隨同前往。
*教師請假規則 第3條
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
五、因配偶分娩者,給陪產假三日,得分次申請。
六、因父母、配偶死亡者,給喪假十五日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第9-1條
軍官、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申請留職停薪,除第一款不得拒絕外,由權責機關考量任務需要辦理:
一、任職一年以上,為撫育三歲以下子女者;其申請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為限。
你是現役軍人嗎?抱歉你的同性伴侶不享有水電優惠
你退休死亡後,同性伴侶也拿不到撫慰金
*現役軍人家屬用電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家屬,係指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三條規定之範圍: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撫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現役軍人家屬使用自來水優待付費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稱現役軍人家屬,其範圍如左: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現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6條
遺族之範圍及領取一次撫慰金之順序,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之規定。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你是替代役男嗎?同性伴侶若在國外生病或死亡,你不能探病或奔喪!
就算對方在國內,你也不能請假
對方想看病,也沒有補助
*替代役役男出境管理辦法 第3條
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出境:
二、配偶或直系血親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
*替代役役男請假規則 第6條
替代役役男因下列親屬死亡,核給喪假,其規定如下:
一、父母、養父母或配偶死亡者,給假十五日。
二、繼父母、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子女死亡者,給假十日。
三、曾祖父母、祖父母、配偶之祖父母、配偶之繼父母或兄弟姊妹死亡者,給假五日。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20條
替代役役男除本條例另有規定者外,享有下列權利:
八、其家屬就醫之補助,比照常備兵家屬就醫相關規定辦理。
*替代役役男權利實施辦法 第10條
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家屬,指替代役役男之下列親屬:
一、配偶。
二、直系血親。
三、其他依法規受其扶養而共同生活之人。
你的同性伴侶正在當替代役嗎?
萬一不幸死亡,你拿不到撫恤金
*替代役實施條例 第32條
替代役役男死亡時,除依下列規定給與一次撫卹金外,每年給與五個基數之年撫卹金:
前項第一款死亡者之遺族,為父母或配偶,第二款死亡者之遺族為獨子之父母,或無子女之配偶;其年撫卹金得給與終身。
你和同性伴侶是公司的股東嗎?
抱歉你不能像其他人一樣,和另一半股份合計,商場上吃虧囉!
*票券金融管理法施行細則 第9條
主要股東,指持有票券金融公司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者;主要股東為自然人時,本人之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持股,應計入本人之持股。
你的同性伴侶是海事人員嗎?
萬一海上的發生意外,你連他的遺物都拿不到!
當然也拿不到補償!
*船員服務規則 第30條
船長將屍體海葬時,應舉行相當儀式及採取不使屍體浮起之措施,並將詳細情形記錄,儘可能為其拍攝遺照,剪留遺髮及保管財物送雇用人轉交其配偶或直系親屬。
*船員法第45條
船員在服務期間非因執行職務死亡或非因執行職務受傷、患病而死亡時,雇用人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平均薪津二十個月之死亡補償。
*船員法第47條
船員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都更正夯,你不小心被都更了嗎?
拿了補償金若是轉入同性伴侶戶頭,會被課稅唷!
*都市計畫法第50-1條
公共設施保留地因依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徵收取得之加成補償,免徵所得稅;因繼承或因配偶、直系血親間之贈與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勞保繳了半天
你的同性伴侶要是懷孕、流產等,拿不到生育給付
若是因病失能,你和同性伴侶領的就是比人家少
死亡了你的伴侶也拿不到喪葬津貼
更別說遺屬年金給付了
勞保根本白繳!
*勞工保險條例第31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勞工保險條例第54-2條
請領失能年金給付者,同時有符合下列條件之眷屬時,每一人加發依第五十三條規定計算後金額百分之二十五之眷屬補助,最多加計百分之五十:
一、配偶應年滿五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
二、配偶應年滿四十五歲且婚姻關係存續一年以上,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投保薪資分級表第一級。
*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
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依左列規定,請領喪葬津貼: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三個月。
*勞工保險條例第63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時,除由支出殯葬費之人請領喪葬津貼外,遺有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受其扶養之孫子女或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者,得請領遺屬年金給付。
你是勞工嗎?同性伴侶不幸身亡,抱歉不能請喪假
吃自己的事假,被扣薪水吧!
遭遇職業災害身亡,同性伴侶拿不到死亡補償
*勞工請假規則第3條
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
一、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
二、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
三、曾祖父母、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勞動基準法第59條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時機歹歹,你和同性伴侶都失業了嗎?
你們領的失業補助或生活津貼會比較少喔!
*就業保險法第19-1條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十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百分之二十。
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
你的同性伴侶是文創工作者嗎?
他的著作權在過世後,就沒有任何保障了唷!
