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買課程退費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買課程退費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買課程退費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Magic0325 (滾阿滾阿~)看板consumer標題[心得] 瘦身美容課程成功退費經驗分享...

買課程退費 在 阿敏的韓文札記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24 02:48:23

《三級課程 心動出擊》 終於終於,讓大家敲碗到不行(碗幾乎要破了)的三級線上直播課程開放報名囉! (目前只先開放報名上冊課程唷!上冊課程結束後會再讓大家報名中冊及下冊) 通過韓檢二級,馬上想往三級挑戰的你, 徘徊在初中級巨大鴻溝中,在茫茫韓文海中看不到一絲光明的你, 還有已經有一點韓文基礎,但想看懂...



前言:

雖然這不是直接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 但由於女友不黯與人爭論

所以幾乎是由我全權代理 有非常多的心得 事情過了兩週

最近終於告了個段落 雖然我 po 的文章沒有得到什麼回應

但此版的文章甚至是版友給了我莫大的幫助與鼓勵

所以想將這次的經驗分享給各位版友 希望對未來遇到類似糾紛的版友 有所助益

僅將可能對版友有用的部份分享 其他的流水帳爭論過程就不多加贅述


事情經過:

女友於市區閒晃時,在一間鐘錶店前被推銷員給攔下,邀請上了二樓的瘦身美容中心

當然就是進行推銷、介紹課程啦~ 女友在一時衝動、被慫恿的情況下

刷了一共 NT49000 的美容瘦身課程 一共五門各30堂

當時業者的說法是「購買課程贈送產品」,也拿出了一張定型化契約書要求簽名

同時也拿出一張產品清單(上頭含有各產品價目)

業者很豪邁的在上面用螢光筆註記會附帶的產品 也將所有贈送產品拿出給女友稍稍過目

便收回倉庫 再要求女友在下方「本人同意領用並拆封使用」的地方簽字

也在當天消費了一堂美容課程


事發後第一天:

信心滿滿的根據衛生局「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九條及第十條前往要求退費,但業者改口聲稱是「購買產品送課程」

多數產品已經開封,無法退貨,且都是非常誇張的大包裝產品

「最小單位」的立足點不存在,已開封產品總金額高達 NT46000

業者僅同意退費一半 課程也減少一半 我不願接受 談判破裂

關於協商: 無論什麼樣的協商過程,都請進行錄音

雖然我不清楚這能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但錄了總比沒錄好


事發後第三天:

寄出存證信函 略為描述事情經過 聲明要求解約

※關於存證信函:很容易查到的資訊我就不多加贅述

1. 要特別注意 要以「雙掛號」方式寄出 才不會過得很膽顫心驚

(當時郵局只有問要普通還是限時 但後來想到有寫一張回函貼紙

所以自己猜測是雙掛號)

就我查到的,回執聯會以「平信」的方式寄回(至今我還沒收到...)

2. 七天內的期限用什麼日期作為判定?

我在版上查到的是,郵件送達的那天為準(送達日期,非對方收件日期)

但我問了消保官說的卻是郵戳日期為準,目前我還不太清楚以什麼為準

3. 一定要附件消保官或消基會?

不用緊張,沒有一定要,基本上存證信函本身就有法律效益


事發後第七天:

發現這次購買過程根本就是訪問買賣,根據消保法第19條,主動要求業者

「全額退費」!!同時也依據消保法實施細則第17條聲明沒有將商品還原之必要性

限時下午五點前給予是否退費的答覆 否則將直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談判再度破裂 當晚線上提出「申訴」 (※非申請調解)

※關於線上申訴:線上申訴系統有兩個可以點

一個是提出申訴 一個是申請調解 問過消保官 請直接點提出申訴

消費糾紛申訴流程沒有什麼一定的過程 沒有規定一定要先向消基會申請調解之類的

你要直接上法院提出告訴 應該也是可以的

只是這種案件 我只有在這個版找到一篇上法院的(#14b6SH9p) 連Google都找不到 XD

還有線上申訴的進度可以參考參考就好 因為我有看到「未來進度」

明明當天假設是 1/20 卻有看到 1/21的進度 可能是預定進度吧...@@"

