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牌註銷罰款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車牌註銷罰款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車牌註銷罰款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車牌註銷罰款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52的網紅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Hi,今天星期一,是不是很想哭 小編也是( ´༎ຶㅂ༎ຶ`) 今天來跟大家講講很常忘記的冷門法規 ━ 你們知道交通法規違規,不是繳完罰單就沒事了嗎?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有規定,某些違規行為除了要被開罰單繳錢,還要被記(違規)點! ▼那記點要幹嘛呢? 在一定時間內累積到一定的點數,可以兌...

  • 車牌註銷罰款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1-02 02:42:09
    有 9 人按讚

    Hi,今天星期一,是不是很想哭
    小編也是( ´༎ຶㅂ༎ຶ`)
    今天來跟大家講講很常忘記的冷門法規



    你們知道交通法規違規,不是繳完罰單就沒事了嗎?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有規定,某些違規行為除了要被開罰單繳錢,還要被記(違規)點!

    ▼那記點要幹嘛呢?
    在一定時間內累積到一定的點數,可以兌換的不是贈品,而是 #吊扣駕照,嚴重的話還會被 #吊銷駕照 喔!
    像是紅燈右轉就會被扣三點,所以如果你半年內紅燈右轉被抓到2次,你就要被吊扣駕照一個月,如果你沒有在30天內去監理所繳交你的駕照+參加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那就會變成 #吊扣駕照2個月,如果還是沒去,就可能會被 #吊銷駕照喔~
    詳細的規定就請大家往下滑法條,或是滑一下圖片囉☺️

    ——————————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除依原條款處罰鍰外,並予記點:
     一、有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四十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一款至第三款、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或第六十條第二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一點。
     二、有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二點。
     三、有第四十三條、第五十三條或第五十三條之一情形之一者,各記違規點數三點。
    依前項各條款,已受吊扣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者,不予記點。
    汽車駕駛人在六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六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個月;一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違反第一項各款所列條款之一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5條
    汽車所有人、駕駛人違反本條例,經主管機關裁決書送達後逾三十日之不變期間未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或其訴訟經法院裁判確定,而不繳納罰鍰或不繳送汽車牌照、駕駛執照者,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經處分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由公路主管機關逕行註銷。
     二、經處分吊扣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按其吊扣期間加倍處分;仍不依限期繳送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吊銷其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
     三、罰鍰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
    於九十五年六月三十日前,十年內,汽車所有人、駕駛人因違反前項三款款修正前罰鍰不繳納,經易處吊銷汽車牌照或駕駛執照者,得於五年內繳清罰款後,申請核發。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記點 #罰單 #紅單 #駕照 #吊扣 #吊銷 #交通法規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ttps://lin.ee/EjL45sq

  • 車牌註銷罰款 在 經濟日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2-04 12:30:00
    有 200 人按讚


    一警員為達成績效,捏造劉姓司機駕駛曳引車未繫安全帶,並自開紅單、自繳罰款。但因罰單上的曳引車牌早已註銷,司機為此收到近六千元罰單,經申訴後揭發此事...

    #績效 #罰單 #交通違規

  • 車牌註銷罰款 在 老車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3-10-24 01:43:29
    有 150 人按讚


    下文為報到處,給人看的連署書的說明文,也開放一般民眾填寫,所以很淺白:

    《說 明》
    在台灣,如果車輛辦報廢或車牌遭監理單位註銷,便不能再復牌,現在的老車族便遇到這樣的窘境,老車族想復牌繳稅,沒有管道,而且這些無牌車違規上路,不但會被罰款,還會扣車銷毀,怎麼會有這麼兇悍的法令?

    政府又憑什麼重複處罰呢?此罰責的時空背景是在多年前,反共抗俄的年代,台灣為了灣扶植國內車廠,以政策優先,犧牲百姓權益,目的只有一個,強逼百姓跟國內車廠買車,這種不合時宜的法令也該走入歷史了吧?還需要讓百姓再一直犧牲下去嗎?

    如今,物換星移,已經不需要解救大陸同胞了,數十年來讓國內車廠賺得夠多了吧?這些車是老祖先留下的私人財產,我們就是還想要使用啊!如果復牌目前不可能,至少無牌車上路遭扣,罰款繳清,經查非贓車,也應當把車還給當事人吧?車子只是無牌不是無主,

    政府為了維護財團利益,對百姓微罪重懲,只因無牌上路就強扣人民財產,如果您也認為不合理,請簽署這份連署書!

    本連署書僅為民意反映,無責任與義務,併公告知悉。

    https://docs.google.com/…/0B6MkM5PNLPsodzE3eTdLVDNoVlk/edit…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