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責任津貼是什麼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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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有話好說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8:11:31

#精華整理》大法官: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司法院 20 日公布 #大法官 釋字第 807 號,宣告 #勞基法 第 49 條第 1 項「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反憲法保障「性別平等」的意旨,自解釋公布日起 #失其效力。​ ​ 不過女性夜間工作的條文除了涉及性別平等,也是許多 #勞權 措施的來源,如...

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Albee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5-30 08:25:28

今天的我! 情緒很滿! 從下午1點出門過後, 就沒停下來, 先是房屋簽約 , 再來回店裡大掃除, Hygge夥伴掃的特別認真那種, 每個人內褲都汗濕了! (我猜啦 因為我很濕🤣) 然後一連掃了四個多小時, 緊接著跟夥伴開會跟佈達, 關於疫情當下我們能做什麼 ? 該做什麼? 如何保護每一位顧客及夥伴,...

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吳文遠 Avery Ng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3-03 02:15:14

林鄭抗疫無力施政無能 財政預算救市不救人可恥 設立失業援助金 全民派錢一萬 《財政預算案》即將公佈,財爺陳茂波不斷呷窮,一早打開口牌說今年赤字高達3000億元,要「睇餸食飯」,重申政府財政資源有限,施政措施要分優次。政府的優次是什麼呢?一方面,林鄭政府封區措施顛三倒四,擾民極甚,成效全無,導致市面...

  • 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哈母太忙:享受生活二三事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6 23: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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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媽的40萬是不是你的40萬?💰

    這兩天看到一則新聞覺得蠻值得辯論的、啊不對是理性討論啦哈哈😳~一個女學生指控父母不願意為她出40萬的學費,在社群發了「一個學費看清父母」的文章,話題立刻炸開,不曉得各位父母覺得呢?

    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遙望當年我也是一出社會就輸在起跑點的學貸苦青年,除了學貸當時還多貸了每個學期微薄幾千元的生活津貼,一畢業肩上就揹負約莫50多萬的貸款,說實話,還的過程相當辛苦!甚至現在回想,當時出社會第一份工作扣掉勞健保約莫2萬3千五,在台北市工作、新北市租賃房屋的我,現在實在有點難以想像,但我覺得書是自己選擇要唸的,負債責任毫無懸念。

    那個時候媽媽已住進安養院,一個月需要3萬塊的費用,而弟弟妹妹都還在讀書、姐姐工作不穩定、爸爸不管事,關於媽媽我責無旁貸,現在想想真的不知道自己怎麼捱過來的?只記得50多萬的學貸真的還~超~久!當時除了正職,還默默地在餐飲業做了大夜班2年的時間,成長過程從17歲一路打工到出社會,所以我說,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

    但是我必須說,這些辛苦和負債都是不得已,而我也從未埋怨過父母。但如果我今天是故事中的女學生呢?

    我記得一個親戚的小孩上私立大學,每到開學就呼喊爸爸上繳學費和一學期的房屋租金,夯不啷噹就是至少10萬起跳的數目。好幾次那位爸爸總是拖到繳學費的最後一刻才現身~我曾經試圖問過:「為什麼你不自己助學貸款?」得到的是其它人的反對:他父母又不是沒在賺錢、為什麼要讓小孩子讀書還要欠債?養孩子天經地義,讓孩子負債的父母就是罪該萬死嗎?

    但如果問我的答案,仔細想想,自己也覺得很微妙。如果是我,在能力範圍裡一定也會努力讓孩子不負債,我雖不曾怨過父母,但經歷過卻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出社會就負債。我那智慧的母親在我高職畢業時曾對我說:「若妳不繼續升學是我的福氣,如果妳能繼續讀書是妳的福氣。」這句我真的記憶猶新,多年來也反覆咀嚼…我相信沒有一對父母會希望小孩子受苦,但如果父母自己本身就已經夠苦了,孩子又怎麼視若無睹呢?很多時候我想父母是身不由已,至少我認為我的母親真的已經盡力了!

