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農地變更建地時間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農地變更建地時間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農地變更建地時間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農地變更建地時間產品中有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舒翠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桃園市議會-交通局-單位質詢 #懸崖勒馬猶未晚矣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桃園市政府要在北二高交流道八德區設立一個轉運站 方便民眾在此轉乘其他公共運輸工具 因此在八德區靠近交流道出口尋找適當地點設置 我們當然舉雙手贊成 但是用這樣的條件和方式我就無法認同~ 📍市府找到一塊都市計畫外的一般...

  • 農地變更建地時間 在 舒翠玲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9-29 21:40:00
    有 229 人按讚

    桃園市議會-交通局-單位質詢
    #懸崖勒馬猶未晚矣
    #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桃園市政府要在北二高交流道八德區設立一個轉運站
    方便民眾在此轉乘其他公共運輸工具
    因此在八德區靠近交流道出口尋找適當地點設置
    我們當然舉雙手贊成
    但是用這樣的條件和方式我就無法認同~
    📍市府找到一塊都市計畫外的一般農業區,面積1250坪,用租賃方式,談妥1年租金292萬 ,租20年。

    無法認同的原因是~
    📌轉運站只做20年嗎?
    20年以後就裁撤嗎?
    如果不是,那為何不用買的?
    20年租金總計5840萬
    如果把5840萬拿來買1250坪的農地,1坪價格是46720元,這是好到不行的價格了?
    為何不買?

    📌1年租金292萬,
    平均1坪農地每個月的租金是195元,只有空地!
    這個價錢好不好?
    比較一下就知道~
    桃園水利會在桃園車站精華地段
    (商業區)1坪每月租金280元
    整棟1600坪月租金45萬

    桃園區舊水利會大樓
    (建地、含建築物)
    租給桃園市政府3千坪
    每月租金25萬
    平均1坪83.33元
    一個是市區裡的大樓!
    一個是郊區的農地(空地)‼️

    📌現在如果要用農地變更~
    1.一定要是都市計畫內的一般農業區!
    變更期程少說也要2年左右時間
    2.將農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要繳納回饋金
    金額百萬起跳!
    3.具備上述條件
    還不一定可以通過變更!
    4.桃園市政府為何要主動幫私人土地做變更?!
    免回饋!免審查!免等待!

    📌20年以後怎麼辦?
    原來是空地,
    20年後有一棟轉運站大樓在此
    若要續租
    地主會否獅子大開口?
    若不續租
    市府還要花一大筆錢(上千萬)
    重新覓地蓋轉運站!
    這豈不浪費?
    一棟鋼筋混凝土大樓使用壽命最少50年
    又不續租之後
    土地要廢除特定目的使用
    回復為農業用地嗎?
    這塊農地還能耕種嗎?

    #感覺有種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市府難道不怕圖利私人地主嗎?
    #這樣的使用納稅人的錢人民頭家贊成嗎?!

  • 農地變更建地時間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04 08:31:46
    有 14 人按讚

