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負時數違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負時數違法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負時數違法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rejoice0112 (ice )看板LAW標題[問題] 負時數賠錢時間Mon May 11 ...

負時數違法 在 樂擎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2 05:07:14

想家 可家好遠 好遠,好遠..。 _ 以前覺得酒好酷啊 記得國中時出過一款叫做「啤兒綠茶」的飲料,號稱含酒,但因比例不高還是一般飲料 班上一堆人跑去買來嘗鮮,可以理直氣壯的故意氣給老師看 後來高中時,只要幫誰慶18歲生日,就會故意嘲笑那些還在17歲的 . 「哈哈,你還不能喝,小孩子」 ....



請教律師大大們 欲跟公司抗辯負時數賠錢違法,目前找到以下這篇
另想請教如果公司方堅持扣我薪水賠錢是到勞工局申訴嗎?


【勞動視野協會之諮詢法律意見如下】

一、在工資給付是勞動契約之主給付義務,雇主不得片面以減少工時為由變相減少工資給付

一)
勞動契約法律性質上為僱傭契約,遇有爭議時,如勞工相關特別法規均未規定,就回到民法僱傭章節之規定適用法律。民法第482條規定:「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也就是說,僱傭契約的重點在於勞工為雇主提供勞務,雇主給付工資,工資給付既然是契約的必要之點,雇主自然不能不經過勞工的同意單方面減少給付之數額。從您的問題中判斷,護理師和醫院已經有約定特定的上班時間,而醫院須給付工資給護理師,但醫院會因為病患人數多寡或其他情形,臨時請護理師不要到醫院提供勞務,此情況是雇ꔊD因為自己經濟上人力需求之考量而在未經護理師同意下,片面通知特定時段不必來上班,就等同於預示不受領護理師給付勞務,既然雇主(醫院)也就是受領勞務給付的債權人已經明確表示不必給付債務,勞工(護理師)自然沒有義務再就已經免除之部分補服勞務。但誠如前述,工資給付是勞動契約的必要之點,醫院不能片面減少,即便某些時段病患較少、人力需求較低而使雇主在經濟上所獲利益較低,亦不得將此經濟上不利益轉嫁於勞工,而以計算負時數之方式減少工資之給付。

(二) 在此情況下,您所任職的醫院要求護理師要記負時數,離職時要求護理師繳足負時數計算之薪水,和民法第487條的規定不符,您可以拒絕給付以負時數計算的薪水給醫院。

