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補選?遞補? #議員遺缺該怎麼辦? 〕
六月六日,前任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投票以超過93萬張的驚人票數通過,使他成為台灣有紀錄以來第一位被成功罷免的直轄市長。
不過當晚更令人震撼的消息是高雄市議長許崑源意外身故,高雄市議會所空出的缺額將如何處理也引起了大眾的...
#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 #補選?遞補? #議員遺缺該怎麼辦? 〕
六月六日,前任高雄市長韓國瑜的罷免投票以超過93萬張的驚人票數通過,使他成為台灣有紀錄以來第一位被成功罷免的直轄市長。
不過當晚更令人震撼的消息是高雄市議長許崑源意外身故,高雄市議會所空出的缺額將如何處理也引起了大眾的討論。
▌議員遺缺怎麼處理
現今針對議員職務出現遺缺的時候,制度上分為三種處理方式:
1、最高票的落選人,俗稱落選頭來遞補。
2、進行補選。
3、不遞補也不補選,任其空缺。
▌遞補
使用遞補來補遺缺的處理方式規定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
條文提到「經法院判決當選無效確定者或當選人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之情形時,其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之高低順序遞補」。
也就是說當議員被宣判當選無效或是被褫奪公權時,由最高票的落選者遞補其議員職位。
最常見的情況是議員涉嫌賄選而被宣判當選無效定讞,便適用此規定。
▌補選
單一選區的選舉,例如區域立委或是縣市首長,如果遇到遺缺時,會採用補選的方式。(例如高雄市長的罷免案通過後將在8月15日舉行補選。)
不過在應選名額不只一個的議員選舉中,其實很少使用補選的制度。
《地方制度法》規定當議員辭職、去職或身故時,只有在缺額超過議會總名額3/10或是同一選區1/2以上的情況,才會辦理補選。
較有名的例子例如2004年高雄市因為議長賄選案,導致四十四名議員中有十七名被解職或辭職,總缺額超過三成而辦理議員補選。
▌任其空缺
由於補選門檻非常高,補選議員的情況並不多見,因此當議員並不符合遞補要件、遺缺名額又沒有達到足以補選的門檻時,便會採用任其空缺的方式,不補選也不遞補。
每次立委選舉過後便容易產生這樣的空缺。
例如今年立委選舉過後,諸如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桃園市議員萬美玲和魯明哲以及彰化縣議員陳秀寶都在成功轉戰立委後自動解職,但因為缺額皆未達標準,所以都沒有進行補選。
▌這次會如何處理?
由於許崑源議員是任內身故,而非違反《選罷法》相關規定,因此他的遺缺不會由落選頭的周玲妏遞補。
但其所屬的高雄市第八選區原有六席,少了一席後仍有五席議員,未達缺額一半的門檻;而高雄市議會總共六十六席議員,缺額也未達總數的三成,因此未達到補選門檻。
所以這次許崑源議員所留下的議員名額將會遇缺不補,任其空缺。
▌任其空缺合理嗎?
遇到上述這樣遇缺不補的狀況,其實值得思考規定是否合理?
贊成者會認為制度存在可以避免為了讓落選者遞補上而自行辭職的情況發生,多席次的議員選舉若要為了單一名額而舉辦補選也不太合適。(多席次的議員選舉不適合單一名額的補選)
不過那些議員名額不多的選區,有可能一位議員要服務多個行政區,各行政區的需求和狀況也都不盡相同。
遇到遇缺不補又沒辦法補選的情況時,可能會導致部分行政區缺乏發聲的管道,選民的權益不免會受到影響。
看完本週的政經八百政字標記後,你對於「任其空缺」的制度有什麼想法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轉發這篇文章,與更多朋友一起討論!