    長大後才知道很多我們以為的理所當然,其實可能是父母使盡洪荒之力的付出。

    女學生在社群被罵翻了!我倒是毫不意外,想想如果是用這種情緒發出這樣文章的女學生,我真的不太能想像她是否真的懂得讀書的目的?或許這就是妳的父母不願意幫妳付學費的原因吧?也許妳不願讀書還有可能是他們眼裡的福氣,40萬拿來旅遊可能還嫌不夠用呢!

  • 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13 13: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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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將紓困5.0預算送到立法院,國民黨團詳閱預算書內容,只能用「傻眼」、「鬼混」形容。各部會送來的預算科目皆無細目,顯示部會編列紓困5.0預算相當急迫,內容簡短,完全不知道目的為何?要做甚麼事情。費鴻泰指出,既然是紓困預算,預算書必須寫出預估成效、紓困多少人、金額多少錢、期程多久,結果完全沒有,除了用「傻眼」、「鬼混」能用甚麼字來形容。例如9月23日蘇貞昌院長才要到立院進行紓困5.0預算專案報告並備詢,之後送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但是5倍券的部分在9月22日在官網上線進行數位綁定,10月5日進行紙本預約、8日開始領取紙本,相關預算都還沒有審查,行政院就在進行5倍券發放作業,合理嗎?國民黨團呼籲朝野各黨團,負起立法委員該有的責任,為民眾嚴格把關紓困5.0預算。

    總召費鴻泰舉例,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上週六一群人聚集在標準檢驗局二樓陽台走廊上,準備進行PCR檢測,國民黨團詢問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是否標準檢驗局有人染疫?或是員工家屬染疫?結果不是因為有人染疫而實施PCR採檢,而是為了進到全國各監所,監督受刑人包裝5倍券而準備。費鴻泰指出,國民黨團取得8月19日有關LINE對話顯示,標準檢驗局「從9月份到10月份,要辦理振興券包裝事宜,其他業務能不辦就不辦,會議也停開。」根據對話內容,國民黨團進一步查證了解,標準檢驗局同仁,將派到各監所監督受刑人包裝「蘇倍券」。費鴻泰質疑,9、10月標準驗驗局的員工,「不務正業」到各個監所監督包裝5倍券,萬一有廠商、企業送件檢驗,難道要拒收?停止檢驗?政府機關運作可以如此嗎?

    費鴻泰進一步指出,之前是台電員工前往監所監督5倍券,現在換成標準檢驗局員工,去之前做PCR檢驗、施打疫苗,那麼監所受刑人呢?有沒有拿到應有的酬勞?經濟部長王美花必須公開告訴國人,標準檢驗局同仁去監所監督5倍券,會不會影響正常業務?如果不會,那麼標準檢驗局的預算,國民黨團會適度予以刪減,因為標準檢驗局根本不需要這麼多人,也沒有這麼多業務;費鴻泰痛斥經濟部,為了蘇貞昌「蘇倍券」的面子,不務正業、荒廢本職。費鴻泰高度質疑,此刻台灣面臨Delta變種病毒入侵,在此嚴峻的時刻真的是振興的最好時機嗎?

    首席副書記長萬美玲表示,在這次紓困預算中發現,9月23日蘇貞昌院長才要到立院進行紓困5.0預算專案報告並備詢,之後送財政委員會聯席審查,但是5倍券的部分在9月22日在官網上線,當天就可以進行數位綁定,10月5日進行紙本預約、8日開始領取紙本,國民黨團強烈質疑,相關預算都還沒有審查,行政院就在進行5倍券發放作業,合理嗎?萬美玲指出,去年3倍券發放行政成本高達22.56億元,這次5倍券也有20.78億元,其中系統營運、手續、保險費高達9.7億元,問題在於3倍券實施當時,已經編列了10.6億元建構該系統,現在同樣是發放消費券、發放方式相同、發放對象也相同,為何還要再花9.7億元?國人絕對無法接受行政院如此亂花公帑!

