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輕微竊盜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輕微竊盜罪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輕微竊盜罪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adidas9233 (aa)看板PttLifeLaw標題[刑事] 偷了又放回去會被判竊盜罪嗎?...


事實經過:

前幾天在某服飾店試穿一件褲子,
把他穿在我自己的褲子內,然後在賣場晃了一陣子,
但是,最後還是把那件褲子脫下來,塞在另一件褲子內放回去,什麼東西都沒拿就離開了...
離開一段路後,店員跑過來說他們少了一件褲子,要我回去
我也很配合的回去把那件褲子找出來,
但是店員仍然不肯罷休,說我偷東西,要罰十倍,否則報警!!
但是我真的什麼都沒拿,褲子也還在他們店裡,只是沒找到,
十倍我實在付不出來...於是就通知警察了...
警察來了聽了聽也沒說什麼,就把我上銬帶去派出所,
在偵訊室內關了好久,終於出來做筆錄了
當時警察慫恿說,你坦承犯行,檢察官說不定會重輕量刑或緩起訴,硬凹沒好下場的~~
沒辦法,我也不懂什麼法律,我只好說當時是有意圖,但結果還是放回去了...
就這樣搞到快半夜,函送檢察官請示後,並沒有把我移送到法院去
當晚就直接讓我回家,等候通知了.....

問題:

請教各位專家,我這樣會不會被當成竊盜罪起訴?還是竊盜未遂?
筆錄中寫到當時有意圖,也有穿在裡面,但是最又放回去了呀...
不知道接下來會有什麼刑責,整日惶恐不安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辦......
我是不是應該回去找店家道歉,想辦法再尋求和解?
日後到檢察官那邊可成為緩起訴或不起訴的依據??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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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0.75.82
ilgsu:你這應該是己意終止的竊盜未遂,比一般偷不成的竊盜未遂輕 07/29 01:42
ilgsu:不過警察沒事有沒有告訴你刑事訴訟法95條那些東西呢? 07/29 01:44
adidas9233:一開始上銬,警察有說過你有權保持緘默,但我真的都不懂. 07/29 01:59
ilgsu:勿是這般,係說汝在被按下錄音鍵始在錄音時節,條子可曾與汝 07/29 02:32
ilgsu:言及可閉嘴、可得請辯護人、可得不講於己不利之言等些? 07/29 02:33
adidas9233:已記不清楚了...所以,那份筆錄,就會成為我的關鍵罪證 07/29 02:47
adidas9233:到檢察官那裏翻供不認罪,又怕被視為態度不良,求處重刑. 07/29 03:03
adidas9233:認與不認,真的好為難...不懂法律真的不知所措......... 07/29 03:06
depravity:不懂就該"保持緘默"然後請律師 = = 07/29 04:11
loveloser:感覺案情絕非這麼單純............ 07/29 08:28
phantomli:本件依來文所述,警詢陳述可以為無罪答辯,但現在可能已 07/29 09:32
phantomli:經晚了,後續要爭沒事,建議找律師處理,不然就是等檢座 07/29 09:32
phantomli:發落(若無前科,又態度良好、達成和解,可以爭取緩起訴 07/29 09:33
phantomli:) 07/29 09:33
adidas9233:目前失業中..家中經濟也拮据,實在付不起律師費.... 07/29 10:19
adidas9233:所以,在收到傳票前,應該再去找店家尋求和解嗎?賠十倍!? 07/29 10:20
beyondthee:這個應該無罪吧 一來使用竊盜 實務上傾向無罪 07/29 11:40
