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辦公室租約範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辦公室租約範本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辦公室租約範本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辦公室租約範本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租屋族 注意!!!106年1月1日租約新制上路,#承租人有什麼權益? 這幾天為 #生活法律沙龍 尋找新的辦公場所😊,有個密碼鎖才能進入的獨立個人辦公室、輕鬆的公共空間,也有能保障客戶隱私的獨立會議室,地點就在的忠孝東路四段(#忠孝敦化 #頂呱呱 樓上),還蠻喜歡的,決定與房東開始洽談「租賃」事...

辦公室租約範本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5-03 00:17:25

#租屋族 注意!!!106年1月1日租約新制上路,#承租人 有什麼權益? - 這幾天為 #生活法律沙龍 尋找新的辦公場所😊,有個密碼鎖才能進入的獨立個人辦公室、輕鬆的公共空間,也有能保障客戶隱私的獨立會議室,地點就在的忠孝東路四段(#忠孝敦化 #頂呱呱 樓上),還蠻喜歡的,決定與房東開始洽談「租賃」...

  • 辦公室租約範本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4-14 20:4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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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屋族 注意!!!106年1月1日租約新制上路,#承租人有什麼權益?

    這幾天為 #生活法律沙龍 尋找新的辦公場所😊,有個密碼鎖才能進入的獨立個人辦公室、輕鬆的公共空間,也有能保障客戶隱私的獨立會議室,地點就在的忠孝東路四段(#忠孝敦化 #頂呱呱 樓上),還蠻喜歡的,決定與房東開始洽談「租賃」事宜。

    不管是租賃辦公室設事務所,在外地打拼、買不起房子的年輕人,都需要與房東簽立「租賃合約」,但租屋者都屬於較弱勢的一方,房東說什麼就是什麼,#承租人要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多數人不知道內政部訂有:「#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https://goo.gl/7JXXYQ

    🔺建議在簽訂租約前,將房東的契約條款與內政部的範本仔細核對
    🔺建議承租人將房屋的原始樣貌、設備拍照,將照片當作合約附件。

    ▪️特別在今年有新增訂的「應記載事項及不得記載事項」,簡單講幾個重點:

    🔺契約審閱期間至少三日,能充分看完整份契約。
    🔺押租金不得超過2個月。
    🔺房東負責修繕為原則,例外是損壞可歸責房客。
    🔺未提前終止租約的「違約金」不能超過1個月。

    ❌不得約定:
    「廣告僅供參考」「承租人不得申報租賃費用支出」「承租人不得遷入戶籍」、「原則上不得約定應由出租人負擔之稅賦」。

    以上規範了房東這麼多,當然很可能反應在租金成本上。所以,談價格(殺價)技巧也是很重要的😂😂😂

    祝福各位在簽訂租約的時候,都能遇到好房東、好價錢!大家可以 #分享 租屋小知識給需要的朋友喲!

    #租賃契約 #應記載事項 #不得記載事項 #親友之後來東區逛街快上來找我玩 #租屋小知識

  • 辦公室租約範本 在 林岱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5-07-18 15:00:00
    有 174 人按讚


    #保障農民 #解決民瘼 #地方嗡嗡嗡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383172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農民的辛苦,大家來幫忙!
    岱樺每次跟農民朋友接觸,都能深深感受到他們的
    真誠、厚道與忍耐力。政府很多關於農民的政策往
    往沒有顧慮到他們真實的需求與狀況,導致政策一
    做,農民就直接受害,但他們常常是先忍耐,等到
    覺得受不了才會反應,所以,往往我們接到陳情時
    ,農民已經是受害一段時間了。
    也因此岱樺比較心疼農民的處境,除了在國會先幫
    他們把法令面、政策面的問題先找主管機關協調外
    ,也特別把農委會官員直接找到在地來第一線傾聽
    農民心聲。所以昨天借大寮農會的場地邀集了岱樺
    選區鳥松、仁武、林園及大寮的農民朋友及農會代
    表一起跟農委會及台肥公司座談,一起討論解決問
    題的方法,希望直接對農民有幫助,會中當場做成
    會議結論,由農委會及相關單位共同來執行。
    特別是農保資格的問題,農委會也同意修正相關不
    合理及不完備的規定,另外攸關農民生計的肥料價
    格問題也都有具體結論及作法,期待能替農民解決
    問題,讓他們不要只是看天吃飯而已,還有人可以
    共同幫忙!

    會中的具體結論如下:
    (一) 農保資格問題:
    1. 加保農地因都市計畫變更而成為公共設施保留地而喪失農保資格者,農委會已應本席訴求於7月13日預告將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讓確實從事農耕者,仍能保有農保資格,會銜內政部朝向8月31日(一)前實施為目標。
    2. 因農會會員與非會員所造成之農保權利差別,農委會已經請內政部修正農保條例,朝向農保資格與農會會員資格脫鉤方向辦理,已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議中。
    3. 老農津貼發放之排富條款之門檻(不動產價值不得超過500萬上限)農委會已提案修正老農津貼暫行條例,對於單純因土地公告現值調升而造成超過門檻之情況,得不受排富500萬元門檻之影響,目前已報行政院審查中。
    4. 老農(65歲前)將農地過戶予不同戶籍子女而喪失農保資格之情況,農委會同意將修正「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朝放寬規定辦理。
    5. 租地耕作之老農面臨清查後,造成突然喪失農保資格問題,農委會已於7月13日預告修正之「從事農業工作農民申請參加農民健康保險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由農會為公正第三人,查證確認該租賃契約存在並經地方主管機關備查後,即可保有農保資格,並請農委會提供租約範本予各農會及地方政府供參(於一個月內8.17(一)前完成)。
    6. 針對農保資格中農地面積因繼承關係導致農地面積小於現有門檻者無法投保農保之情況,應於一個月內(8.17(一))研議放寬可行性並送本席辦公室。
    (二) 肥料因運費因素導致價格漲價問題,農糧署及台肥公司已應本席要求先行輔導協助高雄市農會改善運輸方式降低成本已調降五元,並於高雄市農會辦理八月份運輸契約重新簽定後,朝向至少再降價以不高於鄰近縣市價格為目標。
    (三) 農委會應於一個月內(8.17(一)前)協調經濟部及台糖公司,對於需要收購濕穀所需之乾燥設備及倉庫土地,協助穩定農民收益。
    (四) 請農委會於一個月內(8.17(一)前)評估重新辦理離牧程序之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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