    萬美玲指出,防疫相關系統開放民眾使用以來,不是當機就是塞車,所謂的「資訊大國」變成「當機大國」,各部會仍舊推出如「藝Fun券」、「農遊券」、「動滋券」、「客庄券」,民眾仍舊記憶猶新,只要上網登記,不是遇到塞車,就是拿不到驗證碼,行政院不是有個AI政委唐鳳嗎?到底誰在檢核數位成效?如果這5倍券數位綁定再當機,唐鳳會負責嗎?

    萬美玲表示,關於防疫照顧假津貼,國民黨團在上周召開記者會時,提醒教育部必須注意,但到目前為止,學校一旦實施預防性停課時,家長只能請無薪的防疫照顧假,教育部在111年度公務預算或是紓困特別預算中,完全沒有編列防疫照顧假津貼預算,國民黨團強烈要求行政院、教育部,面對預防性停課學校越來越多,請假的家長也越來越多,必須盡快提出相關預算。萬美玲進一步指出,國民黨團也針對防疫照顧假無津貼的漏洞,提出《紓困及振興特別條例》第3條之一修正草案:「公務員或勞工若有照顧12歲以下子女之需求,得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及行政機關不得拒絕、亦不得視為曠職、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申請防疫照顧假致影響勞工生計及雇主營運等情形者,政府應發放生活津貼或扶助」,國民黨團呼籲朝野各黨團支持此項修法,減輕家長和雇主的負擔。

    關於簡訊實聯制部分,今年5月19日至9月6日為止,已經發送9億1,700萬5,345則,NCC在紓困3.0編列9億元預算,國民黨團發現該預算浮編,刪減5億元,到今年7月底為止,NCC撥付國內5家電訊業者2,499萬7,588元簡訊費,換言之,從原本每則0.1元的簡訊費,降為每則0.013元。萬美玲質疑,上周桃園附科農工發生2起染疫事件,結果NCC把桃園地區有關係、沒關係的人,狂發110萬則簡訊,亂槍打鳥、製造恐慌性群聚篩檢PCR、連精準疫調都做不到,難道是NCC在消耗預算?國民黨團呼籲朝野各黨團,負起立法委員該有的責任,為民眾嚴格把關相關預算。

    副書記長洪孟楷表示,雖然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將疫情降為2級警戒,但是面對來勢洶洶的Delta變種病毒,以及國人疫苗施打覆蓋率嚴重不足,觀光旅遊、飯店旅宿業叫苦連天,端午連假業績已經泡湯了,賺不到國旅拚經濟的機會,眼看下周即將到來中秋連假,看來是無法期待。洪孟楷痛批蔡政府,沒有辦法有效提供防疫安全環境,給國人出遊的信心;因此,三問民進黨政府:
    第一、紓困不能大小眼,交通部在8月份針對計程車和遊覽車業者,延長一個月的紓困方案,但是對於客運業者並沒有給予相關紓困方案,難道客運業者所受到衝擊,比計程車和遊覽車業者小嗎?倘若中秋連假無返鄉人潮,無疑是雪上加霜,民進黨政府、交通部有沒有解決業者的需求?

    第二、長輩、媒體記者以及相關施打過第一劑莫德納疫苗的國人,甚麼時候可以施打第二劑?6月份長輩們遵照疫情指揮中心的指示,施打第一劑莫德納疫苗,28天就必須施打第二劑,現在已經超過10周了,第二劑莫德納在哪裡?請蔡政府明白地告訴國人,第二劑莫德納甚麼時候可以到貨?何時可以施打到第二劑?是否還具有保護力?請蔡政府將真實數據告訴國人。

    第三、鄰近韓國派出官員到美國催貨,將到貨701萬劑,今天到貨139萬劑莫德納、342萬劑BNT一次送到。洪孟楷質問蔡政府,不是好想贏韓國嗎?蔡政府看到鄰近的韓國,為了疫苗官員親自前往美國催貨,民進黨政府去年10月告訴國人已經購買莫德納疫苗,為什麼到現在第二劑遲遲未能施打?