beyondthee:再來源波應該也沒有帶出店外 也還沒完全掌控 07/29 11:41
googlemap420:這...你承認就沒得爭了 照你一開始講的跟檢察官說 07/29 15:10
googlemap420:是有可能緩起訴 但你都沒拿何必說你想拿 07/29 15:12
googlemap420:就說你沒拿就好啦 07/29 15:12
googlemap420:竊盜是公訴罪你的情況也不會重判被 和解意義不大 07/29 15:16
googlemap420:如果店家壞心一點堅持找不到褲子那就麻煩了 07/29 15:18
ilgsu:休要再鬧咯...誰說竊盜一定公訴...店家也可自訴 07/29 15:38
ilgsu:話又說回來,公然侮辱、毀損、輕微傷害一下也可以是公訴罪啊 07/29 15:39
googlemap420:樓上見識真多 還沒看過告訴乃論的案例被 07/29 17:37
googlemap420:主動偵辦的 非告訴乃論罪就算提出自訴也不得撤銷 07/29 17:38
googlemap420:和是不是被害人提告無關 07/29 17:39
googlemap420:上面打錯是主動提告 順便請問自訴是? 07/29 17:40
googlemap420:還有大家覺得緘默權很威 那是在找的到律師的情況下 07/29 17:44
googlemap420:這個東西的另一面代表你放棄替自己辯解的機會 07/29 17:45
adidas9233:深深感謝各位大大的寶貴意見,小弟受教了!! 07/29 18:35
adidas9233:目前只能等待,到檢察官那邊時好好懺悔,請求緩起訴了嗎? 07/29 18:36
ilgsu:告訴以後大部分不是檢察官公訴不然是什麼你講講看? 07/29 18:36
ilgsu:噢...原來連自訴都不知道... 07/29 18:37
googlemap420:公訴是非告訴乃論的俗稱你該不會要爭說有其他用法吧 07/29 18:52
googlemap420:那就是不知所謂了 大概可以猜到你所謂的自訴是自己 07/29 18:54
googlemap420:提告不過是沒有這種俗稱的 07/29 18:55
googlemap420:檢察官起訴和公訴是不同的東西 07/29 18:57
stevenchiang:自訴的確不是俗稱,因為他是刑訴裡規定的名詞 07/29 18:59
googlemap420:對adidas很抱歉因為自己一時衝動和別人嘴砲 07/29 18:59
googlemap420:只能給你建議 07/29 19:01
stevenchiang:看到自訴還只能用猜說「所謂自訴是自己提告」,嗯... 07/29 19:03
stevenchiang:喔,還是說有人誤會自訴是自己跟「檢方」提告? 07/29 19:04
stevenchiang:那的確是沒有自訴這種說法啦~~~ 07/29 19:05
googlemap420:steve說的對這點我錯了 自以為是指公訴罪自訴罪的 07/29 19:07
googlemap420:用法 07/29 19:08
googlemap420:糾正錯誤是必要的不過想幫il護航就免了 07/29 19:11
stevenchiang:沒有護航阿,只是如果真的是學法律的,不知道自訴真 07/29 19:15
stevenchiang:的蠻無法想像的啦~~~~ 07/29 19:16
ilgsu:自然有法律為我辯護...你自己去看看檢察官提起的訴訟叫什麼 07/29 20:07
ilgsu:還想硬坳公訴就是非告訴乃論俗稱...那告訴乃論案件告訴以後 07/29 20:08
ilgsu:檢察官提起訴訟的叫???自訴?私訴?告訴?勝訴?敗訴? 07/29 20:09
ilgsu:哇咧...看下去你還明確指出:檢察官起訴和公訴是不同的東西.. 07/29 20:10
ilgsu:不若這般吧,你翻個我國刑事訴訟法條說說看告訴乃論罪經告訴 07/29 20:23
ilgsu:而被檢察官起訴的叫什麼訴來看看?別翻外國或N年以前的法喔~ 07/29 20:25
adidas9233:謝謝..各位大大,大家說的都有理, 07/29 20:59
