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車禍酒測sop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車禍酒測sop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車禍酒測sop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子迂的蠹酸齋,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名嘴黃暐瀚的母親陳姓婦人,昨日凌晨三點多,於台中市東興路一段、樹義一巷口,遭到方姓男子所駕的賓士撞上,拖行近70公尺,頭部及腿部重創,經中山醫搶救無效宣告過世。而方姓男子於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衝到超商購買啤酒狂飲,警方到場後酒測自然是超標。警方詢問為何要到超商買酒喝,方姓男子表示因車禍驚嚇過大才買酒...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News金探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00:09 三寶橫行防不勝防 行車記錄器怎安裝 14:30 精神賠償認定 車禍談判技巧 26:58 追撞vs.推撞怎區分 車禍現場處理SOP 39:34 行人霸王條款 各大車險怎麼買? #News金探號 #王軍凱 #朱芳君 #車險 #車禍 #車禍理賠 #車禍肇責 #馬路三寶 #行車記錄...
-
車禍酒測sop 在 News金探號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6-29 23:00:0600:09 三寶橫行防不勝防 行車記錄器怎安裝
14:30 精神賠償認定 車禍談判技巧
26:58 追撞vs.推撞怎區分 車禍現場處理SOP
39:34 行人霸王條款 各大車險怎麼買?
#News金探號 #王軍凱 #朱芳君 #車險 #車禍 #車禍理賠 #車禍肇責 #馬路三寶 #行車記錄器 #強制險 #精神賠償 #車禍和解 #車禍談判技巧 #連環撞 #推撞 #追撞 #路權 #帝王條款 #車體險 #甲乙丙式 #天災險
--
主持人:王軍凱 朱芳君
電視首播頻道:非凡新聞台
每週六日晚上:22:00-23:00
車禍酒測sop 在 子迂的蠹酸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名嘴黃暐瀚的母親陳姓婦人,昨日凌晨三點多,於台中市東興路一段、樹義一巷口,遭到方姓男子所駕的賓士撞上,拖行近70公尺,頭部及腿部重創,經中山醫搶救無效宣告過世。而方姓男子於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衝到超商購買啤酒狂飲,警方到場後酒測自然是超標。警方詢問為何要到超商買酒喝,方姓男子表示因車禍驚嚇過大才買酒壓驚。
有時候挺感嘆台灣社會的風氣。車禍後趕快喝酒以規避酒駕刑責,以前不過是茶餘飯後的笑話,現在竟然已經變成罪犯們的SOP。因為在刑責上,光是沒喝酒的「過失致死」和有喝酒的「公共危險罪」,其最終結果差異極大。
沒喝酒撞死人的「過失致死」,其刑期不過五年以下。若請來能力優秀的律師辯護,還可能將刑期縮短至一年內,甚至是六個月以下的易科罰金。若是還能與受害家屬彼此達成和解共識,甚至還可能緩刑。
至於酒駕撞死人的「公共危險罪」,法定刑責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兩相對比,也就不難理解為何方姓男子會選擇去超商買酒喝。法律是無罪推定的。我們如果無法證明,當事人於行車時的有飲酒情事,則很難將其以酒駕論處。
法律很難補足這個洞。過去也曾有多次案例,當事人於肇事後飲酒,導致法院最後難以判定當事人於肇事時是否為酒後駕車。不過近幾年似乎有檢察官看不下去,要求肇事者飲下於肇事後的同樣酒精飲品,再行檢測其酒測值是否與當初測量的數字相同,藉此判別肇事者是否在肇事前就有飲酒之事實。
有興趣的歡迎一查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99年交聲字第3234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交字第236號行政判決
不管如何,酒駕本身就已經不可取,還於致死他人後喝酒疑似企圖脫罪,實在堪稱道德敗壞。
只能希望黃暐瀚母親的意外,能引發某些制度的改變吧。
最後,凌晨三點到五點,恰逢酒店、夜店或熱炒等娛樂場所的打烊時段,許多飲酒狂歡又抱持僥倖心態的不肖份子,會趁此機會開車回家,多半是不長眼的低道德用路人。誠心建議需要晨間運動的銀髮族,切勿在這時段出門。風險真的頗高,尤其在台北市某些又寬又直的道路上,時不時都能聽到疾駛而過的快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