(三)
上述之狀況,類似於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2年度勞上字第23號判決之案例,該案中雇主片面調降生產日數,法院認為屬於「預示拒絕受領」勞工給付勞務,基於工資是勞資雙方於締約時合意約定,雇主不能片面減少之理由,雇主不能以縮減工時之方式按比例減少工資給付,如有短付情形,勞工得依約請求雇主給付短付之工資。(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2年度勞上字第23號判決意旨:「工資屬勞動契約之要素,亦為雇主關於勞動契約之主要給付義務,是工資於契約締結時經由勞雇雙方議定後,於契約履行之階段,雇主不得未經勞工同意即單方減少工資之給付或以縮短工時ꐊ坐閬﹛A變相減少工資之給付。又勞資關係中,勞工乃處於經濟上弱勢之一方,為保障勞工權益,自難以勞工受領雇主短付薪資後單純保持沉默,繼續工作,即推認勞工已默示同意雇主短付薪資。被上訴人主張依團體協約第37條第4項第2款之規定扣減上訴人之勞務報酬,依團體協約第3條之規定,應屬違反法律強制規定或禁止規定而無效。本件被上訴人自己調整生產日數,係已預示拒絕受領上訴人於被上訴人片面減少生產日服勞務,揆諸民法第482條、第487與團體協約第43條規定,上開減產核屬可歸責公司事由,致從業人員免除勞務之提供或其提供為不可能者,或為不完全提
供勞務者,不得不經勞工同意即片面縮減工時,並按比例減少工資;是上訴人自得請求被上訴人給付100年11、12月、101年1、2月不當扣款計3,7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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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yosuke: 要別人給你建議你得先講清楚你的「負時數」是什麼意思 05/11 10:01
不好意思,沒有先解釋負時數,M大幫我補充了,有他的補充才發現原來是護理界才有的陋習
maniaque: 負時數是醫界對於護理人員的常用手法 05/11 10:04
maniaque: 簡單一點講就是 先預支你的補休 (因為人力太多) 05/11 10:05
maniaque: 然後再加班補回來 05/11 10:06
maniaque: 但若因為當月沒班可以加,實際工時就衍生出一個不足數 05/11 10:06
maniaque: 然後又沒有特休可以抵扣,就變成要扣時數 05/11 10:08
maniaque: 而就好比醫師臨時請假停診,該班原本排的醫護人員就閒置 05/11 10:09
maniaque: 而補回的情況,就,就好比醫師一個診,看診到七點 05/11 10:10
謝謝M大幫我補充QQ
maniaque: 那門診護理師又不能五點就準時下班,此時就是加班 05/11 10:11
maniaque: 那個負時數就可以拿來補這個加班 05/11 10:11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0:12:01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0:13:17
KKyosuke: 原來如此 我親戚都是開刀房或病房護士 沒聽說這個.. 05/11 10:16
KKyosuke: 人力太多...嘖嘖 小醫院永遠只煩惱人力太少 05/11 10:17
KKyosuke: 其實就等於是強制無薪假的概念吧? 05/11 10:18
我也沒有要打官司拉,沒錢阿~只是想問說以這些法條站不站的住腳?
最近疫情的關係所以才這樣(負時數),我打去勞工局他們跟我說是要自己跟資方談~頗無奈,只跟我說資方不能預扣我薪水
KKyosuke: 這個是可以打 但是你一個人想打這種官司可能比較麻煩 05/11 10:33
KKyosuke: 先走勞工局可以 但是如果能串聯其他同樣遭遇的人打成集 05/11 10:33
KKyosuke: 體訴訟/申訴的話會方便得多 05/11 10:34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0:49:04
KKyosuke: 我只能說法律上有機會 但我不太相信你一個人去找醫院談 05/11 10:54
主要是我考慮離職,人事一定會要結清我的負時數算給我要賠多少(我大概算了一下應該要1萬多),我才會po文請教大家,不是無緣無故要跟醫院抗爭> <
KKyosuke: 能談出多好的結果... 05/11 10:54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1:05:42
bluedolphin: 對方也許是鑽漏洞啦 不過你都要離職了試試看也沒差 05/11 11:20
好喔 我試試看
SiaoBen1996: 負時數其實算是很多服務業的常態 05/11 11:55
SiaoBen1996: 沒生意就請你補休,加班就拿那些時數抵 05/11 11:55
SiaoBen1996: 結算時扣除特休就對薪水直接做增減 05/11 11:55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2:29:06
bluedolphin: 但是你如果還是繼續當護士的話 這個圈子其實沒有很大 05/11 13:02
bluedolphin: 我不知道會有多少影響 小道消息很常在各醫院診所 05/11 13:04
bluedolphin: 的人員中互相流傳 護理師應該也一樣吧? 05/11 13:04
maniaque: 你就多代別的同事幾個班,就補回來了(無誤) 05/11 13:06
maniaque: 你自己也知道,負時數產生時,你人並沒有在班,而是回去休 05/11 13:06
maniaque: 打卡紀錄就是這樣記載的... 05/11 13:10
maniaque: 要是你覺得負時數不合理,那...改成 "曠職四十小時如何?" 05/11 13:11
maniaque: 負時數本來就是最終是拿加班去抵銷 05/11 13:13
maniaque: 你不想付錢,就是去跟阿長講多排你幾次班,把時數抵銷掉 05/11 13:13
maniaque: 若你既不想加班,又不想付錢,我想唯一路就是 "算曠職吧" 05/11 13:14
maniaque: 不然你跟醫院拿了足額薪水,卻又沒有付相對勞務 05/11 13:14
maniaque: 我也不知道你要怎麼打算才能圓滿 05/11 13:15