  • 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公視有話好說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26 18: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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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華整理》大法官:限制女性夜間工作違憲!​
    司法院 20 日公布 #大法官 釋字第 807 號,宣告 #勞基法 第 49 條第 1 項「限制女性勞工夜間工作」違反憲法保障「性別平等」的意旨,自解釋公布日起 #失其效力。​

    不過女性夜間工作的條文除了涉及性別平等,也是許多 #勞權 措施的來源,如女性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得以夜間工作,雇主須依法提供安全衛生保障,與交通、住宿等安排。有工會就擔心,女性勞工失去這個保護傘,#夜間津貼 恐被取消,也不能再跟公司報帳計程車費,呼籲勞動部儘快修法補救。​

    針對釋字 807 號帶來的變革,有話邀請律師 #李晏榕、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 #陳淑綸 分析大法官的意旨與未來的修法方向。​

    👩 如何評價釋字 807?​

    釋字公佈記者會上,有媒體追問勞基法第 49 條第 1 項失效後,「對於夜間勞動者的保護剩下什麼?」大法官 #書記處長 許辰舟表示,女性還是能以 #健康 或其他正當理由拒絕夜間工作,但 #妊娠 或 #哺乳 期間的女工可能不能再依原條文拒絕夜間工作。​

    陳淑綸示警,本號釋字的立即效果,是讓雇主即起可將女性員工排入 #大夜班。若女性勞動者想拒絕,還須自負相當的說明責任,負擔恐更加沉重。​

    李晏榕表示,大法官雖然論理邏輯正確,卻很沒有 #現實感。像理由書寫到「夜間工作與日常家務之雙重負擔,任何性別之勞工均可能有之」,所以賦予女性額外的勞動保障,極有可能加深性別 #刻板印象。但根據勞動部每年的調查,#家庭勞務 仍有七到八成由女性負擔。大法官的中性說詞,無助於理解婦女處境,反倒與平權的想像背道而馳。​

    陳淑綸也強調,勞基法的重點是課予雇主義務,保障勞工權益。本次被宣告失效的規範,是要求雇主達 #特定安全條件,才能安排女性夜間工作。若大法官真心在意平權,那正確的推導應該是擴大保障範圍──「無論男女或 #任一性別,只有在雇主達成特定條件下才能夜間工作」──而非讓原始對女性的保障立即失效。​

    👩 勞動部能如何修法?​

    李晏榕認為大法官解釋的弦外之音,就是將勞基法第 49 條的 #女工 改為 #勞工,讓夜間工作的保障不限於單一性別。​

    李晏榕發現,雖然釋憲聲請人原先主張的理由是「禁止女性夜間上班」侵害了資方的 #財產權 和 #營業自由,但大法官是從 #性別平等 角度宣告違憲。換句話說,「要求雇主保障夜間工作安全」並沒有合憲性的問題,有問題的是「僅讓女性」的夜間勞動獲得保障,因而違反性別平權。​

    陳淑綸持相同看法,認為修法方向,是讓勞基法第 49 條擴大成對「夜間工作者」的勞動保障,並由工會和勞資會議繼續擔任協商平台,共同討論 #宿舍、#接駁、#照明、#監視器 等安全衛生設施是否達到標準,進一步還能商討夜間津貼的可行性。他期望的是,只要雇主沒有擔負起一定的義務,就不得要求夜間工作,任何性別皆然。

    整理|郭凡傑、汪彥成
    設計|汪彥成

  • 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晴天林 SunnyLam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0-03-13 21:00:15

    #警暴 #包容 #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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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暴從未消失

    《都是你的錯》(警暴版) - 晴天林

    詞唱:晴天林

    都是你的錯 警方無做錯
    你還要警方跟他say sor 你真太傻
    都是你的錯 警方無做錯
    去投訴port我

    都是你的錯 警方冇做錯
    信投訴科幫手真心跟進真太傻
    都是你的錯 即管咒罵我
    月娥會幫我
    有了你包庇 可以放心

    用盾牌推倒班街坊記者
    只因我要去洩憤 你走得太近
    在那電光的一剎 好想減壓
    完全唔過分
    後腦用伸縮警棍打獲金
    邊個話我無血性 我出椒噴人
    其實我最勇敢 忠於打市民