adidas9233:盼望能回頭幫幫小弟,給我下一步的建議...感恩!! 07/29 21:00
sindyevil:這個不算使用竊盜吧. 07/29 21:33
YonLang:外省黨國將官偷BB霜都能職權不起訴 最好這件不能啦 07/29 21:52
YonLang:微罪不舉 當場訓回就好 還要通知啥 無聊 07/29 21:54
googlemap420:我笑了 恍然大悟我們一直都在廢話不論公訴自訴 07/29 22:10
googlemap420:竊盜罪辦下去不能撤銷這點沒人反對吧 07/29 22:11
googlemap420:這是我想跟原po強調的和解未必就沒事 07/29 22:18
googlemap420:il可能是想補充我講的缺失但不必引戰 07/29 22:23
ilgsu:我笑咯~好像看到一個學過加法,然後看到2x2=4,就衝著人叫 07/29 22:25
ilgsu:1x1=2,3x3=6的天才...竊盜不是和解就沒事當然沒錯,但跟公 07/29 22:26
ilgsu:訴與不是公訴而起訴有啥關係? 07/29 22:27
googlemap420:可以由檢方主動起訴的罪有可以撤銷的請舉例 07/29 22:30
googlemap420:俗稱的公訴罪不是在講公訴 07/29 22:31
googlemap420:這些名詞也不是什麼很關鍵的東西你好像戰上癮似的 07/29 22:33
hsinyeh:這應該是既遂吧... 07/29 22:49
g243536:......這哪算竊盜~XD 07/29 22:52
ilgsu:俗稱的公訴罪...根本就是記者用錯以後開始亂用,既然在講法 07/29 23:04
ilgsu:還不把它講清楚,還好意思戰人反而怪人戰??? 07/29 23:05
ilgsu:公訴案件裡可以撤銷的多的是,只要是告訴乃論一審言辯前即可 07/29 23:05
ilgsu:俗稱跟真正不會出錯只是用詞不同就亂用無妨,俗稱已經根本地 07/29 23:07
ilgsu:偏離了法律還亂用,那是誤導 07/29 23:08
adidas9233:各..各位大大...有人還記得我是誰嗎....(淚) 07/29 23:19
depravity:電影 影集 裡面在台灣只有一樣一樣適用"保持緘默" 07/29 23:46
depravity:你該說的不該說的都說完了 記得你也沒啥意義阿 = = 07/29 23:47
ilgsu:我記得啊,如果你一開始就懂就沒事,一開始不懂,我能教的最 07/29 23:53
ilgsu:好就是儘量態度好爭取不/緩起訴。這樣還不至於有"前科" 07/29 23:55
YonLang:翻供 說你只是惡作劇藏褲子 檢察官考量罪證不足無以讓法官 07/29 23:56
YonLang:判罪而恐影響自己考績的話 可能就簽結或不起訴了 07/29 23:57
ilgsu:不然就找更專業的律師幫你看看了 07/29 23:57
YonLang:以欲提告十倍不當得利之恐嚇取財罪嫌與店家和解(不賠錢) 07/30 00:00
sindyevil:第一時間就失去解釋的方法 07/30 00:01
ilgsu:不過如果你不在意前科,這種便宜案子,而且你又是己意中止未 07/30 00:01
ilgsu:遂,弄個認罪協商、簡易判決,都很大機會用罰金易服勞動免關 07/30 00:03
ilgsu:只要求十倍沒到五十、一百倍我不知道會不會恐嚇取財,不過你 07/30 00:04
ilgsu:一定可以跟店家"殺價"說反正告上法院他頂多得到照價賠償,你 07/30 00:05
ilgsu:甘願賠,他可以拿三倍(雖對他來說比十倍少...)。 07/30 00:06
depravity:沒偷走沒損失為何有賠償?? 07/30 00:07
ilgsu:雖然說和解因為是非告訴乃論罪也不見得檢察官就不起訴你,不 07/30 00:07
ilgsu:過這種便宜案子都和解了,應該除非檢警剛好很愛陪你玩...... 07/30 00:10
ilgsu:說的也是...我是在想說會不會有啥因為發生案件要求營業損失 07/30 00:10
ilgsu:不知道業者能否這樣要求賠償而已 07/30 00:11
YonLang:不管成不成立 先(說要)告再說 大家都是被告 很公平 07/30 00:11
