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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車禍私下和解書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Phew!好險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份能快速和解行車糾紛 不用擔心遭賴皮或反悔的線上和解書。 不想瞭解嗎? #車禍糾紛 #私下和解 #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行車糾紛...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吳光頭?FB:?吳俊宏?嘉福精品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7-09 21:16:30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小明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小明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小明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律師真心話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1 13:19:50
#好冏~他因為錯過這件事被告 之前曾有當事人發生小車禍,因為雙方只是小受傷,所以與對方私下談好不互告! 沒想到~對方卻在告訴權的最後1天對他提告「過失傷害」~而他因錯過告訴期而告不了 #所以就算私下談好,也要記得簽和解書喔! 有人會問?疑?不是可以保留「我的法律追溯權」嗎? 其實這樣說是不正確的...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0:18:58
【法律沙龍誌Vol.6】🚘 因車禍受傷了,有什麼「重要文件」需要準備? 可以依循什麼管道請求賠償呢? - 🔺重要文件🔺: - 1⃣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簡稱初判表): - 在車禍發生後至警局向承辦員警申請,約一個月左右,初判表結果出爐,將會初步判定可能之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 如果是台北市,可於...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一份能快速和解行車糾紛
不用擔心遭賴皮或反悔的線上和解書。
不想瞭解嗎?
#車禍糾紛 #私下和解 #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行車糾紛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不敗教主-陳重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定要報警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ㄨ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ㄨ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ㄨ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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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關心您(記得分享親友)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雲爸的3c學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真相查核:https://dacota.tw/blog/post/113932
X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X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X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