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超過五年 既往症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超過五年 既往症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wangseja (閣樓上的王子)看板Gossiping標題[新聞] 自覺症非既往症 保險公司拒...
自覺症非既往症 保險公司拒賠敗訴(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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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醫生表示身體不舒服,但並未進一步確診,是否就屬於既往症?若投保時未告知,保險
公司可拒賠嗎?去(2014)年嘉義一名沈姓男子因心血管疾病、糖尿病、高血壓等住院治
療,事後向台灣人壽申請終身醫療險8萬元理賠,但台壽認為沈男早有相關病史,但投保
時並未告知,因此拒賠並主張解除契約,沈男不服提告。
台壽於庭審時表示,沈男投保前已有檢查出高血壓的紀錄,且曾向醫師主訴「血糖值400
多,但沒有服藥」,但投保時對於要保書詢問「過去兩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
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
治療、診療或用藥?1.高血壓、……、9.糖尿病」,均勾選否,已違反告知義務,除此次
醫療費用不賠外,由於契約成立尚未超過2年,要求依保險法64條解除契約。
法官審理後認為,依主治醫師意見,沈男雖有2次血壓超過標準值紀錄,但一般來說,高
血壓診斷須在靜止狀態,連續測量三次均超標,才能認定為高血壓,但沈男並未接受此測
試,因此無法確定是否患有高血壓。
至於沈男雖曾主訴血糖值超標,但經醫師抽血檢測後,當下並未達到糖尿病標準,由此可
認定沈男投保時,尚未確診罹患高血壓及糖尿病,並無違反告知事項,因此判台壽敗訴,
契約仍有效,並須賠付8萬元保險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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