smilelover: 都是記者的錯啦 說什麼 "保留法律追溯權" "備案" XD 07/30 13:33
adidas9233:當初就是覺得店家不合理(都沒拿還要賠你十倍!?)才報警 07/30 16:40
adidas9233:想不到警察不但不主持公道,還愈搞愈大..愈搞愈不利... 07/30 16:41
adidas9233:搞到現在反而覺得我才是受害人...任人宰割..擺佈.... 07/30 16:45
sindyevil:受害者? 07/30 17:28
googlemap420:不建議你提告 一案歸一案這樣只是給自己找麻煩 07/30 17:44
googlemap420:你要知道店家威脅你不賠就報警是不違法的 07/30 17:46
googlemap420:和說要告你是一樣的 這是他的權力 07/30 17:47
googlemap420:你真的要想想到時店家咬定找不到褲子你要怎麼解釋 07/30 17:47
googlemap420:你一定要堅持自己絕對沒有拿走 07/30 17:49
coayin:不是很想講.. 原po的情況要打無罪並不難 07/30 18:26
coayin:但是請"立刻"向律師諮詢 把當天的細節全部跟律師交代 07/30 18:26
coayin:老實說 你在這邊一直等或著叫委屈 也改變不了結果.. 07/30 18:28
coayin:還有你不是受害者 商家才是受害者 這就是我不想講的原因.. 07/30 18:32
phantomli:同C大~ 07/30 18:46
depravity:跟很久以前一篇把室友硬碟藏垃圾桶有點像那時就不想回了 07/30 19:22
adidas9233:剛看到市公所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小弟明天就去看看~! 07/31 00:51
YonLang:一案歸一案 他也成了恐嚇取財受害者 為何不能主張法律權利 07/31 02:37
oncememory:其實i大說的才是對的~公訴罪根本就是媒體創造出來的 07/31 03:16
oncememory:名詞 在法律上根本沒公訴罪這名詞 http://ppt.cc/x8D0 07/31 03:19
oncememory:不論告訴或非告訴乃論 只要被檢察官起訴的就稱為公訴 07/31 03:31
oncememory:而g大所謂的"俗稱的公訴罪"就是法律上的"非告訴乃論罪" 07/31 03:32
smilelover:推 coayin 07/30 18:28 07/31 07:41
adidas9233:今天市公所諮詢律師了,他說我有意圖就已經構成竊盜了! 07/31 14:52
phantomli:其實板友也是這樣說的~(只是意圖的部分,台端已經自白 07/31 14:53
adidas9233:勸我還是要去跟店家和解,繞了一大圈結果還是這樣嗎..寒 07/31 14:54
phantomli:不諱,很不好處理了~) ^最難證明的 07/31 14:54
phantomli:現在只是既、未遂跟犯後態度的問題~ 07/31 14:56
adidas9233:還是得去賠店家求和解,然後再向檢察官懺悔嗎... 07/31 15:01
NEWZEALAND:若你的描述屬實 本件竊盜可能認定已既遂(褲子當時已在 07/31 19:22
NEWZEALAND:你實力支配下)嗣後放回是犯後態度的問題 既已在警詢 07/31 19:23
NEWZEALAND:坦承犯行 請不要輕易犯供 有竊盜的犯意就老實說 別把檢 07/31 19:24
NEWZEALAND:察官當笨蛋 建議你好好向店家道歉取得原諒 如你無前科 07/31 19:24
NEWZEALAND:這樣的犯行有很大機會可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 07/31 19:25
NEWZEALAND:第三行是翻供 打錯>"< 07/31 19:26
adidas9233:再請問,要是店家堅持不和解,或是變本加厲,無法達成.. 07/31 19:31
adidas9233:到時候,是不是就會遭檢察官起訴了?沒辦法了嗎...哀 07/31 19:31