*著作權法第86條
著作人死亡後,除其遺囑另有指定外,下列之人,依順序對於違反第十八條或有違反之虞者,得依第八十四條及前條第二項規定,請求救濟︰
一、配偶。
二、子女。
三、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姊妹。
六、祖父母。
*著作權法第18條
著作人死亡或消滅者,關於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但依利用行為之性質及程度、社會之變動或其他情事可認為不違反該著作人之意思者,不構成侵害。
*著作權法第84條
著作權人或製版權人對於侵害其權利者,得請求排除之,有侵害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以上
這邊大概才四分之一,如果你想另立專法,又號稱「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例如專法稱呼為「同性伴侶」,那麼你就必須把上述那些法律也修改,在「配偶」後面再增加「同性伴侶」字眼。
為何歐洲各國立了同性伴侶法之後,還紛紛又將同性納入婚姻配偶制度?就是因為伴侶法看似給予了與「配偶」相同的權利義務,但實際上根本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很多國家伴侶法通過了,結果同志還是繼續走上街頭,因為政治人物當初承諾的「伴侶專法享同樣的權利義務」根本就是騙局一場。
農地贈與限制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巢運起 政府別再失能下去
【聯合報╱林左裕/政大社會科學學院副院長(台北市)】
2014.10.03 02:01 am
近幾年,因國際金融風暴後寬鬆貨幣政策,以及國內遺產稅與贈與稅負大降的情況下,引發資金湧入台灣房市,使得全台城市在平均兩成的閒置下,每年竟有一成以上的漲幅,台北市房價所得比超過十五倍,已達國際認知的泡沫標準。
對有自用住宅或擁多戶房產投資者,房價上漲或許是資產增值或投資獲利的成果;但對年輕族群或尚未購屋者,高房價為未來生活壓力的主要根源。因此繼廿五年前無殼蝸牛運動後,本周末有超過六十個社團支持的巢運將捲土重來,抗議台灣居住權利的淪喪。
面對此股來自民間自發的抗議行動,政府實不應以一般的社會運動個案等閒視之,甚至以選舉語言敷衍搪塞,而應從政府治理及政策規畫是否失能角度反省,落實民生居住的能力及權利。
不動產價格,雖應尊重市場機制,但如同言論自由一樣,投資者雖有投資自由,然當因低利率低稅負導致囤房與不出租現象,使得實際供給失調,即為市場失靈,政府即應調整貨幣、財稅及公租屋政策進行干預,否則一部分人的居住權利持續受影響時,即為政府失能。無殼蝸牛運動或巢運,即是訴諸市場失靈及政府失能下的公民行動。
有業者反對導正房市政策,強調房價所得比偏高,僅是分母所得過低的結果;或主觀認為無房市投資管道,資金將會外流;甚至宣稱即使不投資房市,這群人也買不起房子。殊不知高房價是政府態度及政策的結果,而囤房者本身即為市場機制下,使供給不能有效釋出之因,刻意忽略囤房行為即為高房價成因。
對政府言,未來政策鋪陳更不應選擇性地僅投擁屋或投資者所好,而應以全體百姓之福祉,以及全國經濟社會之永續發展為考量。如日前主計總處公布,國人平均淨資產比前一年增加四十五萬元,但其中七成來自房價上漲,此結果實際上僅是寬鬆貨幣結果;對無住屋者而言,更是椎心之痛。又如營建署主觀地以用電度數推估空屋率,亦明顯低估全國囤房之嚴重性。
因此政策制定上,政府應祭出「房市三箭」,此三箭之力道長短不一,如貨幣政策及財稅政策屬短箭,必須劍及履及:在稅負政策上宜檢討自用住宅三戶認定之過度寬鬆、非自用住宅稅率的調升、加速未來實價課稅的落實,以及農地及工業用地稅負之漏洞等問題;在貨幣政策上第二屋以上貸款成數限制、首購優惠人頭戶問題,以及因應美國寬鬆貨幣政策之轉向,央行應有更明確之作為,畢竟房價劇漲,央行之寬鬆政策為主要推升原因之一。
而增加租屋供給,為購屋之替代品為長箭,有待中央及地方長期經營。日前宣布將社會住宅供給,於十年內提升「五倍」至三萬四千戶,然供給率僅為總住宅存量之千分之四,長遠之公租屋目標,應至少達到一成,以為政策調節市場之工具;輔以修訂房屋租賃規範,提升租賃雙方之權益保障,提升投資者出租之意願。
近幾年台灣房價高漲已排擠消費支出及生育意願,因此在經濟產業政策上,宜引導資金進入直接投資,以免資金受房市磁吸而排擠經濟動能。
百姓在安居下方能樂業,經濟社會也才能永續發展,在居住相關政策完善修正後,訴求居住正義之公民運動才可能偃旗息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