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7 04:07 「如果你是我親戚,我希望我下面講的事情,你可以不要說出去,我只是純粹的想打日記,想把生活上遇到的事情記錄下來,我不希望因為我在網路上的發文,造成我的家人,尤其是我媽媽的困擾。」 -
20150215
這天是我24歲的生日,半夜我還在公司準備錄影前製作業,心情可能沒有這麼...
20150227 04:07 「如果你是我親戚,我希望我下面講的事情,你可以不要說出去,我只是純粹的想打日記,想把生活上遇到的事情記錄下來,我不希望因為我在網路上的發文,造成我的家人,尤其是我媽媽的困擾。」 -
20150215
這天是我24歲的生日,半夜我還在公司準備錄影前製作業,心情可能沒有這麼好,因為生日還要錄影,生日24小時都要在工作中度過,覺得很糟,小翔和孟哲幫我偷偷的慶生,我是真的嚇到了,哈哈哈,開會時不知道哪來的壞脾氣,對孟哲說話有點不客氣,小明姐私下還問我怎麼這麼生氣,好吧,我真的也不知道,可能覺得大家把美工這工作看的太隨便了。
就這樣一直忙一直忙,半夜四點多,我媽突然打電話來,心裡想說一定是關心我怎麼還沒有要回家,結果我媽告訴我他們現在要趕回南部,我媽告訴我「阿嬤睡覺時突然不見了。」我媽告訴我工作完回家要小心,掛電話後,同事問我怎麼了,我直接哭出來了,我說「我阿嬤不見了,不知道去哪裡了。」他們問說有沒有趕快報警,其實我真的心理有數是怎麼回事,只是我真的不敢亂想,最後我打給大姐確認,「阿嬤過世了。」我跟我大姊在電話中哭的很慘,我趕在早上六點把輸出做完,把剩下的事情交代給同事,謝謝小明姐幫我跟製作人說,讓我回嘉義,謝謝berber和乙婷幫我做幾十頁的歌詞大字報,謝謝小翔一直安慰我,謝謝同事這麼罩。
姐夫來接我從新莊開車到內湖十分鐘,覺得誇張,一路上我一直忍著不哭,我們家真的沒有在家人面前哭的習慣,哈。
我買到客運的一號位置,視野最好,只有我一個人,三個小時的車程,眼淚真的止不住,也陸續接到朋友傳訊息跟我說「生日快樂」,說真的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一個多禮拜了,我媽媽在哭,我阿姨在哭,我阿公在哭,我姐姐在哭,心裡真的覺得很痛很痛,阿嬤換到冰櫃後,我真的不敢去看她,我真的很怕自己大哭,可是我姊說阿嬤就快要火化了,再不看,以後就看不到了,我到現在還是沒有勇氣。
其實和阿嬤的感情,從她常常生病後就沒這麼好了,因為那時國高中,媽媽常回嘉義照顧阿嬤,有一次我跟媽媽說「可不可以不要那麼常回去。」那天被媽媽罵得很慘。
從小我和表姐常常被帶回鄉下陪阿公阿嬤,偶爾我二姐也會一起,我花了很多電話費,因為我每天想媽媽,二姐花電視費,表姐花冷氣費,哈哈。阿公常在晚餐過後又載我和表姐去夜市吃牛排,阿公自己則是點碗豆花吃,然後套玩圈圈就回家,這是每週兩次的行程。小時後很愛吵阿嬤,她帶我去雜貨店買玩具,結果我挑了一隻會唱ABC的白熊娃娃,阿嬤就這樣付了一千塊,對現在的我來說很貴,對阿嬤來說一定是夭壽貴⋯。阿嬤常常喜歡比較,有一次她傷我很深,她說來我看你們(我和表姐)哪個「喀水」,她選了表姐,從此我就覺得阿嬤不喜歡我,欸這對小小小年紀的我來說真的很傷心欸~我回台北還跟我媽媽說,哈。然後有一次我跟二姐在爭電風扇大吵一架,之後阿嬤叫二姐不要跟我吵,她們兩個就去客廳,我想把電風扇從桌上拿下來結果鬧鐘不小心掉到地上,阿嬤進來以為我故意摔鬧鐘,所以打了我一巴掌,我人生第一個巴掌是這樣來的,至今沒有第二個。
阿嬤生病後,就開始常常進加護病房,從能好好走路到只能坐輪椅,從眼睛看得到到模糊不清,長大後回來,其實都不太知道要跟阿公阿嬤聊些什麼,就變成沒什麼互動了,我只是一直看著他們,但什麼也沒去做。
阿嬤走的時候,是在睡覺時離開的,沒有任何痛苦的離開,人家說這樣很好命。
