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5🎥
優雅告別前 需有專業醫療諮商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主任楊君宜認為,如果家庭成員剛開始沒有概念,不適合一下子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要慢慢宣導,先從生死問題開始討論,之後再探索自己對臨終醫療照護的想法。
楊君宜以目前諮商經驗表示,病主法針對五種特定臨床條件,不難說明。而會討...
#20200405🎥
優雅告別前 需有專業醫療諮商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社會工作室主任楊君宜認為,如果家庭成員剛開始沒有概念,不適合一下子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要慢慢宣導,先從生死問題開始討論,之後再探索自己對臨終醫療照護的想法。
楊君宜以目前諮商經驗表示,病主法針對五種特定臨床條件,不難說明。而會討論病主法的人也都是對生命有思考過、規劃過的人,所以很好談。 「病主法是一個減少遺憾的法律,讓你早點規劃,為什麼要把它想得很負面呢,朝一個遠大的方向去看,它就是一個生命的規劃。」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姚建安表示,臨終的醫療決定非常困難,如果病人自己沒有事先規劃,把所有決定權留給家屬,不僅造成家屬莫大的壓力,也可能不合病人自己的意願。
姚建安說:「任何事都要規劃,尤其是對未來的醫療、未來的生命權。如果都規劃好財產要分給誰了,為什麼最後不對自己好一點?自己決定接受怎樣的治療?」 談到諮商經驗,姚建安笑說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來了一對父子,兩人個性都非常決斷,條理分明。這位父親一來就說:「如果我符合病主法的五種特定臨床條件,我不希望增加家人負擔。」兒子聽了之後也訝異,不知道原來父親的想法是這樣。
姚建安解釋,這種事情大家平時不會去談論,可能怕有禁忌。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醫療人員扮演媒介的角色,搭起父子間溝通的橋樑,讓他們進行一場有生命意義的對話也開啟家人間彼此的關心。
他談到,有一位漸凍人患者帶著太太和兒子來諮商,患者認為自己的身體已經不聽使喚,就連拿起印章蓋在決定書上的力氣都沒有了,任何生活瑣事都要別人幫忙,不只心力交瘁更覺得沒有了尊嚴。
距離必須用呼吸器維持生命的情況已十分迫近,做預立醫療決定在將來一定會用得到,這時對患者而言病主法的存在非常重要。雖然兒子表示全力支持父親,但是太太卻遲遲不能接受,一方面傷心難過,一方面擔心被婆家指責不願照顧丈夫。
姚建安勸說,在病主法的預立醫療決定中,太太只是見證人,預立醫療決定是意願人自己的意志,且白紙黑字由意願人和醫療單位共同承擔,責任不在太太。
共同決策、醫病雙方互相理解和配合,臨終決定不是表面所看到的那麼容易,也不只是個醫療問題,姚建安感慨這是社會和家庭問題的大結合,絕對比寫八點檔劇本還要困難。 「每個人都有對死亡的想像,但是等到實際要做生死決定真的太困難。」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楊秀儀說,病主法就是提供制度性的協助來幫助人自主。
尊重病人自主是醫學倫理基本要件,醫師非常願意尊重病人自主,雖然有專業醫師提供建議,接受或拒絕最終決定還得看病人自己的意願或價值觀,所以諮商結果是雙方一起做決定,楊秀儀認為這一定會有比較好的醫病關係。
病主法的最終目標是促進成熟的死亡文化,而成熟的死亡文化會讓我們更珍惜生命,珍惜生命也包含尊嚴善終,楊秀儀表示已經有許多文獻證明若病人最後一段路是平和死亡,家屬的哀痛的確會減少。
仁愛醫院安寧療護科醫務長陳淑廷認為簽立預立醫療決定書,除了讓家屬減輕傷痛和紛爭,最重要還是病人得以尊嚴善終,擺脫病痛的折磨。
