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車位出租合約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車位出租合約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車位出租合約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corpionden (sleep)看板PttLifeLaw標題[租賃] 可否幫我檢視一下合約...




小弟要將家裡的車位出租,合約擬好後還是會怕怕的

可否請版友幫我檢視一下,若違反板規小弟自刪

感恩...^^




車位租賃契約

立車位租賃契約人甲方   ; 乙方  

茲經雙方同意訂立本租賃契約如下:

壹、甲方將座落於 OO 市 XX 街 OO號 XX 樓 車位一個租于乙方使用。

貳、租賃日期自民國 99年 1月1日起,至民國 99年 12月31日止,為期一年。
屆時如甲方願意繼續出租,乙方有優先承租權,惟須另定契約書面。

參、若租賃期限即將屆滿,甲方如欲將車位收回自用,則應於租期屆滿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肆、若乙方不再承租,則應於租期屆滿一個月前通知對方。

伍、租金議定每月新台幣 OOXX 元整 ,並於每月的十五日前給匯入指定帳戶(OO銀行、
帳號OOXXOOXX)。續租則另行訂約。

陸、在租賃期間內,若產權發生糾紛事宜,概由甲方負責,如乙方因而遭受損害,甲方應
負賠償之責。

柒、租賃期間房屋稅捐均由甲方繳納。公共用水、電亦同。

捌、租賃車位僅供停車使用,不負保管責任,並不得供非停車之任何使用。

玖、乙方不得將租賃停車位之一部分或全部轉租、分租、出租或以其他方法變相由他人使
用。

壹拾、乙方應妥善管理使用租賃物,並應配合遵守大廈管理規約與車位使用規範,並應依
本停車場相關單位所訂立之停車位管理辦法使用本件租賃停車位。如違反此項事務
,應負賠償之責。

壹拾壹、乙方違反使用租賃物之限制,任何約定,或延遲交付租金,或有其它違約情事時
皆視同乙方違約,甲方得隨時終止租約。

壹拾貳、租賃期滿或乙方違反本契約經甲方通知終止契約時,乙方應即無條件騰空車位並
交還租賃車位於甲方,不得藉故拖延。如有違反,乙方應自租賃期滿或終止契約
之日起至騰空車位交還租賃標的物與甲方接管之日止。按日支付甲方按所約定租
金之參倍(三百元/日)計算之違約金與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壹拾參、乙方騰空停車位時,如有遺留物未清者,視為放棄,任由甲方處理,甲方代為處
理之費用得另向乙方求償。

壹拾肆、本契約書共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人(甲方):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立契約書人(乙方):
身分證字號:
住 址:
電 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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