阿公哭得很傷心,媽媽跟阿姨還有叔公都在安慰他,阿公說阿嬤嫁給他都沒過好日子,很自責的邊哭邊講,過幾天後大家心情也都比較平穩了,可能都變成偷哭了吧。
在我很小的時候,對我們很好的舅舅因為車禍離開了,我跟媽媽和姨丈去醫院找不到舅舅,是去太平間找到的,我們還去了車禍現場,看到殘破不堪的車,和滿地的碎片,說真的我那時還小,根本不懂舅舅不在了,我記得我們辦完喪葬要回台北時,我媽在準備行李時在哭,我說「媽媽你不要哭,你哭我也會很想哭。」然後就哭了。那之後每到晚上,我媽就會在房間放音樂給舅舅聽,持續了好幾年,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停止了這件事,不知道什麼時候大家對舅舅的想念沒這麼深了,也快20年了,我好想我舅舅,想他帶我去釣魚,帶我去買東西,帶我出去玩,買了假蜘蛛給我,哈哈。
那天想了很多,覺得長大好恐怖,哪天輪到阿公,哪天輪到自己爸媽,哪天輪到誰誰誰,長大後要面對更多生離死別,家人真的很重要,真的要好好陪家人。
我說24歲學會的第一件事就是承受遺憾。
遺憾沒有好好珍惜跟阿嬤相處的日子,不諒解為什麼就這樣離開了,再過兩天大家都要回來一起熱鬧過年了,我去年還說今年要包更大的紅包給妳,早就包好了卻給不出去了。
阿公不想去台北,可是南部就剩他一個人了,我們一點都不放心,加上他也行動不便,在他不哭後,他開始吩咐爸爸跟姨丈幫他在哪些地方裝扶手,好讓他方便行走。
我們每天陪阿公吃飯聊天,等喪事辦完後,又得各自回到崗位了,到時這裡又安靜了,怎麼辦?
這幾天我都幫阿公的大碗裡面裝好飯菜,他都吃光光,我都在想我是不是裝太少了?問他吃飽沒,他都說飽了,然後幾秒後就打了一個超大聲的嗝,哈。因為飯菜都是我們夾什麼他吃什麼,總覺得阿公沒辦法像我們一樣哪些菜想多吃一點就自己夾來吃,他也從不要求什麼,哎呀⋯。 「家人很重要,陪伴很重要。」我做了一些決定,等回台北後,勇敢一點去執行吧。
車禍沒報警各自離開 在 路希恩的人類圖碎碎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目擊車禍的經過】
通常,依照我以前的習慣,拿著招領通知單到郵局領完掛號信件,應該是會將信件先收好,待等回家再拆信,畢竟也不是甚麼緊急的信件。昨天,我拿到信後在郵局門口猶豫了一下,就直接拆開來看,所以沒有馬上牽摩托車。
在我前面,有位騎士先把摩托車牽了出來,並且戴好了全罩式安全帽停等在路邊。六線道的馬路上可能因為前一個路口正在紅燈,並沒有任何車輛,所以相對安靜。此時,突然一聲撞擊,我抬頭看有一輛摩托車摔飛出去,他的安全帽噴飛得比他更遠,另一邊比我早把車牽出來停等在路邊的騎士也倒地。只見那個摔飛出去的那個,從地上爬起來後,安全帽也不撿就衝過來抓住戴全罩安全帽的這位,至少一連十拳猛對胸口及頸部痛打。
我其實離他們大概就五步之遙,但我旁邊另一隊剛從郵局出來的情侶,男生已經衝上去拉開他們,我的右邊有一位太太一直大聲尖叫。我手上拿著手機,當時狀況如果有變化的話,我可能選擇錄下整段過程,或者協助報案。但是那個撞人的騎士因為安全帽飛得有點遠,當他走過去撿起安全帽時,情侶中的女生扶起那位被打的騎士,我對被打的說:「快報警」,他立刻拿出手機打電話。於此同時,撞人的騎士走回來要牽起他的車,我很大聲的跟那對情侶中的女生說:「先拍照」,並且擔心撞人又打人的肇事逃逸,所以跟情侶中的男生說:「跟著他」。
於是打人的那個還在大聲嚷嚷說他不會走的時候,四名警察已飛快抵達。由於撞人的一見警察來怒氣更盛,從他打人到警察來的過程,我觀察他的狀況他是神志不清的,原因不曉得是因為他本來如此、還是因為緊張、或者受其他藥物影響,所以做事、說話的邏輯都非常怪異。當警察出現時,他對警察說是被撞的騎士沿路一直對他鳴喇叭,在肇事地點時又逼近他所以才撞上,會衝過來並不是要打人,而是要拽下另一位騎士的全罩式安全帽看看是誰。情侶中的男生跟旁邊尖叫的太太一直跟打人的那位說:「就算如此你也不必要打人啊!」被撞的那位不知道是痛還是還沒回過神來,並沒有馬上反駁那個打人撞人的說法,只是一直蹲在地上。