    110.8.4環保處 客家衛生處質詢
    110.8.4日蔣月惠質詢:目前高國中小老師向中央造册總共有多少人? 有多少人打了第一劑疫苗?還有多少人還沒打到疫苗 ? 9月1號開學之前老師有辦法打到第二劑疫苗嗎?開學之前 國中小的學生 可以向中央照冊 索取疫苗施打?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在大洲里社區內做金屬加工處理.製造過程中高震動.高噪音.左鄰右舍怕惡勢力.忍了10多年. 這種高分貝的噪音擾民 可以用科技執法來執行嗎?
    110.8.4日蔣月惠質詢:目前高國中老有些部分.還沒有打疫苗還在等待.選擇外縣市施打的高國中老師還沒打到第一劑.照理應該疫苗會統一撥到各縣市.但不清楚各縣市為何仍有時間差.老師們很急.希望能盡早知道施打期程.同時要求教育處訊息要公開.爰請公告在教育處網站.不要只用群組.訊息很容易遺漏.也傳達不清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大洲里清進巷7-2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27303034 潘縣長任內工廠登記核准日期104年02月12日主要產品254金屬加工處理 製造過程中高震動高噪音.在社區內.
    蔣月惠質詢: 107年3月28日第一次公聽會 .潘縣長任內.拓寬屏47線道路.總經費1.7億剛好在久大福資源回收公司前面道路.好棒棒哦!
    蔣月惠質詢:經查久大福土地系.屏東市清溪段19 24地號.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該公司的土地 .地目應該是農地農用. 目前在做金屬加工處理 .農地非農用.疑似違法區域計畫法?請各局處辦一個聯合會勘?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公司.在大洲里清進巷7-2號.89年10月27日取得農舍使用執照在案地坪35坪.餘農舍違建?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大洲里清進巷7-2號總面積753坪.農舍使用執照.地坪35坪.空照圖有違建?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大洲里清進巷7-2號總面積753坪
    蔣月惠質詢:久大福企業有限公司.地址大洲里清進巷7-2號總面積753坪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使用地類別農牧用地. 地上建號是0棟
    蔣月惠質詢:六塊厝養豬場目前已經斷水斷電停養.面積約數公頃多.縣政府未來規劃產業園區?這裡是一塊良田.希望能夠留給下一代.勿圖利財團圈地?
    蔣月惠質詢:洗刷臭名 全球首座循環養豬場在屏東 台糖東海豐廠.設備6億多處理豬糞除臭. 屏東縣約2佰萬頭豬.分散在各社區大部分都是小型的家業養豬.是否建議政府介入.要求各小型業者.能夠將豬糞運到台糖東海豐豬糞處理廠.俾減輕社區經營養豬.所產生的豬屎臭味.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大湖路.頂柳段663 地號 .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使用. 地類別為農牧用地.地上建號是0棟 請問財稅局財如何扣稅?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大湖路.頂柳段663地 號.為農業區使用 .總面積為715坪.黑色圈圈.目前在做廢棄電纜處理.再將廢棄塑膠再溶化後販賣.處理過程中產生空氣惡臭.空照圖明顯是違建農舍?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大湖路.頂柳段663 地號.為農業區使用 .總面積為715坪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大湖路.頂柳段663 地號.為農業區使用 .總面積為715坪 農舍違建?疑似為地下工廠?
    蔣月惠質詢:位在大湖里頂柳段663地號.地類別農牧用地.該地應農地農用. 目前在做廢棄電纜處理.再將廢棄塑膠在溶化後販賣.處理過程中產生空氣惡臭.尤其是利用晚上深夜的時候.飄惡臭已經有近10年 . 農地非農用.疑似違法區域計畫法? 請各局處辦一個聯合會勘? .
    蔣月惠質詢:萬丹屠宰場地號 1715 總面積1800多坪數.建物有廠房.辦公室.污水處理池機房.倉庫.物料間.機房.建地面積466坪多.餘1334多坪.日測廠區好像是蓋滿房子不知是否有違反區域計畫法?
    蔣月惠質詢:萬丹屠宰場地號 1715 總面積1800多坪數.建物有廠房.辦公室.污水處理池機房.倉庫.物料間.機房.建地面積466坪多.餘地1334多坪.空照圖顯示 不知是否有違反區域計畫法?
    蔣月惠質詢:著落萬丹鄉萬興段1715地號. 是萬丹屠宰場.面積約5分多地
    蔣月惠質詢:萬丹屠宰場.面積約5分多地有1900多坪數.地上建物共共一棟
    蔣月惠質詢:萬丹屠宰場741建號.是鄉村乙種建築約230坪.建物有廠房.辦公室.污水處理池機房.倉庫.物料間.機房.建物坐落卻在地號 1715 .工廠登記目前名稱是.財進源屠宰場.登記列別食品加工面積約150坪 請問財稅局財如何扣稅?
    蔣月惠質詢:110年7月2日巡視萬丹養豬場.發現放流口.有兩個長短的水管. 短管排放的水不知道流向那裡?
    蔣月惠質詢: 110年7月2日巡視萬丹養豬場.發現放流口.有兩個長短的水管. 長管排放的水流向大圳溝
    蔣月惠質詢: 110年7月2日巡視萬丹養豬場. 周邊的水溝污染不乾淨
    蔣月惠質詢:要求縣政府撤除萬丹鄕新安段612.613.596. 597地號4筆約二甲地.要養1萬5仟隻鴨.挖路埋廢水管之公文? 縣府複審會簽(或函詢)其他相關機關(水利處、環保局、地政處、城鄉發展處、工務處、農業處、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審查合格後已核發農業用地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 110/6/14日巡視新生里殺蛇溪劉厝莊橋遭汙染.上游是工業區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 早期新生里殺蛇溪長遭污染.是不肖業者利用晚上偷排廢水.環保局在工業區排水孔裝設監視器與檢驗管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 殺蛇溪常遭汙染.質疑不肖業者利用晚上.在長治鄉豐南橋大水溝偷倒廢水.建議環保局能加裝監視器與檢驗管
    蔣月惠質詢:鹽埔鄉某再利用機構將未分類處理過的垃圾載去填農地?一家來自屏東再利用機構載垃圾到合法分類場倒一倒.疑似機器沒開機.然後又把垃圾載出去填地.垃圾進去都不用分類然後就載出去.還不是去焚化爐.都給屏東農地吃了.農地會「自然分解垃圾」?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 財夯公司堆肥場從外縣市收受果菜殘渣製作堆肥. 製作過程散發臭味至今未改善
    1蔣月惠環保局質詢:屏縣處理畜牧場斃死畜禽之化製場.計有長治鄉璇億慈宏與鹽埔鄉昱成等三場.各地畜牧場斃死動物無處可去.都到長治處理.屍臭味難下飯造成社區居民非常痛苦多年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建請縣府加強監督本縣璇億、慈宏.昱成三化製場.財夯公司堆肥場環境衛生邀集相關單位辦理不定期聯合稽查.並於附近路口處進行消毒.減少臭味.維護居民生活品質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 縣府斥資1仟五百多萬元補助璇億慈宏.昱成等三場化製場添購除臭設施改善臭味.惟業者僅縣政府稽查時才運轉除臭.完全不以改善環境衛生.罔顧居民生活品質.請縣府主動在廠端設定定時監測儀並設立檢驗機制.標準.設獨立電表比對運轉狀況.電訪調查評估成效?
    蔣月惠質詢:九如玉泉村統固優脂蛋白企業 社.登記機關屏東縣政府.設立日期93/3/3.變更日期109/7/28.統固工廠後方經常排廢水污染附近水溝.請環保局查處該公司是否有設立放流口.檢驗排出來的廢水是否有重金屬.COD.BOD.SS的標準值?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九如玉泉村有湧泉是人間天堂.生活的好地方.萬年溪清水上游來至玉泉村沒有想到幾年前在附近設立一家飼料工廠.統固公司每日晚上偷排惡臭黑煙並偷排放廢水.造成鄕親無法忍受無法睡覺得到恐慌症.特別是年邁的老人家.
    蔣月惠環保局質詢:玉泉村是水源保護區.目前有自來水公司挖井譲鄉親使用.當地居民懷疑業者有計劃挖暗管 環保局可以了解一下嗎?