luminosa:馬英九公款變私款180度大翻供 都能貪污確鑿卻脫罪了 安啦 07/31 21:04
oncememory:樓上 可是a大不是馬英九呀... 07/31 23:39
sindyevil:店家有沒有恐嚇取財還不一定呢! 08/01 14:16
adidas9233:今天詢問了另一位律師,說法又完全不一樣了..@@ 08/01 15:05
adidas9233:他說我屬於中止犯,而且店家又沒損失,公訴罪和解也沒用 08/01 15:06
adidas9233:不必再回去找店家和解,只要到時在檢察官面前據實以報, 08/01 15:07
adidas9233:檢察官會予以緩起訴義務勞動處份...乖乖等就好了 08/01 15:07
adidas9233:感謝這幾天來,各位大大願意傾聽我的牢騷,小弟決定靜待 08/01 15:21
adidas9233:擇日親自登門向店家道歉,有損失照賠,十倍應該是婉拒了 08/01 15:28
phantomli:其實說法也沒有不一樣,一樣都是成立竊盜罪,只是就未走 08/01 17:27
phantomli:出店門這點,被認為是竊盜未遂~未遂本身是按既遂(五年 08/01 17:28
phantomli:以下)減輕,至於輕多少,是否要給予緩起訴處分(或甚至 08/01 17:29
phantomli:不起訴處分),就看檢方跟院方對於被告犯罪情節、犯後態 08/01 17:29
phantomli:度的考量~本件處理其實問題本就不大,只是原PO的處理方 08/01 17:30
phantomli:式有待調整(被害人之說實在...)。 原PO作了決定,就靜 08/01 17:32
phantomli:待結果,以後多注意就好~ 08/01 17:33
beyondthee:中止犯的論點不錯 08/02 01:30
YonLang:明明就是恐嚇取財的被害人 為何要視而不見? 08/02 18:42
NEWZEALAND:偵查中案件如有確定被害人 在未取得被害人同意的情況下 08/03 15:53
NEWZEALAND:會為緩起訴的情況較少 因告訴人有再議權 如提起再議 08/03 15:54
NEWZEALAND:未經告訴人同意之情況下很可能會被高檢撤銷發回 這是 08/03 15:54
NEWZEALAND:是我建議你積極和解的原因 08/03 15:55
NEWZEALAND:通常願意適度的補償 不願意接少的很少 大家都不喜歡沒 08/03 15:56
NEWZEALAND:事進法院 至少你在檢方傳喚的時候要積極表達願意和解的 08/03 15:57
NEWZEALAND:意願 讓檢方瞭解你至少有悔意 而不是硬凹一些有的沒的 08/03 15:58
adidas9233:謝謝樓上!我昨天見了第三位律師....當場就被罵"傻子"了 08/04 02:23
adidas9233:不要說未不未遂了,連構不構成竊盜都是問題了!!沒罪還認 08/04 02:24
adidas9233:結論,就是我被警察耍了,誘導式問供..X的#%$!@+)>~]#%*\ 08/04 02:26
adidas9233:認了就很難辯了,算了..硬著頭皮回去找店家了, 08/04 02:27
adidas9233:還好店家仍算客氣,就照當初的十倍錢換了一張紙(手在抖) 08/04 02:30
adidas9233:到底誰是受害人??到底誰是誰非?對不起,我已經搞不清處 08/04 02:34
SorrowFollow:十倍是多少?這不和解也不會判多重好嗎 08/04 05:57
SorrowFollow:沒損失還敢要錢 為何要連當兩次X子? 08/04 05:59
SorrowFollow:和解書有寫明店家希望檢方逕予職權不起訴嗎? 08/04 06:15
adidas9233:未註明這一條,但是店家答應開庭時會幫我求情! 08/04 17:26
adidas9233:能做得差不多都做了,剩下就是小心準備答詞,等開庭了... 08/0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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