我有嘗試去溝通~詢問上層我想轉調忙碌的單位避免負時數累積卻被回絕,溝通過了卻沒有好的結果,只簡單打發我說之後時數就會慢慢回正,我才覺得再這樣繼續累積下去很可怕,現在有幫忙其他單位業務可以抵時數但是每天只有3-4小時,單位每個人時數都負到爆沒法幫人上班大家都是搶著上班,上網爬文看到護理師出身的陳玉鳳律師的文章表示負時數違法不需賠錢等才想爭取一下,我的確沒有來上班可是不是我願意要放假的,當初有徵人我才來,結果卻這樣批放人員導致負時數爆炸,基層真的是最可憐,我是來賺錢的並不想放假啊(吶喊)
maniaque: 賴帳? 05/11 13:21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3:45:17
rejoice0112: http://i.imgur.com/qpFnge7.jpg 05/11 13:52
rejoice0112: 我沒有賴帳,右下角的勞基法也有寫不能讓勞工買時數 05/11 13:52
rejoice0112: ,我也盡量去爭取抵時數的業務了~一切真的很無奈 05/11 13:52
sindyevil: 護理師很缺,不至於會影響到日後工作,但是可以跟人資談 05/11 14:42
sindyevil: 看看,他們惡搞工時制度也不該讓勞工去背負企業經營風險 05/11 14:43
sindyevil: ,補休就目前勞基法給的定義是勞工有延長工時,但雙方協 05/11 14:44
sindyevil: 商就這加班時間轉換休息時間在日後使用,而資方不用支付 05/11 14:45
sindyevil: 這塊加班費用,勞方日後也可以就此請假而不計入出缺勤. 05/11 14:45
sindyevil: 當然,這種案子會因為各家醫院執行方式不同而有不同結果 05/11 14:46
sindyevil: ,有的醫院做得好,法院會放過,但有的醫院畫虎不成就會被 05/11 14:46
好 謝謝你的建議我試看看!
sindyevil: 違法而不需要賠償,所以可以試試看. 05/11 14:47
maniaque: 每天3-4小時,也算不少了....更何況護理人員印象中若要離 05/11 15:08
maniaque: 職,應該是要一個月甚至兩個月前提出,以利班表編排 05/11 15:08
maniaque: 負時數違法,但是"你接受了",不是嗎??? 05/11 15:09
maniaque: 反正若時間還有,就慢慢沖掉時數吧,律師是這樣說沒錯 05/11 15:10
我沒有寫清楚,雖然3-4小時但是僧多粥少...不可能每天都給我去做這些業務喔,所以負時數仍惡性循環還是不斷累積,我站在勞方立場 醫院強迫批休我,我不願意難不成裝沒聽到照樣去上班?這樣更奇怪ㄚ
maniaque: 但是....你打算走完整套訴訟嗎?? 還是問一下那位律師 05/11 15:11
nurse版有學姊成功不賠錢的案例,不需要請律師走到訴訟的,我會向其他大大們建議的先去人資「溝通」看看
maniaque: 願不願意無償幫妳們打官司??? (笑~~~) 05/11 15:11
sindyevil: 護理師離職提出還是要看他的任職時間而定,當然,如果可 05/11 15:14
sindyevil: 以勞資講好是好,但就怕一方拖著讓另一方無法到他處任職 05/11 15:14
sindyevil: ,且負時數的爭議點不只是這塊,可能會問為啥不減少相關 05/11 15:15
sindyevil: 人員晉用?這個原因很多,比如和病床人數比例問題,評鑑問 05/11 15:15
sindyevil: 題,或者其他衍生的枝枝節節,但這些都是醫院自己經營風 05/11 15:16
sindyevil: 險,不該轉嫁到醫護人員身上吧? 勞動法和其他法律不太 05/11 15:17
sindyevil: 相同是,其他民事勞動關係可能會把責任就契約內容攤出 05/11 15:17
謝謝你詳細的解釋QQ
sindyevil: 在勞務方,但勞動法規下的是有節制的. 05/11 15:18
sindyevil: 護理師工會和護理師公會是不一樣的, 公會色彩太重不一 05/11 15:19
sindyevil: 定會幫基層講話,且因為法規限制關係,對他們的發聲有多 05/11 15:20
sindyevil: 少會有抑制,但這都不該是做工的人該承擔的罪. 05/11 15:20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8:13:40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8:20:22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8:23:45
※ 編輯: rejoice0112 (180.204.52.124 臺灣), 05/11/2020 18:31:40
higger: 這種制度製造業不能學嗎? 05/11 19:02
sindyevil: 製造業還有個工廠法喔~醫療產業一開始是不適用勞基法的 05/11 20:03
leptoneta: 護理師有適用勞基法? 05/11 23:17
maniaque: 製造業就直接放無薪假了...... 05/12 09:14
maniaque: 護理人員會有負時數,主要還是因為護理人員是協助人員 05/12 09:14
maniaque: 沒有醫師開診,護理人員(如門診護理師)就 "沒事可做" 05/12 09:14
maniaque: 因為一個蘿蔔一個坑 05/12 09:15
maniaque: 不過,哪天AI 更強一點,連門診護理師都可能直接放機器人 05/12 09:15
maniaque: 因為,有走過門診的,應該知道很多門診護理師的工作是可以 05/12 09:16
maniaque: 被機器取代的(藥單,叫號,交代診單用途,到哪檢驗) 05/12 09:17
iscu: 與其取代護理師 先取代律師法官比較有意義 05/12 10:56
iscu: 當AI可以公正客觀的審判 就不需要有各種私心的人類來審理了 05/12 10:58
Hermess: 我倒是先希望有陪審團制度。現在法官心證比例太重 05/12 10:59
bluedolphin: 樓上說的我想到一堆反烏托邦作品都是以這種世界起始 05/12 10:59
bluedolphin: 樓樓上 05/12 11:00
JustSad: 法律面你可以積極爭取,實際面你最好想想板友提到的: 05/12 21:03
JustSad: 你損失的金錢值不值得因此跟院方或相關人員撕破臉? 05/12 21:03
JustSad: 事後狹路相逢或被放話造謠或針對,是不是能接受不後悔? 05/12 21:04
SiaoBen1996: 撕破臉對基層來說其實沒啥差 比較實際的點是花在調 05/12 23:38
SiaoBen1996: 解甚至法院的時間成本划不划算 05/12 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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