  • 農地變更建地時間 在 宋國鼎律師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3-04 21:24:01
    有 211 人按讚

    【規避開發審查大絕招:面積瘦身之術!】

    針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的事件,邱顯智委員在立法院也利用質詢的時間向行政院蘇院長提出詢答,希望蘇院長能夠關心這個事件。

    相關的問題至少包含使用面積的問題、聯外道路的問題、興辦事業的問題等等。關於詢答內容,其實內容頗為複雜,這邊就先針對 『使用面積』 疑慮部分跟大家作個補充說明。

    .

    #土地分區以及使用地類別的變更

    整起事件中,面積問題一直是一個很大的爭議點。

    開發前的土地主要是『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不同的土地編定各有其容許使用的項目,『農牧用地』的容許使用項目並不包含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使用,所以如果想要在『農牧用地』上設置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就必須先把『農牧用地』申請變更。

    這也是我們在2月底在議會召開的會中,向縣府官員提出農地容許使用的質疑,不過很可惜,在場竟然沒有任何一個官員可以針對回答具體回答!(相關影片及報導見留言)

    另外依據相關的《管制規則》規定,如果農地變更之後是要作為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使用,而變更的面積達到2公頃以上時,就必須送『區域計畫委員會』審議同意。

    同時依當時的法規,面積達到2公頃以上時,也必須要經過『環評』。

    .