但因為事發經過我一直在現場看得清楚,所以我就指著打人撞人的那位,對其中一名警察說:「他說謊,他撞完人之後就直接衝過來打人了,一直打直到被拉開,安全帽是因為要打電話報警才脫下來的。」然後,情侶中的男生就指著我跟其他警察說:「對,他一直都有看到,他是目擊證人。」然後警察轉對那位盛氣凌人的打人男子喝斥「蹲下」,並轉對被攻擊的騎士詢問他的傷勢及案發經過。後來因為警察說他們大概知道經過會處理了,事發現場不需要聚集那麼多人,我才牽車離開。
這整個過程,不知道是源自於我6爻的身體設計,還是是顯示者的關係,我的身體都沒有如那對情侶般衝上前去。後來想想,我應該是不想自己捲身在那一團混亂中吧!當他們四、五個人一陣混亂時,我其實也沒多想就開始指揮分工,到是他們也就立刻各自行動。
慶幸自己躲過一場車禍還要被揍的同時,我也覺得這是一個值得觀察的事件。
另外,海王星與北交點形成的12-22,由海王星定義的情緒中心,在環境中因為搞不清楚狀況、甚至神智不清的人引起的情緒事件,我認為也是這兩個月大家要小心的,這種因為情緒而即起的行為往往帶著憤怒。
文字/路希恩
圖文無關,我只是想分享昨天早上在公園看到的可愛松鼠。
台北場首站:靠北系列1 靠北顯示者,顯示者來戰!
開戰時間:台北場8/21、8/28、9/4、9/11 週五1900-2100
開打道館:愛無限共享空間(中山北路一段126巷12-1號)
捷運中山站 or 台北車站
台北場報名:https://humandesign.org.cn/play/detail/80060
台中場讀書會:靠北系列1 靠北顯示者,顯示者來戰!
開戰時間:台中場9/6、9/13、9/20、9/27 週日 1500-1700
開打道館:IN BAR (台中市西區明義街76巷1號)
忠明南路與台灣大道口
台中場報名:https://humandesign.org.cn/play/detail/80062
路希恩的夥伴時段:
2020/08/14 (五) 19:30-21:00情緒中心與30號閘門
2020/08/30 (日) 16:00-17:30有顏色的情緒中心
8月報名連結:https://www.surveycake.com/s/vrm98
全方位商務中心復北店(中山區復興北路166號5樓)
*南京復興站八號出口
車禍沒報警各自離開 在 Michelle 米雪兒奇幻樂園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八月底終於結束四個半月沒有車的生活了!!
今年四月中的時候我們發生了一場小車禍
這是我第一次在美國遇到車禍
因為是在塞車的情況下被撞
所以人完全沒事
不過被撞的當下我驚聲尖叫足足三秒鐘
回過神才發現手機竟也飛起來掉到腳踏墊上。
當時在已經傍晚正準備過 Bay Bridge 回舊金山
在 I80 快到 Emeryville 的時候
因為塞車所以大家走走停停
結果後面一台一名女生駕駛的休旅車竟然直接撞上我們
並把我們推向前面撞上另外一台休旅車。
由於我們是在完全靜止的狀態下被撞
前面的車子的人跟我們簡單確認後便馬上去找後面那台車的人處理
請她報警。
結果警察在三分鐘內就到了
效率超出我所預期的。
警察讓我們停到高速公路旁邊的路肩
便每一台車詢問事發經過
以及記下大家的保險與駕照資訊
告知我們在八天左右就可以拿到書面的報告
便可以各自回家離開了。
當下被撞的時候第一撞擊點後面看起來沒什麼大問題
就是幾道刮痕。
但是前面的引擎蓋整個翹起來
而且有藍色的像是冷卻劑的東西流出來。
當下我們不以為意就直接開回家
但是在橋上跟快到家的時候看到黑煙從前面的引擎內冒出來...