    都是你的錯 警方冇做錯
    再嘈咁多拉番差館先再三折磨
    都是你的錯 警方冇做錯
    繼續唱歌囉

    都是你的錯 警方冇做錯
    我還有得加薪九億津貼好快樂
    都是你的錯 即管咒罵我
    謝sir會幫我
    有了你包庇 可以放心

    *
    全港 都需要包容
    誠忠加勇毅 做克警係最威

    就似是打war game般鬼上身
    只因我愛上了上班打市民
    橫掂我做什麼 都不需責任

    又發射TG高空打記者
    只因我要去洩憤 你走得太近
    若你是黑衫口罩 屈曲手骹
    無人能過問
    十發像膠指彈打穿你心
    請不要再惹我會開槍殺人
    其實我最勇敢 忠於打市民

  • 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簡舒培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6-10-14 18:46:34

    友善托育政策欺壓保母、為難父母
    預算執行差,餅作再大也吃不到

    舒培今天在民政部門質詢指出:社會局「友善托育補助」今年執行率僅有三成一,本市至少有六千餘人「有資格,領不到」,主要原因在於政策過多不必要的限制

    本市幼兒家長在養育子女上有「育兒津貼」和「托育補助」兩種福利,在育兒津貼方面有本市所辦理的「0-5歲台北市育兒津貼」及中央辦理之「0-2歲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申請數」兩種,市民依自身情況二擇一,每月皆補助2500元;當父母皆就業而有托育需求時,此時可請領中央辦理,每月3000元的「就業者家庭部份托育費用補助」,以及本市提供每月2500元的友善托育補助。

    今年迄今全市約有9596人已請領中央的托育補助,但是這些人當中僅有3447人享有市府的友善托育補助。正是因為社會局友善托育政策要求家長需送托已加入合作計畫的托嬰中心或證照保母,才能申請友善托育補助;但是市府因為在友善托育政策上不必要的限制,導致仍有許多托嬰中心和證照保母不願意加入市府的合作計畫

    那為什麼有托嬰中心和證照保母不願意加入合作計畫?

    第一,社會局不僅對日間托育費(10小時/每日)設下每月18000元上限,延托費用每1小時1000元,但最高收費不得超過每月19000元上限,因此發生保母托育11小時收19000元,12小時還是19000元的荒謬現象,到底是要保母半買半送降價以求,還是乾脆拒絕家長超過1小時的延托要求呢?

    第二,友善托育政策還限制了證照保母「收托自己的2名以上三親等(子女,內外孫子女,姪子女、外甥/女,內外曾孫子女)幼兒不能申請友善托育補助」。社會局苛刻的規定,保母陷入人倫及專業的兩難,也剝奪有資格的三等親家長的領取補助權利;一位合作保母向她陳情說:「自己的內外孫都需要托育,怎麼好意思只收一個?為了照顧他們,自己少了收入,孫子女的育兒津貼也不能領,市府不是欺壓保母,同時為難父母嗎?」

    而且社會局為了推動政策,社會局無所不用其極,今年取消不合作保母享有每兩年一次健康檢查補助及第三責任險補助,為了績效數字,寧願讓幼兒暴露在傳染風險中!

    因此舒培要求社會局,重新檢討托育費用管制是否有效,加時延托費用與總托育費用的關係是否合理,恢復三親等收托家長領取友善補助的權利,以及對合作捍衛合作的保母一體適用健檢及保險補助!

  • 責任津貼是什麼 在 鄭麗君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2-05-16 14:02:11

    鄭麗君:

    一、香港僑生被暴力架離事件

    部長請問您是否知道昨天有三位在台大、政大讀書的香港僑生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被保全人員強制驅離?有學生被拉扯脫離現場、還有學生整個人被抓起來摔到地上,這件事情你知道嗎?

