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禍私下和解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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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車禍私下和解書產品中有1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Phew!好險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份能快速和解行車糾紛 不用擔心遭賴皮或反悔的線上和解書。 不想瞭解嗎? #車禍糾紛 #私下和解 #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行車糾紛...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吳光頭?FB:?吳俊宏?嘉福精品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0-07-09 21:16:30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小明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小明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小明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0-05-03 00:18:58

【法律沙龍誌Vol.6】🚘 因車禍受傷了,有什麼「重要文件」需要準備? 可以依循什麼管道請求賠償呢? - 🔺重要文件🔺: - 1⃣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簡稱初判表): - 在車禍發生後至警局向承辦員警申請,約一個月左右,初判表結果出爐,將會初步判定可能之肇事原因或違規事實。 如果是台北市,可於...

  •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Phew!好險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7 19:14:00
    有 257 人按讚

    一份能快速和解行車糾紛
    不用擔心遭賴皮或反悔的線上和解書。
    不想瞭解嗎?

    #車禍糾紛 #私下和解 #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行車糾紛

  •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不敗教主-陳重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3-30 22:04:03
    有 5,908 人按讚

    一定要報警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ㄨ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ㄨ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林ㄨ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
    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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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三民派出所關心您(記得分享親友)

  • 車禍私下和解書 在 雲爸的3c學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8-29 14:18:58
    有 1,071 人按讚

    <#假車禍新手法>撞人和解 再控肇逃
    一聲「沒關係」換來賠償金

    真相查核:https://dacota.tw/blog/post/113932

    X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X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X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 30 萬現金,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
    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 萬元私下和解。

    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 (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這是重點,為了證明自己沒有肇逃)。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
    希 望 各 位 小 心 謹 慎 !!!

    律師說:雙方要離開時,向對方要一下電話,馬上用手機撥給對方手機。有了通聯記錄,就不會算是「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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