由於當時警察有來
我們並沒有跟後面的駕駛要保險資訊。
隔天我打電話去高速公路警察的辦公室詢問
他們說其實馬上可以去任何一家高速公路警察局拿取報告的第一頁
上面就有每一台車的資訊與保險資料
於是當天就到舊金山的高速公路警察局拿取。
打電話去後面那台車的保險公司
對方給我們一個負責人聯繫
在我交涉了幾次並告知我們車子的狀況之後
對方便請我們可以自己把車開到他們合作的附近的修車公司
同時會提供我們一台租的汽車。
我本來有點擔心可能引擎冷卻劑流光了
不知道開不開的到。
不過因為對方說如果要叫拖車可能要多等好幾天
便挑選了一家距離家裡只有不到一英里的修車公司
就決定自己開去。
但是短短十分鐘不到的車程
汽車引擎便一路升溫到過半
還滿可怕的。
當場修車公司提供了修理評估單之後
告訴我們大約三個星期可以修好
我們就前往旁邊的合作的租車公司
由對方保險公司付費提供一台車讓我們暫時可以開。
不過才兩個星期不到
對方保險公司就打電話來說由於修理費用過高
要 Totaled 這台車...
Totaled 的意思就是
修理費用超過汽車現在的價值
於是保險公司最高就付到汽車的現值
你可以選擇拿到汽車現值再高一點點 (通常是加上稅金) 的價錢
把車給他們;
或是拿稍微低一點的費用,可以自己留下這台車,不過就要自己想辦法去修。
通常除非有認識的修車廠或是對這方面很了解
不然選擇直接把車給保險公司是比較省事的做法。
於是我們便在五月初過戶給保險公司
並還了租車之後就開始過沒車的生活了 XD
不過五月陸續開始看並試駕之後
鎖定想買的新車之後
我就詢問幾乎整個北加州每一家車廠的 Dealers
最後還是決定跟舊金山的 dealers 訂車
終於在八月底拿到從德國原廠訂的 2020 年的新車了
下一篇再來分享這個訂車的過程~
車禍沒報警各自離開 在 鍾易仲 鳳山少年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假車禍真詐財,真實案例】
🔥您應該分享本文給朋友🔥
前天,拜訪過程中遇到一位民眾,說他騎車在上班途中與另外一台機車發生碰撞,對方態度很客氣,說他趕著上班,而且看雙方都沒有受傷,車子也只是輕微擦痕,就提議雙方是不是就不追究了?民眾認為,車子確實這點擦痕也沒什麼大不了,想說算了,沒跟對方留下任何資訊,就騎著車離開了。
不到一個小時,民眾就接到派出所來電,警方表示有人指控他涉嫌肇事逃逸,還導致受害人手臂擦傷,希望配合到派出所製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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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假車禍然後斂取賠償金,並非近年來才有,過去多以製造人車碰撞導致受傷為由,現在則是以肇事逃逸為由居多,而肇事逃逸往往因為當事人以為「沒有怎麼樣」,或者因為雙方沒有受傷,當下也就沒有報警,就各自離開。其實,這些狀況對自身權益都潛在極大地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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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發生時您應該怎麼做?
記得!無論雙方有無受傷,您應該「主動、親自」通知警方到場,並且等待警方或者救護人員抵達現場,若您與對方不幸走上法院,至少這時還有「自首」的適用,這部分可以減輕刑責。若基於種種原因必須非離開現場不可,請雙方當事人立馬以空白紙張寫下和解書決定後續如何處理,若當下無紙筆,則可用手機錄下當場協調過程或找尋旁人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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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教室:認識肇事逃逸
所謂肇事,就是指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有無過失、誰撞誰,只要「事故的發生」跟「行為人交通參與活動」兩者有關聯,就符合「肇事」的定義。而刑法肇事逃逸罪構成要件須有發生人員死、傷而逃逸的事實,無論傷勢輕或重都該當傷的要件(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若無發生人員死、傷而逃逸者,只會構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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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遏止假車禍真斂財歪風,易仲建議警方針對交通意外事故當事人應建立數位化作業加強橫向聯繫,不僅不要成了那些「職業被害者」的加害工具,也遏止這類人一而再再而三玩弄此道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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