    →香港財政司長目前正在訪台,昨天下午會晤賴幸媛,三名港籍學生為表達訴求,在香港經貿文化辦事處、誠品書店信義店連續兩個地點,都被保全人員以暴力拉扯、強制驅離,以暴力拉扯驅離。

    包括日前的文林苑抗議聲援行動,警察濫公權力,導致漣漪般保全人員也以為自己可以這樣暴力對待善良的學生和民眾。

    教育部知不知道昨天這些學生現在情況如何?有沒有去關心了解?我要譴責暴力,教育部在談學生受教權、就學權益之前,應先談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

    二、建教合作生相關問題
    1.建教合作制度幾年開始試辦實施?→58年
    2.現在建教生有多少人?→約三萬五千人
    a.過去十年就讀建教合作教育班的學生人數成長多少?→近兩萬
    b.過去十年建教合作機構家數成長多少?→一千三百多家
    3.當初實施建教合作目的為何?→建教合作實施辦法第一條:為求教育與國家建設配合發展
    4.建教合作制度是為了培養「技術人力」?還是「產業人才」?
    5.目前參與建教合作的事業單位,最多的是哪些產業類別?→依合作事業家數多寡為:美容科1347、餐飲管理科1090、商業經營科901、資料處理科340、流通管理科326
    6.在餐廳、超商接受實習培訓的建教生,部長你覺得他們未來會成為「技術人力」嗎?(若第三題回答「產業人才」,即改「產業人才」)
    7.部長知道這些學生之所以這麼辛苦地選擇唸建教合作班的原因為何嗎?
    8.這些建教生大多是為了學習一技之長而選擇念建教合作班,但不論是選擇參與哪種型態的實習,都至少有一年以上的時間是待在事業單位實習,可是部長,曾經在超商上過班的學生跟我說只要花兩天的時間,就可以學會超商95%以上的工作內容,還有在餐廳有需要花到一年以上的時間來學習端盤子打掃的「技術」嗎?
    9.這些學生待在事業單位學習不到技術,卻又因為大多時間待在事業單位,在校學習到的知識有限,導致學理知識、實務技術兩頭空,這樣有符合當初實施建教合作制度的目的嗎?對學生未來的職涯發展有幫助嗎?
    10.所以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是不是應該定期檢討合作的建教合作機構行業類別?像超商這種學不到什麼特別技術的行業類別,是不是應該取消?

    11.建教生除了為學習一技之長外,還有另外一大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大多來自於弱勢家庭,以為有生活津貼,可以減輕家裡負擔,而選擇唸建教合作班,結果到了實習單位,卻處處遭受不合理待遇,本席隨便說幾個案例給部長聽:(略)

    13.以上種種不合理的情況產生,除了惡質的事業單位有責任外,學校有沒有責任?假如發生類似的事情,學校應該要如何處理?
    14.跟學校申訴有用嗎?我再唸幾個案例給部長聽:(略)

    15.部長,以上這些案例,證明廠商和學校多為共犯,這些學校和惡質的人力仲介公司有何差別?假如把學生的權益保障,全部寄託於學校,你覺得有用嗎?假如真的有用,為什麼學生遇到問題,常常投訴無門?被各單位互踢皮球?往後再發生爭議,繼續透過學校與廠商協調,有用嗎?你認不認同應該建立一個正式的「建教生申訴審議會」,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6.上面這些案例,難道都不曾向學校申訴,請學校出面協調嗎?可結果就是我們看到的,學校和廠商是連成一線,一起對付全力不對等的學生,這樣你還要跟我說學校出面協調會有

    17.最後,請問部長,你求學的時候,朋友多不多?

    18.那你覺得有同儕的陪伴,學習效果是增加還是減少?

    19.那你是否認同,建教生在事業單位接受訓練的時候,也要有同儕陪伴,共同成長激勵?

    20.所以是不是應該要明訂建教合作機構每期輪調人數的下限?最少應該有幾人?


    結論:

    部長,上一屆「建教生權益保障法」差一點未能通過,就是因為少數幾個委員杯葛人數下限,那麼請你好好跟你們的黨籍立委好好溝通,讓確實對建教生有利的法案趕快通過,不然三萬五千的建教生將因為你們的怠惰,持續處在水生火熱之中,這樣你對得起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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