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請求檢察官調查證據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請求檢察官調查證據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請求檢察官調查證據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bassblacktea (紅茶茶)看板PttLifeLaw標題[刑事] 還能請求法院調查證據嗎...

請求檢察官調查證據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台灣警察會說:「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嗎 如果有看過香港警匪片,會發現警察逮捕犯人的時候,會順便說一句「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台灣警察抓犯人,也會這樣說嗎? —— 米蘭達警告 「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是來自美國的「米蘭達警告」,規定警察...


案件約略如下:
被告騎乘機車,原告是乘客,
在路口與另輛機車發生事故後,
造成原告鎖骨骨折,另輛機車駕駛死亡。

過失致死部分已達成和解,
檢察官予以緩起訴處分,
但後座乘客(原告),
在事故發生後一個月提起過失重傷害,
一審法庭認為屬競合關係,
以過失致死罪合併判決五個月,得易科罰金。

因原告另有提起民事訴訟,在外觀及其動作,
民事開庭能以受傷之單手,
拿取證物之一的全罩安全帽,
一審時在當庭做抬舉之角度,
應不致於影響生活,
所以被告認為原告之傷勢不到重傷害。

被告因對傷害程度有爭執,
也想爭取緩刑,上訴二審時,
當庭法官諭知被告,若想爭取緩刑,
其一是認罪,對重傷害的部分,不再爭執;
其二是與原告達成和解。

被告因聽取法官的建議,在的第二次開庭時,
不再爭執重傷程度,
但原告開出金額過於龐大,實在難以達成和解,
當庭法官再告知,若不能和解,
最重就維持原判五個月徒刑,
無緩刑宣判。


主要想問的是:

既然最壞情況是維持原判五個月,
在宣判庭前能不能再提起調查證據,
要求傷勢部分改以另一間醫院做鑑定?



先在這邊感謝PTT的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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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96.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93666510.A.250.html
zoin: 5個月或15萬 + 民事庭的損害賠償..對方要有診斷證明阿..07/02 13:37
zoin: 重傷害應該不只鎖骨骨折啦 可能關節彎曲角度受限之類的我猜07/02 13:42


判決書有提到醫院回覆
,該院均係覆以:「告訴人因交通事故所致傷勢至本院骨
科回診時,仍有上肢活動受限之情,其病情已達毀敗或嚴
重減損一肢之機能程度,若經長期復建,其右上肢功能雖
能逐漸進步,但已無回復(即復原)之可能」等情明確,

復之告訴人病歷、108 年5 月義大醫院字第000
00號函等件附卷足憑。又經本院當庭勘驗告訴人右
上肢之活動角度,其右上肢向前抬舉之角度僅可自0 度抬
舉至85度左右;右上肢側抬舉角度僅可自0 度抬舉至45度
左右等情,亦有本院勘驗筆錄暨所附照片2 張在卷可參,
堪認告訴人右上肢之活動範圍已嚴重受限
※ 編輯: bassblacktea (39.13.98.119 臺灣), 07/02/2020 14:01:30
justicesword: 難不成要一直鑑定到有利於你方才行嗎?07/02 15:42
sindyevil: 自由和十五萬很難取捨嗎?且判刑後,民事還是可以判,07/02 15:56
sindyevil: 該感謝健保,不然不只這金額。07/02 15:56
KKyosuke: 回覆寫的這麼死說沒有回復可能的話你找別的醫院鑑定恐怕07/02 16:10
KKyosuke: 很難得到更好的結果 一般這種鑑定很少寫的這麼死07/02 16:10
k1230588: 醫院判定重傷害 你自己覺得沒有到重傷害 那你怎麼不自己07/02 16:13
k1230588: 寫一張診斷書給法院 看他採不採用07/02 16:14
wakamur: 你可聲請,准不准合議庭決定07/02 16:23


謝謝各位的回覆 _(._.)_

下午也有到法扶請教

聽了律師的說明後

小弟心裡也有底了

謝謝各位
※ 編輯: bassblacktea (36.239.96.223 臺灣), 07/02/2020 17:57:14
adamas0422: 5個月的刑期可以易科罰金,不是嗎? 07/0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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