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禍 事後備案 期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車禍 事後備案 期限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車禍 事後備案 期限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kv0319 (新竹野內豐)看板PttLifeLaw標題[車禍] 是否構成肇事逃逸以及備案問題時...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2/9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無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慌了沒有報警(事後後悔沒馬上報警),沒做筆錄,已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無聯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今天騎乘機車下班時行經館前路因為車子很多,在鑽車陣時機車不小心A到一台白色汽車
右側,當下因為車多加上一時心急緊張也未停下查看就騎走了。

過了一小時覺得很不安想賠償對方,就自行到附近派出所跟警方說明事情經過,警察說還
未接獲有人報案車子被擦撞A到,後來跟員警到事發現場,也是看了一下,拿了我的行照
、駕照做個紀錄後,叫我留了電話就叫我離開了。




六、問題:

當下有跟員警詢問是否構成肇事逃逸,員警是說雙方當時都不在場了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加
上我現在有來備案說明,是不構成的,警方的意思似乎是要等被我擦到的車主報案這件案
子才會成立。

不過我疑惑的點是備案似乎沒有法律效力,我也沒有拿到報案三聯單,還是我待會再去派
出所報案?,直到拿到報案三聯單,然後找到車主賠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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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dha1033: 交通事故是登記聯單12/10 06:36
kv0319: 那我這算單純交通事故嗎? 因為是只有警方紀錄自己沒有拿 12/10 06:37
kv0319: 到任何證明,擔心對方控告我肇逃 12/10 06:37
MELOEX: 三聯單是刑事案件,無人傷亡.財損. 錢的問題是民事案件12/10 06:44
MELOEX: 你很期待背刑事責任嗎0.0???12/10 06:44
MELOEX: 你的證明就是哪天被通知到案說明時向警方供稱你幾日幾時12/10 06:45
MELOEX: 曾到某某派出所留過記錄就好12/10 06:46
MELOEX: 不是進警局出來就可以拿三聯單 三聯單不是統一發票讓你隨12/10 06:46
MELOEX: 便拿的12/10 06:46
kv0319: 因為A到了別人汽車 當下也沒馬上反應 很過意不去這樣12/10 06:48
kv0319: 所以目前我就是等待對方車主通知警察 在循著民事去和解或 12/10 06:49
kv0319: 保險理賠囉? 謝謝M大的解釋有比較了解了.. 12/10 06:49
justicesword: 沒人受傷的話就單純民事問題,你賠修理費就完事了。12/10 09:45
※ 編輯: kv0319 (223.136.43.66), 12/10/2016 11:25:32
LAAPujols: 就算有人受傷 他沒當下報警 你就不算肇逃 因為他這樣也 12/10 20:51
LAAPujols: 是任意離開現場 警方會以雙方未依規定的方式(開罰單) 12/10 20:51
LAAPujols: 處理 之前問交通分局的警員 他這樣說的 12/10 20:51
kv0319: 另外請問一下騎乘機車被開的罰單就是罰金+1~3個月吊扣嗎 12/10 21:22
a9301040: 無人受傷沒有刑事法律上的肇事逃逸 12/10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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