※關於訪問買賣:我在本版找到一篇非常受用的訪問買賣文章(#1CIdOVEA

請直接參考 重複的部份我就不多加贅述 但後來發現唯一比較有所出入的

就是下述事發第十天詢問消保官的結果 主張商品不必還原的爭議點

另外,業者非常清楚自己是訪問買賣 所以他也懂哪邊是你可能會被唬到的癥結點

將(#1CIdOVEA)都看過後 應該就不會被牽著走了

Ps.業者真的很愛說「我們是有店面的」 所以不是訪問買賣 很顯然這是強詞奪理


事發後第九天:

業者主動聯絡表示收到縣政府信函,要求協商。

但過程中仍然不承認此為訪問買賣 業者表示自己也聯絡過某消保官

消保官告知非訪問買賣 業者主張僅扣除一次消費金額 NT1800

其餘部份全額退還 我要求再思考思考 明天再給予答覆

※關於消保官:

要聯絡消保官,一律直接撥打 1950 即可 會自動轉到所在縣市政府消保相關單位

中華電信手機直撥我查到的費率是 0.05元/s 不貴 別害怕

1950的雖然沒有想像中那麼專業 但他們讓我感受到是樂於為消費者解決問題的

並不會太官腔 也不難撥進去 值得一推 這次事件我大概撥了四次之多吧

※關於政府信函:

業者和消費者都會收到一份,但我還沒看到過,內容不清楚。


事發後第十天:

我聯絡她不小心說出的某消保官,消保官表示這絕對是訪問買賣。

但假設是「購買產品送課程」,因為已經被開封使用

這的確會有要將產品還原的問題,並不適用實施細則第17條

但若是「購買課程送產品」,全額退費沒有問題(以上這兩句為我個人理解的意思)

所以回過頭來 到底是「購買課程送產品」還是「購買產品送課程」會成為一個爭議點

接著我聯絡業者 聲明我有聯絡某消保官 避重就輕表示消保官說這是訪問買賣沒錯

要求降低扣款金額 最後以扣款 NT1200 達成協議

當晚原金額全額刷退 再付現金 NT1200 暫時解決這一次消費糾紛事件!!

為什麼說是暫時呢? 因為我還沒等到刷退入帳


總結:

1. 遇上這種事,我非常明白這會令人相當急躁和煩惱(我因此失眠兩天 = =")

但請冷靜的面對,心一急,就正中業者下懷,存證信函七天內先寄出(先嚇嚇他!)

再來慢慢想辦法就好,別落入敵營心理圈套

非必要 不要主動聯絡業者 否則氣勢就低一截 協商條件就差了

錢在他那 你不見得會比他急 弄大了 他的損失不會比你少

2. 關於訪問買賣,業者會聲稱這樣他們不就平白的損失那些產品?

我提供一個說法給各位參考:

「既然你們選擇把店面設在租金相對便宜的二樓,

那勢必得用訪問買賣的行銷手法來增加業績 一旦選擇這樣的行銷手段

就該承擔它背後存在的風險 倘若今天「訪問」到一個 願意使用的客人

那就是賺 訪問到一個七天內想要退貨的客人 那也得認賠

總不能冒了風險 卻不願承擔後果吧?

這也是對那些把店面設在一樓同業的公平原則吧!」

3.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 遵照法律要求退費並不可恥 Do It !

可恥的是那些隱瞞重要交易資訊 欺騙消費者的業者 有些東西 不需要妥協

既然要談判 功課做足 臉皮夠厚 透過電話用力的談!

(例如敝人見面就很難跟人家大聲)

4. 規定都是死的 但人是活的



最後再次感謝這個版!希望大家都能退貨順利

不要讓有不良居心的業者得逞了!


版主!!M我~M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1.97.219
lifeofenjoy:辛苦啦...很有參考價值 ^^ 02/03 09:57
cicada0802:最近很多賣bio-Lydia的美容店很猖獗在拉人 大家小心 02/03 12:16
sggs:幫m 02/03 17:22
Magic0325:謝版主!XD 02/03 17:35
wei0421:推!!!很實用! 02/03 21:09
wentine0724:恭喜恭喜~ 也謝謝分享 02/04 12:55
depravity:民95 已到達時發生效力 02/04 16:12
depravity:伸速流程有依定過程的要先申訴才能調解(二次申訴可略) 02/04 16:13
depravity:直接選調解 在北市 你收到的公文還會附上一章流程圖給妳 02/04 16:14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