#政經八百 #政治 #高雄 #議員 #議長 #罷免 #台灣 #補選 #遞補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選罷法 #市長 #立委 #落選 #地方制度法 #制度 #選舉 #權益 #行政 #議會
議員罷免遞補 在 李姓中壢選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又是 #民進黨籍 #議員 #賄選 #棄保潛逃!阿1月要入獄結果到現在4月仍不見人影才發布通緝?!這樣程序沒問題嗎?檢警抓的回來嗎?且議員位置因判刑遭解職但仍由民進黨籍替補南部鄉親這樣盲挺綠色好嗎?>
前民進黨籍屏東縣議員潘淑真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不僅民事部分遭判當選無效確定遭解職,刑事部分則因賄選判刑2年6月確定,原訂今年1月入獄服刑,卻遲遲無故未到案,知情人士懷疑潘已潛逃出境,屏東地檢署已發布通緝。
潘淑真曾任屏東縣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集人,並且連續5屆當選縣議員,除了對選民服務周到,在屏東也相當關心農業議題,但涉嫌賄選確定後,該選區已由民進黨籍洪明江遞補上任。
除了潘淑真棄保潛逃,前麟洛鄉長蔡志和同樣在判刑確定後未到案執行,地方人士透露,人也早已出境,外界質疑相關防逃機制到底有無作用。
前屏議員潘淑真未到案執行 屏檢已發布通緝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408005635-260402
議員罷免遞補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天看到苗栗縣議會國民黨團書記長江村貴議員被苗栗地院判處9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的新聞,有朋友詢問這樣該選區會遞補議員嗎?答案是目前不會補,該選區這屆也不再會補。
簡單跟大家說明一下這個事件及議員席次出缺後的處理方式。苗栗地方法院昨日(2/23)依2個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判處縣議員江村貴應執行9年4個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80萬元沒收。
判決書指出,江村貴於民國105年間擔任頭屋鄉長期間與時任頭屋村長的彭正榮,共同基於職務上收受賄絡犯意聯絡,由彭正榮出面收受陳姓、林姓鄉民各50萬元,作為錄取頭屋鄉公所清潔隊員對價,每次人事紅包江村貴分得40萬元,彭正榮分得10萬元。
苗栗地院指出,法院審理時,江村貴否認收賄,辯稱是簽賭彩金,但同案被告彭正榮及2名行賄者均坦承不諱,且有帳戶交易明細等資料佐證。
法官審酌江村貴身為頭屋鄉長,罔顧選民付託,敗壞官箴,且在案件位居主導地位,情節較重,認其共同犯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8年,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4月,褫奪公權5年,犯罪所得80萬元沒收。
但因為全案尚未「判決確定」因此還未有解職的問題,故一審並不影響議員資格。但即便未來判決確定解職,第一選區不會再遞補議員,因為已無符合資格的人可補。
該選區(第一選區:苗栗市、公館鄉、頭屋鄉)在連續三位議員因賄選被解職後,遞補了三位候選人進議會,但第四順位之遞補候選人得票數已不到遞補門檻。其得票數低於該選區最低當選人得票數二分之一,故即便要補該選區也無人可補。
同時也跟大家聊聊其他議員出缺之狀況,地方制度法規範地方民意代表有辭職、去職或死亡者,其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均應補選。但其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時,不再補選。
因為很少會出現缺額達總名額十分之三以上的情況,故主動辭職的、選上立委的、被罷免的、或是去世的,多數時候都不會進行補選或遞補。除非是一些比較小的選區,較容易跨過二分之一的門檻,比如前陣子過世的徐欽鴻議員之選區只有兩席,但又因為其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故不再補選。
僅以本文為對議員席次變動有疑惑的朋友簡單解答。
議員罷免遞補 在 曾玟學 苗栗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明天就是罷免案的投票日了,面對罷免方不斷大軍壓境的遊行及大型晚會,黃捷團隊選擇在路口、在市政與議會行程,以及用車掃的方式,持續地面對鳳山鄉親,爭取市民朋友的支持,請大家2月6日一起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票。
不高雄在地的前輩及夥伴,更有從全台灣各地來聲援的朋友,輪班陪著黃捷在鳳山的各條大街小巷衝刺,我做上高鐵離開時,黃捷出發去進行最後一場的車掃,光是今天她就在戰車上站了超過八個小時,這幾個禮拜都是這樣強度的行程,看了實在令人不捨。
這樣一位連續獲得三次高督盟評鑑優秀議員,議會質詢次數、法案提案數、問政議題種類三項第一,在勞權、交通、青年、婦幼、環保、災防、動保、開放政府等議題上都不遺餘力持續努力的議員,是不是一位稱職的民意代表我想答案非常明確。
但在現行的罷免制度中,多席次選區的議員一旦被罷免,是不會進行遞補與補選的(除非現有席次少於二分之一),等於會硬生生少掉一位認真服務的議員。這對鳳山、對高雄都不是好事,而作為公民重要權利之一的罷免制度也將失去其本意,淪為發洩與報復的工具。
在車掃的過程中,比讚與倒讚的手勢就像雙方的暗號一般,雖然偶爾會遇到比倒讚的人,但有更多更多的鳳山市民跟我們熱情地揮手並比讚,令人非常感動,這個下午真的深刻感受到鳳山人對黃捷的溫暖與支持。
儘管這是一場嚴峻的挑戰,但相信在盡了最大的努力之後,鳳山人明天會做出最好的選擇,最後再次呼籲鳳山的市民朋友站出來,投下不同意罷免票,終止仇恨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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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 高雄市議員和團隊這陣子真的辛苦了,下午共同車掃的還有一路大力相挺的高雄小金剛許智傑委員、 賴瑞隆委員、 陳慧文 高雄市議員、林智鴻議員、 張漢忠議員、改變趁現在!邱俊憲議員,台灣基進的新聞部主任 張博洋講Hak啦。
以及 二〇四六 台灣 的夥伴 林穎孟 台北市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