陳淑廷回憶病主法還沒實施之前,根據醫師法相關規定,醫師診治病人應向病人或家屬告知其病情,換句話說就是可以只告知家屬,不一定告知病人。許多家屬也不願意讓病人得知實情,害怕影響病情。
在病主法實施之後,規定病人就診時,醫師必須將病人的病情、用藥告知本人,病人沒有明示反對才得告知家屬。
病主法推動改變醫病關係,病人可以直接傳達個人意志,醫療團隊也能避免家屬們意見不合,在面對生死前選擇病人或家屬的兩難局面。
(記者 韓湘紜、葉芳妤、謝雯欣/採訪報導)
#病主法 #擺脫病痛 #醫病關係 #奶茶編
諮商倫理兩難 在 烏烏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很謝謝轉角國際的採訪,讓我以婦產科醫師、無子女人、女性主義者的角度,梳理了子宮移植與代理孕母的各種想法。
這類議題涵蓋了法律、道德、醫療的層面,每個人的意見也都深受成長經驗,遇到的各種人事物所影響,很難周全。
因此當編輯問到我「生育經驗」到底對一個女人的意義在哪時,一個異性戀醫師的角度我第一時間想到的是懷孕對母體的破壞,撐大的肚皮、骨盆底肌、劇烈的賀爾蒙起伏,還有最後上了產檯的疼痛、出血,可能只有百分之十是美好的胎動與充滿愛的孕婦照,如果還要再加上移植手術、抗排斥藥,這樣在醫療上的風險評估上真的不划算啊!
我當時沒考慮到的是,或許對很多人來說「生育經驗」是建立親子連結的重要方式,以我最近剛生產的同志媽媽們來說,她們兩個是自己利用兩次滴精材成功懷孕,也就是所謂的「A卵A生」,B因為子宮內膜癌在A懷孕過程中也動了子宮切除手術,因此無法有生育經驗是她的遺憾,不過孩子無論如何都是從她的心中出來的。
不過我還是要補充說明,即使今天A沒有子宮內膜疾病,受限於台灣人工生殖法,他們仍無法A卵B生,即使這個方式在醫療上可行、道德倫理上並無爭議。
回過頭去思考異性戀女子,我想答案也是一樣。這個需要多兩次手術經驗加吃抗排斥藥的「生育經驗」到底值不值得,應該還是得讓他本人說了算,醫療端該做的應該是風險評估與清楚的諮商。
每次講到相關議題都會有人提醒我,可以鼓勵這些不孕女性、同志收養啊!每次我心裡都會有點不舒服,藉由這次採訪我也釐清了我的想法。從小我並非自己爸媽養育長大,雖然家裡的長輩也和我有二等的血緣關係,我和他的感情很好也可說相依為命,但我記得小時每當靠近五月時,她總會很謹慎地問我「心裡會怪怪的嗎?生活上有沒有不滿」,每當我和她吵架和朋友抱怨時,也總會有人無心的說「不是媽媽還是不同齁!」
長大現在快四十歲,我當然有自信的說,不論如何,我們對彼此都是無可替代重要的存在,沒有她就沒有今天的我。但她承受的一定遠遠比我想像的多。
因此我認為,收養是一個很個人的決定,當然也是一個當媽媽的選項,但還要考量到一個人的成長背景、資本和個性,作為一個醫師怎麼去鼓勵呢?人本來就可以只愛自己的孩子,沒有對錯。
最後,引用報導的結語。
或許正是在今日,社會才更該比過去仔細檢視不孕婦女的生命經驗,並深入探究不孕母親的敘事與渴望,到底真如大家所想像:「是為了服從傳宗接代的父權體制」、抑或者是為了「渴望成為母親的自我期許」──或者可能更接近真實的詢問是:在這二者之間,身為女性在生育議題中,要如何權衡得出答案。「做母親」(becoming mother)實難。當女人的生育兩難議題,終於有機會成為大眾議題浮上檯面,或許我們也該更謹慎看待,讓做或不做母親,怎麼做母親,最終都成為平等的選項。
諮商倫理兩難 在 哇賽心理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一篇提到的真是心理師的兩難。案主認為事件已經過了、希望淡忘,不想被公開,但基於職責心理師應該要呈報。
幾乎每個心理人在學習過程中都會針對這類的倫理問題做討論,確實在真實生活中不是件容易的決定啊....
此篇的作者還有寫後續,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
https://goo.gl/9KNM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