    #農地可以這樣隨便割來割去嗎?

    一塊如果農地『沒有分割開來』,那就是同一塊土地,一旦土地變更核准後就會影響到『整塊土地』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否則同一塊土地既是農地又既是建地嗎?)。

    為了落實上面這些管制,法律上設計了幾道關卡:

    第一道關卡:

    為了避免農地被過度細分、產權複雜化等等造成利用上的困難,《農發條例》規定分割後的農地面積均不得小於2,500平方公尺。所以,就算要把部分的土地分割出掩埋場的範圍之外,被分割出去的農地大小也不能低於2,500平方公尺。

    第二道關卡:

    依據申請當時的規定,如果把『農地』變更:『面積已經達到1.8公頃,且有採取部分土地分割情形,以規避審查者』或是『變更面積達到2公頃 ,但是藉著分期分區開發,分次申請用地變更,以規避之審查者』,主管機關就不能同意農地的變更,以保護農地使用。

    .

    #土地瘦身之術1
    #苗栗縣政府特有的使用面積?

    但回到這個案件,令人相當不解的是,卻是創造了『使用面積』一詞來作為面積的計算。而這個『使用面積』是小於『整個土地的總面積』的。(例如:同一筆地號中,整體土地總面積:7176平方公尺,使用面積7000平方公尺)

    大家可以想一想,如果在審查計劃時,主管機關能夠接受這種利用『使用面積』來規避環評的計算方式,那上面這些法規限制,形同具文,只有笨蛋才會把土地拿去分割。更不用說,就算是那些不被計算在使用面積、但仍屬於『同一塊』土地的其他部分,也會同樣在變更的範圍及效力所及,怎麼可以摒除在審查面積的計算?

    #土地瘦身之術2
    #分割出來多餘的地去哪裡?

    在這個案件中可以看到第二種開發面積瘦身之術,在其中一筆地號裡,在通過興辦事業計畫後進行土地分割,從原先地號588(總面積7176平方公尺),分割成為兩筆土地新588(176)、新588-1(7000)。然而,新分割出來的588地號,不僅巧妙躲過農發條例分割農地最小面積2500平方公尺的審查,土地使用地類別從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轉成農牧用地!

    原本一塊完整的農地變更成為特地目的事業用地後,竟然為了不知名的原因進行土地分割後,剩餘的畸零地就成為農地?

    .

    #不是發包出去的東西就一律不關中央的事
    最後,許多人在邱顯智委員對蘇院長的質詢中,提到是否有地方自治的問題。目前關於這些土地的變更與審查機制,在30公頃以下開發案件基本上是『委辦』給地方縣市政府辦理審議。

    這個『委辦』,依照《地方制度法》就是中央把屬於『中央權限』的事項交給地方代為處理,所以本質上並非地方自治事項。大法官第553號解釋也清楚提到,地方在處理承中央主管機關之命辦理『委辦事項』,除了合不合法的監督外,還可以就行政作業的適不適當等實施『全面監督』。

    .

    老實說,坤輿案件從去年年初開始到現在,跟隨鄉親北上抗爭,四處到行政院、監察院、農委會陳情,寫過許多法制層面的文章討論,寫了又寫講了又講,縣府冷淡處理,或看到各局處官員互相推諉卸責,心底滿是無奈。

    然而,比起個人的無奈,最辛苦的是那些輪班守夜的鄉親,他們可能聽不太懂我講的法律概念,也更不能理解為什麼許久之前擋下來的案子,突然重新開始運轉。

    坤輿的案件究竟是單純的環保問題還是政治問題?苗栗縣政府有必要向大眾說明在這個坤輿事件中關於『#使用面積』計算的疑慮,而中央也必須對於自己交辦的委辦事項負起監督之責,也是尊重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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