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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軟性下疳女性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6萬的網紅林靜儀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早上與醫事司、疾管署、食藥署討論現行血液製劑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其中捐血者健康標準中,對於禁止捐血者的規定。 我可以理解血液製劑必須對於對於血液傳染疾病有最嚴格的審核和管控,避免受血者因用血而被感染;但是隨著科學的發展、觀念的改變,以及檢驗技術的進步,我們應該有持續檢討的空間。 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7的網紅慵懶小姐,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愛捐血 LINE 】https://line.me/R/ti/p/%40blood 一、體重:女性應45公斤以上,男性應50公斤以上。 二、體溫:口溫不超過攝氏37.5度。 三、血壓:收縮壓90~160毫米汞柱,舒張壓50~95毫米汞柱,如兩者之距離低於30或高於90毫米汞柱,須經醫師許可。 ...
「軟性下疳女性」的推薦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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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性下疳女性 在 慵懶小姐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4-13 23:45:01【 愛捐血 LINE 】https://line.me/R/ti/p/%40blood
一、體重:女性應45公斤以上,男性應50公斤以上。
二、體溫:口溫不超過攝氏37.5度。
三、血壓:收縮壓90~160毫米汞柱,舒張壓50~95毫米汞柱,如兩者之距離低於30或高於90毫米汞柱,須經醫師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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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況不能捐血? ⬇️】
捐血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暫緩捐血:
一、婦女懷孕中或產後(含流產後)六個月以內者。
二、大手術未滿一年或一年內曾接受輸血者。
三、四星期內曾接種麻疹、德國麻疹、腮腺炎及小兒麻痺(口服)等活性減毒疫苗者。
四、六個月內曾罹患肝炎或密切接觸肝炎病患者。
五、現患梅毒、活動性結核病、糖尿病、心臟病、消化道潰瘍出血、高血壓、腎臟病、哮喘、感冒、急性感染、傳染病、過敏病症者。
六、自瘧疾疫區回國一年內或曾在三年內罹患瘧疾者。
七、曾在七十二小時內拔牙者。
八、曾在五天內服用含Aspirin類藥物或其他可抑制血小板功能之藥物者,不得捐血小板。
九、B型肝炎表面抗原檢查呈陽性反應者。
十、C型肝炎病毒抗體檢查呈陽性反應者。
十一、民國六十九年至八十五年間曾在英國輸血或曾至英國旅遊或居留時間合計超過三個月者,或民國六十九年以後曾於歐洲旅遊或居留時間合計超過五年者。
十二、經通報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疑似或可能病例,於治療痊癒後,未逾三個月內者。
十三、曾與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疑似或可能病例密切接觸,於最後接觸日起一個月內者。
十四、自有地區性傳播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之地區回國後一個月內者。
十五、自西尼羅病毒流行區離境日起一個月內者。
十六、懷疑自己感染愛滋病毒者或二年內曾與可能感染愛滋病毒者發生性行為者。
十七、一年內曾從事危險性行為或曾罹患性病(梅毒、淋病、披衣菌、生殖器皰疹、軟性下疳、尖型濕疣等)者。
十八、一年內曾刺青者。
文獻資料: http://www.blood.org.tw/Internet/main/docDetail.aspx?uid=6378&pid=6377&docid=26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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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特別和台灣血液基金會一起攜手打造出親切暖心的「LINE FRIENDS主題限定捐血車」,未來兩年將在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巡迴募血。
全球首創LINE 粉紅泡泡滿滿 主題限定捐血車
熊大、兔兔、莎莉、雷納德、愛德華,從天花、壁面、和地貼全部大面積的以粉色系包膜,一邊捐血,看著天空粉色雲朵,或是看著前方熊大、兔兔為你加油打氣,彷彿在跟你輕聲說一句「謝謝你的愛心!」
防疫跟我這樣做!保護捐血人也保障用血安全,來捐血時請配合以下注意事項:
自國外返台、COVID-19(武漢肺炎)確診痊癒者或與確診者密切接觸者,需暫緩捐血28天,以保障用血安全。
進入捐血點前先用乾洗手,防病毒傳播;離開捐血點再次洗手,病毒遠離我。
捐血室(車)外設體溫篩檢,體溫超過37.5度者請勿進入捐血點;如果捐血後出現發燒、呼吸道感染或肺炎徵狀,請撥打良心回電專線通知捐血中心。各捐血中心良心回電專線→https://bit.ly/3bT7kXx
捐血時請全程配戴口罩,保護自己也守護他人。
防疫不可少,捐血不能停,醫療用血需要大家挽袖相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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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性下疳女性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早上與醫事司、疾管署、食藥署討論現行血液製劑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其中捐血者健康標準中,對於禁止捐血者的規定。
我可以理解血液製劑必須對於對於血液傳染疾病有最嚴格的審核和管控,避免受血者因用血而被感染;但是隨著科學的發展、觀念的改變,以及檢驗技術的進步,我們應該有持續檢討的空間。
我自己是捐血者,也是很常需要大量用血的產科醫師;但是每當我躺在捐血椅上,看到「男同志禁止捐血」,老實說,我很不舒服。後來,規矩改成「男性間性行為者不能捐血」。沒錯,HIV感染者中,MSM(男對男性行為)是台灣男性感染主要原因(台灣女性感染主因則是異性間性行為),但是用這個理由認定所有男男性行為者都有問題,那是否因為「殺人犯多數是男性」所以我們應該認為所有男性都有殺人傾向呢?
對於性相關傳染病有概念的朋友都知道,性行為本身不是問題,是性行為「過程是否安全」才是重點;保險套全程保護情況下的男男間性行為,和完全未有保護措施之下的異性間性行為,是何者感染可能比較高呢?
然而根據現行的規定,「男性間性行為」是「永不得捐血」,而「一年內曾從事危險性行為或曾罹患性病(梅毒、淋病、披衣菌、生殖器皰疹、軟性下疳、尖型濕疣等)者」,是「暫緩捐血」。
也就是說,在目前規定裡,性伴侶的性別,比性行為是否安全,還要重要。
如果這樣,那以後捐血車不要開去學校啦,應該開去教會和寺院,沒有性行為者優先捐血,女同志次之;其他一律禁止好了……。
好啦,不要鬧脾氣(敲自己頭)
總之,法國和美國也是經過長久討論和倡議,才成功的,我們還有一段路要走,但是,這條路不會孤單。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