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調解完還可以提告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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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調解完還可以提告嗎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我是艾姬-情癒撩慾系作家,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酸民KO記 #真人真事連載故事 ⬇️前情提要看這裡⬇️ https://goo.gl/s3WJKK 【一個打五個:只有我單打獨鬥的調解委員會!】 以為到了調解委員會會有個協助調解的人,至少過去我提告著作權案的經驗是如此。但也可能之前我有帶律師,這次的妨害名譽是我自己面對被告,而五名被告...

  • 調解完還可以提告嗎 在 我是艾姬-情癒撩慾系作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8-30 13: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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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民KO記
    #真人真事連載故事
    ⬇️前情提要看這裡⬇️
    https://goo.gl/s3WJKK
    【一個打五個:只有我單打獨鬥的調解委員會!】
    以為到了調解委員會會有個協助調解的人,至少過去我提告著作權案的經驗是如此。但也可能之前我有帶律師,這次的妨害名譽是我自己面對被告,而五名被告都單槍匹馬前來,所以在調解委員會上發生傻眼的事。

    五位被告和我被帶到調解室排排坐,調解委員是一位老先生,他坐下來翻了翻資料,第一句就嚇壞我了。
    老委員:「你們這是什麼案子啊?其實我不了解狀況......」
    我面帶疑惑地問他:「先生請問等一下就是您幫我們調解嗎?還會有其他人嗎?」(老實說這樣問不太禮貌,但我心裡有很不好的預感)
    他說:「對啊,就是我喔。」
    好的,等他看完資料,就問我們:「妨害名譽喔,那你們打算怎麼辦?」
    大家面面相覷之下,我做了開場白,告訴大家我提告的用意,以及每個人留言情節嚴重度不同,犯後態度也不同,基本上我會要求當面及書面道歉還有合理的賠償金。確定要一個一個調解之後,老委員就離開了。

    沒錯!他離開了!沒有人在旁邊幫我們調解,沒有人幫忙做筆錄,他就消失無影無蹤再也找不到人了。

    接下來,我身為告訴人,一個人主持調解會議,把被告叫過來一個一個溝通協調,達成共識後再跑出去找其他的委員幫忙幫我們寫筆錄。14:30的調解會,我們弄到17:00,是最後一組人馬離開區公所的。然後區公所調解委員會的人還說:「因為今天週五案件比較多,所以才這樣。」我質疑:「案件多也是你們排的日期不是嗎?」對方說:「因為我們不知道你們要拆案調解啊,所以文件要分開打。」

    文件都是制式的,分開打也不需要多花多少時間。五個人一起調解或者一個一個來都一樣,都該有調解委員在場不是嗎?明明是不負責任還推到我身上。

    更糟糕的是,我一條龍全搞定之外,調解委員會的工作就是把文件印出來讓我們確認簽名這樣而已,還可以丟三落四少給我們簽,害我過幾天又跑了一趟補簽。

    請問這場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領的車馬費,可以支付身兼調解委員的告訴人艾姫嗎?
    #酸民KO記
    #下一篇我要寫被告們的故事和刊載當事人的道歉文

  • 調解完還可以提告嗎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2-03 09: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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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跟法官槓上的經驗》

    一般律師為了訴訟不太會跟法官爭執,
    畢竟法官掌握了官司勝敗,
    是來自黑暗星球的人,沒事惹他幹嘛!
    不過n年前k非常罕見的(白目的)幹了~

    反正故事就是承包商做完工程,
    業主也確認無誤並核撥工程款,連支票都開了,
    卻被業主的總經理拿去匯到自己帳戶,
    我們原告當然提告侵權,
    但法官卻把這個案件當作工程款爭議在審,
    一直要求我方證明我們做了多少,
    (業主也不否認我方有做完全部工程,
    僅主張業已依債之本旨支付,證明個屁!)

    林背前面幾庭還在隱忍聲請調查相關證據,
    證明給法官看,
    後來真的覺得整個訴訟方向很有問題,
    終於爆發勒,
    結果勒,
    法官竟然直接轉頭要求
    業主公司否認我方有施作完畢,
    試圖把這個案件修正成他原先的審理方向~

    好,我承認林背脾氣修養不好,去面壁~
    不過我還是不服氣,
    你是法官,我尊敬你的頭銜跟這個制度,
    但不會尊敬你這個人的!

    民事法院是調解糾紛的地方,
    也就是雙方各說各話時,才會到法院尋求判決,
    那民事法院對於雙方沒有爭議的地方,
    根本不需要去處理,或做任何調查
    比如:夫妻雙方都已經決定離婚,
    只是小孩監護權跟錢談不攏,
    法院審理,
    就應該只針對小孩跟錢的部分審理,
    調查證據也是針對後兩項,
    不應該去調查雙方是否有離婚事由
    (雙方根本沒有爭執的地方)
    那完全是偏離了焦點!

    這件我會認為離譜,
    是原告跟業主對於工程已經完工乙事
    完全沒有爭議,業主也驗收決定付款,支票都開了,
    那法官還執意對原告施作完成多少進行調查,
    甚至把95%的時間精神都耗費在這上面,
    你還可以說你很專業嗎?

    法官就是裁判,我們尊重,
    你的好球帶寬或窄,我們律師都會去配合,
    盡力提出你要的資料及說明,
    這個案件的問題不在於法官好球帶寬或窄,
    而在於法官認為投到一壘方向才是好球帶!
    那這樣的判斷,當然是完全不能被接受,
    這就是我跟法官爭執的核心!

    結語:
    大家都是法律工作者,各司其職,
    你有你的角色要扮演,我有我的角色要扮演,
    如果法官的訴訟指揮沒問題,
    判斷理由相關充分,
    即使最後作出對k不利的判決,
    k只有佩服,不會有任何怨言,
    這一件是很少見的法官完全暴走的案件,
    k不得不提出抗議,
    畢竟,沒人想看法官出現錯誤,甚至出糗~

    PS:
    有人可能會覺得得罪法官不是會影響案情?
    如果是這樣想的話,
    那刑事案件都不帶律師,最不會得罪法官勒,
    結果勒,這樣的被告往往被判最重!
    打官司為何要請律師?
    不就是要向法官爭取自己權益嗎?
    如果律師碰到法官犯了明顯的錯誤,
    連出言糾正或質疑的勇氣都沒有,
    那這樣的律師還能替你爭取什麼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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